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巴拿马文件

陈伟信:离岸公司的身世、政治张力与未来

“离岸公司”跨越国家的传统边界,搅动起全球资本和空间政治。

刊登于 2016-04-11

#巴拿马文件

“巴拿马文件”揭露冰岛总理贡劳格松涉以离岸公司逃税,贡劳格松于本年4月5日辞职。图为2016年4月6日,停泊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的一辆名贵汽车。摄:Spencer Platt/GETTY
“巴拿马文件”揭露冰岛总理贡劳格松涉以离岸公司逃税,贡劳格松于本年4月5日辞职。图为2016年4月6日,停泊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的一辆名贵汽车。

巴拿马文件在国际社会掀起连场风暴,揭发多名西方政要开设离岸公司没有申报。冰岛总理更成为首位因事件而下台的政府元首。文件亦揭露出,不少威权主义国家领袖及家属未能以身作则,纷纷透过离岸公司转移资产到外地。至于香港亦身受其害,文件中披露离岸公司数目之众,令香港再次被贴上“税务天堂”的恶名。

巴拿马文件的政策影响,这几天已有不少文章分析,但“离岸公司”的概念,似乎触及得并不多。

事实上,在全球资本流动的年代,大型企业开设不同离岸公司反而是常态,离岸公司衍生的真正问题,是让税收制度、国家系统与资本流动三者之间出现严重脱节,以及造成全球化下“公司法人”与国民责任的期望落差。

全球资本流动的新常态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社会理论对现代国家出现的理解。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国家制度的出现,本是为资本家及其延伸的政权服务。旧日的税收制度以佃农为单位,贵族只需要定时定候到辖下农地收割成果,便能剥削农民辛劳的成果。但在工业化及资本主义社会,职位及人员在国内急速流动,令征税变得相对困难,国民身份便成为国家征税制度的“座标”︰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国民,你便得向个国家缴纳收益,以支持国家社会福利及公共行政。

然而,全球资本流动在冷战后成为常态,一国企业到多国发展业务及投资,更被视为企业策略的重要一环。而要有效管理、减少风险,并赚取最大利润,选择公司总部位置,自然是董事局与行政总裁营运企业的考量之一。

以英资洋行怡和集团为例,它在香港回归前,转到另一英属地区百慕达注册,但同时维持在香港的业务。某程度上,这是建基于对回归后香港法制的考虑:怡和希望在回归前,先令集团的本地业务,直接受英联邦法律所保障。

与其类似的是,一些跨国集团常以离岸公司,来处理在中国的投资及业务。其背后原因亦是相信成立离岸公司,对比直接在中国法律下成立在地公司,对集团在中国投资的产权更有保障。以汇丰银行过去20年的迁册考虑分析,它在1992年借并购英国米特兰银行迁回伦敦,反映当时对回归后香港前景的担心;近年汇丰考虑回到香港,也涉及银行在中国的投资及社会情况。

离岸公司合法,却侵蚀国家主权

正如香港立法会会计界梁继昌直言,透过中介人设立并持有离岸公司是合法行为,也不代表这些空壳公司,一定是从事不法行为或业务。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而言,这自然是资本家与无产者在社会权力上的分别︰资本家可以用尽不同的财技来逃避责任,但无产者却只有劳力出卖,因此必然被国家征税。事实上,除少数国家会实施全球征税外,大多数国家仍保留着封建制度下只向“领地内收成”征税的传统,亦即只向在“当地注册”的企业及劳工征税。

因此,巴拿马文件所揭示的,不但是个别政客如何管理自己的财富,也是全球资本主义对国家主权(state sovereignty)之间的张力。国际政治学者Stephen Krasner提出主权的四个层次,当中包括“相互依赖主权”(interdependence sovereignty),即涉及国家能否有效控制跨国界的人员、货物及资本流动。

税收制度本是国家主权最重要体现,但在离岸公司制度下,国家难再以“国民身份”作收税的座标。“国民身份”与“公司法人注册”,也不再是国家可以有效衡量税收对象的指标──国民及公司法人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国家建立“身份”,以最少成本得到最大利益。这里利益不单指税税务优惠,也可以是享受另一国的法律保障,或是隐藏身份下的政治利益。

虚拟国家与虚拟资本 :下个战场?

即使在2008年后因着金融风暴,各国开始打击逃税行为(如英揆卡梅伦于2013年曾与英属海外领地达成打击逃税协议),但巴拿马文件表明,英联邦的海外领地仍是世上最庞大的离岸公司网络,不同国家在当中的损失难以估计。

事实上,这些在加勒比海注册的离岸公司,最大问题在于其隐密程度,只要不断透过提名海外公司,以“法人董事”、信托及基金形式来“拥有”这些持有资产的离岸公司,其他人根本难以知道谁是真正持有人。而国家难以从官方渠道,获得足够证据追回失去的税款──除非与这些“税务天堂”签署任何司法互助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或是税务信息协议等国际条约。

这类协议当中,需要有条文要求披露离岸公司的资料及最终拥有人,否则难以获得追税的足够证据。对这些“税务天堂”而言,这些法律上的方便,是其在国际政治中与大国博弈的重要筹码,这些地方从离岸金融获益匪浅,是否愿意接受其他国家要求,改变自身的国际优势,是很大的疑问。

但这些小国的优势也许很快被取代。随着虚拟国家(virtual state)及虚拟货币的出现,企业及个人的交易,慢慢地由现实世界走到虚拟世界,而这些交易量大且迅速,在现今的税务制度下亦难以处理。

离岸公司尚须要有一个现实国家作注册,但在网上世界,只有一个网站或一个电邮户口,便可注册“身份”,再以这个身份游走不同的交易平台,概念上可以完全不触及现实世界的法规(如印花税、资产增值税等税项)。而现实国家要向虚拟世界征税,某程度上等同向虚拟世界“宣战”。以往不少针对网上世界的法例,均惹来西方社会内部激烈讨论,反对之声不绝于耳。

社会学家鲍曼(Zygmunt Bauman)提出全球化是一场“空间争夺战”(space wars),有能者可以游走不同空间并掌控时间,大众则被时间及空间所囚禁,时不与我。离岸公司可以被理解为“空间争夺战”的第一波,资本家透过游走不同空间,创造独立于自身民族身份的“商业身份”,来获得最大利润。当巴拿马文件揭示这场战争本质的同时,是否也为下一场“空间争夺战”揭开序幕?

(陈伟信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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