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陳冠中:建制派的背叛

有一天香港完全沉淪了、變樣了,歷史即可定論:此間必然包括建制派對香港的背叛。
2015年6月18日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建制派議員聲稱「等埋身體不適的劉皇發(發叔)」為由,在表決前「拉隊」集體離場,事後建制派議員召開記者會回應。

編按:文章原刊於《香港01》創刊號,此為未經刪節全文版。徵得作者同意,轉載如下:

2015年6月18日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建制派議員聲稱「等埋身體不適的劉皇發(發叔)」為由,在表決前「拉隊」集體離場,事後建制派議員召開記者會回應。攝:盧翊銘/端傳媒
2015年6月18日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建制派議員聲稱「等埋身體不適的劉皇發(發叔)」為由,在表決前「拉隊」集體離場,事後建制派議員召開記者會回應。

香港的社會躁動與經濟挑戰,包括但不僅於族群怨懟、貧富懸殊,已不是政治領域的行為所能夠一蹴即就消解的,但善巧的政治人、制度與政策仍將對經濟社會領域產生巨大的良性推動。

不像眼前的社會經濟難關,香港的政治難關其實是可以克服的,視乎香港和內地政治人的判斷與意志:這其實是陸港政治階層最使得上力、最可以理順的環節。

當然,現在的難度比十年前要大,至少比四年前大得多。我之所以仍說難關可以度過,並非表示樂觀,其實我跟許多朋友一樣,是越來越悲觀的。

不過,走出難關的較不壞選項是有的,正如隧道的出口是明擺在那裏的。

但如果別有用心的政治人物不想讓大家跟着曙光走出隧道,不想香港政通人和,反而故意在擁擠的隧道中挑起群架以裹脅所有人,以期強者通吃,激惹受侵犯的一群人自衛反擊而致全體寸步難移前進不得,香港的政治生態在變好之前極可能變得更壞,而最終是否還能變好,也是沒有保證的。

為什麼會容許這麼一些不利於香港的政治人物在香港當政?一大部份原因是因為「香港建制派」的容忍甚至幫拖。沒有建制派的大體支持(至少是反對不力),反香港的政治人物是不可能在香港當政的。為此,建制派對香港當前的政治難關要負上較大的責任 (非建制派和非政治持份者也有過猶不及之處但定義上建制派要負上重責) 。如果建制派再不撥亂反正、正本清源,香港公民是可以指責建制派背叛香港的。

如果連建制派都背叛香港,香港能不走樣嗎?

或者說,有一天香港完全沉淪了、變樣了,歷史即可定論:此間必然包括建制派對香港的背叛。

香港建制派,還是反香港偽建制派?

在這裏我將以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民主治港、高度自治作為香港的建制政治框架,力證這個政治建制系統工程的基礎設定包括「中立特首、中立政府」。很多人已經論證過建制派當政者有否損害港人高度自治,我不重複了。我將只側重說明回歸後,部份建制派政治人物有意識地策動對特區建制基礎設定的偏離。

香港政制可預見的唯一尚好出路,也即較不壞的最優化選項,仍然是:包括建制派及非建制派在內的政治人物,不論是保守者還是革新者,在和平理性大多數市民的支持下,也在中央對港班子就現下偏差路線的糾錯下,共同走在一國兩制、中立特首、中立政府、港人民主治港、高度自治的相對寬坦道路上。

我說過並不樂觀,但上述這個選項是存在的,是仍有一線微弱的實現機會的,大家不要輕言放棄。相比其他所有取向,這個取向其實是更腳踏實地、更有歷史、法理和現實基礎的。

我認為這個較不壞選項,比其他選項更可行更可圖,也就是說反觀其他選項都是不可行不可圖的,或是空想,或是極端,或是觸犯基本法和中國憲法,或是要讓香港變樣(譬如言論和人身自由的大倒退),或是太邪惡了在道德上和人道上都不足取。

