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早上近10點,香港西九龍法院大樓3號法庭,《壹傳媒》、《蘋果日報》(下稱《蘋果》)創辦人黎智英,在三名獄警的陪同下進入法庭。這是他及《蘋果》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案中,他作供的第12日。案件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已是近一年前。
聽眾席上包括黎太、女兒、親友、前員工等一排人,甫見他,便站起來一疊聲喊:「生日快樂!」這是黎智英在獄中度過的第4個生日。12月8日才是正日,但星期日休庭,因此親友提前來送祝福。
他這天換上紫色西裝夾克、卡其色褲子和同色豆豆鞋,夾克口袋上夾一支藍色圓珠筆,手持透明圓口水杯,向親友微笑、點頭示意。關押至今已4年1個月,黎瘦了一些,招牌圓臉被兩頰和額頭的皺紋取代。
本案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是杜麗冰、李運騰、李素蘭,不設陪審團。審期原定80日,控方於第90日完成舉證,至2024年11月20日,黎智英始以英文出庭作供。主問作供27日,隔了一個聖誕和新年假期,至2025年1月16日完結。控方盤問亦從即日開始。
引導黎智英自辯的是辯方大律師關文渭,辯方其餘代表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即以傳媒為平台,與《蘋果》公司、高層及「重光團隊」串謀煽動仇恨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勾結外國勢力。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判為終身監禁。
其中《蘋果》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發布的161篇刊物被指煽動,數十篇涉及制裁;黎被指「激進政治人物」,假借自由民主之名,要求美國制裁中港;黎亦被指「重光團隊」主腦,墊支510萬港元登報費,並組織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
黎智英不認罪。
在他作供之前,成為從犯證人的《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重光團隊」李宇軒及陳梓華等5人,已經向法庭提供證詞。
作供首日,黎便供稱,1989年六四是他首次參與的政治事件,之所以投身傳媒,也是因為六四後認知到「當擁有的資訊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自由」。在不只一個被捕前的採訪中,他曾表示若一切重來,還會選擇一樣的路(path)。「什麼路?」辯方在庭上問。「自六四開始的路」,他回答。
干涉採編還是提建議?
現年77歲的黎智英,1980年代創立服飾品牌佐丹奴,六四時在佐丹奴 T 恤上印上「下來!我們憤怒了!」 「每個人都應在民主的平原上奔馳」等標語義賣,有的分店門口還張貼六四照片及橫幅。他1990年3月創辦《壹週刊》,1994年7月在上面發表《給王八蛋李鵬的公開信》。他形容自己對八九的態度激怒中央。1990-1996年,黎逐漸沽出佐丹奴。
《蘋果》創立於1995年6月,黎指該報的核心價值包括法治、民主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宗教自由等,「與港人的核心價值一致」。2003年5月台灣《蘋果日報》成立。
《蘋果》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主筆楊清奇等,曾就該報的報導路線是否存在政治轉向作供。張劍虹指,2014年佔中運動發生之前,《蘋果》主要生產娛樂、狗仔隊新聞,之後報導更多政治事件;陳沛敏指2014年後黎智英在社會運動中站得前了;楊清奇指黎在2018年10月聽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發表對華演講,認為美國「反枱」,自此變得「激進(radical)」,反修例運動後有的報導角度激進,國安法後更不追求平衡。
就此,黎認為自己和報章立場一以貫之,否認有明顯的激進化。他認為2014年之後政治報導變多是因為社會運動變多;他承認2014年因「參與非法公眾集會」首次被捕;他不明白為何楊清奇對他有激進化的印象,「我很少和他說話」。
「如果我是激進,我一直以來都是激進(If I was radical, I was radical all along.)」黎智英說。
他指自己與張劍虹、楊清奇分別是信任(trusted colleague)和疏離的(remoted relationship)同事關係,很少吃飯、不討論私事;與陳沛敏則既是同事也是朋友(a friend and colleague)。辯方律師曾就他和這三位高層的多項聊天記錄,如推薦寫手、文章角度、標題、人事任命等,詢問他是否對高層下達採編指示(editorial instructions),黎智英大多數予以否認,強調自己只是給建議(suggestions)。
比如2019年《蘋果》報導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離港,是黎建議當時人在台灣的張劍虹做訪問,但換作他人、黎也會提出同樣要求;該篇報導的頭版照片,經攝影師通過黎向陳沛敏提出建議,最終由陳決定設為頭圖。
陳沛敏曾供稱,黎智英作風強勢,她不認為自己有權說不。黎智英回應:「我不明白為什麼她沒有權說不,我從沒有告訴她不能拒絕」。黎承認自己個性要強,但否認會在管理中強迫他人,他認為自己與下屬對話禮貌,尊重對方決策。
