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三十年來最嚴厲」的整風運動正刮向中國政法系統。
2020年7月,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此後,政法系統開啟了一場堪稱三十年來最嚴厲的隊伍整風運動。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在會上要求幹部,「必須大膽探索實踐,敢於動真碰硬,在全國政法系統開展一次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
其後,中國媒體紛紛以「新時代的延安整風」對運動加以報導。
「延安整風」發軔於1942年,通過清算王明、博古為代表的第三國際中國路線,毛澤東成功確立了黨內領導權。整風運動產生大量冤假錯案,眾多幹部遭到迫害,也被不少學者視為毛澤東個人崇拜的開端。
今年2月27日,「新時代的延安整風」在政法系統全面鋪開,通過系統內的查糾整改,共產黨試圖握緊手中的「刀把子」。運動預計在2022年3月結束,至今包括司法部前部長傅政華、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江蘇的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等多名政法官員落馬。
據官方通報,截至7月31日,運動共處理處分違紀違法政法幹警178431人,19847名幹警主動投案;立案審查調查49163人,採取留置措施2875人,移送司法機關1562人。
整風歷來是中共淨化隊伍的武器,但在2012習式反腐、2018掃黑除惡後,政法系統緣何仍被當成整治重心?2022年,中共即將召開「二十大」,而處於權力輪盤下的政法整風,運動的目標又是什麼?
日前,端傳媒訪問大陸基層法官、政法學者,力圖抵達這場運動的核心,和政法系統背後持續多年的不為人知的狀況。
以下為受訪者口述。
中國某市基層法官:槍頭由外向內,專門針對政法系統
先說今天的重點——「教育整頓」或者稱「隊伍整頓」。這個整頓特別指向的是政法隊伍的教育整頓。從概念上說,政法系統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和看守所五大類,這裏面還涉及一些不在編的協警這樣的臨時工。
這股整頓的風是從2020年7月份吹起的,一共分為三個階段,這我就不細說了,今天我們聊些重點的,儘量探出核心的東西。比如教育整頓的幾個方向,例如「減假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和幹部子女經商的問題。
司法監獄服刑系統的漏洞
孫小果這個案子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讓老百姓意識到了原來強姦犯傷了人,只要有權力,你是可以不用坐牢的。
孫小果這個案子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讓老百姓意識到了原來強姦犯傷了人,只要有權力,你是可以不用坐牢的。它反映出了我們政法系統,特別是司法監獄服刑系統的制度漏洞。
孫小果案(編注:2019年中國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大案。從上世紀90年代末,孫小果曾數次犯下強姦罪、故事傷害罪等多項罪名,但最終都在其家人的幫助下獲得減刑並出獄,直至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被揭發),一個突出表現形式是紙面服刑。什麼是紙面服刑?就是通過做材料,讓自己表面服刑,但實際並不服刑。其中一個實現形式是「保外就醫」——對待患重病的犯人,哪怕你犯了刑事罪,被法院判了要坐牢,但只要在服刑期間得了病,也可以不用服刑。這其實體現了我們國家的人權——你是來服刑的,我不是要你的命,你不要在(監獄)裏面死掉了。
