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第五組朱凱廸等10人求情,梁國雄及朱凱廸書面陳詞|Whatsnew

伍健偉稱會為行為負責,但沒有悔意,並指「失去制衡的權力會自我膨脹,絕對的權力會帶來絕對的腐敗」。
2018年6月11日,高等法院裁定梁天琦亞皆老街暴動罪判囚6年,襲警罪被判囚12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合共判囚6年。圖為社民連梁國雄到高等法院現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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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一至第四批的26名罪成被告已於7月求情完畢。第五批被吿包括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和譚凱邦8名新界西參選人,原訂於7月30日開始求情,預計需時3天。法庭指因「不可預視的情況」,將求情押後至8月27日進行。原訂第六批求情、參選新界東的梁國雄和柯耀林提早與第五批一同求情。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

首日開庭,被告們神情放鬆,不時交談和向旁聽席揮手。譚凱邦、朱凱廸、尹兆堅、郭家麒、張可森、伍健偉,以及非該批求情柯耀林和梁國雄均坐在後排,中間只隔著一名懲教人員。尹兆堅略顯消瘦,張可森則較以往身形略胖。郭家麒穿黑色西裝打領呔,伍健偉穿灰色西裝。吳敏兒和黃子悅坐在前排,二人頻向旁聽席點頭微笑。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只會遞交書面陳詞,庭上沒有補充。社民連其後發布梁的陳情書。朱凱廸同樣由其代表律師宗銘誠遞交書面陳詞,沒有在庭上作補充。

張可森:了解後果嚴重性願承擔後果,希望回家陪伴妻兒

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由大律師伍頴珊代表求情。

律師指出,案發後張可森父親的離世和兒子的出生對他帶來影響和令他自我反省,兒子現在已3歲。他憶起小時候父親一直在自己身邊,現在作為父親,他只想陪伴兒子。

法官陳仲衡表示,張父親的離世不是法庭應考慮的因素,問是否有表達任何悔意。律師隨即讀出張的求情信內容,他表示自己在獄中度過30歲生日,整理了思緒,現在理解若初選的最終目標真的實行的嚴重性,並已深刻反省。財政預算案關乎廣大市民的生活,而他必須承擔犯案的後果。張希望盡快完成他的香港中文大學文化研究博士學位,以後會專注在家庭,愛妻子正如她愛自己那樣。

2021年3月1日,47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派人士提堂,區議員張可森乘警車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攝:陳焯煇/端傳媒
2021年3月1日,47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派人士提堂,區議員張可森乘警車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攝:陳焯煇/端傳媒

律師又指,張可森的中大教授和其他老師在求情信中對張有高度評價。張現已可以開始進行他的論文,並會在獄中實行。最後她引述張的家人包括妻子、母親、姐姐和姐夫等求情指,希望張可以盡快回家。陳仲衡表示,若然希望扣減多於三分之一刑期,除了悔意和良好人格外需要顯示更多。

黃子悅:屬「積極參與者」,不知參與初選是違法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的辯方律師首先指出,黃是所有被告中最年輕的一位。他又主張參考「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判刑,黃屬於第二級別的「積極參與者」,刑期應是三年至十年之間。

律師提出,由於案件時間有所重疊,建議法庭將黃子悅此案的部分刑期與因理大衝突被判暴動罪的37個月刑期同時執行。法官李運騰指,黃於被控暴動罪保釋期間犯下此案,可作為加刑的因素。律師回覆,雖然於她保釋期間犯下本案,但也曾公開表示初選在《基本法》底下是合法,而且計劃是由法律教授(戴耀廷)所提倡,足以證明她當時並不知道是違法,不是故意犯罪。考慮到上述觀點,他懇請法官不要增加過多刑期。

伍健偉:參與初選有遠和近因,稱沒有悔意

伍健偉自行求情,並以中文陳情和答辯。在求情前,他先向他的法律團道謝,感謝他們的熱心和專業服務,又感恩社會各界對他們的關心和支持,並向各位送上祝福。他接著開始陳情指,「35+初選」有61萬名香港市民投票。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並非47名被告能單獨完成,而是需要靠市民的授權才能進入立法會。伍認為各被告是民意的代表,希望法官可以考慮他們犯下本案的原因不是出於私利。他又提出第二點,指本案被告充其量是干犯了《國安法》第22條的第3部分(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他們主張的5大訴求從沒被法庭裁定違法。

此時法官陳慶偉打斷他,指不止一次在法庭上說過,這不是一個讓人發表政治意見的場合,而他們已知道他的政治立場。

伍健偉表示明白,續提出第三點:希望法官考慮當時的時空背景。他說明自己選擇參與「35+初選」的原因,是不希望衝突惡化,以及再有人受傷、被捕或犧牲性命,而採取這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法。接著,他和李運騰就他在參與初選時是否得知此為犯法之舉有一番答辯。伍指自己在控罪期間,不知道是違法,而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曾於初選前提出是「可能違法」。

