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一直被視為民主的必要條件,但在現今不少威權國家,選舉反而成了獨裁者長期執政的工具。只要這些國家的執政聯盟能夠確保不敗,並積極分化、打擊反對派,便可借助選舉有限的「民主成分」,攝取合法性。因此,學者一般把這些國家稱為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選舉威權(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或競爭威權(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凸顯它們「有選舉,沒民主」的特點。
然而,選舉畢竟變幻莫測,即使是不民主的選舉,只要有選票在手,反對派也有可能打開缺口,打敗獨裁者。問題是,到底選舉在什麼時候有助獨裁者鞏固權力,什麼時候加速他們倒台?
學術界對這問題一直各執一詞。有學者以馬來西亞、新加坡為例,證明選舉有助延續威權,亦有學者以台灣、墨西哥反證選舉可促成民主轉型,但當中原因依然眾說紛紜。2011年,美國兩位政治學者Valerie J. Bunce和Sharon L. Wolchik發表的《Defeating Authoritarian Leaders in Postcommunist Countries》,研究了九個位於東歐和歐亞地區、普遍被視為競爭威權的前蘇聯國,為這問題提供了新的見解。
作者發現,選舉之所以在某些國家(例如斯洛伐克、克羅地亞等)帶來民主轉型,與政府弱勢、反對力量強大或經濟下滑等結構因素,沒有必然關係。因為不論是成功轉型或是原地踏步的國家,都曾經出現相當類似的情況──例如政府在大選前夕都曾大力打壓媒體和公民社會,而反對派亦有發起大型示威,抗議選舉舞弊。亦即是說,鐵腕管治無法保證威權政府屹立不倒,而同樣地,弱勢政權亦未必如想象中脆弱,反而有可能苟延殘存。
執政願景與全盤選舉策略
作者認為,真正導致民主轉型,取決於一個近乎眾所周知的原因:反對陣營能否共同進退。
然而這正正是困難所在。因為在競爭威權國家中,反對派經常面對複雜的兩難局面:他們應該杯葛還是參加選舉?應該團結合作還是各行各路?應該走勇武還是和平路線?聰明的獨裁者亦會善用這些兩難,令反對派進退維谷,長期陷入分化和內訌的困局。
作者指出,反對派要擊敗獨裁者,單靠團結、動員還不足夠,更重要是兩個條件:
第一,反對派能否塑造當選的決心?此處的重點是「塑造」,反對派即使毫無勝算可言,也要令選民感受到他們能夠執政的願景。
第二,反對派能否制定全盤的競選策略(ensemble of electoral strategies)?這裏則講求一系列協調和資源運用:反對陣營能否合作推出單一候選人?有否善用民調和票站調查做好協調?能否組織和動員年輕人投票?能否有效監察選舉?
東歐「雷動計劃」的經驗
書中以1990年代末斯洛伐克、克羅地亞和塞爾維亞的轉型為例,說明以上兩種條件的重要性:
斯洛伐克的親共政權倒台後,以獨裁手段見稱的總理梅西亞(Vladimír Mečiar)執掌大權,並極力打壓反對派、控制媒體和限制公民自由。後來反對陣營受到鄰國羅馬利亞、保加利亞民主化啟發。他們在1998年國會大選前夕,發起了名為OK'98(全名:Občianska kampaň)的公民運動,以OK一詞語帶相關地寓意希望,藉此團結政黨和鬆散的公民社會。
當時他們的一個主要策略,是大力鼓勵一向對政治冷感的年輕人和首投族在選舉中投票,宣洩對政權的不滿。經過一連串的全國行動後,1998年9月國會選舉的投票率高達84%(比上屆高出近10%),而首投族的投票率更由上屆的25%攀升至80%,令反對派最終在選舉中擊敗在任政府。
相同的劇本亦在鄰國克羅地亞上演。1999年,克國在政治強人圖季曼(Franjo Tudjman)去世後,宣布舉行大選。反對派嘗試複製斯洛伐克的經驗,組成了Glas’99和GONG兩大民主陣線。前者以「Glas」(意即:聲音) 一詞比喻國民要以選票發聲,並透過吸納百多個公民團體,推動選民教育,催谷尤其是青年和婦女的投票率;後者GONG(Građani organizirano nadgledaju glasanje)則負責監察選舉,確保大選公平公正。結果,大選投票率急升至75%,反對派在國會選舉中橫掃三分之二議席而成功執政,其後更廢除了導致總統權力過大的半總統制,改行議會制。
在塞爾維亞,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šević,台譯米洛塞維奇)政權對於打壓公民社會和反對派,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促使後者長期陷於分裂。面對民主政黨積弱,一群大學生決定自己動手,於1998年成立青年抵抗陣線(Otpor!),並發表一份名為《塞爾維亞未來宣言》的綱領,銳意推動民主改革。
Otpor!由起初只是在校園活躍的學生組織,短時間內便發展為全國的民主運動,原因不只是其扁平化組織有利他們擴張,更因為在當地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下,Otpor!的出現成為了青年改變現狀的希望。雖然Otpor!以拳頭作為組織的標誌,但他們堅持以非暴力手段推倒米洛舍維奇政權。
Otpor!壯大實力後,更漸漸扮演了協調政黨的角色:由於反對派未能協調2000年總統大選候選人,Otpor!於是開出條件,如果反對派能夠推舉單一人選,便會呼籲50萬支持者投給該名候選人。結果,反對派在大選中成功擊敗米洛舍維奇。起初,米氏還不肯承認選舉結果,但在民眾和國際輿論的壓力下,最終亦要辭職。
在這些國家的民主轉型中,公民社會在塑造民主願景和選舉策略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青年參與上,這些地方的民主運動都有意識地跟青年的未來扣連起來,令年輕人感到投票能夠改變他們的處境。
它們的經驗,對後來烏克蘭、格魯吉亞和吉爾吉斯的「顏色革命」,以至伊朗2009年的「綠色革命」,都有深遠的影響。然而對於作為混合政體的香港,是否同樣適用?
