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為王柯教授的最新作品,端傳媒獲獨家授權,將分三期發出。在這篇文章中,王柯教授延續此前關於中國民族主義與其日本根源的研究,分析了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是近代中國何以獲得關於「民族」、「民族國家」的知識?第二是「民族國家」何以被與「單一民族國家」聯繫在一起?第三是號稱重視傳統的「中國」(漢族)社會何以最終在近代也接受了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第四是近代中國的思想精英們究竟為什麼如此執着於單一民族國家思想?
在上篇中,王柯教授根據日本史料重新回溯了明治日本時期的自由民權思想到「國體論」的轉變過程,探詢「nation」的概念在19世紀末的日本,是如何由最初的翻譯「國民」,一步步轉化至「民族」,而這一變化「閹割了nation思想的『啟蒙』性質,將歷史近代化的主體由個人變成了共同體,從而顛倒了人民與政治權力之間的支配與被支配關係」;最終又通過對天皇制的再解釋將「日本民族」變為「以天皇為祖先的一大家族」,從而給「民族」再賦予血緣共同體的性質,並由此引發出日本是一個單一民族國家的結論。
在中篇和下篇,我們會看到這一結論如何影響了通過近代日本思想界開始接觸西方思想的梁啟超等人的認知,並最終發展出中國最早的民族主義與「中華民族」的概念;以及中國的民族主義與日本民族主義的關鍵不同之處,孫中山等人是如何利用這一特性動員民眾,將民族主義作為將人民綁架在國家機器上的手段。
世界局勢正在劇烈動盪之中。不出意外,在這場民主主義與集權主義的爭鬥正在逐漸成為風暴眼的世界大變局中,民族主義依然發揮出了為集權主義凝聚巨大社會能量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此次引起爭鬥的起爆點多集中於「中華」邊緣和少數民族,這讓中國(漢族)社會的對外的敵對意識和對內的邊緣及少數民族歧視心理得以交織在一起,因此此番民族主義的大合唱更像是一場對外和對內民族主義的二重奏。
但從歷史的過程來看,近代中國的民族主義其實就是針對國內其他少數民族而起,日後的對外民族主義只不過是對內民族主義的延長。就像「漢奸」一詞可以隨口而出一樣,民族主義之所以一直能夠在中國(漢族)社會中找到巨大的市場,與當年它在被導入中國社會時所採用的對內鼓吹「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的途徑有關。
雖然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思想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的成立和「天子」的統治正當性,都需要通過實現一個多民族共同體才能夠獲得。20世紀以後突兀而來的近代中國的強烈的漢族單一民族國家思想,徹底地背叛了傳統的天下思想。要想搞清楚近代中國何以在國家觀念上發生如此巨大轉變,在邏輯上是要以搞清以下幾個層次的問題為基礎的:第一是近代中國何以獲得關於「民族」、「民族國家」的知識?第二是「民族國家」何以被與「單一民族國家」聯繫在一起?第三是號稱重視傳統的「中國」(漢族)社會何以最終在近代也接受了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第四是近代中國的思想精英們究竟為什麼如此執着於單一民族國家思想?
在這些問題上扮演主角的自然是19-20世紀之交具有強烈國家意識的知識精英(集團),例如章太炎(1900年在《解辮髮》中提出了「漢族」)、 梁啟超(1901年在《中國史敘論》中提出「中國民族」、1902年在《新史學》中使用「中華民族」和「國族」)、 陶成章(1903年在《中國民族權力消長史》中強調中華=中國=漢族)、同盟會(1905年設立時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入會誓詞)等。這些人具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當時均身處日本,而他們也並不隱瞞自己對明治日本的國家思想的崇拜感。因此,本文的目的在於考證近代中國民族主義思想的誕生和發展與明治日本的國家思想軌跡之間的關係。
一、明治日本的自由民權思想與國體論
(一)明治日本的國家思想與自由民權運動的缺陷
古屋在這裏點到了日本的自由民權運動的與生俱來的缺點:它雖然提倡天賦人權,但從一開始就將尊皇思想做為自己的合法性根據。
被譽為日本行政學研究先驅的臘山政道曾經指出,日本「近代政治學」的傳承具有「兩條譜系」:第一是「國家學派」的傳承,該學派以東京大學為首的官立大學為中心,起源於在制定明治憲法過程中所受到的德國國家主義的強烈影響,該學派的手法主要是從法律學的角度切入;第二是「實證學派」的傳承,該學派繼承明治維新時期民間學者的傳統,受到「自由民權運動」的影響,重視政治現象重於重視國家性質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早稻田等私立大學的政治學可歸於這一傳承,該學派的手法多為從歷史學的角度切入。
這一學術上的兩條譜系,也是日本主流的近代國家思想發展的兩條脈絡:一條是自由民權思想的源流,它主要是接受了法國大革命思想的影響;一條是國粹主義、國體論和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的源流,它主要是接受了德國國家主義思想影響。明治下半期後,後者逐漸佔據了上風,而造成這種局勢的觸媒就是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的影響。
