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變局 深度 香港 評論

「煽動」罪下的《立場》:從《主場》走來,近十年倡議媒體之路的終結

尚存的香港,或許仍存有的一點優勢是,人們曾經看過社會言論平衡的樣子。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署理總編林紹桐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被帶到《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協助搜證後離開。 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署理總編林紹桐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被帶到《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協助搜證後離開。 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1年末的香港,不平安。12月29日,《立場新聞》遭遇警方國安處大搜捕,6名前任及現任高層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而已然身陷囹圄的《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在獄中再次被捕,被指涉及《立場》案件,參與撰寫煽動性刊物。《立場》創辦人蔡東豪被警方通緝,部份員工被搜屋。就在前一天,12月28日,「蘋果日報案」中黎智英等7人同被加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與此形成平行時空的,是12月19日香港舉行「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的首屆立法會選舉,以30.2%的史上最低地區直選投票率,產生幾乎全數建制派的選舉結果;12月20日北京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正式為中國式民主奠定論述框架——「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下沒有民主可言,回歸祖國開啟了香港民主的新紀元。」

港府對立場事件的態度與在蘋果事件上的同出一轍。但更進一步的,是警方對「煽動」作了具體的定義,即不針對新聞內容本身,而意在內容是否會引起讀者憎恨政府、司法,會否煽動暴力,引起港人不滿等。

一方面是香港社會中存於體制內外的異議乃至溫和意見被持續消音,一方面是中央和港府對香港輿論場及「民主」的重塑。在記者會上,港府對立場事件的態度與在蘋果事件上的同出一轍,其「告誡」新聞不可作為犯罪工具,鼓勵媒體內部切割,以鋪墊《假新聞法》的制定與實施。但更進一步的,是警方對「煽動」作了具體的定義,即不針對新聞內容本身,而意在內容是否會引起讀者憎恨政府、司法、會否煽動暴力,引起港人不滿等。被警方認為存在煽動意圖的文章包括報導在內至少有20篇。《立場新聞》即日宣告停運。

隨著《蘋果日報》、《立場》的相繼關停,香港的信息傳遞機制也發生了重要變化。在如今重要的政府記者會上,可見到越來越多大陸媒體的身影,執法信息也多次首先由大陸媒體披露;就在最近的國殤之柱、民女像被拆除事件中,本地媒體也多需要自己「找位」,只有個別親建制背景的「港媒」獲得「獨家」。

在《立場新聞》宣布停運之後,網站上的文章內容開始陸續被下架,尤其是曾經被警方點名批評的報導及轉載評論文章,被首先404。晚上十一點,《立場》徹底下架所有網站及社交媒體上的內容。在這個年末,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及第四權監督權,都經歷了一番整頓和改造。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立場新聞》網頁截圖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立場新聞》網頁截圖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營運最後一天刊登的報導。《立場新聞》網頁截圖

從《主場》到《立場》,「致力守護香港核心價值」

《立場》一直活躍於香港民主運動,董事名單有熟悉的泛民主派人士,不少博客由民主派操筆,所報導內容亦多針對政府和建制權貴。

《立場新聞》的前身《主場新聞》在2012年創立,打著「我城.我觀點.我主場」口號,成立的時機與當時的社會運動互相呼應,因聲援反國教運動而提早上線。2014年,雨傘運動爆發前夕,《主場新聞》突然結束營運,除了因為公司長期入不敷支,創辦人之一蔡東豪直言是出於對政權的恐懼:「由於當前政治鬥爭氣氛令人極度不安,多位民主派人士,被跟蹤、被抹黑、被翻舊賬,一股白色恐怖氛圍在社會瀰漫,我亦感覺到這種壓力。」

同年12月,雨傘運動剛結束,蔡東豪改以《立場新聞》的名義復辦媒體,並聲言「我們不甘心,我們未放棄。」在財務上改以信託安排,後來加入眾籌計劃,希望業務發展更可持續。《立場》的營辦理念與《主場》一脈相承,其創刊辭就清晰寫道:「《立場》一如《主場》,以香港為本位,堅信我城的未來,應該由香港人自主;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與公義,是我們致力守護的香港核心價值⋯⋯以「立場」為名,我們一如以往,敢於宣示立場,不掩飾,不迴避。」

