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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香港模特兒蔡天鳳(Abby Choi)被揭發遭肢解、烹屍,根據目前的消息,兇嫌是蔡的前夫及其父親﹑兄長。而前夫母親,以及前夫父親的情婦也一同被捕。
每隔幾年,社會新聞版面上,似乎都會出現行兇者為伴侶或前任伴侶的兇殺案,而且被害人似乎經常是女性。例如1999年在香港轟動一時的Hello Kitty藏屍案:23歲的夜總會陪酒小姐樊敏儀因錢債問題,被三名男子禁錮並虐待近月後死亡,屍體被肢解,頭部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玩偶裡。還有2013年的荃威花園空姐衣櫃藏屍案,兇手莫俊賢因任職空姐的前女友陳曼儀交了新男友,在陳家中將她勒斃,並將屍體藏於衣櫃內。莫潛逃三年後被捕。
2018年,二十歲香港少女潘曉穎在遊台期間被男友陳同佳勒斃。台灣三次向港府提出司法請求,但港府認為移交方案不能「堵塞漏洞」,在2019年提出了《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引發了持續半年的大規模抗爭。 陳同佳現時已回港,雖然幾次稱要赴台投案,但至今仍未成行。
每當有駭人聽聞的兇殺案發生,社會傾向認為是少數的「殘忍」﹑「變態」者所為。但背後會不會有結構性原因?至少統計數據告訴我們,在浪漫關係當中,或者在愛情結束之後, 女性遇害喪命的風險高於男性。
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簡稱UNODC)所整理的統計,從2007年到2020年,香港共有437人死於蓄意謀殺,其中224人為女性,女性大約佔死者半數。
但是,如果我們只看「死於現任或前任伴侶之手」的案件,比率就相當不同了。
在2007年到2020年,被現任或前任伴侶謀殺的香港人,總共有92名,其中有80人是女性,即女性被害人佔壓倒性的多數:87%。
用另一個方式來看,在這十四個年度中,在香港的謀殺案件中,男性死者中,只有不到6%死於伴侶或前任之手;換言之,男性被謀殺通常與親密關係無關(根據研究,男性比較常死於與外人之間的仇怨毆鬥)。
但是,女性死者則有36%是被伴侶或前任所殺──親密關係衍生的暴力,是女性主要的死因之一。而香港並非孤例,在全世界,女性死於親密關係(包含已經結束的親密關係)所衍生暴力的風險,經常都遠高於男性。
一些女性主義者在七十年代始注意到這種現象,並提出了「femicide」(殺害女性)一詞,原意是指「女性因其性別原因被殺」。後來也出現了「intimate partner femicide」(女性遭親密伴侶殺害)的概念。社會學家一般認為,在親密關係中,比起女性,男性更有可能認為自己可以支配或控制自己的另一半,而肢體暴力正是支配的手段之一。此外,社會上仍有不少人視暴力為「男性氣質」﹑「陽剛氣質」展現,在成長過程中,男性又比女性傾向以暴力作為表達情緒的方式。種種原因下,針對女性的,尤其是發生在家庭和親密關係中的暴力,則更容易被「正常化」﹑「合理化」,因而被忽視。
可惜的是,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辦公室所彙整的統計,缺少了許多國家和年份的資料。這是因為,有許多國家陳報的謀殺數據,並未特別標註「是否為伴侶(或前任)下手」,有些國家甚至連受害者的性別都並未陳報。舉例來說,美國、中國、日本、韓國都缺少相關的統計。
在這筆資料中,至少在一個年度有陳報「死於現、前任伴侶」男女人數的國家/地區,總共有82個。
在這82個國家/地區中,只有12個受害男性人數多於女性,有高達65個都是女多於男(另有5個在統計期間回報相關案件死亡人數為0)。甚至,許多國家相關案件受害者的男女比,也與香港類似,女性佔比都在七、八成之間。比如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女性佔比為84%(資料年份2007-2020),德國也是84%(2011-2020),法國81%(2015-2020),加拿大79%(2008-2020),蘇格蘭則也有73%(2007-2020)。這些數據都顯示,親密關係所衍生的暴力,在絕大多數國家,對女性的威脅都高於男性。
以生理性別計算,全球範圍內男性使用謀殺手段也比女性高4倍。
同性伴侣没有被考虑吗?
可以參考我們跟上一位讀者的回覆喔~
更好奇的是那些男性被害者背後的加害人,都是女性嗎?還是也有同性伴侶?(是說這調查似乎也沒有劃分同性和異性伴侶?)
讀者你好,這真的是個很好也很重要的問題,但現有的公開資料(包括聯合國或各地區自己的統計)沒辦法回答,因為沒有公開加害者性別或性傾向的資料。另外提供一個背景資料是,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辦公室所彙整的統計中,也缺少了許多國家和年份的資料。這是因為,有許多國家陳報的謀殺數據,並未特別標註「是否為伴侶(或前任)下手」,有些國家甚至連受害者的性別都並未陳報。舉例來說,資料庫內就沒有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等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