明治政府所要建立的國家觀,其核心是打破幕藩體制,將原來只知忠於藩主大名的民眾重新定義、改造為天皇制國家的「臣民」。近代日本重新定義民眾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政治活動,可以追溯到明治(1868.10.23-1912.7.30)之前的「尊王攘夷」(1863.3.11「攘夷実行の勅命」)、「大政奉還」(1867.11.9)、「王政復古」(1868.1.3)、「五條御誓文」(1868.4.6),進入明治年間之後的「版籍奉還」(1869.1)、「廢藩置縣」(1871.7)、國民皆兵的「徵兵制」(1873.1)、廢刀令(1876.3)等也屬此類活動。可以看出,它們都明顯帶有強化中央集權的性質。在這個過程中,明治政府以「富國強兵」為口號,為了建設一支近代化的國家軍隊而致力於興建現代工業,併為此向民眾(大部分為農民)徵收重税,因而引起了民眾的普遍不滿。如何從政治體制上保障民眾的權益,成為建立近代國家思想過程中一個引起日本社會普遍矚目的焦點。最終,這個問題引爆了日本的「自由民權運動」(The Freedom and People’s Rights Movement)。
1873年10月,徵韓論(通過使用武力侵略,打破清朝為中心的冊封體制,以達到建立東亞近代國際秩序的目的)在政府內遭到否決,因此以明治政府的「參議」板垣退助和西鄉隆盛為首的徵韓派參議5人以及大量明治政府官員一起辭去公職;74(明治7)年1月板垣退助發起組織愛國公黨,1月17日向被巖倉具視、木戶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縣有朋等所掌控的明治政府提出了《民選議院設立建白書》,要求開設議會,這被認為是自由民權運動的開始。一般認為自由民權運動是要通過開設國會反應民眾聲音,但其直接的目的其實在於打破藩閥控制政府的「專制政治」體制,阻止在朝官員可以隨心所欲。但運動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內容從要求制定憲法、開設議會開始,到要求減輕地租、撤銷不平等條約、保障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等不斷擴大,一直持續到1890年明治23年帝國議會開設之後。
從字面上看來,自由民權運動是「爭取人民的自由和人民的權利的運動」。但是關於自由民權運動的性質及其評價,日本學界中一直存在分歧。日本著名歷史學者菅孝行指出:「自由民權運動有不滿士族和一揆農民兩個源流」,「由此產生的提倡人民主權論的政治思想,以農村共同體為根據地的社會思想,成為自由民權運動的支柱。」但是又有人認為,雖然運動早期打出了自由和民權的旗幟,但是當時大家並不清楚自由和民權的真正含義;無論是傳承了尊王攘夷思想的不滿士族,還是向幕府要求減税的「百姓一揆」(農民暴動),參加者的目的充其量不過是反對政府、抵抗威權,「其性質是無法用今日的『市民』的概念來理解的」。古屋哲夫進而指出:「由於運動繼承了尊王攘夷的傳統,這一點能夠說明日後的右翼分子在民權運動開始時何以也曾混跡其中。自由民權的思想與尊王攘夷二者油水難溶,所以這些人當然是不可能想到它的。事實上,無論是自由或是民權,這些思想都不是當時的日本人自己的想像。換言之,當時人們只是在自己的理解能力範圍內利用從歐美輸入的思想開始了民權運動而已。」
古屋在這裏點到了日本的自由民權運動的與生俱來的缺點:它雖然提倡天賦人權,但從一開始就將尊皇思想做為自己的合法性根據。例如,板垣退助等人要求開設國會,其根據是明治天皇1868年4月6日向神靈宣誓的「五條御誓文」的第一條:「廣興會議,萬機均由公論決定」。在尊皇思想上,自由民權運動的思想家和參與者,大多與運動創始人和主導者板垣退助相通。板垣退助主張民為「君主之本」,開設議會可以實現「君民同治」,所以「君本主義」和「民本主義」二者性質相同,並不對立。受板垣退助思想的感召,許多出身士族且對明治藩閥政府專權不滿的思想精英紛紛投身自由民權運動。初期即積極參與其活動的人中包括了出身九州、日後開創了近代日本國家主義運動的右翼組織玄洋社的指導人頭山滿等。
由於近代日本的自由主義思想一開始就與「愛國主義」(Patriotism)甚至是忠君愛國思想結合在了一起,因此在性質上與西方近代的自由主義思想迥異,根本不能簡單地與近代西方的Liberalism相對應。而運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民權」思想,如果與林肯的蓋茨堡演說中提出的「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的政府)進行比照就能夠看出,自由民權運動的「民權」高度充其量不過是在追求for the people的層次。由於這個原因,實質上否定民有、民治的國體論思想反而得以大行其道。
(二)自由民權運動與nation思想
在從民主與平等的角度觀察法國大革命的時點上,明治日本的知識和思想精英們雖然接受了近代的nation思想,但是並沒有將nation與「民族」的概念聯繫在一起。
然而,包括板垣退助在內,自由民權運動思想家們在「for the people「民享的層次上常常借用「天賦人權說」來證明自己的政治正確也是事實,所以在運動中,社會契約論和法國大革命的思想開始得到傳播。值得注意的是,日後發展為「民族」的nation的概念也就是在自由民權運動時期進入日本思想界的。