這又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犯人要在提供保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外出治病。保證是什麼?保證人、保證金。
但這兩個都不是最重要的,決定了囚犯命運的獄警才重要。孫小果案的問題在於,他的病例、保證金統統都是假的,全是政法系統利益勾結偽造。要知道,保外就醫的程序和條件本身很複雜,你要提供病例、身體檢查情況給監獄審核,這是由獄警帶你去的。但如果你沒有病,正常情況根本開不了證明,這裏就涉及需要打點醫院的關係,只要從醫院拿到了證明,你就可以出去了。
但「出去」只是第一步。治病是一個長期過程,保外就醫的犯人還需要長期提供就診情況給監獄,但在孫小果這類案件裏,這些材料全部是假的,由醫院和監獄合謀偽造。這裏面,你沒有錢去打點各方關係,根本做不成。至於怎麼打點、打點給誰,這就涉及監獄的隸屬問題了。
監獄隸屬於司法系統,很多高級別的監獄不屬於省一級司法廳,而是直接隸屬於中央司法部,相當於中央的監獄,比如薄熙來和周永康所在的監獄,它是由中央管的,像幹部療養所。還有一些地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比如關押了外省十年刑期以上的、特定的科技網絡罪犯、還有新疆的暴動分子。
在貪污腐敗中,偵查出實際數額的30%已經很牛逼了,你永遠看不到真實的貪污數據。
這次教育整頓,其中一個重點是整頓「違規假釋」。監獄裏一直都有假釋制度,比如你在監獄裏表現好,過年過節可以回家,和家人團聚,因為我們國家監獄改造現在的核心是思想改造,不是過去的勞動改造。犯人甚至可以定點上網、上微信。生產力不發達的時候,需要犯人強制勞動,但現在犯人需要的,是接受大量的法律宣傳和思想政治制度的洗腦。我們經常送人去監獄,會看到監獄都有電視的。每天早上,犯人起床要看中央台的《朝聞天下》,到了中午也要看午間新聞,進行思想改造,體力勞動已經很少了。
監獄裏還有一個制度是「積分減刑」。在監獄,你做了某些事,是可以累積工分的,它是你減刑的依據。這些材料,最終會由獄警申報給監獄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何減刑。
這個環節就涉及到腐敗了——花錢買工分。這裏面存在一個中間人,專門負責對接獄警和囚犯,作用是賣分。在監獄,做不同的崗位也意味着不同的價值,這些崗位都是可以花錢買的,如果你沒錢,就只能被分派去廚房做一個廚工,每天做做麵包、包子饅頭。但如果有錢,你可以買一個監區的犯人小領導的位置,可以協助獄警管理犯人,向犯人傳達獄警命令,變相幫你累工分減刑,還可以持續申報多次減刑。
那這條利益鏈至少涉及了罪犯、獄警、還有審核你減刑材料的法官。利益鏈不能太長,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你問我錢是怎麼算的,我也不清楚。但其實錢也不是重點,因為我們永遠無法探聽到真實數據,老百姓可能覺得被查處的官員貪污的數據很驚人。但一個反貪局的檢察官和我聊過,在貪污腐敗中,偵查出實際數額的30%已經很牛逼了,你永遠看不到真實的貪污數據。
倒查三十年
倒查到1991年,因為我們要查能查出來的人,目的是要追責,如果倒查五十年,負責案件的法官可能都死了,也沒必要了。
這次的教育整頓真的很嚴厲。用某位領導的話來說,這次隊伍整頓是他從事政法工作三十年來最嚴厲的一次。以前,隊伍整頓都是「紙面性」的,拍幾張照、交幾張表,走個過場就可以了。但這次可以理解為「掃黑除惡」的一次延續,可以被看成我們習總書記對政法系統開刀——「搞垮一批人,成就一批人」。
現在,我們每天都在查糾整改,倒查三十年的案件。這裏要提一下「倒查三十年」這個說法,據說這個數字也是經過詳細推敲的,倒查到1991年,因為我們要查能查出來的(人),目的是要追責,如果倒查五十年,負責案件的法官可能都死了,也沒必要了。
