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溫水煮蛙 」的比喻,去形容北京在回歸後對香港的干預,大概已不合時。從港大校委否決陳文敏副校任命的事件上,看到北京對香港的介入已開始變得肆無忌憚,明目張膽。
這個干預校政的行動,先由親北京報章率先展開。在年初連續數日以頭版攻擊陳文敏,破壞他的名聲。馬斐森校長的電郵亦曾被黑客入侵,部分內容由這些親北京報章公開。之後由親建制校委接力,炮製出「等埋首副」的荒誕理由,去拖延有關委任決定。拖拖拉拉之後,親建制校委最後以非常牽強的理由,否決以校長為首的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如此的干預行動過於明顯,連馬斐森校長也忍不住口說,不排除北京在背後發功。
事件之嚴重,的確不在於陳文敏的個人得失,或港大的校譽之上。今次粗暴干預校政,是對我城一眾學者的恐嚇,威脅到我們一直享有的學術自由,動搖我城核心價值。
還記得嗎?馬道立法官在莊嚴的終審法院新大樓之中,向提出「特首超然論」的張曉明等,鏗鏘有力地重申司法獨立的重要。他的講話,令珍惜司法獨立的港人拍案叫絕。馬官擲地有聲表明:「法院的決定有時未必迎合所有人──無論是個別人士、政治團體及其他團體,甚或是政府──但法院的角色並不是要作出受歡迎的決定。」
院校自主是學術自由必要條件
畢竟,法治是我城大多數人的核心價值。當司法獨立受到威脅,人人自危;擔心一旦惹上官非,自己會得不到公平的審判。但學術自由呢?好像比較遙遠了一點,似乎屬那些「蛋頭學者」的事而已。而院校自主,則更少人關心,彷彿只關乎幾所院校的自身利益,不會對大眾構成什麼重要影響。但讀者必須明白,學術自由是公民社會的基石,而院校自主是學術自由的必要條件。正如Ingemund Hägg教授所言,「院校自主不一定帶來學術自由,但卻是學術自由的必要條件」(University autonomy is no guarantee for academic freedom but is necessary)。唇亡,也便齒寒。
須知道,香港之所以要設立高等院校,並不是要為港爭世界大學排名,揚威海外云云。大專學府的使命,在於推動社會變革和創新。而學者的責任,不是要為政府的政策護航,埋沒良心地做一些「先有結論,後蒐集數據」的研究項目。學者要獨立於各方,敢於挑戰禁忌,提出新思維、新角度。和法庭的判決一樣,學者的研究不一定能迎合各方。一些研究方向,或與政府的政策背道而馳。所發現的研究結果,亦可能令在位者尷尬。
之不過,若果學者隨時會因自身的取態、見解而遭媒體人格謀殺,如何可安心發表己見?如果學者的個人立場(即使相當溫和),也危及自己的聘用及升遷機會,誰還敢以良心發聲?
為免學術界變成一言堂,大專學府之內,應有寬鬆的環境,容得下不同的觀點,讓百花可以齊放。大學管理層亦應該純按學者的學術表現去作評核,而不干預個別學者的研究方向。社會大眾也要力保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讓學者進行研究時,不用考慮在上者的喜惡,也不用討好群眾。只有這樣,大專學者才可無拘無束地,為社會和世界,開拓新天地。
《歐洲大學憲章》清楚指出,大學裏的教研工作,應獨立於一切當權者之外。北京亦在《基本法》第137條中,向港人保證「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但今日的港大事件,難免令人擔心院校不再能自主。政府可輕易透過親建制校委,而對校政指手畫腳。
别以為院校自主只關乎大專院校的小眾利益!在公民社會之內,不同的領域也環環相扣。守護我城,要靠各方在不同的領域上聯線作戰。而院校自主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必須得到正視。
(關志健,香港城巿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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