《立場》一直活躍於香港民主運動,董事名單有熟悉的泛民主派人士,不少博客由民主派操筆,所報導內容亦多針對政府和建制權貴。2021年度的人權新聞獎,《立場》就憑「恐懼之城」專題和「南丫海難 8 年」調查報道斬獲兩獎。近年《立場》美術部,亦時常以「抵死啜核」的改圖風格,戲謔一眾權貴,衍生網絡次文化。在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中,《立場》的的表現更是矚目,比如在一次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立場》記者便聯合部份同業,戴上標語頭盔,抗議有記者在示威現場遭受警暴。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網上截圖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網上截圖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
《立場新聞》 美術部製作的封面設計圖。網上截圖

《立場》名副其實的鮮明立場,很快吸引了龐大的讀者群,但也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過去定期進行「傳媒公信力調查」,《立場》公信力長期處於中下水平,2013年,《主場》只有5.76分,低於所有傳媒平均數,甚至不如《東方日報》;2016年,其分數更下插到5.24分,亦是低於當時平均數5.6分;直到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民主派陣營急速壯大,《立場》的得分攀升到6.69分,甚至超越一些《明報》和《南華早報》等老牌「文化報紙」。對不少港人而言,《立場》於反修例運動中有關71立法會示威和721事件的直播報導,是記憶中不能磨滅的畫面,《立場》亦憑藉這些出色報導,成為最受關注的本地網媒。

然而,在收穫香港社會認同的同時,《立場》亦遭遇到各種爭議,甚至是惡意的打擊。

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立場》記者更多次受到直接的肢體暴力,案件至今仍未完成調查。

2018年8月,《立場》刊登由時任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撰寫、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的文章,內容觸及2012年梁振英參選特首時出席疑有江湖人士列席的「小桃園飯局」。梁振英隨即入禀法院,控告《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立場》記者更多次受到直接的肢體暴力。最令香港市民猶有餘悸的是元朗721襲擊事件,一群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時任《立場》記者何桂藍到場進行採訪,在直播期間被一名男士毆打,令全城嘩然。2020年3月,《立場》公布,在社會運動期間曾經向警方提出10宗投訴,其中半數涉及警員無理動粗,如撞跌和棍打記者,採訪團隊被發射胡椒球槍;其他事件還有記者個人身分證被公開,手機和採訪工具被毀爛等等。上述案件至今仍未完成調查。

2021年12月20日,立法會換屆選舉,新聞中心採訪中的記者。

2021年12月20日,立法會換屆選舉,新聞中心採訪中的記者。攝:林振東/端傳媒

應對政治壓力的媒體策略

《立場》的政治立場旗幟鮮明,倡儀民主自由,但同時,它又不同於學界對倡議式媒體的想像。

《立場新聞》並沒有社論文章,它甚少以整個媒體的名義,推動一項政治議程,而多出品自家製的調查報導,配以轉載文章來補充編輯台視角的缺失,為港人提供資訊及對議題的深度研究。在日漸高壓的政治環境下,避免直接以社論形式表達立場,也增加一重保險作用。

可是,親建制報章從2021年國安法生效之後對《立場》多有攻擊。《立場》評論版轉載的文章,如討論香港的北愛爾蘭化、非暴力抗爭的合法性、對抗獨裁政權的可能性等,被多次指控違反國安法、「煽獨」「播獨」。

而危險的信號已經伴隨著蘋果事件來臨。6月24日《蘋果日報》在多名高層被捕、資金被凍結的情況下正式停刊,記協主席楊健興在《眾新聞》撰文:「自去年8月拉人、搜報館,不少已辭職、移民,恐懼在整個行業擴散,《蘋果》拘捕行動未正式完結,目標指向網媒傳言已滿天飛。」