目前確實也已經針對「減假暫」等問題查處了一批人。我聽說過一個法院裏出了事,有一個女犯人被判了暫緩執行,女犯人說自己懷孕了,附了某個醫院的醫生證明,當時法官就依照這個證明判了她暫緩執行。但這一次被檢查組的發現了漏洞,沒有證實她是否有生孩子。現在隊伍整頓要去補這個漏洞——找到這個人,再查實她確實生了一個孩子,而且從時間推斷證明這個孩子就是當時生的,這樣才能把一個案子解釋清楚。
據說,這個案子後來查實了,但主理這個案件的法官已經離職了,到了當地某個學院做輔導員,不再從事法官工作了,但這不意味着不揹負責任,這個法官也會被記過。就算退休也不妨礙糾察,只要你還是體制內的人,就要追責。
還有一些案子也涉及到「刑期」問題。根據刑期法,羈押日是可以抵掉刑期日的。因為判決書上都會顯示犯人什麼時候開始服刑,什麼時候出獄。查糾整改發現,有的法官曾經少判了囚犯幾十天。檢查組當然會合理懷疑他是不是收了囚犯的錢。
這個該怎麼處理?我們要給囚犯做工作,讓他回來把刑期補夠,繼續坐牢。但其實犯罪份子是很有怨氣的——「這是你們的人自己當時裁的」,他肯定會這麼想。但最後,我們也做通了工作。沒辦法,你不去坐牢,萬一檢查組的查到了,找不到人怎麼辦?當然,主理這個案子的人也會被紀委立案,這屬於工作的重大失誤、重大疏忽,政治生涯基本就結束了,至少三年內不用指望升遷。
過去幾十年,某些部門的腐敗已經是塌方式腐敗了,整個派出所、公安局的人無一不受牽扯,這會體現出我們公權力部門在老百姓心中公信力的問題——這是政府執政的基礎。
另一個教育整頓的重點是幹部配偶、子女違規參與經商。這當然也是幹部經商的普遍做法,當官的用影響力、權力給企業家解決很多問題。比如我是股東,我是當官的,你也是股東,但你是普通老百姓,你認為你搞得過我嗎?所以你會發現,很多老闆喜歡叫位高權重的領導佔乾股——因為能創造更大的價值啊,能給你解決很多問題。有的案子幹部拿到的股份就價值幾千萬人民幣。
在整頓幹部配偶、子女違規參與經商、參股借貸這件事上,系統內會發一張承諾書,讓你寫清楚的配偶在哪裏上班,是否有違規經商、違規參股借貸。同樣的表格,一個月就要填一次,一共填三次。意思是,這是讓你老實交代的期限,在這期間如實交代了,就不受重罰。
這又要提到我們的「政策」了——「口口相傳」。系統要求,你的違規金額達到50萬以下的不處罰,但實際上,這個數額在法律上已經是夠定性了的。根據系統內部的制度,50萬以內的,你交了錢了,就不定你的司法責任,保你的公職,但要把你調離重要崗位。但其實50萬已經夠定性了(刑事犯罪的標準是10萬)。
這種做法當然是不合乎法律的。但從坦白從寬的角度來說,這是照顧,也是一種利誘。當然,誰也不會把這個形成文件。
你說,現在黨內的規定可能已經違背了法律。這個問題,我們要這樣看,我們中國是一個富有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這種做法,看似矛盾,實則又不矛盾,這叫「保護幹部」。過去幾十年,某些部門的腐敗已經是塌方式腐敗了,整個派出所、公安局的人無一不受牽扯,這會體現出我們公權力部門在老百姓心中公信力的問題——這是政府執政的基礎。當老百姓對你不信任的時候,你的威信就沒有了。抓一個人容易,樹立權威很難,要打就打典型,打一個就夠。這也是這幾年流行做群眾滿意度、幸福感調查的原因。
「槍頭由外向內,專門針對政法系統」
說到這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是不是比掃黑除惡的規格高,這是肯定的。
說到這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是不是比掃黑除惡的規格高,這是肯定的。掃黑除惡主要目的,是要掃除社會上的黑勢力和惡勢力,從而從黑惡勢力裏牽出體制內的保護傘。但保護傘不一定是政法系統的,也有可能是政府的,比如副鎮長、村委也可能當保護傘。當然這一次,還有很多人是在掃黑除惡裏被查過,也退過錢的。他們很多人也在掃黑除惡中接受過調查,被問過問題——「你還有沒問題」?「保證沒有了」,但這次教育整頓中,又主動去交了。
這次的教育整頓,是把槍頭由外向內,專門針對政法系統。