要持續落實這個選項(一國兩制、港人民主治港、高度自治、中立特首、中立政府),各方人士都要合力,包括建制派。沒有建制派中的大多數的認同與支持,港人是不可能共同走到隧道的出口的(當然,北京因素也是關鍵)。

今天香港的政治失靈以至社會矛盾,從回歸數起,有始作俑者、有推波助瀾者、也有唯恐天下不亂者(包括建制派也包括非建制派的一些政治人物) ,這盤帳不在這裏展開,這裏要強調的是,作為最有權有勢的香港既得利益中流砥柱、最有資格代表香港的建制一派,竟然不盡自己的本份,不站在香港本土的主場,不捍衛香港共同體的主體利益,不去堅定的遵守《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及《基本法》規範的一國兩制、港人民主治港、高度自治,背棄了「中立特首、中立政府」的特區建制設定,作出各種反香港的行為,那才叫人失望。這樣下去,香港的建制派將成為背叛香港的偽建制派。

換句話說,建制派必須懸崖勒馬,從現在越來越反香港的建制派,恢復到成為「香港的建制派」,保守着一國兩制中香港這一制的港人民主治港、高度自治,這才是香港建制派應有的主體本色。

可是,一些偽建制派的反香港政治人物,黨同伐異製造內部敵人,挾持建制派,建制與非建制政治階層勢同水火,好市民憂心如焚,社會失份者自衛反擊,關心時政的青年與學生卻多對非暴力抗爭的成效失去信心,各種自我應驗的預言,互為因果,怨氣螺旋升級,共同體大有爆發集體偏執狂瘟疫的態勢,如此惡性循環,香港明天會更壞,難道這是香港建制派想要的香港嗎?

因為現在香港建制派還形成不了集體意志去說服自己,勸諭中央責成其對港班子制約那些反香港的偽建制派當政人物,香港政爭被困在黑暗的隧道中看不到曙光。

建制派早該明白,在香港的制度下,非建制派是不可能完全被拿下的。如果真有通吃那一天,香港已成一國一制了。這是香港建制派(真建制派)樂於見到的嗎?

你們是香港的建制派,還是背叛香港的偽建制派?

較不壞的中立特首

在一國兩制特區的高度自治民主政制系統工程之中,有一組較少人討論的基礎設計,就是中立特首、中立政府。可以說,當政者對中立特首、中立政府這個建制的刻意偏離,才在最大程度上導至了今天香港政局的撕裂和管治的失效。這是結構性的偏離,一如建築物被拆掉承重牆,後果不堪設想。

香港政制設定的一大特點是特區首長輪替制,而不是由政黨輪流執政。2001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要求特首不具政黨背景。就算香港有了特首普選和立法會直選,並不等於是政黨輪替執政──後者遠比普選特首更遙不可及,根本不在正式議程上,這點值得大家記住。

今天,特首由一小撮人選出,以後有一天,特首將由一人一票普選(這是建制派與非建制派都同意的,重大分歧是在參選資格),屆時就是通過全民公決(plebiscite),直選出權傾一時、沒有政黨約束的總統。

搭配上香港建制的另一特點:行政主導(不是議會主導或三權均衡),意味着當我們主張普選特首的時候,我們是在主張公投一個不為議會主導、三權不足制衡、不受政黨約束卻集中管治大權的超級總統。

香港特首對內事務的權力比一般成熟民主政體的總統更大(更不用說半總統制、議會制的總理、首相),集權情況有點接近殖民地時期的港督,只是現在立法會比當年立法院相對多了有限度阻撓行政部門暢通無阻的形式手段。

這將是香港政制的實驗性特色,一個非政黨輪替的超級總統集權制。

為什麼設定特首不能具有政黨背景?2013年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說香港仍未適合實行政黨政治。2014年港澳研究會理事鄭平學解釋說不允許行政長官具有政黨背景,就是要確保行政長官體現廣泛代表性,不被立法會、其他社會組織及階層操縱和控制,能夠向中央負責和對特區整體利益負責。2014年工聯會的政改建議,仍主張行政長官不可有政黨背景,以維持政治中立。

