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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论《逃犯条例》修订:“我谨言慎行至今,仍常恐惧动辄得咎”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组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图:端传媒设计组

端传媒社群组

刊登于 2019-06-18

#逃犯条例#香港#读者十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从6月9日百万港人游行、9日晚警民冲突、6月11日至12日占领金钟及150枚催泪弹清场、6月15日有示威者挂起标语后坠楼、6月16日近二百万港人大游行至今,《逃犯条例》修订引起的一连串事件已引发本地以至全球关注,争议亦自《逃犯条例》修订本身、游行人数数据差异、警方清场是否涉不适当武力、警民冲突起因延展到新的抗争形式与之后公民社会如何重构。端传媒社群组是次自目前相关文章评论区中摘选十条,试图呈现读者们在此议题上的互动及思考。

1. Rainbow_Nanan,回应《103万港人上街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创回归后历史新高》

我是一个广东人,由于有亲戚在香港,从开放自由行的那年开始,妈妈每年都会过香港居住一段时间,知道我可以自己独立远行,我开始自己每年过香港的亲戚家中。所以从小,我的价值观、世界观好大程度收到香港文化的影响,对香港的公共设施、人文风气感到非常喜欢,仿佛我本应生活在香港。每次从罗湖过关到深圳,一出关口,中国大陆的那种与人性化相去甚远的公共设施映入眼帘,失落感油然而生,感叹,如果我是一个香港人就好。

从2014年的雨伞运动,到昨日的反送中游行,见到香港议会政治的不断衰落,见到香港一国两制的正式破灭,到言论、新闻、出版、结社自由不断被馋食,到今日香港引以为傲的法治系统也摇摇欲坠,那么多年,眼看住香港变繁荣,亦眼看住繁荣背后小市民生活及自由的倒退,心里感叹,我从小仰慕的地方,竟变成如今田地。

从回归前的政府提名委员会成员大部分由有权有势有钱的资本家组成,到今日议会政治成为摆设,港府一意孤行。与其说政府为人民服务,倾听人民诉求,不如说政府为政绩服务,倾听北京诉求。香港市民的诉求从来不会非常重要,而北京的诉求则是工作重心,一国两制到现时可见一斑。

我对这次的103万人参与的游行作用存疑,自从雨伞运动后,游行无用论的确有些少道理,若果今次港府亦一意孤行,之前还对政府抱有些少幻想的香港市民可以看清,这个政府到底是倾听市民诉求,还是倾听北京诉求。而一国两制,已不复存在,或者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未曾存在。

祝愿香港市民。

2. 柏原崇,回应《103万港人上街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创回归后历史新高》

来,说数据伪造的人我们来讲道理

港大研究警方往年七一大游行,采用每平方米二点三六人,作为计算游行人数之基准;综合报章文字同图片报导,以游行龙尾于炮台山站近康泽花园作推算,成个游行队伍总共占地接近十五万平方米。考虑到六九当日游行人数及挤迫程度比七一游行高,以游行队伍每平方米二点四人作基准,游行路面单一时间能够容纳超过三十五万人。

参考队头及队尾各用约两小时由维园到达政府总部,全程大约三点七公里。如果以八小时为基准,保守估计每程需时平均二点五至三小时。换言之,不包括中途加入以及提前离开嘅人士,总共有二点六七至三点二程出发。

由此得出,最后推算游行人数为 2.67 x 357782 = 955278人 至 3.2 x 357782 = 1144902人。

3. Fai,回应《李峻嵘:无大台、去中心化和“三罢”,能帮“反送中运动”走多远?》

弱中心(正确来说是中心的游移化,任何声音都可以即场成为中心)起码有两个好处:

  1. 权力分散,难以预测,管控难度增加(这次青年成为当局的打击和抹黑的目标,可见他们的影响力已成。愿意不顾一切冲到前面去的也是青年)

  2. 培养真正独立的政治判断力

昨天警方看似占了上风,但某程度上讲,也是因为民众自愿退去,若有心要守,警方没那么容易清得了场。进退纯粹为个人根据现场及自身情况所作出的判断,这就是让每个人都真正成为行动主体的组织方式。不诿过,不推责,更不容易一举歼灭。因为人人都可能成为新的中心。

释放个体的政治力量,就是增加管治成本。也是抗争游击化的开始。对付一只傲娇跋扈的猫,鼠窜式的扑傻瓜游戏足以让他们疲于奔命。

而且,政党式的权利代理在新时代里弊病丛生,多元中心,即多元利益,就是为将来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博弈作准备。