盧梭的著作在明治年間多次被翻譯成日文,其背景自然就是自由民權運動。最早是在明治10年(1877.12)。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契約論》一直被譯為《民約論》,這說明19世紀日本對法國大革命的認識始於對民主與平等思想的認識;出身於高知的中江兆民於1882年10月翻譯出版的盧梭《社會契約論》(《民約訳解》東京:仏學塾出版局)被譽為自由民權運動的理論指南。從對盧梭的認識上,還可以看出日本人最初同樣是在關於民主與平等的思想基礎上接受了nation的思想。例如在明治16年(1884年)2月春陽堂出版的《民約論復義》(佛國戎雅屈婁騷原著,日本原田潛譯述復義)一書,第二編第四章《君主之權限》:「國即眾人之一致合同,國家為一會社,人民即是社員,社員之中有一維持公同共有權力者即稱之為君主。」(七十五頁)在該書中,nation譯為一國人民或人民(p106、p107),people譯為人民,citizen譯為國民(p24、p181),public person譯為社員。但是在此以前,1882年8月(明治15年)日本自由民權派著名新聞記者、與中江兆民同鄉的宮崎夢柳(1855―1889年)翻譯出版的大仲馬(Alexandre Dumas)的《仏蘭西革命記,自由乃凱歌》中,將法國大革命中由第三等級自行開始組織的Assemblee Nationale(National Assembly)成為「民族會議」(國民議會)。也就是說,在從民主與平等的角度觀察法國大革命的時點上,明治日本的知識和思想精英們雖然接受了近代的nation思想,但是並沒有將nation與「民族」的概念聯繫在一起。
川田順造注意到:在近代日本歷史學先驅久米邦武1878年所編著《米歐回覽實記》(久米曾擔任巖倉使節團的書記官一同於1871年12月至1873年9月訪問歐美12國)中出現了「民族」:「地球ノ上ニ種々の國ヲ形成し、種々ノ民族住居シ……」,這僅有的一次事例,在方法和語義上都類似於中國古典文獻中偶爾出現的「民族」(民+族)。川田順造也指出:「從使用方法上來看此例屬於偶然,並不像『人種』那樣使用在議論中時具有一個明確和固定的含義。」也就是說,至少在到明治15年之前,「民族」甚至不是一個具有固定的最小語義單位性質的詞彙。
Nation或詞根源於nation的詞彙,最初多被用於描述民主、平等、自由的思想。早在1875年,福澤諭吉就在《文明論之概略》一書中,引用了19世紀英國著名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約翰·斯圖爾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代議制政府》書中的nationality來論述國家政治體制。到了1880年代後期,nation更是直接被譯為「國民」。 被譽為自由民權運動後期最主要的思想家、當時崇尚自由主義・平等主義・平民主義,主張尊重固有人權,鼓吹主權在民的德富蘇峰(1863-1957)在1887年創辦了雜誌《國民之友》,其中國民的概念與福澤諭吉所意識到的Nation是完全一致的。德富蘇峰本人也曾經明言「國民」取自於名為Nation的美國雜誌。
但結果是福澤諭吉和德富蘇峰的nation=國民的理念並沒有得到普及。其原因是關於國家近代化國家的性質,明治日本政府內部和思想精英中一直存在着主張主權在民(國民主權)和主張國家主義兩種思想之間的鬥爭;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後者即國家主義思想逐漸佔據了上風。在自由民權運動過程中,要求制定憲法的呼聲不斷高漲,明治政府內部就是採用保留君主實權的德意志帝國憲法(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或稱俾斯麥帝國憲法)、還是採用英國的議會內閣制發生劇烈對立;最終支持前者的伊藤博文首相等從政府中趕走了支持後者的大隈重信一派。1881年這場被稱為明治14年政変的政治鬥爭的結果,在該採用何種近代近代國家形式的問題上起到了了決定性作用,它導致日本最終選擇了以德意志帝國憲法為範本而制定了保留君主實權的1889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
(三)是法國盧梭還是德國伯倫知理,是國民主權還是國家主義?
由此可以知道,是選擇法國盧梭還是選擇德國伯倫知理,是追求國民主權還是信奉國家主義,很大程度上與本人「在朝」還是「在野」有很大的關係。許多早期主張國民主權的思想精英,也發生「轉向」走向了國家主義。
明治時期的思想精英們大多具有相同的出身背景。他們出身於舊藩士或醫者之家,先在所屬藩的「藩校」接受了漢學教養,之後又來到江戶或長崎學習蘭學,在具備一定近代科學知識之後,或是被派遣或是自費前往歐美留學、考察。
如著名的思想啟蒙社團「明六社」(1874年7月-75年11月)的成員森有禮(1847-1889,留學英國、美國)、西周(1829-1897,留學荷蘭)、福澤諭吉(1835-1901,曾作為幕府使節團成員先後赴歐美考察)等都有着這樣的經歷。其中派遣留洋者歸國後大多被明治政府委任政府公職或帝國大學教授,作為明治政府中的政治精英人物,這些人大多接受了德國學派伯倫知理的國家學說,成為堅定的國家主義者。他們在思想上的共同特點就是為了實現日本的近代化而自上而下地推行徹底的歐化,由於這個目標,「不僅森有禮,所有提倡歐化的開明派、進步派,之後全部轉向變為了國權派。」有人稱明六社的活動為「自上而下的啟蒙」,但與自由民權運動所選擇的立場不同,「明六社的啟蒙,最終也不過是站在統治者、官僚的立場上的歐化和近代化。」所以,當板垣退助的愛國公黨提出《民選議院設立建白書》時,明六社的成員們全部都主張時期尚早而進行反對。