可見中央對港班子和香港建制派從回歸初期到近期的一派意見仍是不要政黨輪替執政,寧取政治中立的特首,並非虛晃一招或權宜之計。中央對港班子和香港建制派既然有這樣的主張,他們應該是真的相信中立特首這個機制可以成立並且在回歸後能夠落實。

換句話說,建制派是用了非政黨特首中立性的設定來否決政黨輪替執政,認定只要特首是中立的,不偏不倚,就能體現特區整體利益(所謂「超然」也只限於這個意義上)。黨派及階層利益之爭只是在立法會、區議會和社會各層面,特首則是「全民」的特首。

這裏並不是要比較政黨輪流執政與非政黨特首輪替制的優劣,很明顯兩者都會遇到不同的困難與局限。這裏要強調的是香港政治的建制系統工程已做了這樣的基本設定,輪選非政黨的集權特首,但是要求這個特首必須是中立的,至少是以中立為目標、為決策的標準,盡量允執厥中,以體現特區整體利益 — 不能做到百分百的中立是人性,要求百分百的中立卻是制度性規範。

如果特首並不中立──政治上不中立,受社會政黨或階層操縱,缺乏廣泛代表性、體現不了特區整體利益 ──香港特區這個超級總統制政制就會失去平衡、東歪西倒了,社會的衝突對立也會由此加重,恰恰違背了特首非政黨化與非三權均衡的初衷,而得到比政黨化與三權分立更差的效果。

甚至可以說,一個不為分權約制、沒有政黨制衡的集行政主導大權的特首不中立,這樣的政權輪替就算由選舉(哪怕是真普選)產生,仍然較容易病變出一種凱撒主義式的裙帶寡頭統治(如近期的俄羅斯、匈牙利、土耳其)。

特區現行的政治建制已別無選擇,必須力求特首中立,不然香港的政制安排就不成立了,其認受性必然大打折扣。不論選舉是小圈子的或是普選的,特首作為香港的代表都要做到全民特首而不能是黨同伐異、分化香港共同體的特首。

可惜,保證一個集大權特首的中立性的制度性機制卻是很不足的。

對香港政治階層來說,中立特首為時尚短,缺乏約定俗成的慣例及成熟傳統,單靠政治文化、政治習俗不足為制約。

《基本法》明文規定特首代表香港,並要向特區負責,但三任特首有站在香港主體立場,代表香港嗎?又特首該如何向特區負責?由小圈子選出的特首,只需要向一小撮選民交代,缺乏廣泛代表性。民意或可提醒特首遵守中立,但從三任無政黨非普選特首的行為來看,這個非制度化的制衡成效參差。

特首也要向中央負責,中央可以責成特首回到中立,因為中央是唯一據有法理安排這樣做的,換言之暫時只有中央可以規約特區首長,但這表示香港的內務自己不解決卻要轉交「境外」代勞。(內地在不同的語境下會指稱香港為境外,例如「境外勢力」,在這個意義下內地也是香港的境外。)

如果在任特首剛愎自用不聽勸諭,一意孤行地拒絕中立、拒絕做個全民的特首,這時候港人只能等待下一次特首選舉,把時任特首選下來,或中央拒絕任命當選者。在香港的政治機制裏,只有通過選舉與不任命,還有不可抗力與繁複議會罷免特首等程序,才有可能合法換特首。

對中立特首的規範,當初的政制建構者是帶有一廂情願的成份的,但這裏要特別指出的是,特首中立在現時特區建制配套裏卻是必須的關鍵設定。除非特首中立,否則一個不受制度性制衡的超大權特首制是沒有正當性的,政治衝突也不會平復。這是關乎特區憲政層面的大事,特區的現有行政主導政制安排若要成功,特首的中立性設定必須落實到特區建制政治文化裏,特首偏離中立,香港的政治警鐘就要大響,建制派應該第一個跳出來向特首施壓,使其回歸中立。

