风物深度逃犯条例

朗天:为什么要上前?但我真的上前了吗?

来到这一天,我猛然确认:不是我带著她前进,恰好相反,而是因为她,我才可以走得这么前。

2019年10月5日,示威者在香港皇后像广场为昃臣爵士铜像戴上头盔。

2019年10月5日,示威者在香港皇后像广场为昃臣爵士铜像戴上头盔。攝:陳焯煇/端傳媒

特约作者 朗天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19-12-07

#香港文学

“为什么要走得那么前?你想被狗咬吗?”她在我身后问。

云在烧,初冬午后刚过的青空,失却原本的颜色、气味,是地表绿色人形物体发放的催泪瓦斯,把眼睛和心绪都燃点起来,令人们看一切都像烧著了。我们身处香港金融中心地段毕打街,直接站在一群“防暴警察”(或称为“狗”、“警曱”、“绿色人形物体”⋯⋯不一而足)前面,身后有数百名身穿西服套装、展示“中环价值”、于午休时间离开办公室准备午膳的男女。他们部分加入了一身黑衣的蒙面示威者,占据马路,架起伞阵,与警对峙。

我没有理会她,其实是不知道怎样回答,因为我知道她不是害怕,事情来到这个地步,仍走到街上抗争的人,已经不晓得,或者太晓得“恐惧”这两字怎样写的了。

现场气氛不能说不紧张,大家心知即将迎来的可能是拘捕、即场虐打,回到警署,无论是否检控,两天的扣查都会引发悲剧——我们已有共识集体拒绝保释,所以被警察扣查48小时是“最低消费”。当年轻人不断被暴警虐杀、强奸、鸡奸、“被自杀”的消息满天飞,未经证实却已人人采信的谣言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一刻每一处,我回头看她稚嫰的面容,说不担心只是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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