而早期啟蒙思想家中的中江兆民(1847-1901年、留學法國,被稱為東洋盧梭)、植木枝盛(1857-1892)、馬場辰豬(1850-1888年,留學英國,強調思想自由、「公議輿論」的重要性),德富蘇峰(1863-1957)等民權主義者,大多屬於自行赴歐美考察者。這一部分人受法國大革命的「天賦人權」思想、尤其是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的影響更重,具有更加強烈的主權在民思想,回國後大多成為在野的啟蒙思想家(也有人將明六社的福澤諭吉也歸入這一類型)。由此可以知道,是選擇法國盧梭還是選擇德國伯倫知理,是追求國民主權還是信奉國家主義,很大程度上與本人「在朝」還是「在野」有很大的關係。許多早期主張國民主權的思想精英,也發生「轉向」走向了國家主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事件就是後任東京大學第一代總長的加藤弘之(1836-1916、明六社成員)的「轉向」事件。
加藤弘之的「轉向」正是這種「在朝」者心態的反映。加藤弘之出身於但馬出石藩藩士家庭,從藩校「弘道館」畢業後來到長崎的致遠館學習荷蘭語與德語,明治維新開始以後先後被委以擔任外務大丞、大學大丞、天皇侍讀等官職,1881年(明治14年)7月被任命為帝國大學(今東京大學)初代綜理(校長)。前期的加藤以大力提倡天賦人權著名,早在明治元年(1868年)10月的《立憲政體略》(谷山樓出版)一書中,就為了思想啟蒙而介紹了憲法的概念,稱讚立憲政體,鼓吹天賦人權思想:「只要為人,即是天之最愛,從天意而得萬福。」
加藤弘之早期提倡天賦人權思想的代表作為1870年《真政大意》和1874年《國體新論》。《真政大意》主要闡述政治權力—國家誕生的原理:「原來國家之所起,是因為無人能夠統合萬人,因而每個人無法平衡權利與義務二者之間的關係,而它是追求幸福的基礎;出於這樣一個根本的自然的道理,原來自立不羈、不願接受他人制馭民人,遂成為政府的臣民,開始接受它的制馭。」儘管解釋並不完全符合原意,但《真政大意》的國家思想明顯是受到了社會契約論思想的影響。由於政治權力來自於人民的同意,「於是政府有政府的權利和義務,臣民有臣民的權利和義務,二者之間相互具有權利和義務,不用擔心自己的權利受到傷害,也不會去傷害他人的權利。」而關於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加藤弘之清楚地表明是政府要服從人民:「一個君主是為了億萬蒼生而存在,而不是億萬蒼生為了一個君主而存在,這是一個不言自明的道理。」如果「背離了政府為了臣民而存在的精神,變成臣民為了政府而存在,那就是背離了國家政府之所由其起的天理。」
加藤弘之再於1874年著《國體新論》公開批評「國體論」,開門見山第一句話就是:「在未文明開化的國度,至今仍未理解國家・君民關係之道理;故以天下國土為一君主之私有,而以生活於此億兆人民為一君主之臣僕;君主之任為牧養臣僕,故可以隨意處置之;而臣僕只須聽命於君主,須以一心服侍君主為其本職,更將此視為國體之正朔。不可不謂實是野鄙陋劣之風習」。他繼《真政大意》再次說明近代國家中政治權力和人民之間的關係:「國家的主體是人民,君主和政府是為了服務人民而誕生的。」所以,「以國土人民為君主之私有的舊來的國體違反天理人性」,「但即使在君權不受限制的國度中,國體也不能作為抵觸理性的理由」, 「即使在萬世一系的本國,天皇與政府也要在遵守此理之上盡守職責。」這個職責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權利,因為「自由権是天賦的、追求安寧幸福的最重要條件」,「自由權雖有多種,但如同以上所述及各種權利,原本都是天賦(的權利),一個人沒有這些權利就得不到安寧幸福,因此就不能有人從他人手中奪走這些權利。」
加藤弘之當時提倡的是一種「開明的平等主義」,他甚至提出:「君主是人人民也是人,二者既然沒有不同,為何權利卻要有天壤之別;人民生於此種野鄙陋劣之國體中,實屬大不幸。」在此基礎上,加藤弘之對國體論者提出了尖鋭的批判:「國學者之流,因愛國心之強而誇耀皇統一系,惜根本不懂國家君民(關係)之道理。結果以國土和人民全為天皇之私有和臣僕,打出各種牽強附會之妄說,向人民倡導凡是天皇敕命一切都必須接受才是真誠的為臣之道,並以此為我國體,以此為本國優於萬國之所以,其見識之野鄙,其學說之陋劣,着實令人恥笑。」「本邦皇統一系,過去無有革命,他們切望今後也天壌無窮,即便如此也絕接受無以國土人民為天皇之私有臣僕的野鄙陋劣的國體為我國體之理。」對於當時正在被明治政府各項政策制度的洗腦而成為天皇制國家的「臣民」的日本國民來說,加藤的說法「好似晴天霹靂」。有人認為,加藤弘治的《國體新論》與福澤諭吉當時連載中的《勸學》(學問のすゝめ,1872-1876)中的啟蒙思想是異曲同工。因為福澤諭吉根據美國獨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天不造人上之人,也不造人下之人」的觀點。
(四)加藤弘之的「轉向」與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
「自由民權陣營是從其自由主義的側面,明治政府和東京大學是從其保守主義的側面接受了斯賓塞的影響」,二者可以成為鮮明的「對照」。
但是也有人認為,當時的加藤弘之雖然嘴上喊着天賦人權,實際上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上的,這是他後日公開由民權論向國家主義「轉向」的思想基礎。例如他在該書中提出:「人民在接受君主政府的保護、自己的安全得到保證之後,才會有請求保護的權利。」所以,加藤弘之早年甚至反對導入代議制,也就是反對議會制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國體新論》出版之前的1872年,加藤已經為天皇「侍講」了伯倫知理(Bluntschli,Johann Kaspar,1808年3月7日-1881年10月21日)的《國家學》(原文Allgemeines Staatsrecht,兩卷本,分別在慕尼黑科達出版社於1851、1852年出版),併為「侍講」翻譯了該書。也就是說,在出版《國體新論》之前,他已經非常認真、系統地學習了德國國家主義者的思想。無疑,這為加藤日後「轉向」埋下了伏筆,至少是做了理論上的準備。