這就是香港既成政制的明文與非明文安排。世界上可能沒有全好的政制選項,我也不認為香港的非政黨化集權中立特首的行政主導制是很壞的,如果能夠落實特首中立它還是一個較不壞的方案,因為集超大權力的非中立特首制將是更壞。

中立特首與中立政府

《基本法》列明特首領導特區政府,在中立特首的領導下,政府自然也應該是中立的。中立政府與中立特首背靠背,相得益彰。中立政府讓特首的中立性較容易落實。
香港的幸運是,我城政治建制及政治文化傳承中,已經存有不少行之有年、有助政府恪守中立及規範政府的的既定機制與實踐 — 法治、司法獨立、司法覆核、立法會監督、中立文官與中立紀律部隊,《基本法》和普通法對自由與權利的保障、公正選舉、媒體監督、言論自由、民意調查、居民維權、民間監察團體以及一般所說的善治機制,如透明、行政守則、合法程序、議事規則、公平競標、不准利益衝突、平權反歧視、隱私保護、問責、審計制、申訴制、廉政……這些已屬香港建制與核心價值的一部份,至今依然生效。它們都是中立政府的必備機制。

不過,一個擁有超大權力的總統式領導人如香港特首(及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司局級問責官員)如果不恪守中立,政府可受挾持,管治守則可被置換,特區的三權不足法、政黨不足畏、民意不足恤,以上機制都不足以成為制止中立政府走樣的足夠條件。

換言之香港本來就擁有相對「高度」中立的政府,現今呼喚的是相對「高度」中立的特首。

可能有人會質疑:世界上哪有中立元首、中立政府?從實然、實證而言這個質疑是成立的。中立只是應然的規範。但在香港特區,政制經過如此這般機關算盡的設定後,特首的中立性已不可或缺,必須成為以政治為志業的主流香港政治人的新共識、核心價值,成為特區建制政治文化的強規範。香港的特首(包括普選出來的)必須以中立為取向來要求自己、紀律自己,抗拒黨同伐異的誘惑,否則特區政治的穩定如緣木求魚。這也是為什麼重視穩定的建制派必須要求特首恪守中立。

這裏或有需要補充解釋文中所說的「中立」一詞。經濟社會學家曼瑟爾‧奧爾森的「包羅廣泛利益的組織」和經濟政治學家姚洋的「中性政府」等理念應可參考。

奧爾森有一組說法,判斷各種組織是否有利成員的整體利益。他認為一個固定的強盜比不斷更換的流寇稍好,因為前者會留下穀種,讓居民維持生產,便利以後的再掠奪。寡頭政府是少數人剝奪多數人,但還是會提供一點有助增長的公共物品以利持續剝奪。一般的民主政制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這樣的多數人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更多,體現更廣泛人群的利益,奧爾森稱之為「包羅廣泛利益的組織」。奧爾森還說真正良好的民主政府,可以成為包羅「超廣泛」利益的組織,提供的政策與幫助增長的公共物品,普遍惠及超大多數人,體現了共同體近乎整體的利益 — 多數人以對待自己的同樣準則照顧好少數人,因為這樣才讓建制的全體更受益。

根據奧爾森的說法,姚洋得出「中性政府」的理念。他認為近年中國國力高速成長,其中重要元素就是中國政府是一個不偏袒特殊利益的中性政府。可見政府的中性在內地也被體制內學者高度肯定(固然,姚洋似有將應然當作實然之嫌)。

我之引用奧爾森與姚洋,是想說明包羅超廣泛利益的中性政府不只是規範性的可圖的,而且一定程度上是可實現的 — 有些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就比另一些更中性、包羅更廣泛的利益。過往許多眾所周知的政治理念如階級論、精英論、利益集團論和官僚研究,皆旨在揭穿實存政府的中立假像,強有力地挑戰中性政府的實然性,但從類似奧爾森的「包羅超廣泛利益組織」的進路,近乎中性的政府應是值得追求的人類組織。(在這篇文章的語境裏,中性和中立的意思是可以互換的,中性在學理上似更精確,中立一詞則在香港政治文化中更常用。)