2014年黎智英曾退出壹傳媒所有職位,2018年因壹傳媒出現虧損而返回。2020年5月、盛傳《國安法》到來之前,他擔任起壹傳媒集團主席(executive chairman),「希望承擔整間公司的責任」。2018年11月起,《蘋果》設立「飯盒會」討論員工提出的問題,由不同部門的中基層員工參加,而第六名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供稱,2019年至2020年間,有的「飯盒會」主題與反政府運動和「黑暴」有關,而黎智英會下指示。
黎智英供稱,「飯盒會」用作討論業務發展,他會給建議、說明,有時表達支持或同意,但堅稱沒有給予採編指示。
不過,黎智英確認曾有過一則「非常強的建議(a very strong suggestion)。2020年3月,他曾傳送「香港監察」(HK Watch)負責人 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共撰的一則聲明給陳沛敏,請她看看能做些什麼「來幫助 Ben」。
另外,主筆楊清奇供稱《蘋果》的採編自由是「鳥籠自主」,由黎設定基本立場。黎對此反駁,指所有媒體都按代表的價值觀行事,文章在讀者的頭腦及心中產生共鳴,而心的共鳴即價值觀的共鳴(...the audience or readers can not only be related in the mind but in the heart, heart is where the value contained)。他同意「反人權」的價值觀在「鳥籠」之外,亦曾邀請被視為建制派的作者,不過並非所有人都接受了邀請。
黎亦稱《蘋果》不支持港獨和台獨,比如他曾覺得桑普文章寫得好,建議評論版邀請合作,但張劍虹告知桑普主張港獨而作罷。他又指,不容許員工與台獨、港獨有關聯。
「港獨本身是個陰謀,不現實,是瘋狂的主意(independece of hk is conspiracy, not realistic)」,黎向法庭表示,「is crazy idea!」他聲線上揚。
「我是老闆」、「不要反對特朗普」
不過,黎智英向法庭確認做過兩個採編指示。
一是2019年3月他要求《蘋果》做大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二是2020年5月,以《蘋果》為平台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
2019年3月,香港議會和民間壓力團體中已存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聲音。該月下旬,陳方安生與兩名民主派議員郭榮鏗、莫乃光,應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邀請,抵達華盛頓會晤委員會官員;期間美國國務院發布《香港政策法案報告》;隨後陳方安生臨時獲安排和彭斯短暫會面,談及香港的人權自由狀況、及香港與美國的特殊貿易關係。這些動作於政治及新聞都重磅且「敏感」。
黎智英曾將前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訊息轉發張劍虹,內容是郭明瀚建議陳方安生赴美討論時,應以否決《逃犯條例》修訂為主軸。黎智英確認,又曾將陳方安生與彭斯會晤的照片轉發給張,囑他「做到最大效果(to maximum effect)」。張供稱,他理解為在新聞上要「做到最盡」,因此與《蘋果》時任總編輯羅偉光商量採訪陳方安生及其隨行人員,又將指示發予陳沛敏。該新聞後來出現在《蘋果》頭條。
「一人一信救香港」則推行於《國安法》前一個月。2020年5月24日,《蘋果》封面出現一封致特朗普的英文信範本,信中指「中國正在取消香港的高度自治並將中共統治引入香港。他們的意圖很明確,就是要摧毀香港的寶貴資產,法治。」「請總統先生(特朗普)幫幫我們。」5月25日《蘋果》二度出信,5月27日進一步印上「三大方法 (Twitter、現稱 X,Facebook 及白宮聯署)向特朗普表達訴求」。
黎智英稱原計劃是收集香港讀者信件轉交給特朗普,但因寄送郵件需時,決定改為收到信件後拍照發佈在 Twitter 上並標籤(tag)特朗普。不過實際上,拍照、推文和標籤都沒有實現。黎稱不知道原因,但總之計劃沒有成功(failed to materialize),也不清楚收到多少讀者郵件。
他確認,事前,張劍虹、陳沛敏都不同意該行動,24日登報當日,香港政治人物黃之鋒、李柱銘等也對此舉表達批評。關問:「他們都不同意,你為什麼還要推行?」黎答:「因為我是老闆(because i was the boss)。」
《國安法》實施前夕,特朗普曾指若中國通過《國安法》將有「嚴重後果」(serious consequences)。黎幾次在公開表達中提及,並稱特朗普應做「言出必行的人(a man of words)」。
在律師提問下,黎表示自己不可能對特朗普指手畫腳,但對特朗普將會做些什麼有所期待。「你期待什麼呢?(what were you hoping for)?」關追問。「(或許)打電話給習近平,打電話給中國(to call Xi Jinping, call China)。」黎回答。
控方早前展示證據指,2020年6月,黎智英給《台蘋》前社長陳裕鑫發信息:「請國際組不要跟《紐約時報》及 CNN 針對川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
黎供稱,「一人一信救香港」喊話特朗普,若同時發佈反對他的新聞,會顯得不一致(it’s not coherent)。「為什麼《台蘋》的中文報導會影響美國政府?」關問。「我們向他尋求幫助卻又反對他,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黎回答。
以《蘋果》為平台,荼毒港人、煽動仇恨?