在1881年11月22日,加藤弘之再次做出驚人之舉,他自己向內務大臣申請《真政大意》《國體新論》絕版(毀版),並通過內務省通告全國禁止販賣以上二書。接着又於翌年(1882年)出版了《人權新說》,開始攻擊「從古至今罕見的妄想論者」、「即那位有名的盧梭」的「天賦人權主義」:「所謂天賦人權源於妄想論者之說,聲稱吾等人類與生具有固有的自由自治的權利和平等均一的權利,這些權利由於是造化所賦予的,所以不得為他人所侵犯,不得為他人所奪取。妄想論者甚至還稱這些權利為原權或天賦人權。」「加藤批駁的「妄想」,就是他以前所支持的人人自由、平等,並且天生具有自治的權利的思想。在這裏,加藤甚至宣揚人權是與國家一起誕生(存在)的,遺傳和環境決定了人類的優劣。」與前書中思想相比,作者可謂判若兩人,加藤弘之「轉向」之徹底,令日本人瞠目結舌,引來了許多自由民權思想家的批判。
促使加藤弘之1881年11月「轉向」的背景有二。一是他在1881年7月被任命為東京大學的初代總理(總長);二是1881年10月的「明治14年政変」:隨着自由民權運動的深入,制定憲法的呼聲不斷高漲,明治政府內部就是採用保留君主實權的德意志帝國憲法(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或稱俾斯麥帝國憲法),還是採用英國的議會內閣制發生劇烈對立,最終支持前者的伊藤博文首相等從政府中趕走了支持後者的大隈重信一派而取得勝利,在日本採用何種近代近代國家形式的問題上起了決定性作用,最終以德意志帝國憲法為範本制定了保留君主實權的1889年大日本帝國憲法。就加藤弘之的例子來看,其「轉向」雖然有立場決定了思想的成分,但是他必然要找到自己的思想根據,而為加藤弘之的「轉向」提供正當性根據的就是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的社會進化論。「加藤將生物界的進化論法則,用於解釋人類的歷史和社會,強調「優勝劣敗」是一種必然,因此將統治者、強者的權利合法化。他不僅攻擊自由民權論,甚至對主張人人平等的思想和基督教也進行了猛烈的攻擊,表現出了一種徹頭徹尾的愚民思想。」
明治時期的1880~90年代中,日本翻譯了很多斯賓塞的著作,甚至被稱為「斯賓塞的時代」。但是,近代日本「在對斯賓塞思想的受容上具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即使是在同一個時代、即明治10年前後,也是在完全不同的目的和指向性下展開的。」「自由民權陣營是從其自由主義的側面,明治政府和東京大學是從其保守主義的側面接受了斯賓塞的影響」,二者可以成為鮮明的「對照」。斯賓塞的自由主義和社會有機體說,被當作日本自由民權運動的思想支柱而得到廣泛閲讀。板垣退助評其1851年的《社會靜力學》(鬆島剛譯為《社會平權論》)為「民權的教科書」。1861年的《教育論》在1880年由尺振八以《斯氏教育論》為題翻譯出版,作為「斯賓塞教育論」廣為人知。斯賓塞認為,社會進化和社會有機體的高度化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軍事型社會要進化到產業化社會(from militant type of society to industrial type of society) ,比起依據強制的聯合(compulsory co-operation)而成的軍事型社會,產業型社會的進化是依據人們自發的聯合 (voluntary co-operation)的不斷強化而成,「和平的產業化社會的特徵是中央權威相對薄弱,基本不干涉個人私的活動,(在國家與個人的關係上)不是個人為了國家而存在,而是國家為了個人而存在。」馬場辰豬以斯賓塞所提出的自由平等的個人之間聯合關係的擴大是社會有機體得到發展的標誌的說法為根據,認為「長期一來一直殘害和禁錮人類的自由的天性」的傳統社會習慣、包括「親族慣行」、「勞役慣行」和「交往慣行」是妨礙社會進化的主要原因。因此,讓社會得到發展的重要工作就是打破這些傳統社會習慣,在日常生活的層次上確立公民自由。
由「明治政府和東京大學」(以森有禮和加藤弘之為代表)所接受的是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保守主義的側面」。正如列文森所言:「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進化法則,使國家在生存競爭中成了最高的單位。」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在傳入近代日本之後,其適者生存說從理論上為國家主義提供了有力的正當性根據,甚至影響了許多主權在民(國民主權)論者向國家主義「轉向」。除了上述加藤弘之的例子之外,還有德富蘇峰。被譽為後期自由民權運動主要思想理論家的德富蘇峰,在受到「三國幹渉還遼」的衝擊後,逐漸由平民主義者變為強硬的國權論和國家擴張主義者。自由民權運動自始即主張強硬外交,當年被稱為「東洋盧梭」的中江兆民,即使在議會開設以後,仍然「不肯承認受到欽定憲法秩序保護的國權政治,一直尋找擴大民權之路」。但是在甲午戰爭後,中江兆民「著文衷心歡呼日清戰爭的勝利,加入了由早已主張對俄戰爭強硬論的近衞篤麿發起的國民同盟會,在主張伸張國權的問題上,與大井憲太郎(主張平民主義的自由民權運動家,同時以號召強硬外交路線著稱)相比,可謂是五十步笑百步。」自由民權論者對當時國際形勢的觀察和判斷,使他們由追求民權變化到主張伸張國權,而這一點,同樣是受到了社會進化論的刺激。