积极一点看,中共正在给我们上课呢。这样的课堂,比什么通识科政治思想课有益有效百倍。

4. 木果,回应《李立峰:逃犯条例修订,民意到底站在谁的一边?》

香港立法会70个席位中有一半是功能组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投票,一直以来都是建制派占优势。因为香港的法案,如果是由政府提出,只须获得过半数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支持,即为通过。但如果是立法会议员提出的个人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以分组点票方式,同时得到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两组的过半数议员支持,方能通过。

这次逃犯条例属前者,但是主要原因是因为近年有很多“本土”“自决”的议员遭到取消议员资格,还有很多早在参选阶段也被取消资格,所以现在立法会中建制派的人数占上风,如果没有人倒戈的话,一旦表决就会通过,所以香港人才要阻止恢复二读,要求政府撤法。

你问到底立法会还能否代表民意,一部分是的,但是以表决角度来说,并不足以代表民意,因为建制派的人负责的是中国政府,并不是香港市民。

5. scl,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这是抗议示威,不是下跪送万民伞,当然要发出声音、摆出姿态、拉开架势,完全支持香港市民尽一切可能保卫自己的自由。同时也不得不倾佩,香港人的组织度和社运素养,短短时间内能聚集如此之大的力量,和平示威有罢工罢市的经济手段做后盾,占领街道有市民捐献物资,有热血的学生参与,亦有政治精英到场做当局和民众的沟通。这一切背后当然是众人爱港的原动力,但其中许多细节也值得内地人揣摩: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终将要如同香港人一样勇敢表达不同意见,他们今天表现出的自我组织和表达策略一定会是重要启发。

6. HanaAria,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在夏悫道上班的内地人坐在工位上看端直播楼下。。。中午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下雨了,金钟廊却挤满了年轻人。感觉年轻人的比例比当年占中更高了,一个帅气小哥的黑t上印着废青二字。其实香港的年轻人比内地年轻人有使命感多了。在内地,不说上街了,在网上都有一大把人不敢发言。就连你说一句华为不如苹果好用,都有一批年轻人来批你慕洋犬。哦,对了,昨天在微博声援了一下被深圳网警无故逮捕的女孩,就有人威胁我说国家马上清算掉我,连我内地留学回去的同学都劝我在网上谨言慎行。

30年前的中国年轻大学生一定也像今天金钟的香港大学生一样勇敢吧。但今天的内陆年轻人们,自觉扮演起了缄默的角色,维稳的角色,警告你谨言慎行的角色,甚至是举报的角色。要说废,内地青年废多了。

7. 披星戴月人,回应《反《逃犯条例》修订市民占领金钟多条主要道路 警方发射逾150催泪弹清场》

一个不小心,今晚到太古广场走一圈,就被暴动份子了。

今天一整天没好好工作过,在办公室开了廿四小时新闻留意事态发展。到晚上6时30分下班,怱怱收拾一下就离开办公室出发到现场。听到同事说在路上遇见了一些学生,更是放心不下。

大约7时15分到达金钟站,气氛明显肃杀。空气中隐隐传来淡淡的催泪气味。站内的人分成三种:下班后怱忽离开的中环族;全副武装一字排开的警察,以及疲惫不堪倒坐一地的示威者。或者笔者年纪较大衣著成熟,所以也没什么;但当有三三两两的年青人,走在路上的时候,遇到警方眼光都时彼此敌视的。

地铁站及广场内的电梯都因应安全原因而关掉,众多应该是下班后赶往支援的示威者如我,都急急上到商场,里面已充斥诡异的气氛。大家都在讨论之后应当如何,往哪里走。由于笔者只单身到来所以只有听的份子。而不少年青的示威者就将大量物资,如支装水,头盔,护目镜,口罩及雨伞等,都由外面搬进商场。

不到十分钟,商场通往地面的玻璃门传来一连串枪击声,大家都惊惶地往更深处跑。再见到防暴警察已走进来想逮捕示威人者。我们一面走一面用手机拍下这情况。半分钟不到,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及区诺轩已到来,跟警方作讨论。最后结论是太古广场预备空地让民众建立据点;警方不再逮捕疑人;以及群众不再由玻璃门外出。之后愿意留守的继续留,完成据点明天再战;想走的随时都可以走。

上面就是太古广场今晚的实际情况。

8. 上山小柴、避刃兔,回应《蔡英文针对香港《逃犯条例》修订争议发表谈话,指“一国两制是不可行的”》

上山小柴

1

香港修改逃犯条例,没毛病!

