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陳劍青:追蹤「被失棕」的香港土地

我們談論棕土政策,不是在問究竟現有的發展區內有沒有包含棕土,而是要提出棕土作為一項政策。究竟我們要「棕土優先」,還是一種「色盲」的土地發展?
由獅子山郊野公園眺望大窩坪綠化帶及澤安邨。

我們本土研究社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製作,近日終於發布香港棕土研究報告──《棕跡》。事前沒想過得到如此廣泛的傳媒及公眾關注,事後亦想不到政府會如此低調回應處理,更無法想像今日香港原來認真做個研究發布,也會招致官媒「港人講地」的「招呼」,對於我們整個的研究團隊是一次不錯的體驗。

「棕土」或「棕地」(brownfields)一詞因着這份研究報告找出1192公頃一直不在公眾視野的土地存量,在這個房屋問題嚴重的都市不脛而走。然而強調正在積極覓地的發展局對此發現只有聊聊數句的回應,老調重彈,包括指出「棕地並無清晰定義,難以界定」、「政府已在現有發展區內整體考慮善用棕地」、「發展棕地複雜,牽涉逼遷」云云。

如此說法,政府已經在過去一年講了不下數次。事實上在當日發布的《棕跡》內文已清楚回應以上講法,就不厭其煩地清楚回應一次:

回應一:棕土「難以定義」?

有心奉行可持續發展的政府,都能夠為境內的棕土作出一個適切對應當地問題的定義。《棕跡》報告內則研究了英、美、日三地的例子,都能為棕土提供一個確切的官方釋義,那香港又為何不能?

逃避作出官方定義,意味着政府可以不用承受定義之後的各種政策含義(Policy Implications),包括提供公開的棕土資料數據庫與及全面制訂棕土政策框架,很難不令人懷疑這就是背後官方不敢作出定義的主要考慮。

回應二:發展區內已有棕土不等同「棕土政策」

我們談論棕土政策,不是在問究竟現有的發展區內有沒有包含棕土,而是要提出棕土作為一項政策,它是屬於一種原則性的土地發展策略(Land Development Strategy),一種比起動輒揚言要移山填海、開發綠化地帶的發展概念更具生態敏銳度(ecologically sensitive)、更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及更聰明(smart)的發展方式。

故此發展棕土並不是在談有沒有將此包含在現有發展區的問題,而是關乎發展哪些區位(location)及發展原則的問題,而「棕土優先」(brownfield first)是談棕土問題時不可迴避的發展精神,這是現屆政府所欠缺的,亦是現時官民土地爭議之源。

回應三:發展棕土有何複雜?

請經常將「迎難而上」掛在嘴邊的局方,具體說明發展棕土面對的是什麼方面的複雜,究竟是收地上的困難、重置問題還是影響既有鄉紳利益?

在《棕跡》的研究報告內,我們發現已被擱置的元朗橫洲棕土發展計劃,充分說明了當中面對的困難很可能就是面對地區鄉紳勢力的反對,令一個已有附近基建連接、能夠提供17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房屋計劃就從此失蹤。如果難就難在害怕影響鄉紳地主利益的話,那是否代表政府在公開地說,現時的土地政策就只不過是欺善怕惡,犧牲不懂反抗的海豚、樹木與非原居民,而並非是站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運用土地資源?

因此,政府在說棕土難以定義,此報告就是要建議政府必須下一個清晰的官方定義;說在現有發展區內已包含棕土,就是說香港今天仍沒有考慮它作為土地發展的「優先選項」;再說棕土如何複雜,那說好了的「迎難而上」不怕地方勢力的承諾又去了哪裏?

民間土地研究的任務

其實棕土爭議並非空穴來風,早於數年前這個概念已經陸續有不同民間團體提出過,我們只是透過一份報告形式更深入研究箇中現況及政策。以往民間面對很多個別的發展計劃爭議,許多時候都被形容為「阻着發展」,2012年起,我們開始發現香港很需要一個有關香港整體土地問題的綜合分析——究竟香港是否真的土地不足,哪裏有土地可優先使用?才有望突破被標籤為「反對發展」的困局。

於是,本土研究社在2013年出版了《不是土地供應:香港土地問題的迷思與真象》,嘗試整體性地描述香港土地的狀況,開始打破了「地少人多」的香港神話。及後政府亦開始轉向談及土地發展的技術細節,我們的土地研究定位亦因而開始「主題化」(thematized),透過不同土地類型的具體分析(如棕土、閒置地、丁地等不同類型),來對應現時的土地發展策略,以及政府「擠牙膏」式向公眾提供土地發展資料,《棕跡》整個民間研究計劃就是在此社會討論的脈絡下構想出來。

現時要讓香港土地問題水落石出,立足本土視野的民間土地研究的確有其角色,如何透過公開土地資料的整理及土地政策框架的預想,讓各種包含棕土、閒置、短租等有待善用的土地資訊陸續進入公眾視界,讓土地神話幻滅後的香港面對真實的抉擇——究竟我們要「棕土優先」,還是一種「色盲」的土地發展?

(陳劍青,本土研究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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