「自由民權派,通過強調緊張的國際局勢和國家獨立的緊迫性,宣稱在野的民眾才是真正的愛國者,促使民眾的國民政治意識迅速覺醒,支持具有國民政治意識的民眾與政府權力進行鬥爭,攻擊政府屈從於歐美列強壓力和表現軟弱,鼓勵國民堅持對外保持獨立不羈的精神,……。」由於自由民權派在動員民眾時使用了鼓吹「國權」的手法,「下流社會的民權最終沒有和上流社會的民權說分道揚鑣,而其連接點,就是沒有從富國強兵論中完全脱身出來的國權論。」「當年的自由民權派與國粹主義派,具有共同的社會思想基礎,這就是國權論。在這時的國權論中,已經沒有了革命的民族解放、獨立的要求,只有富國強兵論。」「民權」與「國權」的一體化,導致了以富國強兵論、其實就是國權論為主體的民族主義思想蔓延至整個日本社會。
(五)從國粹主義到國體論
值得注意的是,在逐漸成為主流思想意識的國粹主義的話語中,雖然nation所表達的個人的自由、平等的價值並沒有被完全否定,但是由於這種將自然環境的特徵與人類共同體的特性聯繫在一起的敘述方式,使nation的翻譯由「國民」變成了「民族」,一個國家的「國民」成了一個「民族」。
在斯賓塞社會進化論進入日本並開始產生影響以後,以伯倫治理的德國國家主義思想為基礎的國家主義與以日本神話為基礎的國體主義也開始出現結合的傾向,因為國家主義的社會進化論,使人類的優劣與人類遺傳、國家的強衰和國家所處的自然環境結合在了一起。例如在《人權新說》中,「加藤批駁的『妄想』,就是他以前所支持的人人自由、平等,並且天生具有自治的權利的思想。在這裏,加藤甚至宣揚人權是與國家一起誕生(存在)的,遺傳和環境決定了人類的優劣。」為了說明日本同樣具有成為近代國家的可能,必須從自然環境和日本人的由來上找到日本國家和日本人的優越性。1888年開始的反對表面化和形式化的歐化主義、主張維護和發揚日本優秀傳統的國粹主義運動,正是以社會進化論思潮的背景上發生的。
國粹主義的代表人物為志賀重昂(1863—1927)、陸羯南(1857—1907)、三宅雪嶺(1860—1945)等人。志賀重昂1888年4月在《日本人》的發刊詞中直言國粹就是nationality、就是國民性、民族性。他在《日本人》第二期上進而解釋道:「這裏所說的國粹,就是順應日本國土中萬物自然的感化及化學反應,因此受胎、出生、成長、發達,於大和民族中千古遺傳、醇化下來保存至今的東西。」陸羯南於1889年創辦報紙《日本》,他也說道:「同為人類,但人類有白人黑人之別、黑人黃人之別。黃黑白之中還有各種國家的各種民族。各種民族和各種國家都有自己的特有的歷史、特有的性格、特有的利害、特有的風俗、特有的領土。」國粹主義認為國粹是一種源於獨自歷史和文化傳統的事實存在,作為它的具體體現提出了「民族」的概念。因為國粹主義雜誌《日本人》和報紙《日本》的宣傳,讓廣大日本人開始從「民族文化」的角度再次發現nation。從國粹主義者們關於遺傳、環境與人類社會之間關係的論述中,可以清晰地感知到社會進化論思想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在逐漸成為主流思想意識的國粹主義的話語中,雖然nation所表達的個人的自由、平等的價值並沒有被完全否定,但是由於這種將自然環境的特徵與人類共同體的特性聯繫在一起的敘述方式,使nation的翻譯由「國民」變成了「民族」,一個國家的「國民」成了一個「民族」。國粹主義通過這樣的「民族」概念,強調日本國民具有別於他國的共同的歷史和文化傳統、日本是一個以共同的歷史文化為基礎構建起來的政治共同體。而由國粹主義者傳播開來的「民族」,其實就是作為政治共同體的「日本國」之「臣民」、與作為文化共同體的「大和民族」之「族」的結合,國粹主義製造這樣一個「民族」的目的,在於強化日本國民的愛國精神和共同體意識,所以國粹主義一般又被稱為日本主義。換言之,nation之所以從「國民」變成「民族」,正是為了配合將國家主義和國體主義結合在一起的近代日本的國家思想的登場。
「1880年代,也是以鹿鳴館為代表的歐化、與因對其反感而起的國粹論互相交錯的時代。日本民族論同樣處於這一潮流之中。」為了說明維護「國權」的意義,在頌揚日本文化之優秀的「國粹主義」的基礎上,江戶幕府時代已經存在的頌揚天皇萬世一系的日本國家體制之優秀的「國體論」思想再次抬頭並對日本的近代國家思想逐漸產生重要的影響。國粹主義雖然批判政府不顧日本實際盲目歐化,但是在在攻擊天賦人權論上與「國權論」毫無二致,強調天皇萬世一系及日本國家體制的優秀及永久性上更是與「國體論」一脈相承。
所謂「國體」,原意為國家的狀態,形態,也就是國家的存在形式和根本體制(包括主權所在)。近代日本的國體論,就是主張日本在國家形式上是一個具有「皇運無窮、天皇神聖和忠孝一體」三點特徵的神國的思想和學說,所以在江戶幕府時代的封建體制下並沒有很大的市場。只是到了明治時期以後,國體論才作為打破封建體制的思想根據,逐漸成為日本社會所普遍接受的一種國家思想。尤其是到了斯賓塞的適者生存思想進入日本之後,以國家利益至上、國權重於民權的風氣日盛,國家主義與國體主義結合的傾向越來越明顯。「以森有禮和元田永孚最為典型,雖然都是支持近代日本的天皇制國家的意識形態,在國家至上主義這一點上沒有任何區別,但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類型。一方是站在合理主義的、進步主義的、近代主義的立場上爭取國家價值,另一方是站在非合理主義的、傳統主義的、反近代主義的立場上。如果簡單地進行分類,前者可以稱為國家主義,後者可以稱為國體主義。」