让在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刑,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里?

2

决定可否引渡的权力,从立法会改成法庭,跟全世界一致。把决定引渡与否的权力,从政治人物手里,回归法官,请问错在哪里?而且是香港的法官决定。香港特首只有请求权。决定权可是100%在香港的法官手里。全世界哪个国家不是由法官决定?

3

不修改,是要让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湾杀人放火奸淫掳掠,都不必受法律制裁?2018年香港人陈晓佳,在台湾杀了他的香港女友,立刻逃回香港。台湾至今无法引渡他到台湾受审。香港警察也不能抓他。因为无法可据。所以,香港人是要保护陈晓佳这种人?

4

37条允许引渡的罪名,都是万国公罪。性侵,谋杀,不用引渡?没有跟言论,民主,示威,出版示威有关的罪。在台湾,香港网路骂中共?根据逃犯条例,根本不能把你抓起来。

5

连电脑犯罪,内线交易,都排除在这个条例的修订了。可以爽犯罪,免引渡。这样还不够?还不行?

6

跟2014年的台湾的反服贸一样。其实就是反中。其实就是人一独,脑就残。其实就是外国势力。

避刃兔:@上山小柴 1.台湾杀人案是一场悲剧,犯人当然要得到制裁。可是现时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条例的争议在于修例后会否沦为政治工具/导致寒蝉效应。现时政府提出的草案并非唯一能解决台湾杀人案的办法。扩大域外法权、日落条款、处理地理限制、港人港审等方案都能有效处理事件,同时避免条例成为政治工具打压言论。

2.现时政府提出的方案,移除了立法会的把关。而法庭只能够判断请求国提交的文件表面证供是否成立,而不能过问被要求移交的人实质上有否干犯相关罪行,也不得审查逃犯被移交后能否享有一定的司法水平。

3.而且现时台湾已表明不会透过现时修改的逃犯条例来解决台湾杀人一案,因此修例是否脱离原意成疑。

4.37条罪名上的确没有政治打压的罪名,可是如果一个国家要引渡政治犯,有怎会用政治罪名请求引渡呢?只要随便以其他罪名引渡便可以了,要通过表面证供也并不困难。

5.同上

6.请提出证据作讨论

谢谢

9. yewail,回应《What's New:千人包围特首办,要求林郑月娥“对话、撤回、放人”》

香港朋友如果要再多走一步,千万不要停滞在被动抗争的阶段。

这几周的抵抗证明市民走上街头的浪潮足以撼动港府及中南海,成就斐然。但以此案的背景,港府的暂缓策略在可见的时间表上,必将逐步裂解目前巨大的反送中能量。

客观的事实是,陈同佳或能于10月份假释。而立法会没有提案权,导致泛民议员无法以提案的方式,解决陈同佳的移送问题。若让泛民议员各自在媒体阐述自己的替代方案,肯定会造成多头马车,以至于市民大众逐渐对是否存在优于“港府版”的版本出现怀疑。

而陈同佳一被放出,社会气氛必将快速转向。是时,责难很难不被归咎于这起运动中各路线的差异。港府就能鼓动建制势力挑拨家长社团,分化这场运动的剩余能量。

如果反送中的强大民意能转向市民协作,并且以公民论坛的方式赶在10月份前提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新方案,便能持续团结这股公民力量。届时能以此新提案为头号诉求,逼迫港府接受。若不从,具有200万人背书的提案若被无视,矛头将指向不愿回应民意的港府并对区议会选举的建制派产生威胁。

如果提案成功,这将是香港市民以公民行动取得倡议权的关键时刻。此运动也将从抵抗政府升华为协作政府。反之,若“仅”将目前的能量持续消耗在林郑的下台与否,时间势必不站在市民这边。况且,就算林郑下了台,对香港人民与政府间的政治关系,新特首不就是另一个林郑吗?

10. Gardener,回应《方志信:612清场,香港警察的战略和战术失当》

我唯愿本文底下为《逃犯条例》修例辩护的中国朋友,一生不与或“被”与中国法律体系打交道。因为我唯唯诺诺、谨言慎行至今,仍常恐惧动辄得咎。

此外,我每次看到反送中事件都感到非常错位。我支持你们的诉求和行动,但你们的恐惧正是我们的日常生活;我理解也同意你们对香港警方的批评,但你们日渐滥权的香港警察仍然是中国想像都不能的“文明”;纵然微弱,当然我希望你们是一盏吹不灭的烛光🕯️,只因为我们已然长夜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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