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一月底,一份香港電台「禁播」名單流傳的新聞嗎?1月26日,有名為「追蹤黨媒」的Facebook專頁,透露港台電台部高層口頭向一眾DJ下達十大歌手禁播名單,同時指示除了宣傳與TVB即將合辦的香港金曲頒獎禮入圍歌曲選段外,這些音樂人的新歌舊歌全數禁播。
「榜」上有名的,除曾因政治理由被拘捕的歌手黃耀明、何韻詩,以及黃耀明所在組合達明一派,尚有與政治並不密切的歌手謝安琪、Serrini,甚至是更遠一步的男子流行組合C AllStar⋯⋯名單流出,真實性或尚待考證,但確實反映香港言論與出版自由的緊縮,更令人想到:中國不透明的音樂審查制度,是否也一併延伸到了香港。
音樂反映時代,也是自由意志的展現。由這一事件出發,我們或許也可以看看當今世界,還有「禁歌」存在的地方,是在哪裏?因何而禁?曾經的禁歌又對時代起到過什麼作用?
禁歌在台灣:只在歷史深處?
齊豫當年燴炙人口的名曲〈橄欖樹〉就因歌詞「流浪遠方」被認為有前往海外密會匪諜和台獨人士的疑慮,成為禁歌。而1990年,趙一豪的《把我自己掏出來》則被新聞局以「歌詞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為由,成為最後一張被禁的專輯。
2019出現的「今日香港,明日臺灣」口號已為人熟識,然而若談到「禁歌」,卻可以說是「今日香港,昨日台灣」:這雖是今日香港民眾剛剛開始熟悉的字眼,對台灣來說,卻可謂存於記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