為什麼是政法系統呢?根據我這些年在體制內的經驗,我們國家永遠是要抓主要矛盾的,現在的問題是政法系統已經潰不成軍,馬上瀕臨「失去老百姓信任」的邊緣了,失去國家暴力機關的權威。
而且政法隊伍是整個社會的核心力量。政法系統負責的是社會治安這一塊兒,社會治安都做不好,你還談什麼發展?政法現在老百姓心中的觀感很不好。所以先把這個做好了,才能去針對系統進行整頓,比如下一步可能要針對電力系統打「電老虎」,針對糧食系統打「碩鼠」,每個系統都要查。至於是否也是在肅清周永康的舊有勢力,我覺得這個不好說,應該不是很相關。
從這次整頓的結構來看,其實也能看出「上面」的想法。今年2月份開始,先從基層開始整,到8月份才進入到廳級的教育整頓。因為從中國的案件數量來說,也呈現這樣一個金字塔型。基層的案件肯定更多,是最和老百姓利益結合的,只要把基層工作做好了,上面自然而然就有好的方向了,所以從8月份才開始涉及廳級,說明習大大還是很在乎老百姓們對黨的看法。
之前國家的規定是從司法系統轉出去,兩年內不能代理案件。但是上個月出的最新消息是:全部暫停。沒有中央的通知,法院、檢察院出來的一律不發律師證。
但另一個問題是,我們政法隊伍的工作確實也越來越不好開展。
從法院的角度來說,法院很多人總有一個想法,就是我在法院工作了十年,達不到預期的目標,就出去做律師。律師的一個案子比法官一個月的工資還要高。現在律師一個案子,大概是5000到一萬,一個月兩三個案子,我們公務員的工資四千多,五千多,兩三個案子就超過你工資幾倍了。在三四線城市,最垃圾的律師,話都說不溜的,一年收入都有三四十萬,而且律師打官司不管你輸贏,照樣收錢,所以過去很多人想出去當律師。但現在,統統被卡住了。
之前國家的規定是從司法系統轉出去,兩年內不能代理案件。但是上個月出的最新消息是:全部暫停。沒有中央的通知,法院、檢察院出來的一律不發律師證。這就直接影響到法院隊伍的流動性,而且這也是一個不成文的內部制度。
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國家花錢培養你,你出去當律師,國家損失了一個幹部,還會導致單位的腐敗,曾經的同事找你幫忙,肯定磨不開面子,因為人脈、關係建立好了,容易順風順水。這一次把法官轉行做律師的路給堵了,也變相杜絕了腐敗的隱患。
這就會給體制內的人造成一個尷尬的情況,但也由不得我們選擇。因為公務員永遠是個熱門崗位,你進來的時候就要考慮清楚,這是一個給進入了就不想出去的人準備的,要給想為國家服務、為法律系統服務、為老百姓服務的人進來。
但現在很多人寄希望退休之後再出去做律師,那這樣行不行?目前來看,也不行。因為國家可以不發五險一金,體制內已經出現這樣的現象了。
有人說,五險一金是我自己交的,你為什麼不發?對不起,這就是中國特色。
中國大陸政法學者:透過政法系統觀察中國政治
中共十九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過去四十年的否定。那麼現在就要對過去四十年做的東西進行清理。
我們現在觀察中國政治,時間點應該從習近平上任的2013年開始。當時,中央黨校有一個新任中央委員專題研究班的講話,講話的內容在2013年上半年已經慢慢公開了。那個講話,實際上就是兩句話:第一,兩個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另外就是蘇共垮台的時候,沒有男兒站出來救黨。
從習近平的講話中,他實際上已經表達了他的執政想要做什麼——要防止出現蘇共垮台的局面,另外就是兩個「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兩個三十年,重點是在第一個「三十年」。1978年改革開放之後,當時整四人幫用的詞是撥亂反正。1980年,又做了一個「歷史決議」,可以說是有了「歷史決議」才有後面的改革開放。
從某種意義上說,那個歷史決議是對毛三十年的一種否定。當時文件的闡述是,國民經濟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了。所以習的「兩個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重點是在於肯定了第一個三十年。這種肯定是政治上的肯定,而不是對毛具體做法,具體政策的肯定,是說毛的三十年政治上是正確的,道路是對的,只不過因為各種內外部原因、物質條件不具備等原因,導致我們沒做好。