保留天皇實權的大日本帝國憲法(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公布,11月29日開始施行)和冠以明治天皇名義的《教育敕語》(1890年10月30日)發表,日本國體論成了日本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必須言及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一批在歐洲尤其是在德國接受了近代國家主義思想的思想精英們將政治學、哲學、社會學和甚至心理學的理論嫁接在日本的神國思想、神話史觀上,才使江戶時代就已經存在的國體論有了新的生命力。其中佼佼者,當屬由德國留學回國後分別成為帝國大學法科大學長的穗積八束和帝國大學文科大學校長的井上哲次郎。
穗積八束留學德國5年、回國成為「明治法學界之重鎮」,官至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校長。當年穗積八束從德國留學回國後,馬上接受帝國大學總長的委託,在明治憲法公布後第三天就在帝國大學法學部做了帝國憲法的法理的演講。關於帝國憲法第1條「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統治」,他的解釋是「本條的主要思想是定國體,定國體即定統治權的主體和客體。根據本條文,統御主體在於萬世一系的天皇,而統御的客體就是大日本帝國」。「所謂萬世一系即說明公法上的正統性,意在說明從初代天皇開始皇統就是萬世一系的正統的君主是我國的國體。」。關於帝國憲法第3條「天皇神聖不可侵犯」,他解說為「君主即國家,國家即統御的主體。如果有人敢於向此動用權力,國家就不能成其為國家。不得使用任何權力進行侵犯,是國家固有的性質。所謂神聖不可侵,就是因為國體的性質是天皇構成了國家的本體。」
(六)國體論與單一民族國家思想
丸山真男指出,國體論體制就是一個要臣民必須無限地負有責任,而天皇制卻不需要負有任何責任的體制;國體論是一個「非宗教的宗教」,它的魔力在於可以讓一切民主主和自由的思想都會變得無影無蹤。
明治憲法的頒布使國體論更加得勢。明治的水戶學者內藤恥叟1889年(明治22年)10月發表「國體發揮」一書,提出其他國家所無法模仿的日本的優秀之處在於:皇室是國土的主人、人民的祖先、教化的根本、衣食之源。而穂積八束在第二年即1890年(明治23年)5月在國家學會雜誌上發表文章主張國家(即天皇)全能主義。在國體論日漸高漲的聲浪之中,1890年(明治23年)日本通過有限普選(7月),開設了國會(11月),又於10月30日以明治天皇名義頒布了《教育敕語》。
明治天皇1890年10月30日所發布《教育敕語》:「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濟其美。此我國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爾臣民、孝於父母、友于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習業、以啟發智能、成就德器。進廣公益、開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一旦緩急、則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如是者、不獨為朕忠良臣民、又足以顯彰爾祖先之遺風矣。
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之所當遵守、通諸古今而不謬、施諸中外而不悖。朕庶幾與爾臣民、俱拳拳服膺、鹹一其德。」(明治政府文部省官方譯文)
明治憲法即帝國憲法保障了基本公民權利和參政權,實現了三權分立,但是因為帝國憲法一方面採用立憲主義,另一方面大幅度規定了天皇的「大權」,將日本國民規定為「臣民」,並強化了政府的權限,制度化了國體論的國家思想;而「教育敕語」則更被奉為國體論的經典,帝國憲法和教育敕語從制度和精神兩個層次上「教化」「臣民」,從此,為江戶時期希望擺脱以中國為中心的歷史和文化敘述、獨自解釋日本歷史的國史學者們所熱衷的,具有「皇運無窮、天皇神聖和忠孝一體」三點特徵的國體論正式成為了日本官方提倡的主流國家思想。
丸山真男指出,國體論體制就是一個要臣民必須無限地負有責任,而天皇制卻不需要負有任何責任的體制;國體論是一個「非宗教的宗教」,它的魔力在於可以讓一切民主主和自由的思想都會變得無影無蹤。為了說明這一觀點,丸山真男曾舉1920年代在東京帝國大學執教的德國經濟學者Emil Lederer所記錄日本故事來說明讓歐洲人感到不可思議的國體論的性質。一件事是1923年12月的無政府主義青年難波大助襲擊攝政裕仁(昭和天皇)事件發生之後,從警察總監到守護經過道路上的警察,大量公職人員被認為因為沒有阻擋事件的發生而受到處罰;最讓Emil Lederer感到震驚的是,許多本來與事件並無直接關係的人也紛紛認為自己對事件的發生負有責任而主動引咎辭職,其中包括內閣總辭職,難波大助之父馬上辭去國會議員職務,在家門前架起竹柵欄自動斷絕了與社會的一切來往,難波家鄉所在村人馬上決定新年作為「喪」期來過,甚至難波大助當年的小學校長和班主任,也以自己居然教出了這種不逞之徒而辭去了公職。另一件讓Emil Lederer感到震驚和不理解的事是,在東京大地震發生時,居然有許多位學校校長為了搶救「御真影」(天皇照片)而衝入熊熊大火中被活活燒死。
正是在這些具有強烈國家意識的明治思想精英的國體論論述中,近代日本的民族主義完成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單一民族國家思想建構。井上在其《敕語衍義》(即明治天皇《教育敕語》的解說書,初版為1891年)中指出:「日本民族為來自於同一古代傳說的系譜、建國以來居住在同一國土上、具有同一語言・習慣・風俗・歷史、從未被其他民族所征服過的、在蜻蜒洲首尾盤踞一起的一大血族。因此屬於日本民族的人,相互之間都是血親關係。」井上哲次郎曾經留學德國六年(1884-1890)、後官至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校長。他非常崇拜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1880年代在德國留學期間,曾經特地去到英格蘭,尋找拜訪晚年輾轉於英國各地的斯賓塞,並在自己的回憶錄中記錄下了作為見面紀念,斯賓塞送給他自己的帽子和雨傘的故事。