小休後,伍健偉對個人背景作出陳詞,並形容自己為一個「恨嫁的男人」。他指自己之前沒有任何案底,亦於2022年6月24日表達其認罪意向。他解釋自己參選的遠因是建立民主制度的理想,近因則是2019年的「反送中」事件,導致他害怕自由被侵蝕、不滿政府的傲慢和不希望看到有人死傷而無動於衷。他不想自己無所作為,因此希望成為代議士,爭取人民的訴求。

伍健偉後來說:「距離被捕前我沒有任何一刻打算離開香港。我願意為我的行為負責,但不會為我和選民的信念和價值而道歉。」李運騰問,是否代表沒有悔意?伍沉默了一下,回答是。

最後,伍健偉引用時任終審法官包致金的說話:「如果情況很好,沒有理由要離開;如果情況很壞,就有更多理由留下。」(There is no reason to leave if things are good, and if things are bad, there are more reasons to stay.)他又指:「失去制衡的權力會自我膨脹,絕對的權力會帶來絕對的腐敗。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陳慶偉指,由於伍健偉較遲認罪,和沒有悔意,因此減刑將會遠遠少於其他被告。

尹兆堅:多年致力貢獻社會,案件參與度低

律師莫彥婷為尹兆堅代表求情,她強調尹多年來對社會的貢獻,包括爭取殘疾人士$2乘車優惠、長者生活津貼、成立殘疾人士爭取交通半費優惠聯席和拆除臨時房屋。服務公眾已有超過20年時間,尤其是殘疾人士、貧窮人士和長者。法官李運騰質疑,尹兆堅之前有定罪記錄,他的社會貢獻是否能再次作為求情理由。

尹兆堅獲兩名前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蕭偉強,以及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撰寫求情信。羅致光指他和平理性,強調他對服務社會的熱誠;蕭偉強則形容他可信、有禮和值得尊敬。

最後,律師指出尹兆堅並無簽署《墨落無悔》,沒有參與競選論壇,也沒有參與相關會議。而出獄後,他希望在國際人權組織「世界中央廚房」任職,重犯機會很低。尹兆堅一方28日又按法庭要求呈上尹涉及另案的判刑判詞,稱法庭判刑時未有就尹的公共服務作出減刑。

郭家麒:屬「積極參與者」,一直和平理性,犯案與他過往性格不符

郭家麒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求情。律師指,他的良好品格毋庸置疑。他曾經的病人和曾幫助的市民為他撰寫求情信,信中證明他不遺餘力地幫助有需要的人,包括為輪候以久的病人爭取做手術和協助調查醫療事故,也與病人保持良好關係。

蔡維邦接著引述郭家麒親筆求情信,指他雖然出身貧困家庭,但仍能完成醫生學位幫助市民。郭在從醫生涯的早期已開始為社會福利作出貢獻,例如設立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並在1994年成為中西區區議員,2004年成為立法會議員,改善公共醫療系統。

前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均有為郭家麒撰寫求情信。信中提及他曾阻止示威者衝擊立法會、2019年在機場幫助受襲內地記者和試圖緩和理大衝突的局勢,一直嘗試保持和平理性。

2021年3月3日荔枝角收押所,公民黨郭家麒步上囚車前往西九裁判法院。攝:陳焯煇/端傳媒
2021年3月3日荔枝角收押所,公民黨郭家麒步上囚車前往西九裁判法院。攝:陳焯煇/端傳媒

辯方指,郭家麒犯案與他的性格不符。法官陳慶偉和李運騰表示不明白,指他在初選覆蓋一段長時間,應有很多思考時間和反省的機會。

辯方續指,郭家麒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第二級別的「積極參與者」,並應以3至10年中較低的刑期做量刑起點,又表示希望給予他三分之一的減刑。

首日求情於郭家麒求情後結束。最後離席時,郭家麒向旁聽公眾比敬禮手勢以及鞠躬。旁聽席有公眾叫喊「加油」,遭懲教提醒降低聲量。

吳敏兒:爭議刑罰三級制不適用本案,未來不會再參與政治

前香港職工會聯盟主席吳敏兒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求情。李表示本案不涉及武力,法庭不應受《國安法》第22條的刑罰三級制約束。李強調初選屬公開活動,選舉主任有權撤銷侯選人資格,政府絕對能及時制止。李運騰舉例稱計劃能否實現並不是重點,若有人意圖毒殺他者,卻因化學知識匱乏而失敗,並不足以減低其意圖謀殺的嚴重性。