面對日益嚴峻的壓力,《立場》在6月27日,再次作出了三個重要舉動,以「減低各方風險」。第一,把今年五月份及之前的評論文章,如博客文章、轉載文章和讀者投稿等,「全部暫時下架,與作者確認繼續刊出的意願和風險後,再考慮合適安排及重新刊出」;第二,停收贊助和中止月費計劃,「為免《立場新聞》一旦遭遇沒頂之災,浪費了支持者的金錢」;第三,大型的架構重組,六位董事余家輝、周達智、吳靄儀、何韻詩、方敏生及練乙錚,辭去董事職務,而為了保障前線同事,「終止了入職半年以上員工的僱傭合約,以高於法例要求的補償額結算了年資,並以不低於原來條件簽訂新合約重新聘用」。

面對日益嚴峻的壓力,《立場》在6月27日,再次作出了三個重要舉動,以「減低各方風險」。可是,架構調整過後的《立場》依然逃不過親建制陣營的攻勢。

可是,架構調整過後的《立場》依然逃不過親建制陣營的攻勢。大公文匯網在《立場》重組後兩天,隨即發表題為《立場文章下架亦難逃刑責》的文章:「現在《蘋果》已經倒閉了,《立場》還會遠嗎?」,並明言「《立場》過去大量轉載踩界文章,同樣有違法之嫌。」同日,前特首梁振英亦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帖文,質疑《立場》資金來源。個別《立場》職員亦成為左派報章公審對象,例如副採訪主任兼記協主席陳朗昇屢屢被指發表抹黑警方言論,到年底又爆出他「涉嫌嫖妓」的新聞。

《立場新聞》有關智慧監獄的專題報導。

《立場新聞》有關智慧監獄的專題報導。《立場新聞》網頁截圖

12月,《立場》發布《智慧監獄》系列報導,拆解大潭峽懲教所把難民作為實驗對象來測試新型監獄管治,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中點名批評。這彷彿是對後來的拘捕行動的預告。鄧指出該報導是「偏頗、誤導,妖魔化」,警告「任何人或組織,無論甚麼包裝⋯⋯只要想違法、想危害國家安全,我們一定會找到證據,證明你是犯法。任何犯了法的人,我們都會找證據。今日找不夠,明日找;明日找不夠,後日找。只要你是犯法,我們就有方法找到證據,去證明你犯法。」

終於,香港國安處在將近新年採取行動,終結了《立場》從《主場》一路走來近十年的倡議媒體之路。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是什麼罪名?

警方以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高層,已被監禁的一眾《蘋果》高層被加控同一罪名。警方行動雖由國安處執行,引用的罪名卻不是《港區國安法》,而是英殖時期遺留至今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這值得我們思考:在國安法框架下,殖民時期的法律是否為政權提供了檢控的工具?香港的新聞與言論自由又面對著哪些法律上的紅線?

刊於《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港英殖民時期遺留至今的法律,條文的法律基礎為港英政府於1938年頒布的《煽動條例》(Sedition Ordinance),其字眼含糊且覆蓋廣泛,與本地法律對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的保障存在一定張力。針對其法律字眼,相關條文只指出「煽動刊物 (seditious publication) 指具煽動意圖的刊物」,而「煽動意圖」則泛指具有 1) 激起對香港政府、司法系統的仇恨、藐視或離叛、2)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3)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元素的作為、言論或刊物。條文並沒明確指出何為離叛,或訂明何為慫使他人不守法,若只看其字眼,有關「煽動意圖」的法律規限可謂極為廣闊。

2021年12月29日,警方封鎖《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的大樓對出的馬路,市民等候道路開通。

2021年12月29日,警方封鎖《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的大樓對出的馬路,市民等候道路開通。攝:林振東/端傳媒

香港回歸以後,政府對這條例一直備而不用。「一國兩制」開始實施的二十多年間,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法律保障,曾經是管治者的諾言。