「你本人有引發仇恨中央和香港政府的意圖嗎?」「你有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的意圖嗎?」「你在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嗎?」「(你寫的)文章有這些意圖嗎?」
關大律師身著黑袍,戴白色波浪假髮,從粗黑的圓框眼鏡後望著黎智英,在20多天內就黎撰寫的不同文章、節目觀點,反覆詢問。
控方指,《蘋果》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共發布161篇煽動刊物,包括新聞報導、至少22篇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黎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等。如2019年專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諗移⺠定諗遊行》呼籲公眾參與示威;2020年初專欄文章《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批評中央封鎖資訊,又稱疫情可為中國民眾帶來反抗和推翻政權的希望。控方指內容涉及左右公眾輿論、鼓勵街頭抗爭、「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
黎智英一概否認文章具有煽動仇恨的意圖,不過承擔全部文責。
他承認某些言論低俗(bad taste),如2020年1月5日刊出的《2020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中,讚揚元旦見到的一名14、5歲少女,在遊行中大叫「黑警死全家」、「香港差佬,X 你老母」。黎庭上指自己受當時氣氛影響及具有攻擊性(offensive)。
至於其他文章,他稱香港市民具有示威抗議、表達意見的權利,他也只是描述正在社會上發生的事。他指自己明確反對暴力,希望香港的社會運動維持正面形象,以爭取國際公眾支持;他期望國際保持對香港的注意力,若民眾對政客施壓,就能轉化為國際政治上的壓力。
美國、歐盟會如何施壓中國?黎智英強調這不在他的思考和能力範圍之內:「我怎麼能?(How could I?)」他數次帶著狐疑語調反問。在他看來,他進行的是「道德呼籲」:2019年7月1日他在《紐約時報》發表評論《What the hk protest is really about》形容道德權威(moral authority)是有力武器(powerful weapon),指港人和平示威、爭取國際同情,能佔據道德高地;2019年9月13日他在《華爾街日報》上發表評論《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則提到北京道德失敗(Beijing’s moral failing)。
他向法庭陳述:「我不同意(香港人)不懂思考、沒有自己的價值觀而要《蘋果》來灌輸給他們……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圖荼毒港人。」
黎智英一度和法庭爭議何為「國際游說」(lobby)。他慣用「爭取國際支持」(international support)形容,指自己理解的「國際游說」即通過爭取國際同情來獲得對香港人的支持(ask support for us)。法庭則質疑他是否在爭取制裁(support for sanction)。
時值中美貿易戰升級,中美互相提高關稅、美國管制「華為」等中國科技公司。黎智英稱自己支持(support)中美冷戰,建議在對付(deal with)中國時聯繫人權問題,但否認提倡(advocate)貿易戰。
控方指85篇涉案刊物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有31篇涉及尋求外國制裁,例如專欄文章《天下圍中 拜登騎虎難下》,形容中共是「自由世界面對的最大威脅」。故除了「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另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回應《國安法》前後對港府、中共和習近平的種種批評,黎的理由總是「陳述事實」。
與此同時,黎智英個人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從2020年7月9日起一連播放24集,首集節目就形容《國安法》在港生效等同香港「死亡」。節目邀請多位主持,包括前《南華早報》總編輯 Mark Clifford、學者林培瑞(Perry Link)、以色列前副總理 Natan Sharansky、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等。其中幾位是他二、三十年的故交。
節目中提及不少觀點,包括認為《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香港是對抗中國價值觀的槓桿、美國增加南海軍事存在將減緩區域衝突、台灣晶片在中美貿易戰中作用關鍵、如果世界不能改變中國將被中國改變等。
關大律師詢問黎是否呼籲美國及國際組織、個人,對中國及香港採取制裁、敵對、封鎖,黎一概否認,指製作節目是讓海外觀眾繼續關注香港,而非要求外國制裁和敵對。
他曾在節目中稱習近平是毛澤東二號,被問及是否煽動仇恨,他反問「那代表毛澤東是最被憎恨的人嗎?」
他向法庭陳述:《蘋果》公司、高層、節目嘉賓等,與他的個人專欄、個人節目 Live Chat 無關;他也一向謹慎,以免觸法。
國際聯繫圖,勾結外國勢力?
對於兩項「串謀勾結」罪名,重點之一在於黎智英和「外部勢力」的人際、金錢關係。
黎智英被指在2019年7月的「美國行」中呼籲制裁,此外他亦被指與英國和台灣政客多有聯繫。
控方曾製作黎的「國際聯繫圖」,涵蓋英美台三線,涉及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台灣總統蔡英文、前港督彭定康等人。多名外國政要被指是黎的「代理人」或「中間人」。
黎智英一一回應。
需要留意的是,據黎智英供述,「美國行」由助手 Mark Simon 安排協調。Mark Simon 在黎的私人公司「力高顧問」任總經理, 幾乎全權代理黎的個人業務,而「力高顧問」是空殼公司(Paper Company),僅用作處理匯款等。黎指曾於2013年至2020年間向 Mark Simon 轉帳1.18億港元,因對方為黎處理其他買賣及個人業務。《國安法》生效後,Mark Simon 仍向黎報告外國情况。
Mark Simon 在《國安法》公佈前兩個月離開香港,目前被香港警方通緝,建制報章多次指他有 CIA(美國中情局)背景,一直在幕後策劃「佔中」及「黑暴」。Mark Simon 今年4月通過《華爾街日報》William McGurn(即 Bill McGurn,前任白宮首席撰稿人、黎智英的教父)的文章反駁,指父親曾在中情局工作,他本人曾在海軍情報部門擔任初級職位、1991年離職。「破壞香港,港府自己做得很好,不需要CIA。」他說。
黎智英在律師提問下確認,他曾透過 Mark Simon 捐款予香港的泛民派政黨,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及「長毛梁國雄」,但他從沒有捐款予海外政黨,只曾向美國智庫和宗教組織捐款,且金額相當小,一年約15000-20000美金。「你曾要求對方回報嗎?」關問,黎智英大笑,指這麼「少錢」哪裏好意思:「太自以為是(presumptuous)」。
黎強調,「從來沒有(never)」透過圖中人物影響外國對香港及對華政策;也否認曾要求這些人對香港或中國採取敵對行動。
英文網站、Twitter 與「外部勢力」互動?
