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香港深度

止暴制亂的後遺症:大檢控數據,解讀反修例示威者的命運

「進一步將法律與法庭武器化,就能止暴制亂?還是要偃旗息鼓,以應付更複雜的地緣政治局勢?」

2019年11月12日,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攝:林振東/端傳媒

2019年11月12日,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攝:林振東/端傳媒

黎恩灝、托馬斯.凱洛格、陳尊

刊登於 2024-01-17

#反修例運動五週年#香港司法#香港法庭#大檢控#反修例運動#香港

編按:2024年,2019年反修例運動踏入五週年,運動中的部分被告已經服刑完畢,亦有不少人仍徘徊在各級法院。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在去年10月發布最新報告,整理運動的檢控數據,並對背後的現象作出分析評論。

屈指一算,今年是阿候第三個在牆內度過的聖誕節。他最大的安慰,不是數算還要待過多少個寒暑才能出獄重獲自由,而是讀着家人一封又一封的書信,在字裡行間找到了安慰。他心想:轉眼又一個春秋,不知道在遠方的媽媽增添了多少白髮?下星期弟弟來探訪,那短短的一刻鐘,也許就是自己在除夕的小確幸。

阿候是一位我們虛構出來的人物。然而,阿候或者是香港千百名在囚抗爭者的寫照。自2019年香港爆發連時超過半年、範圍幾近遍佈香港各地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反修例運動),超過一萬名市民被捕;當中近3000人被政府起訴,時至2023年,反修例運動的刑事審訊仍然未了,香港警方也繼續搜捕曾參與運動的人士。

中國大陸官方經常強調「依法治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信息; 這些信息在香港也愈來愈成為官方針對反修例運動被捕被控人士的套語。誠然,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兩個月,大陸官方定性該運動具有「顏色革命」的苗頭,要求香港政府從速「止暴制亂」,後來上至北京官員,下至本地官媒皆直接要求香港三權——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共同「平亂」,明言止暴制亂是司法機構的責任。

香港的司法機關沿襲至英國殖民管治建立的普通法制度。雖然香港長期欠缺全面民主化的制度,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一直保留殖民統治下的種種惡法,但香港的法庭往往被視為享有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的原則和價值觀也長年獲得香港官方和民意的認可。香港一方面自詡有司法獨立,但另一方面主權國多番要求香港司法要和政府合作,甚至要肩負「止暴制亂」的任務。到底法庭在反修例運動判決時,如何面對這些張力?

我們研究中心的團隊,在過去兩年透過不同源頭收集和反修例運動有關、並已結案的案件的資料,分析了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已審結的1592宗控罪(由於不少被告身負多宗控罪,故我們判斷以控罪為單位分析更適當),藉此分析反修例運動刑事案件的一些規律與趨勢。報告的英文全文已上載於我們中心的網頁。我們願意藉此文章,向讀者解說我們研究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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