被背叛的中立政府

回歸以後,部分建制派的政治人物接受了一套錯誤的政治判斷,認為若要加強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必須在政治上及經濟上偏離中立政府。今天香港政治的撕裂對立,跟這些建制派政治人物有意識地背棄中立政府的這條新戰略性(錯誤)路線是分不開的。

劉兆佳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2002年至2012年的首席顧問,退任後在2013年出版《回歸十五年以來香港特區管治及新政權建設》一書。書中,劉兆佳認為「幾乎所有實施有效管治的政權都依靠一個或多個團結有力的管治聯盟的支撐」,他說,「特區政府縱然擁有強大權力,也必須與一個支持它的強大管治聯盟並肩作戰才可以推行有效管治」,以及「管治聯盟包括所有利益上和或信念上與政權相近並鼎力支持它的政治和社會力。」他說沒有「界定好誰是朋友、誰是對手、誰是敵人這個關鍵問題」的領導人是「缺乏一套完整的管治策略及政策綱領」。

很明顯,劉兆佳以「並肩作戰」思維看政府的管治,作戰狀態當然要拉幫結派和製造對手。誰才是「管治聯盟」的自己人?劉兆佳認為主體是「愛國者」。他更作出一個政治判斷,特區的政治困擾,正是因為「與愛國愛港力量結成緊實的管治聯盟」的工作「遠未達標」。

他還與自己以前的老闆們拉開距離,批評說「民望低落」的董建華「不願意大量起用愛國陣營的人士亦令他無法取得他們的鼎力擁護」;又說「曾蔭權力圖在建制派和反對派之間搞『平衡』,結果卻落得兩面不討好」,「兩人都未能……組建以『愛國者』為主體的管治聯盟」。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當然不是唯一的一個公開主張離棄中立政府、公然鼓動政府拉幫結派走朋黨路線的香港建制派政治人物,不過從他著作言論中我們可以思過半矣。

除政治上有意識地偏離中立政府外,在經濟上特區「新政權」則是對殖民地時期的偏差加以擴大。正如劉兆佳承認:「大財團在回歸後擁有比在殖民地時期大得多的政治力量,而且問政的欲望高漲。中央政府對大財團的倚重讓他們可以在幕後左右政治大局。大財團也可以巧妙運用他們手中的經濟資源和對若干媒體的控制發揮掣肘特區政府的功能。」

殖民地政府對資本利益集團本來已經夠遷就的了,回歸後港人政府不僅沒有矯正,而且比殖民地時期更向財團及最富百分之一的人群傾斜,即劉兆佳所說的大財團在回歸後擁有比過去「大得多的政治力量」,「幕後左右政治大局」,「掣肘特區政府」。

這裏,跟中央保持一致的特區政府和建制派是不是有一個理解上的誤區?中央對港班子是明言要讓資本家安心,助香港順利回歸及維護特區繁榮,如前中聯辦研究員強世功說:「在中央的決策思維中,所謂『繁榮』就是要確保『兩制』下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而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就是要保證資本家的利益。」但這一種中央倚重資本階層的方針,在特區建制政治人物的理解中,誇張成回歸後要變本加厲偏袒財團及向資本利益集團放利。建制派當政者這種在供給側、分配政策與公共物品提供等方面對政府中立性(包羅超廣泛利益)的偏離,直接或間接導致貧富差距拉大,富者更富,中產頹唐,社會流通往下流,底層人數增加及實際收入降低,草根生態惡化,失份者怨氣衝天。

這裏強調的是,香港的各種躁動,不只是有政治面、也有經濟面的原因,而這兩方面的亂源都與政府失去中立性(包羅超廣泛利益)有關。在中立政府被背棄這一點上,部分建制派政治人物難辭其咎。