控方指,黎智英在串謀多國政客之餘,還在2020年5月指示《蘋果》推出英文版,並指示「不要針對特朗普」、「多發表黃觀點」、「不要平衡」,及要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又提及黎在 Twitter 開設帳戶(@JimmyLaiApple),追蹤及標籤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台灣的政界人物,與「外部勢力」互動。
《蘋果》增設英文版的提議,最初來自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但讓黎提起心肝要做,是在香港專欄作家馮睎乾撰文《撐蘋果的100萬人》後。馮提到可把本地新聞翻譯成英文內容放到免費網站上予外媒及外國受眾,黎認為這是好主意。5月31日,《蘋果》英文版上線,6月2日在報紙宣傳「開拓媒體國際線」。
黎智英認為「公信力(credibility)來自報導真相、並非平衡報導」,承認英文網站「考慮保護香港人的觀點」,而「香港人的觀點」就是「黃」觀點。法官追問下,他指「黃觀點」是「對政府和中國持批判態度(critical)」,不只是「反政府(anti-government)」。
他也聲稱,英文網站想要打破《南華早報》(SCMP)壟斷,報導「不被報導」的中國負面新聞。他曾希望開發大數據產品,以更「客觀、細緻了解中國社會」。不過直到他入獄前,數據產品都未能上線。
黎常常向下屬指出英文網站「不夠內容」,需資源整合。他建議在政治新聞外報導中國社會日常新聞,「通過日常生活人們也可了解中國」,還有台灣新聞,「未來台灣及台海會變成重要的、高衝突的地方。」
「經濟支持是指讀者訂閱、賺錢」,他回應指控,「政治支持是希望讀者為香港發聲,使外國政客可以關注到香港。」
黎的首條 Twitter 則在2020年5月22日發佈,提到「中共完全無視我們的法治」。但他指自己不懂使用 Twitter,推文都是由李兆富(Simon Lee)代為發佈。李兆富筆名「利世民」,是政治評論員,也是《蘋果》專欄作者,曾任《蘋果》社群資訊網行政總裁。黎形容李是他的門生(Mentee),兩人相識早於2014年,因在自由市場經濟議題上相投、多有討論,漸漸變成老闆/助手關係。
黎指非常信任李兆富,他一般通過 WhatsApp 向李兆富擬定想要在 Twitter 上發佈的信息,然後李幫他修訂、編輯和發佈;而包括標籤、hashtag、轉發(retweet)等操作,也由李決定和進行。到後來,李兆富也會自己揣測黎智英的意思寫推文,黎指二人不必要時時溝通,也無需事事批准。黎相信李的判斷,「發佈他認為應該發佈的」。
該帳戶追蹤共53個外國政要及政治團體,黎亦指是由李操作,稱不知道追蹤對象包括特朗普、IPAC、重光團隊(SWHK,Stand with Hong Kong)等。
20多天的主問作供期間,庭上不完全檢閱了約800條 @JimmyLaiApple 推文,它們曾談及如制裁(sanction)、警察國家(police state)、#SWHK(重光團隊),或使用 hashtag 如 #MagnitskyAct (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等字眼。關大律師多次在證據螢幕上比對黎發給李的 WhatsApp 訊息及相應推文,詢問由誰授意、黎是否知情、某些字眼代表的意思及背後的意圖(intention)等。
三位法官也曾以不同方式質疑——黎為何任由他人以自己名義發表內容?發文前後真的不交流或檢查嗎?他會否對推文提到的組織或個人好奇?又是否同意推文用語和內容?
黎智英表示,「(推特)只是個名字而已」,他指李兆富與自己關係緊密,完全理解自己,推文發出後,他也不一定會看。他指此帳戶與《蘋果》無關,也斷然否認開設 Twitter 是想要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我不是一個自以為是的人(I am not a presumptuous person)。」
他也進一步表明個人責任:無論推特內容為何、是否有「疏忽和錯誤」,即便是他人如李兆富的錯誤,都由黎自己「負責(take responsibility)」。
《國安法》前後,倡議制裁?