另一個要注意的時間點,是2017年的中共十九大。中共十九大在分組討論的時候,王岐山在湖南團有一個講話,說的是習近平總書記要對過去的三十多年進行「撥亂反正」——就是從改革開放到現在有做得不對的地方,而且更多的是方向性的錯誤。把這兩個時間節點聯繫起來,觀察當下中國發生的一切,就能理解習今天為什麼要這麼做。
中共十九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過去四十年的否定。那麼現在就要對過去四十年做的東西進行清理。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年,社會基本穩定,大家不再像毛當年提階級鬥爭了。但是矛盾仍然存在,比如他一上台要整頓的腐敗問題。但反腐只是一個抓手,我們看到,重點整頓,首先是軍隊,其次就是政法,這兩年還延伸到了金融、地產、教育。優先順序是有排列的。
在中共的話語裏,需要絕對領導的是武裝力量,武裝力量要絕對聽黨指揮,對黨絕對忠誠。2015年軍改之後,軍隊的忠誠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這也是由軍隊的特殊性決定的。
從2012年整肅周永康勢力開始,為什麼到今天政法還在搞?在中共的話語裏,需要絕對領導的是武裝力量,武裝力量要絕對聽黨指揮,對黨絕對忠誠。2015年軍改之後,軍隊的忠誠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這也是由軍隊的特殊性決定的。
軍隊在中國的政治生活當中,是相對封閉的。它和國家、政府、社會的關聯度並不高,是一個封閉系統。所以整頓起來,說變就變。而政法系統也具有武裝力量的屬性,它當然也必須要具有武裝力量應該具備的品格,那就是絕對忠誠。自從對周永康所領導的政法線進行反腐以來,中央一直都有在政法系統進行整頓:反腐、掃黑除惡……這一次的教育整頓,只能說明,政法隊伍的政治安全還沒有達到中央的要求,也就是絕對聽黨指揮的要求。
我們可以注意一下最近的通報,江蘇公安廳刑警總隊隊長羅文進遭到組織調查,一份流傳出來的文件說的是,他計劃領導人在南京舉行紀念活動的時候「圖謀不軌」,這個「領導人」肯定不是一般的領導人。回到剛才那個問題,政法系統它具有武裝力量的屬性,那麼它就必須要絕對忠誠,但現在領導人認為,這種政治忠誠還沒達標。
另一個事情也體現出中央對政法的不放心。在軍隊,調動一個排的力量都是要經過中央軍委簽名的。2015年軍改之後,有一個動作——把武警從公安系統中剝離了。以前,武警的指揮權是歸國務院公安部,由中央軍委和公安部雙重領導。公安部部長是武警總隊的總政委,各省市公安廳廳長、局長一直到下面縣的局長,都是駐地武警總隊的政委或者教導員。
一個縣有一個中隊,這相當於一個排的兵力。如果這些政委動了歪腦筋,搞政變,是可以調動武警的力量的。所以2015年的軍改,就是把武警從公安系統中剝離掉了,這就是一個對這支隊伍不相信的信號。所以這一次教育整頓,核心還是隊伍忠誠的問題。
很多人也都注意到了「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時間點——二十大前。從這個角度看,發起這次教育整頓和習明年連任,肯定是有關聯的。二十大以前,習要保證政法隊伍像軍隊一樣,對黨絕對忠誠,政治上絕對安全。最近,兩次連續晉升上將,這種調動已經很頻繁了,它傳遞出的信號是,習已經絕對掌握了軍隊。但是政法系統從周永康的案子揭開到現在,政治忠誠上還沒達到要求。二十大前要完成這個任務,才能把軍隊和警察掌握在黨的領導下,為二十大之後保駕護航。這也為他的連任樹立一個正當性,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對這四十年進行一個撥亂反正。
政法系統為何腐敗?