但是日本近代思想史家小熊英二指出,以上這段文字是井上在1898年出版該書增訂版時才專門增加的,「國體主義者就這樣將明治國家的天皇統治,解釋為不是權力統治而是通過同民族之人的自然結合而形成的。」與nation的本意不同,和制漢詞的「民族」強調的是:民族是構成政治共同體即國家的基礎,其成員不僅具有共同的文化背景,還具有共同的血緣關係。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於深刻理解了單一民族國家思想這種特徵,才使得近代中國的革命家思想家們對之趨之若鶩,此後的「中華民族」話語甚至就是日本單一民族國家思想學說的翻版。
正是通過國粹主義的階段,「民族」作為nation的譯詞在日語中得到了普及;而到了國體論的階段,在其對天皇萬世一系思想的闡述中,「民族」又被賦予了鮮明的血緣共同體的性格。為了向民眾灌輸國家利益至上,國權重於民權的思想,明治日本的國粹主義和國體論在追求建立新的民眾與國家之間關係的基礎上發現了「民族」,而在這種「以帝國臣民均為以天皇為祖先的一大家族的國體論」的影響下,以「帝國臣民是具有純粹單一的起源的民族」、日本自始至終一直是一個「單一民族國家」的思想在日本社會中迅速得到普及,單一民族國家的思想更是將民眾完全綁在國家的同一輛戰車上。但是,時至二戰以後仍然有部分受到馬克思主義階級論形象的日本學者沒有注意到近代日本製造「民族」話語的目的,依然熱衷於「民族」話語。例如,被譽為近現代日本「政治史研究的巨人」的岡義武在其描述明治時期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的大著《明治政治史》(原版為創文社,1962年11月)中,將由被迫開國、尊王攘夷運動、幕府的瓦解、明治政府的成立等西南戰爭、自由民權運動帝國議會開設等一系列政治過程構成的明治維新,形容為一場為了「確保民族獨立的『民族革命』」。在這裏,「民族」被用於形容明治時期日本與他者進行對抗的論述。
綜而述之,日本近代國家思想的形成,是與近代民族主義的形成分不開的。以近代民族主義為基礎的日本近代國家思想的成長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自由民權運動的階段,成為這一階段的運動的指導思想是法國大革命的天賦人權和自由主義思想,而其標誌就是從追求人人平等之社會的願望出發接受了nation的概念。第二個階段是國粹主義的階段,這個階段的重要標誌就是nation被蜕變為「民族」,並被賦予了以地緣為單位的文化共同體的性質;這是一個質的轉變。因為它閹割了nation思想的「啟蒙」性質,將歷史近代化的主體由個人變成了共同體,從而顛倒了人民與政治權力之間的支配與被支配關係,而催化出這一質變的是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思想。第三個階段為國體論的階段,其標誌就是通過對天皇制的再解釋將「日本民族」變為「以天皇為祖先的一大家族」,從而給「民族」再賦予血緣共同體的性質,並由此引發出日本是一個單一民族國家的結論。
徵韓論 徵韓派 應為「征韓」
「巖倉」使節團 應為 岩倉
請編輯留意3點:
1. 文章最好再檢查繁簡轉換的BUG:「三國幹渉還遼」,干涉。我本身是自繁體版。
2. 編輯如果可以能否在文章中的譯文加上註釋,表示譯文出處。是作者自己翻譯,還是別的。
3. 文章中的日文書名,感覺上因為繁簡轉換,而令某些書名看上去不似日文(我沒有一本本去查,沒有這樣的時間。)例如應該是日文書名中的權字(名被用書名號包圍),是用了中文寫法,而非日文漢字。反之,文章中。句應該是譯本的,出現一個日文漢字寫法的權字。十分混亂。到底書名跟引文,是翻譯,還是照原文(即是日語)引述?
例:這個職責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權利,因為「自由権是天賦的、追求安寧幸福的最重要條件」
「徵韓論」應為「征韓論」。
民族主义的崛起与内部多民族特性的冲突绝不是远东特有的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无论是奥匈帝国还是沙俄奥斯曼、甚至德、法也有同样的问题。
奥匈帝国或许是最有趣的例子,因为它既是一个专制国家,也因为奥地利人和匈牙利人加起来也不过是国民的一半。整个国家得以存续的理由完全是因为trust in the monarchy,最终败战解体也是因为对民族主义最后站到了上风。Yugoslavia和苏联的解体也是类似的:当一个更强的unifying force消失,多民族国家就很容易解体。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是一个dynamic and fluid的概念。它可以被创造、统一、或者分解。所谓统一民族国家的概念也是contingent on这个national identity > local identity. 过去对德国和西班牙的统一、今日苏格兰和卡塔隆尼亚的分离运动也是同样的道理。归根结底,民族也不过是国家和国民创造的便利的借口而已。
「1888年開始的反對錶面化和形式化的歐化主義」—應該是「表面化」吧
已訂正,謝謝!
王柯可以先去米国跟刘仲敬打一架,谁打赢了再跟共产党开个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