「美國行」後,《蘋果》發佈報導,提及黎智英返港後在何俊仁的《細說中南海》節目上講到與蓬佩奧談及美國可「制裁」鎮壓示威的香港及內地官員。黎向法庭確認,與蓬佩奧是單獨會面,若《蘋果》報導提到他認為美國應該制裁,「相信報導真確」。
至於張劍虹曾稱訪美前兩個月黎已談及制裁,黎否認,指「敵對行動」不是自己會用的字眼,也因與張不熟而不會談及這些事情。
2020年5月盛傳《國安法》立法,黎智英多了舉動。
除了開設英文網站、推特、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他還在5月26日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提出「制裁」中國官員、凍結貪污中國官員的銀行戶口,以及停止向中國輸出科技——但他表示,只是呼籲制裁而不是敵對行動(hostility activity)。同日他和張劍虹的 WhatsApp 訊息顯示,他期望更嚴厲的「制裁」。5月27日黎回覆美軍前副參謀長基恩 (Jack Keane) 的電郵,提及應凍結大陸貪污官員銀行戶口,同日在 Twitter 呼籲特朗普重提上述主張;5月28日黎接受彭博社和 BBC 訪問,也表示「我們唯一的救贖是特朗普實施制裁」,而最有效的制裁是針對大陸貪污官員。
《國安法》生效前一天,張劍虹給黎智英轉發了一篇新聞連結,題為《【港區國安法】 葉國謙稱「金盤洗手」不會追究 陳智思警告市民勿越紅線》,並稱「老闆加油、蘋果加油、香港加油」。黎智英回應,「但願如此,但手(金)盤洗手不再抗爭無可能,煮到嚟就食,無所謂,謝謝。」
他指自己的意思是「香港人的抗爭」還沒有結束,那時既不知道《國安法》的細節,也不知道第二天《國安法》就會實施。他繼續和張劍虹討論與香港時評人劉細良做節目的籌備。「我應該意識到的」,他表現出後知後覺。
6月30日晚上,他稱自己如常9點睡覺,並不再閱讀和回覆信息,對《國安法》的到來毫無感知。
兩個小時後,港區《國安法》自當天晚上11點起生效。
第二天早上7點前黎智英醒來,手機上先收到李兆富發來的訊息。李兆富為黎智英管理 Twitter 的身分曝光了,他道歉並感到不安。當日晚些李向黎表達退出管理 Twitter 的意願。
黎指自己七一當日應已閱讀過《國安法》的條文,因為他在給蘋果高層、助手 Mark Simon、泛民朋友發的訊息中,都提到《國安法》嚴苛(draconian and severe)。早前,他與《華爾街日報》編輯 Bill McGurn(William McGurn) 協定撰寫《香港獄中信》,一旦入獄就發佈,七一當天也向 McGurn 表達了對香港的憂心。不過他後來要求不要發表這篇文章。
《國安法》生效前,黎原計劃到泛民的七一街站幫忙籌款,並派發3000張以上海報(海報雖與《蘋果》無關但由蘋果的印刷廠印製)。和《蘋果》高層商量後,他決定不派發海報,只是到現場籌款。
而美國確實採取了行動。7月14日,特朗普正式簽署行政令,發佈《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授權華府制裁「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蓬佩奧7月23日發表演講,出現欲聯合不同國家「應對中國挑戰」、「制裁……中國領導人和企業……」的表述。黎向李兆富形容「冷戰帷幕正在升起(Cold War curtain raising)」 ,Twitter 隨後轉發並評論:「很棒!蓬佩奧說得好!自由國家一定要打敗這個暴政。」
黎在庭上認為,蓬佩奧是在提倡敵對中國,但否認自己在 Twitter 中提倡敵對行動。他小心與法庭釐清《國安法》後的推文或觀點是否由他親自表述/撰寫、是否引述他人、是否直接提及「制裁」。
他多次指自己避免觸法。2020年7月9日,黎智英、郭明瀚、李柱銘、Mark Simon 之間曾有對話:郭明瀚提出要找方法創造一個國際為本的示威運動,經政府或大眾施壓港府及國安機關,以制衡中國政府、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及其夥伴;黎智英即刻回應「海外運動」的風險是被指控勾結外國勢力,直言這是《國安法》嚴重罪行,「我們在這裏不能被聯繫」;李柱銘和議「Absolutely!」。李柱銘隨後退群,黎則稱因顧及與郭明瀚為好友而留在群組中。
但有一個「錯誤」。辯方展示——2020年7月30日其推文在轉發新聞後評論:「藍韜文,是時候將林鄭月娥、香港、中國官員列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名單」——黎稱此推是 Simon Lee 所寫,自己沒有留意,亦對英國政治不熟悉,甚至不知道藍韜文是誰(Dominic Raab,時任英國外相)。但他承認,《國安法》後仍呼籲「制裁」是錯的。
陳沛敏曾供稱,特朗普發佈行政令後,黎智英曾以文字訊息建議《蘋果》製作「制裁名單(Shit List)」,但她感到難以從新聞層面執行而未果。黎智英則否認做出此要求,他稱傳送給陳的 WhatsApp 訊息「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我想說,我們應該列出一份狗屎/制裁名單,牽涉審查及恐嚇我們的人)」不是他本人撰寫,而是從 Signal 上轉發了一條相信來自美國官方人士的機密訊息。他指自己其實沒有閱讀訊息,只是覺得重要,所以轉發給陳,由陳來做採編判斷。
「訊息字眼不是我常用的語言(It’s not the kind of language that I would use)。」他指在庭上才首次閱讀。辯方展示,他也曾將同樣訊息轉發給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工黨李卓人。
無論如何,國際政治持續博弈。美國在《國安法》生效後累計制裁42人,包括林鄭月娥,現任香港特首李家超,時任警務處處長、現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現已免職的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現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現已免職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時任香港國安公署署長、現中聯辦主任鄭雁雄等。
而2021年特朗普卸任次日,中國外交部立即宣布對「在涉華問題上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的28名官員實施制裁,包括蓬佩奧(Mike Pompeo)、前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博明(Matt Pottinger)以及時任議員、2025年特朗普新班子成員魯比奧(Marco Rubio)。
被問及提議聯繫人權問題應對中國是否「干涉中國內政」,黎指人權問題屬於「國際問題」。但他承認2020年8月23日12港人被捕事件後的呼籲:「我希望國際社會為他們發聲(voice out),(施壓)政客、政府……某程度(in a way)你也可以說這是干預。」
他一概否認控方所指2020年7月1日前後曾與《蘋果》高層串謀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或與重光團隊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
「重光團隊」主腦?