其實中國公檢法系統和劉關張三兄弟的關係有點像,公安最大,其他的都是小弟。最近查出來檢察院、法院的腐敗分子,其實很多都是公安系統出來的。
那麼過去四十年,政法系統為什麼會那麼腐敗呢?從中紀委的案件通報來看,政法系統的問題無非是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這也由中國的國情決定。
中國的政法部門是公、檢、法、司、國安五家,但通過的案件,重災區還是公檢法司居多,而公檢法又和司法下屬的監獄管理不太一樣,後者涉及更多的是權錢交易,通過監獄的「減假暫」來搞權錢交易。司法監獄系統在中國社會當中相對封閉。中國的監獄一般採取異地關押,它的權錢交易也更具有隱蔽性,比如在上海這些發達城市,財政保障是相對充足的,但在東北的一些勞改農場,這些犯人就是無償勞動力。改革開放之後,勞改農場變成了司法監獄,一樣由國家財政來撥款。但一些省份的財政是保障不了的,比如內蒙古、東北,所以它允許監獄辦理企業和加工廠,這就是為什麼90年代,美國針對中國的勞改產品出口還做過低價傾銷的調查。
生產對監獄經費的補償很大,而監獄作為一個地方的生產單位,和地方上的企業也存在交易關係,因為低廉的勞動力帶來巨大的利益,它可以選擇為誰加工、不為誰加工,這也是滋生腐敗的土壤。另外就是我們說的保外就醫,一般來說,這裏需要遵守一套程序,監獄長的權力很大。
其實中國公檢法系統和劉關張三兄弟的關係有點像,公安最大,其他的都是小弟。最近查出來檢察院、法院的腐敗分子,其實很多都是公安系統出來的。在所有被查處的案件中,公安系統的佔比最大。這是因為公安系統本身人數就眾多,而且和社會關係密切度比較高,比如派出所、民警、交警……這些和老百姓生活聯繫比較深的還是公安系統。
這其實是由歷史原因決定的。1949年,法院、檢察院這些部門都是從公安系統延伸出來的,也造成了公安在政法系統中具有至上的權力。2013年之前,各地方的公安局局長是政府的副職,但檢察院和法院不是。如果從「一府兩院」的架構來看,兩院其實和政府是平級的,公安應該低半級,但在實際的權力結構中,它和檢察院、法院是平級的。2013年之前,政法口裏都是公安局局長、廳長擔任政法委書記。但在黨的系統內,政法委書記是領導兩院的。這個結構就造成公安系統在地方上人數眾多,並且和地方的利益聯繫甚廣,權力巨大,但又缺乏社會監督,所以老百姓才會流傳一個詞:警匪一家——這也是2018年掃黑除惡的問題。
90年代中期,這個問題在一些一線城市解決得比較好,比如上海。上海的財政優先保障政法隊伍,他們不缺錢,就不需要去「搞錢」,沒有「搞錢」的動機。但在欠發達地區,內蒙古、東北就不同了。這一次被查處的王立科(編注:遼寧省公安系統出身,後任江蘇省公安廳廳長、省委政法委書記),他的祖籍也是東北的。欠發達地區容易腐敗,也是一個現實。
這些年,從中央到地方,黨一直想解決這個問題,特別是公安系統的問題。曾經派出所所長都是街道辦事處的政法委員,但在胡温後期,就逐漸不再擔任了,不再參與街道的事務。在幹部任命上,公安系統的任命也改為上一級任命,這也是為了基層腐敗的問題,客觀來說,這種對腐敗的約束還是很多的,也很全面,但為什麼還遏制不了腐敗,也是因為缺乏社會監督。另一個,幹部理想信念、政治忠誠喪失也是也是問題。它不再是為人民服務了,對黨不忠誠了,變成了一種權力交易機制。
以前街道有一部分經費是劃給派出所,但自從把派出所所長剝離出街道的系統後,二者的關係就消失了。當街道有事的時候,就變成「出工不出力」,輕則造成地方治安惡化,重則就由基層派出所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之前掃黑除惡整治的就是這個問題。