向偏執狂政治說不

「偏執狂風格的政治」是政治學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在1964年提出的一個政治學洞見。他說當政爭的雙方身陷於一個「憤怒心靈的場域」,覺得對方是無可救藥的壞,或受外來更邪惡的勢力所把持,任何正常的程序協調、溫和的政治妥協都被認為會給對方所利用或不可能有效,故此剩下唯一辦法就是消滅對方,就算不是肉體消滅,也要讓對手在政治人眼中的重要場域消失。為了這個目標,雙方強硬派都佔上風,誇大對手的可惡,完全懷疑對方的動機,助長陰謀論猖行。

霍夫施塔特指出,偏執狂政治人所希冀的消滅對手的目標大多是不可實現的,卻因為難竟全功,帶來沮喪、無力感和被自己陣營的溫和派出賣的怨懟,加深了偏執狂症候,甚至自己一方的局部勝利也被理解成對手是出乎意料的頑強,所以要調動更大的資源,以更強硬的手段打擊對手。

反觀時局,今日世界許多地區都不幸陷入這種偏執狂政治的惡性循環,怨恨升級,衝突越演越烈,結果各方心目中對手最壞的一面都被激發出來,有如社會學家羅伯特‧莫頓所說的自我應驗的預言:我早就告訴你對方是多麼的壞。

敵對雙方伸出去的手都不易縮回,對立陣營的公鬥更衍生私仇。這種偏執狂政治狀態是有路徑依賴的,一旦通往深淵的列車開動了,煞停不容易,回頭則更難,直到掉進深淵 (試想實力對稱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實力不對稱的以巴衝突)。

因為捨棄理性爭辯與政治協商而改取敵我分明的作戰模式,雙方都只能迎戰,不管是乘勝追擊者或是自衛反擊者,皆不敢示弱,只能撕打下去,欲罷不能,寸土必爭(位置戰),動員抗爭(運動戰),互相謀求讓對方付出不可承受的代價,知難而退。

但所謂以戰止戰,往往是在敵對雙方實力對稱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雙方力量對稱的話,反而較容易面對現實作出恐怖平衡的停戰決定。在力量不對稱的情況下,譬如國家機器對付平民,磚頭飛的時候,子彈也飛,以武制暴往往有利高牆內的人借機更強硬的還擊。不過這時候建制派政治人物也要意識到,任何政府若要完全鎮壓群體反對者,就要高度箝制全民的各種人身自由和公民權利,破壞人權、法治與自由,犧牲善政,以至終究傷害建制的整體利益。

所以霍夫施塔特說,在偏執狂風格的政局裏,參與者最後必然變得與他或她心理投射中的想像敵人一樣壞 — 如果不是更壞的話。譬如甲方認為乙方破壞當地的安定繁榮或核心價值,結果在以偏執狂風格打擊乙方的過程中,甲方自己把當地的安定繁榮或核心價值也摧毀得差不多了。

一個共同體若要自救,走出內耗怪圈,逆轉仇恨的惡性循環,自力克服偏執狂式政治撕裂,需要大批非偏執狂的、對公平正義訴求與非暴力革新手段長期堅持的硬朗的雞蛋,既要潤物於無聲也要審時度勢運動,直至爭取到非偏執狂的、終於不再沉默的大多數市民與公民社會組織的支持,還要看看那些非偏執狂的、心裏明白的的政治人(不論建制派或非建制派,保守者或革新者)之中究竟多少人有意志、有善巧,願意在偏執狂瘟疫爆發的臨界點前,把握時機聯手雷動,成為政治上關鍵的新中堅,向偏執狂政治說不。

這是特區唯一走得通的道路,非常艱難,也可能很漫長,但卻不是不可能的任務。只有破解偏執狂政局,港人才可以結伴走到隧道的出口,共同體的政治才可能邁進良性循環的中道,即:拒絕最壞的選項,不因為固執單一教條所認可的最好而捨棄「包羅超廣泛利益」的較不壞選項。

(陳冠中,香港作家,現居北京)

讀者評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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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现如今,建制派的所作所为,不正是中共在香港的延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