李志喜又指吳曾任職空姐,關注航空界發展,她於2016年當選職工盟主席,參加初選是為爭取勞工權益,在議會內為勞工發聲。李引述吳的求情信,指她從沒想過進入議會顛覆政權,被捕時才得悉初選犯法。她表示參加初選是她最錯的決定,對此深感悔意,希望向愛她的人衷心致歉。李續稱吳在初選中落敗,在選民間的影響力有限,而工會已經解散,吳未來不會再參與政治。加上吳沒有案底,及早認罪且態度誠懇,李建議法庭考慮減輕刑期。陳慶偉稱吳已認罪,確實有犯案意圖,只能在三級制下視她為「積極參加」。

譚凱邦:建議為「其他參與者」,林超英肯定其對環保的貢獻,律師指其皮膚狀態惡化

前馬灣區區議員譚凱邦的代表律師馬維騉呈上譚凱邦妻子、中大教授、區議員及市民撰寫的求情信,前天文台助理台長林超英亦撰文求情,肯定譚對環保議題的貢獻。馬指譚參加初選旨在將環保帶入議會,視環保為首要提倡的議題,無意推翻政權。此外,譚在新界西選區中得票最少,知名度低,替補機制並不適用,馬建議法庭考慮他為「其他參加者」。

馬續指譚在獄中修讀管理課程,未來無意投身政治,重犯可能性低。馬又指譚的皮膚狀態在入獄後惡化,望法庭酌情扣減。法官陳慶偉指譚的醫療報告已是3年前,質疑病情不夠嚴重。馬指自己曾到監獄探望譚,當時已見他的雙腳腐爛,並示意法官可留意其雙手,譚聞言則在被告席內攤開雙手。陳指法官不是醫生,馬表示會盡快呈上最新醫療報告。

柯耀林:屬「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中較低一方,向來專注民生

前西貢區區議員柯耀林由大律師葉海琅代表陳詞。

葉表示柯的投入程度較其他參選人低,出席記招,簽署《墨落無悔》只為爭取參選入場券,屬「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中較低一方。法官陳慶偉質問其比較對象,引起場內起哄,法官李運騰則指柯不是最極端,但亦不是參與度最低的一位。

2020年6月30日,民主派初選新界東選舉論壇。影片截圖
2020年6月30日,民主派初選新界東選舉論壇。影片截圖

葉求情指柯形象正面,樂於助人,有20年社區服務經驗,2008年曾獲政府表揚,柯的求情信來自不同光譜的議員,葉望法庭判刑時考慮柯向來專注民生,屬溫和保守派,望法庭判刑時予以考慮。

梁國雄:對成階下囚無怨,認為否決預算案屬《基本法》早已訂明的憲制權力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只向法庭遞交書面陳詞,庭上未有補充。其後梁國雄所屬的政黨社會民主連線公布其陳詞全文。

梁國雄指,「從我在70年代開始參與政治運動和社會抗爭,是一種出於改變社會不公的願望,爭取民主自由、實現社會主義,從沒放棄。一路走來近50年,黑髮變白頭,長毛成短毛,自由人淪為階下囚,我都是秉持這個理念行事。無論是一介草民還是立法會議員,我都是當仁不讓,透過制度內外各種抗爭,由示威遊行、議會拉布、司法抗爭,到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等,爭取政制民主和社會公義。

我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已經多次反對政府的《財政預算案》,抗議政府重富輕貧,賤視貧苦大眾,尤其在財政充裕,社會日漸高齡化時,拒絕在《預算案》中撥款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我未能推動政府改革,辜負全港160多萬長者,一直深以為憾!」

就初選梁國雄表示,「我參與35+初選計劃,就是因為多年切身體驗,明白必須在立法會中與志同道合者取得過半數議席,才能有足夠壓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社會政策。「五大訴求」中的實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更是多年身體力行的目標;正如我所屬的組織社會民主連線在2020年6月的《決議文》所言:『我們不必寄望議會過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過半而感到灰心絕望』,無論是『35+』還是『35-』,最重要是持續弘揚抗爭不息的精神,爭取香港人最大的動員,共同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現狀。

我現在知悉法庭判我有罪的理由,我當初認為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乃屬《基本法》早已訂明的憲制權力,《基本法》亦有處理『憲制危機』的程序,讓行政長官、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一齊面對選民壓力,彼此作出適當的舉措和互動解決爭議。行政長官面臨下台的憲制危機,必須經歷兩次立法會選舉的民意授權,缺一不可!既然否決《預算案》有全體人民授意,行政長官為何不在立法會首度否決時順應民意,推行改革?若行政長官執迷不悟,仍然需要多一次人民授權,才會面對下台困局。因此,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只是彰顯200萬遊行市民民意,順從60萬初選投票者民願。」

最後,梁國雄又指「『權力歸於人民』是我終生信守的理念,從政的基礎,更是《中國憲法》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他又寄語港人「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惟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由大律師宗銘誠代表遞交書面陳詞,未於庭上公開。

「47人案」被告中尚未陳情的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等9人,將於9月2日起開始求情,暫定需時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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