煽動條例為港英殖民歷史的產物,其立法原意恰恰是殖民政府為了規管本地報章,保障殖民管治。據法律學者傅華伶的考據(註一),香港煽動罪行的雛型早於十九世紀的殖民管治出現,意在規管在香港運作的華文報業及出版業。面對中國大陸急遽變化的政治環境,以及與大陸相關、反對英殖的言論在香港社會流行,首條「煽動刊物條例」在1914年由殖民政府頒布,再於1938年修訂成「煽動條例」,以規管任何挑起針對殖民管治的仇恨、藐視或離叛的言論。

立法初期,殖民政府曾頻繁引用相關條文檢控華文刊物及監禁異見者。例子包括1951年九龍城東頭村大火,《大公報》因刊登對殖民政府的批評,被判出版煽動文字罪成,被法院禁止出版12日。六七暴動期間,三間本地華文報章同樣被控出版煽動文字,創辦人被判處三年監禁,各報章被禁止出版6個月。然而,六七暴動之後,殖民政府便未曾再次引用有關煽動的條文作出檢控。

煽動條例於1970年再被修訂,隨後被併入《刑事罪行條例》,刊載至今。值得注意的是,臨近九七回歸,殖民政府及末屆立法局一度考慮廢除煽動條例,以加強對言論自由及異議權利的保障。立法局及後通過修訂煽動條例,收窄煽動罪行指涉的範圍,要求罪行須涉及「引致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的意圖」。法案在回歸前四天由港督彭定康簽署作實,卻一直未有生效。

香港回歸以後,政府對這條例一直備而不用。「一國兩制」開始實施的二十多年間,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法律保障,曾經是管治者的諾言。而在中國國務院新近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中,北京政府這樣形容港英殖民政府:

「港英當局長期實行高壓政策,嚴密管控新聞出版,鉗制言論自由。1952年3月,《大公報》因轉載《人民日報》關於港英當局暴行的短評,被判刊載煽動性文字罪,受到罰款停刊的嚴厲處罰。1967年8月,三家報紙因刊登呼籲香港同胞反抗鎮壓的文章,被港英當局以刊發欺詐性、煽動性文章為由封禁6個月,報社所有者和印刷商被判入獄三年。」

2021年7月22日,警方國安處拘捕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幹事,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

2021年7月22日,警方國安處拘捕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幹事,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攝:林振東/端傳媒

在白皮書發表幾天後,「發表煽動刊物」罪卻再次被啟用。

在白皮書發表幾天後,「發表煽動刊物」罪卻再次被啟用。除了《立場》及《蘋果》以外,目前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有關的案件還包括:「羊村」繪本案,「港獨」文宣案以及鍾翰林案。這些案件中僅1人獲准保釋。其中,只有鍾翰林案已完成法律程序,而他面對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最終只於法庭存檔。因此,就這一罪名而言,檢控方將採取的策略,以及法庭如何判決的理據,仍屬未知之數。

「纖塵不染」的公共空間與「防火鐘」的失效

從一個更大的脈絡理解,當下香港無疑是中國管治思維轉向的著力點,而中國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的萎縮過程,或對理解當下香港有所啟示。

千禧年後的十年間,胡溫執政的年代,中國大陸一度出現相對蓬勃的公民社會,具批判性的大眾傳媒,觀點多元的互聯網空間。中國研究學者雷雅雯在專著中(註二)形容,這是中國底下出現的,「具政治議論的公共領域」(contentious public sphere)。這一公共領域的發展多少受惠於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化政策,以及日新月異的資訊科技,兩者都為公共領域拉闊了制度空間。其運作既涉及專業獨立的傳媒機構、法律的改革、學術的相對自由,也關乎普羅大眾對公共事務的關懷及參與意慾。在中國近代史中,那曾經是一段代表自由、開放的歷史時空。

