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律师唐向前收到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封信件,里头是一名男同性恋者小五状告国家新闻广电总局一案的行政判决书。他打开信封,快速浏览判决书,上头的落款日期为4月3日,接着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一个不太令人意外的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诉讼)判决。
唐向前是原告小五的代理律师,尽管对于结果并不意外,但他对宣判来得如此突然,还是有些困惑,“通常案件进到了二审,开庭的比较多,但这个案子可能考虑到公众的关注度,所以选择进行书面审。原本我们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开庭,创造更大一波的传播,而且在法庭上说我们想说的话...,那现在书面审,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人家根本不让你打。”
在此之前,唐向前已经为二审开庭做好准备,手上也掌握了被告方事实矛盾的证据。当他谈起这些证据,还是展现出不少信心。
唐向前接着把判决书传给小五,并大致说明这个耗时近两年的官司已经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