串謀勾結的重點之二,在於黎與被指支持攬炒的團體「重光團隊」(SWHK)的關係,該組織被指遊說各國政府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控方指控黎是幕後主腦,還欲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
結合多方供稱,在和黎智英取得聯繫之前,李宇軒、陳梓華在 Telegram 互相認識並籌備以全球「登報」作為抗爭方式。因所費不貲,陳輾轉找到李柱銘、向黎智英尋求貸款協助,獲 Mark Simon 告知黎認可他們的政治理念,願意墊支2019年6月第一次 G20 登報的500萬元港幣。
第一次登報後,李等人了解到有的報館不接受匿名廣告,所以在第二次登報時統一組織名稱,同時陳介紹李與劉祖廸認識,SWHK 就此成立,創辦人包括李宇軒、劉祖廸。
李形容 SWHK 是「草根眾籌倡議組織」,無大台、結構鬆散,非所有人支持「制裁」。三次登報行動後,組織路線出現分歧,最終人員重組,轉型做國際游說(lobby)。李負責後方「游說」,陳負責「前線」。陳有自己的勇武小隊,而「攬炒巴」劉祖廸是激進及勇武年輕人中具有號召力的「精神領袖」。
黎智英供稱自己「和平理性非暴力」,否認有任何政治議程,否認聯繫過「重光團隊」(SWHK),直到上庭才知道它是一個組織。在他的描述中,跟「重光團隊」的唯一接觸是給予過渡性貸款墊支登報費用。
和理非,「勇武派怎麼會接受我領導?」
黎智英指,2019年7.1衝擊立法會事件後,他擔心運動形象受損,一直想要勸阻年輕人減少採用街頭暴力。故一方面著《蘋果》採訪年輕示威者心聲、尋求外界理解同情,多次提倡「和勇不分」;另一方面冀找到接近「勇武派」的人。
黎認為陳是「前線保守派」,對勇武派有領導力,也因此接觸對方。對於陳擁有一支勇武小隊,則稱毫不知情。
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中來自抗爭者和警察的暴力都在升級。黎在11月12日向陳梓華發訊息,談及「馬鞍山燒人事件」令他害怕。該月緊接發生中大(11.11-12)和理大(11.13-28)事件,黎對勇武的走向更顯擔憂。他曾在11月16日通過 WhatsApp 向陳詢問:「你知道這些黑衣人到底是誰嗎?」認為有些黑衣人在「搗亂」(quite mischievous)。
12月初,黎在與陳的對話中談及「攬炒巴」,因認為「攬炒巴」對激進年輕人有影響力、被勇武派追隨,而請陳接觸劉。2020年1月11日,黎智英、陳梓華、劉祖廸在台北見面,他與劉面談約1.5小時,詢問過對方真名但不獲告知。
黎稱見面只為平息街頭暴力,並無談及推翻中共,「我沒有那麼瘋」。
他介紹陳與台灣民進黨老牌人物施明德相識,認為若陳需要一些意見,「真正的革命家」施明德可以提供。陳、劉共同見過施,黎不在場。陳曾供稱,施明德向劉指出不要心懷做匿名抗爭者的僥倖,也勸劉要懂得犧牲。
陳曾指,黎智英欲結合街頭、議會、海外組織、國際線及商人並主導「國際線」,欲成為勇武派領導,欲將劉祖廸培養為政治明星。對此黎智英一概否認,「通過制裁和封鎖就能推翻中共?太荒謬了」。
他指陳把話塞到他的嘴裏(put it in my mouth)、編造(make it up)。「國際線」、「文宣」從來不是他的語言,「國際線」屬於「國際游說」,和站在道德高地上爭取「國際支持」不一樣;他承認希望借助「攬炒巴」的影響力,提議組建多於一個人的「勇武派」領導小組(leadership group),但「勇武派怎會接受我做領導?」;至於「培養政治明星」,黎則連用幾個詞表達態度:farcical(蠢得可笑),presumptuous(自以為是),ridiculous(可笑),arrogant(傲慢),stupid(愚蠢)。
問及如何理解「攬炒」,黎形容就像殉難(martyrdom),犧牲自己來破壞對方(sacrifice yourself to destroy the opposition);對於攬炒論述中常提到、令中國政治和經濟崩潰以達到「支爆」,他指是在和「攬炒巴」的對話中才第一次聽說,對方指「支爆」是「中國內爆(China implosion)。
黎指中國花了很多錢在監控上、可能會耗盡資源,但否認與「攬炒巴」討論如何才能達至「支爆」。
2020年4月28日,戴耀廷在《蘋果》發佈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指若民主派在選舉中成功取得35席,中國政權可能因恐懼民主而將香港攬炒。《國安法》生效後,61萬市民參與投票「初選」,「初選」後遭港府指違反《國安法》、涉顛覆國家政權(即日後的「47人案」)。
《蘋果》曾有大量關於初選的報導,並協辦初選論壇。但黎智英形容自己只是「知道」初選,由始至終不涉及初選,亦對參選人沒有認知。
「雷聲大雨點小」,黎智英確認曾向陳梓華評價《國安法》的實施效果。陳稱黎意指該法只在製造寒蟬效應,應該繼續進行國際游說,又指對方要求他繼續呼籲各界進行文宣、國際游說及參加初選。
