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长毛是家喻户晓的异类。
他叫梁国雄,61岁,无论是参与社运还是做立法会议员,无论在街头、法庭或是立法会议事堂,总是一头蓬乱长发,身穿印著哲古华拉头像的T恤,这一形象至少维持了40年,“长毛”一名也因此而来。参与了42年街头运动,做了13年立法会议员,他始终在社会运动与政治运动两条路并行。后一条路的方向,他自认已得到多数香港人的共识——至少口头上,人们共同坚持争取民主、守卫自由;而前一条路,他信仰并坚持的社会主义左翼理念,始终游离在这国际大都会的边缘。
因为集会、示威、冲击等各种抗争,他身上官司无数,翻查历史,从1998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控罪,即使在2004年担任立法会议员之后,官司也没有减少。在追随者眼中,这是长毛的价值勋章,在相反立场者看来,这正是长毛“搞乱香港”的证据。
在27单官司中,最近一宗官司尤为瞩目:2017年7月14日,经高等法院审判,他和姚松炎、罗冠聪、刘小丽三人被判立法会就职宣誓无效,长毛因此丧失了他第四届连任的立法会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