公共領域亦長期受到國家的注視,被國家政策規限。各種自胡溫時期已存在的整治手段在習時代被強化重塑,以往公共領域依附的灰色地帶,如今皆漸漸轉紅。

但這公共領域亦長期受到國家的注視,被國家政策規限。在胡溫年代,「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曾主導中共的管治政策,社會安定是管治的首要目標,而中國的公共領域在不危及社會安定的前提下,得以逕自生長。因此,在三鹿奶粉以及汶川地震等事件中,透過內地公民社會進行動員維權的人士會受到國家的監管及逮捕,但國家卻相對容許針對公共事務的言論及報導,得以自由生產、流通。可以說,在當時的中國,只要言論不涉及危及社會安定的行為,政治會為言論自由留有一定空間。

2021年7月1日,金鐘添馬公園外,傍晚起有「光影3D耀維港」表演,慶祝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及回歸紀念日。

2021年7月1日,金鐘添馬公園外,傍晚起有「光影3D耀維港」表演,慶祝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及回歸紀念日。攝:林振東/端傳媒

以社會安定為先的執政理念在習近平年代被徹底置換,當下的中國更朝向意識形態鬥爭,並以國家安全為考慮。由2013年具象徵性的《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事件為濫觴,國家在中國公共領域逐漸站得更前,更加無處不在,專業獨立的傳媒機構也成為最早受到國家力量整治的對象。各種自胡溫時期已存在的整治手段在習時代被強化重塑,以往公共領域依附的灰色地帶,如今皆漸漸轉紅。

當中國整體管治思維經過從社會安定到國家安全的轉移,香港作為中國特區,一國兩制的運作亦越來越仿效大陸管理的模樣。國安法無疑給香港帶來了新的治理秩序,當國安法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可以想像中國的治術已成為香港管治的核心,曾經在中國大陸發生的事,或以不同面貌,卻又極其相似地,在香港發生。

也許值得一再重申一個老舊的道理——具批判性的大眾傳媒是社會的「防火鐘」,異議空間是疏導社會不滿的支流。

若只聚焦於當下政府對傳媒機構的整治,當香港的異議媒體逐一倒下,也許值得一再重申一個老舊的道理——具批判性的大眾傳媒是社會的「防火鐘」,異議空間是疏導社會不滿的支流。植根民主主義的傳播理論,大抵認同大眾傳媒只是現代社會系統中的制度之一,它會與政治、市場、文化互為影響,很多時候,大眾傳媒對其他制度的影響是有限的,而新聞受宏觀政治經濟的形塑或許更為明顯。但在必要的時候,大眾傳媒會給社會打響警號,會呈現受壓迫的聲音,從而讓社會作出反應。事實上,在近代歷史裡,當一個社會存在具批評性的媒體,它不一定就會發生革命,卻能更迅速、更深入地讓成員了解生活世界的隱憂和焦慮,對民意的掌握同時也是決策的根基。

中國政府在高舉國家安全主義的當下,一方面社會彷彿纖塵不染,輿論空間被淨化,異議被抽空,另一方面卻也醞釀出多層次的極端化。表面的一切似乎都是好的,但對中國內部真空的不確知,我們並不陌生。尚存的香港,或許仍存有的一點優勢是,人們曾經看過社會言論平衡的樣子。

這也是一個契機,讓人去理解辨識真假的責任在今後對己身的重要性:活在真實中,辨識謊言,或至少不參與製造謊言。

今次,當局特意將「煽動」與「假新聞」進行區分,或許暗示了真假都沒有實際的效果重要。這也是一個契機,讓人去理解辨識真假的責任在今後對己身的重要性:活在真實中,辨識謊言,或至少不參與製造謊言,是每個普通人對自己的信息安全、對守護社會真相,都可以做到的事。

註一:Fu, H. (2005). Past and Future Offences of Sedition in Hong Kong. In Fu, H., Petersen, C. J. & Young, S. N. M. (Eds.), National Security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Hong Kong's Article 23 under Scrutiny (pp. 217-249).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註二:Lei, Y. W. (2018). The Contentious Public Sphere: Law, Media, and Authoritarian Rule in Chin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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