黎智英對此激氣而笑:「我已經開始勸人們要小心了,我怎麼說服一個不那麼親近的人去做什麼事情呢……我需要他做什麼?我從來不需要他做任何事。」
「我不是政治人物(political figure)」。他僅定位自己為社運人士(social activist)和生意人。
相信「西方價值觀」
黎智英有一個經典的從窮苦偷渡客成為傳媒大亨,白手起家的「香港故事」。
他在多個採訪中表示,12歲的自己拿著1蚊,60年代跟隨偷渡潮、從中國經澳門來香港。雖然家境貧困要做童工,但香港於他仍像天堂。
「香港是我的家」——自由、機遇、教育,是香港的「天堂」之處;法治、集會及言論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原因。黎愛讀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從自身受惠中確信哈耶克關於「自由市場」(free market)的理論。他愛此書的程度到反覆閱讀15年,亦把書買來四處送人。
黎指自己回報香港的方式,即保護這些空間和價值。
黎認同英國殖民給香港留有正面遺產,也幾乎絕對相信西方及新自由主義價值觀主導下的國際秩序和自由經貿體系,他亦主張言論自由、倡議人權。
Value war——他在庭上表述,獨裁中國和西方自由世界之間持續有一場關於「價值觀」的戰爭,香港夾在兩個世界之間,也是這場價值戰爭中的槓桿(leverage of different values)。
他區分中國價值觀和中共價值觀(CCP values),認為中西方之間的矛盾即中國政權不尊重國際事務和貿易規則(international rules of conduct)。他矛頭明確指向習近平,認為習上台前中國三十年的繁榮發展有目共睹,只有習下台才能解決中國現在的問題。
除了政治及法律影響外,黎智英也一直擔憂《國安法》會令香港失去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反對美國取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special status)。不過「香港仍然是 IPO 中心」的他人意見促黎再思考「取消」是否可能是對的,因香港是中國的出口窗口,取消或起施壓作用。
台積電掌握晶片的世界供應,黎指在美中科技戰中台灣亦成為槓桿。他指特朗普對華強硬(play hard ball),若台美在包括軍事層面進行關係升級,將改變地區面貌;也評價特朗普對華單邊政策(unilateralism)比多邊政策(multilateralism)「有效」,歐亞可能跟隨,拜登亦應沿用。
這些理念在法庭上引起不少爭持。
法官曾就「同化」(assimilation)問題質疑黎智英的用心。因黎智英形容,中國是獨裁政權,如果世界不是採取敵對而是幫助中國同化到自由體系中,二者都將有更好未來;相反如果世界不能改變中國(change),就會被中國改變。
法官質疑,「同化」與「改變」是不一樣的意思,前者互相遷就(give and take situation),接受不同價值觀的存在就好像接受穆斯林為社區中的一分子,「改變」則是另一回事。黎智英則表示,接受同化也就將會被改變(when you are assimilated you are changed)。
一直聲稱反對港獨、台獨的他曾指:如果台灣敢於跟足美國政策、美國亦升級台美關係甚至增強對台灣的軍事支持,那麼台灣可以通過這種關係創造出一個新的國家、獨特的國家(new country, unique country)。
法庭質疑是否意指「台獨」,黎智英指意思是台灣可以變成更強的地方(place),自己已兩次表達「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黎又曾指台灣應加入「四方安全對話」,法庭質疑非獨立國家不能加入,又以父子關係喻中台關係,黎指若美國支持就可行,而「因孩子不承認這父親,他也無法宣稱自己是別人的兒子,這不是孩子想要的」。
法官也曾與黎智英爭議「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
言論自由是任何人可以說任何話嗎?法官舉例,如果法律反對造謠誹謗(slandering or libeling),並懲罰此等行為,難道就是沒有言論自由嗎?黎智英回應,造謠誹謗不是他認為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即允許說錯話(say something wrong)。說錯話和謊言之間(wrong and lie),前者是可接受的。他又指《蘋果》多次被起訴誹謗,但每一次都勝訴。
法庭也認為黎的某些觀點僅屬推測或沒有事實根據。
