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太太,台北長大,現居德國,女性主義者,從事翻譯與寫作)
8月,台灣台中爆出一起性侵舊案。多名女學生陸續出面指控,多年前自己就讀台中某明星國中時,遭到當時校內的知名黃姓教師誘騙性侵。其中最先挺身發聲的A女表示,每當自己試圖脫離關係時,黃姓教師便會予以威脅恫嚇,致使性侵關係持續長達四年之久。
根據受害者的陳述,黃姓教師的行為模式相當符合「性誘騙」(sexual grooming)的樣態。由於受害者不只一人、時間跨度亦不小,顯示黃姓教師的行為多年來從未遭到通報,更別說懲戒(註1)。此外,受害者都是只有14、15歲的少女,而行為人則是本應「春風化雨」的教育人員,整起事件更發生在所謂的明星學校內,令許多人極為震驚。
震驚之餘,人們也對黃姓教師發出嚴厲的譴責,紛紛以「狼師」、「人渣」稱之,顯示了人們對於此類犯行的深刻厭惡。同時,利用這樣的語言,我們也得以在自己與「惡行」之間拉開距離,將性暴力視為一種非人的「例外狀態」——只要制裁或「消滅」了邪惡的行為人,性暴力就會消失。
性暴力的「社會性」
性暴力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它被我們日復一日所習慣、仰賴並鞏固的體制忽視、縱容,甚至餵養、鼓勵。
阿爾法男
然而,性暴力只是「一人之惡」嗎?事實上,正如蔡宜文在評論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時所言:「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是整個社會一起完成的。」這句話的意思並非行為人本身沒有責任,而是說明了性暴力的「社會性」:性暴力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它被我們日復一日所習慣、仰賴並鞏固的體制忽視、縱容,甚至餵養、鼓勵。
這個體制指的是,父權社會的性別文化將女性定義成性的付出者,男性則理所當然地獲取來自女性的性服務,甚至成為掠奪者。而在這起校園性誘騙事件裡,我們還可以更具體地討論多個共同交織運作的結構,包括:升學體制內的校園文化及師生權力不平等;父權性別文化下對女孩的情感教育;年輕女性如何在被要求執行特定情感義務時,自身的情慾卻又受到貶低;以及男性對女性的性征服如何被視為陽剛氣質和「阿爾法男」(alpha male)身分的證明,年輕女性又如何因為各種性別規範,而特別容易成為被獵捕之對象。
上述的各項因素彼此相輔相成,最後共同構成了一個「合作無間」的體系,讓性暴力在其中得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