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律師唐向前收到來自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封信件,裡頭是一名男同性戀者小五狀告國家新聞廣電總局一案的行政判決書。他打開信封,快速瀏覽判決書,上頭的落款日期為4月3日,接著翻到最後一頁,看見一個不太令人意外的結果——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駁回訴訟)判決。
唐向前是原告小五的代理律師,儘管對於結果並不意外,但他對宣判來得如此突然,還是有些困惑,「通常案件進到了二審,開庭的比較多,但這個案子可能考慮到公眾的關注度,所以選擇進行書面審。原本我們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開庭,創造更大一波的傳播,而且在法庭上說我們想說的話...,那現在書面審,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樣,人家根本不讓你打。」
在此之前,唐向前已經為二審開庭做好準備,手上也掌握了被告方事實矛盾的證據。當他談起這些證據,還是展現出不少信心。
唐向前接著把判決書傳給小五,並大致說明這個耗時近兩年的官司已經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