比如他曾形容《國安法》後香港掌權的官員將變得如同中國般貪腐,會受賄及向生意人收取「保護費」。法庭詢問他從何得知有關事實,黎回應這是正在中國發生的事。法官指這是置換中國情況推測香港,黎強調雖然尚未發生,但他是根據事實推論。「這不是事實(it’s not a fact)」,法庭指。黎回應:「這是事實,這是我的意見(It’s a fact. It’s my opinion)」。
又如黎曾在專欄文章中引述劉細良,指陳冠中介紹的一位「仁兄」一直為中共做事,《國安法》後更當上中共打手。「你從何得知他為中共工作?」律師詢問。「從他的行為」,黎智英回答。「這只是你的推測(deduction)」,法庭強調。文章發表後,陳冠中曾嚴正澄清事實有誤,而黎智英並沒有把澄清信息轉發予劉,因為「我相信他告訴我的事」。
法庭亦關注,黎智英表述的真實含義。
雖然黎智英否認仇恨、敵對、封鎖中國,但他持有想法如要持續反抗(resist, fight on, persist)、需透過國際支持(support)持續給中國施壓(pressure)、世界要處理中國(deal with)、美國對中國的禁運法令(embargo)引致其他國家跟隨、加入聯盟(alliance)、鎮壓香港的惡行(evil deeds)將要面臨後果(consequences)等。法庭試圖釐清每個用字的意思,也曾質疑他是否實際在推動國際游說、呼籲制裁和倡議他國結盟圍堵中國。
法庭一度表示不想再聽黎智英的「自由哲學」,也在黎智英談及自由及人權價值來自於文藝復興和天主教道德觀的演化時,質疑律師提問在導向抽象和困惑。
「我追求的不是抽象,而是幫助法庭了解黎先生是一個怎樣的人。」關律師停頓了一下,繼續發問。
身為天主教徒的黎智英曾試圖為被指控的所有文章提供「統一答案」:文章都是我對我認知的現實的真實反映,也是我心中的真實想法……如果有人有不同的解讀,他們有權利犯錯。真理在天主的國度裏是美好的,這對我來說就夠好了。
2020年6月10日自由亞洲電台(RFA)訪問他:「你願意(為香港)犧牲到幾盡?」「到最後無論係坐監嘅犧牲,甚至乎冇咗條命都好,我都願意。」
wishful thinking
黎智英堅定留港,指身陷囹圄是面對後果。在庭上他說:「我不認為我做了任何違法的事,但我已經入獄4年。(I don’t think I’ve done anything illegal, but I’ve been in jail for 4 years.)」
他否認自己在《國安法》後仍推同事、下屬照之前的方法做事,「等同叫人自殺」,但確認曾用「繼續戰鬥」的字眼安慰和鼓勵同事;他相信亦曾自勉「不要失去初心或不要害怕」。
雖然曾指「活在共產政權下可怕」,他還是強調「我的內心沒有恨意」。他愛中國的人和文化,但不愛中國的政府,無法理解一個由共產黨統治的國家。
他向法庭解釋,「免於獨裁的自由」不是港獨,而是「法治下的自由」。
連續多個星期的作供,對上了年紀的黎智英是一個挑戰。他背對記者席而坐,情緒和精神狀態只能從語音語調中感知。精神好的時候,他思維敏捷;疲憊時,他會猶豫地對法庭問題回應以「啊?」,或者把同樣的話說上好幾次。
他剖析《國安法》後的心情:「抗爭已經不可能……無藥可救(beyond redemption)。我不會再抗爭了(I will not be fighting anymore, because it is useless)。」
《蘋果》及黎智英案於2023年底開審。2024年1月,施明德83歲高齡逝世。
2024年底至2025年初,特朗普二度勝選美國總統,拜登政府則在下台前分次祭出對華先進技術出口限制。過去四年中美在高精尖科技領域的差距拉大。大批美國用戶卻在 TikTok 可能被禁之際湧入「小紅書」,並稱自己為「TikTok 難民」。
2024年底,黎智英傳記《Trouble maker》出版,《紐約時報》書評指:「在 (Mark)Clifford 筆下,黎智英是資本主義和西方路線的殉道者……黎所信奉的自由市場原教旨主義會導致不平等……眼下的西方世界領袖,正是一個開始利用訴訟和恐嚇來壓制新聞界的人……Clifford 的故事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受害者,其中就包括黎智英為之付出巨大犧牲的『西方價值觀』。」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再次入主白宮,習近平派出特使參加他的就職典禮。
作供期間,黎智英幾度憶述被捕前的一些想法,比如以為美國會有更嚴厲的制裁,以為中國會有所忌憚,以為《國安法》只是制訂而不會實施、或實施後應會弱化(water down),以為抗爭能換一種方式繼續進行。
「It was my wishful thinking.(是我的一廂情願。)」他多次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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