香港式選舉
一方面,相比這些後共產政權,香港擁有更優良的法治和自由根基,保證專制政權受到相當的制約。但另一方面,香港卻面對更為複雜的情況:
其一,民主化步伐掌握在北京而非港府手中,特首依然是由小圈子選舉產生;而且在行政主導的原則下,較以民主程序產生的立法會,往往只能影響但不能主導施政,缺乏實權。
其二,立法會的地區直選採用了比例代表制,這種選舉制度往往有利資源豐足、善於協調配票的政黨,無法協調的一方,不時由於派出過多候選人,最後分薄選票而得不到議席。
其三,立法會中30席功能組別(編按:另有5席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以直選方式產生)依然實行小圈子選舉,令民主派雖然手握過半數的直選票,但在建制派壟斷功能團體下,只能寄望守住整個議會三分之一議席的關鍵否決權。
香港民主化舉步艱難,尤其是背後涉及北京這個最難突破的關口。但正如其他的混合政權,只要選舉還有一絲變數,轉變亦非沒有可能。九月的立法會選舉能否打破困局,改變被建制派壟斷的議會生態?
如果照搬東歐經驗,無疑是團結合作更有利非建制派(包括泛民和本土派),但如今抽空去講團結、協調,恐怕是天荒夜譚。原因不是非建制派不想合作,而是合作根本不是如此制度鼓勵的理性結果,因為合作可能意味着個別政黨需要犧牲自身利益,成全大局。
公民社會聯合和協調角色
如果團結難以實現,那麽一些有心人提出的「分進合擊」可行嗎?「分進」當然並非難事,各有各做便是了,至於如何「合擊」,才是困難之處。如果「合擊」的意思是「浪費最少的選票讓最多的非建制候選人當選」,選民是否有足夠資訊判斷如何進行策略投票?觀乎過往立法會選舉的經驗,選前民調不是沒有,但往往難以左右選民過於簡化的自行配票──例如在四人家庭中,父母投名單A,子女投名單B。「合擊」要成功的話,必須有更精細的民調令選民作出更細緻的策略投票。
東歐經驗告訴我們,重點是去創造民主轉型的願景和誘因,民主黨派固然責無旁貸,但政黨以外的公民社會,亦可以擔任至少兩個角色:
第一,公民社會可策動聯合陣線,以推高投票率和青年參與為目標,把選票和年輕人的未來扣連起來。同時,要避免靠攏任何政黨,例如由專業團體、傘後組織牽頭,以便爭取最大程度的支持。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18至30歲年輕人投票率雖然飆升至35%左右,但仍然低於其他年齡層,更遠低於上述東歐國家的年輕人,顯示本地公民社會在投票率上仍大有作為。
第二,公民社會亦可為「分進合擊」充當協調和配套資源的角色。戴耀廷教授提出的「雷動計劃」,建議泛民協調最有利的直選名單數目,以爭取過半數議席;並招攬「雷霆救兵」在選舉當日最後時刻,按最新的選情資訊進行策略投票,以拯救邊緣名單,意念很貼近東歐「後進民主化」的策略。
雖然目前看來,全面協調競選名單已是不太可能,但後者在操作上似乎較為可行。這或許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策略,如果公民社會不能協調非建制派,那麼就透過提供可靠的資訊(如做滾動民調),轉為協助選民考慮更有成效的投票策略。過程固然不易,但若能踏出這一步,要用選票打敗建制派,也不是沒有可能。
(袁瑋熙,香港公開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牛津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博士研究生)
延伸閱讀:
Bunce, Valerie J., and Sharon L. Wolchik. Defeating Authoritarian Leaders in Postcommunist Countr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Levitsky, Steven, and Lucan A. Way. 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 Hybrid Regimes after the Cold Wa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文中提到立法会选举是比例代表制。香港立法会地区直选采取的是不是简单的比例代表制,它分成很多小选区,介于单一选区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