歸根結底,政法系統的交易離不開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這一次王立科的通報中就顯示他「大搞權色交易」,當送錢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就直接選擇「送人」。
與整風運動比較
「隊伍整風」,回到了馬克思主義原理所說的「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我想,這才是這種整頓對中國今後法治系統最深的影響。
在黨的政治生活中,一直都有「整風運動」。這一次政法系統的整風,在官媒的敘述中把它和延安整風做比較。延安整風有什麼特點?首先是純潔隊伍,用習大大的話,就是「用毛澤東思想來武裝頭腦」。其次,保證隊伍的忠誠性。黨要抓住兩個——槍桿子和刀把子,目前槍桿子已經很穩了。但刀把子怎麼砍,還不是很聽指揮,所以要純潔它。
同時,殘酷性也是整風運動的特點。最近,安徽省公安廳情報中心主任黃傑在這一次整風被作降職處理。其實上一次的掃黑除惡,他已經被處理了,這一次又被翻出來,是因為上級覺得上次的處理不夠嚴。目前,這個人已經跳樓了。這就是政法整風的殘酷性所在,手段激烈,是真正的刮骨療毒,在這個層面上是可以和延安整風作類比的。
中國的整風有時候並不是那麼遵循憲法,似乎和黨在各個場合宣誓的依法治國、依憲執政有違背。其實,整個西方社會從外界看中國,都容易掉入這個依法治國的話語裏,這樣就無法解釋一些問題。
如果承認了這個話語,那當我們看到問題的時候——比如整治幹部的手段違憲等等,都覺得是一個「量的不同」,而不是質。千禧年後,西方國家還很注意區分「rule of law」(法治)和「rule by law」(法制),但這二十多年,外界慢慢掉進了中國的話語陷阱中,前兩天秦剛也說——我們中國也是一個民主國家,和西方社會一樣民享、民治、民有。所以,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一直以來,中國就沒把西方的話語體系作為自己的參照系,不然為什麼叫「政法」呢?
西方法治是一個「憲法秩序」,有一個憲法框架,整個國家的運作都在這個框架下。嚴格意義上,它是一個自然法秩序。但中國的法治秩序是「政法秩序」,政治在法律之前。過去四十年來,在講究法治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上,中國是有進步的。這也是西方為什麼會認為中國是法治國家,會掉入這個陷阱。
那麼,「撥亂反正」、「向毛的三十年回歸」以及「隊伍整風」,可以說把四十年來積累下來的一些程序意義上的法治內容弱化了,更加突出了政法特色,即政治優先特色,回到了馬克思主義原理所說的「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我想,這才是這種整頓對中國今後法治系統最深的影響。
今年不僅對內嚴打,對外也向地產、互聯網、飯圈、遊戲進行了管控。這種「對內嚴打、對外嚴控」存在關聯性——利益。
房地產、互聯網、飯圈、遊戲,在過去的三十年野蠻生長,可以說是目前中國大陸魄力比較大的領域,在整個國民經濟生活中所佔的比重比較大。中共的政治實際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從「十五大」關於國有經濟的表述,以及憲法關於非公有制經濟的表述就能看明白這個道理。
非公有制是組成部分,國有經濟要佔統治地位,增強它的控制力。1997年還沒有遊戲、飯圈這些東西,利益還普遍集中在石油、電力、金融、電信、煤炭、航空……它們都是國民經濟中的關鍵行業,也是利潤最大的,國有經濟要控制它。經過了這二三十年的發展,飯圈、互聯網、遊戲已經可以影響到國計民生了,已經長大了。
長大之後,就要進行控制。如果中國未來二三十年又發展出了一些新興產業,那還是要像現在一樣去控制它。毛時代的控制是直接公私合營,現在是怎麼控制呢?
通過這三十年向西方學習的企業組織形式,它可以把股權結構進行改變,國有經濟直接控股,形式變了,實質還是一樣。所以對內對外的嚴控是有聯繫的,對內的嚴打是保障政治安全,通過對這些行業的嚴控,保證利益壟斷。二者之間的勾連,就是利益。
好文。听听这用词,枪杆子,刀把子,离开文明世界十万八千里。
真是好報導!
好文感谢,作者还还原了采访对象的体制内语气,读起来很有趣!我也觉得政治第一和依法治国的招牌并不冲突,民间一般纠纷交给法律程序处理,政治案件就政治处理嘛,跟预留后门类似的感觉。
@王維林 這大概也體現了中共執政的矛盾性或者說靈活性吧,既要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來表現執政的合法性;也要在必要的時刻讓政治走在前面,保證己方利益最大化。
中國不是法治國家
@lenahasgone 這就是所謂的「既要……又要……還要…… 」🤣
大哥真能写。 反正就是政法系统可以动用公安系统的武力去行刺习近平,所以习近平大怒要搞他们全家呗
由于法官少算了十几天把已经服完刑的人重新拉回来坐牢,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已经成了一团浆糊了
“中国特色”很多时候就是违法违背人性的代名词。
其实关键原因是担心政法系统这把尖刀转向。
简单点讲,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哈哈,作者是體制內人士吧,瞧這個諂媚的樣子。😄
不過此人的分析與端前段時間發佈的文章有矛盾啊,之前文章的觀點認為,即使習近平的想法是暴法、惡法,但也是把這些想法規則話法條化,標誌著中共的法治化路線。
而本文作者認為中國一直是「政法」,法治只是個欺騙性的外殼。不知道編輯們如何認為
@章罗储林 求教何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权”
”而公检法又和司法下属的监狱管理不太不一样“,这里多字了,请编辑处理一下~
已訂正,多謝指出!
整完也没什么用吧,被压制的欲望再次被唤醒,就会反扑得更加厉害,看刘家驹的书,腐败会不断滋生,在各大运动里从上到下,没有所谓真正干净的时候。这篇稿子里到处都充斥着“人治”,肆意专断,没有统一标准,把人逼到死为止,不想通过制度设计制衡,不想让新闻媒体发声,只依靠人的意志,本身就非常虚妄。围绕“习”作为核心的人,能够提出反对意见吗?并不能吧,错了依旧按照错的方向硬落地,人都死了再来不咸不淡地反思,这几年的事情不都是这样吗?只唯上,又不受监督,纠错就更加马后炮。没用,人死亡了,自己玩吧。
Definitely one of the best written articles .Please have more of these articles, and don’t be afraid to speak up.
写的乱七八糟的,都是笼统的政法系统,而不谈基层工作。区级政法委因为掌握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权,寻租空间非常大。之前工作和他们打过交道,南京江宁区政法委一个主任一年能受贿500w rmb左右。
看着像篇讲稿…
内容上看着结构挺新颖。像是几个不同人写的凑成一篇报道
〝目前,這個人已經跳樓了〞
怎麼可以說的這樣自然
真是不得了的報導
这么好的报导,评论怎么那么少?
—–
好還好,但內容太專業,難以評論?
很有意思的報導
这么好的报导,评论怎么那么少?
中国也是民主国家,呵呵,底气不够足啊,秦刚的立场有问题啊
好文,相當深入的報導
强文!
好文,強悍
簡單來說 這個政權已經魔怔了
仿佛梦回2019,这是我看到最初的端的样子😭后面也有那篇文章的链接,但却再也回不去了😭
好文!好久没看到这类稿子
折腾的内容并不新鲜,几百年前也搞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