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为王柯教授的最新作品,端传媒获独家授权,将分三期发出。在这篇文章中,王柯教授延续此前关于中国民族主义与其日本根源的研究,分析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是近代中国何以获得关于“民族”、“民族国家”的知识?第二是“民族国家”何以被与“单一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第三是号称重视传统的“中国”(汉族)社会何以最终在近代也接受了单一民族国家思想?第四是近代中国的思想精英们究竟为什么如此执着於单一民族国家思想?
在上篇中,王柯教授根据日本史料重新回溯了明治日本时期的自由民权思想到“国体论”的转变过程,探询“nation”的概念在19世纪末的日本,是如何由最初的翻译“国民”,一步步转化至“民族”,而这一变化“阉割了nation思想的‘启蒙’性质,将历史近代化的主体由个人变成了共同体,从而颠倒了人民与政治权力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最终又通过对天皇制的再解释将“日本民族”变为“以天皇为祖先的一大家族”,从而给“民族”再赋予血缘共同体的性质,并由此引发出日本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的结论。
在中篇和下篇,我们会看到这一结论如何影响了通过近代日本思想界开始接触西方思想的梁启超等人的认知,并最终发展出中国最早的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的概念;以及中国的民族主义与日本民族主义的关键不同之处,孙中山等人是如何利用这一特性动员民众,将民族主义作为将人民绑架在国家机器上的手段。
世界局势正在剧烈动荡之中。不出意外,在这场民主主义与集权主义的争斗正在逐渐成为风暴眼的世界大变局中,民族主义依然发挥出了为集权主义凝聚巨大社会能量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次引起争斗的起爆点多集中于“中华”边缘和少数民族,这让中国(汉族)社会的对外的敌对意识和对内的边缘及少数民族歧视心理得以交织在一起,因此此番民族主义的大合唱更像是一场对外和对内民族主义的二重奏。
但从历史的过程来看,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其实就是针对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而起,日后的对外民族主义只不过是对内民族主义的延长。就像“汉奸”一词可以随口而出一样,民族主义之所以一直能够在中国(汉族)社会中找到巨大的市场,与当年它在被导入中国社会时所采用的对内鼓吹“单一民族国家”思想的途径有关。
虽然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的成立和“天子”的统治正当性,都需要通过实现一个多民族共同体才能够获得。20世纪以后突兀而来的近代中国的强烈的汉族单一民族国家思想,彻底地背叛了传统的天下思想。要想搞清楚近代中国何以在国家观念上发生如此巨大转变,在逻辑上是要以搞清以下几个层次的问题为基础的:第一是近代中国何以获得关于“民族”、“民族国家”的知识?第二是“民族国家”何以被与“单一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第三是号称重视传统的“中国”(汉族)社会何以最终在近代也接受了单一民族国家思想?第四是近代中国的思想精英们究竟为什么如此执着於单一民族国家思想?
在这些问题上扮演主角的自然是19-20世纪之交具有强烈国家意识的知识精英(集团),例如章太炎(1900年在《解辫发》中提出了“汉族”)、 梁启超(1901年在《中国史叙论》中提出“中国民族”、1902年在《新史学》中使用“中华民族”和“国族”)、 陶成章(1903年在《中国民族权力消长史》中强调中华=中国=汉族)、同盟会(1905年设立时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入会誓词)等。这些人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当时均身处日本,而他们也并不隐瞒自己对明治日本的国家思想的崇拜感。因此,本文的目的在于考证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诞生和发展与明治日本的国家思想轨迹之间的关系。
一、明治日本的自由民权思想与国体论
(一)明治日本的国家思想与自由民权运动的缺陷
古屋在这里点到了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的与生俱来的缺点:它虽然提倡天赋人权,但从一开始就将尊皇思想做为自己的合法性根据。
被誉为日本行政学研究先驱的腊山政道曾经指出,日本“近代政治学”的传承具有“两条谱系”:第一是“国家学派”的传承,该学派以东京大学为首的官立大学为中心,起源于在制定明治宪法过程中所受到的德国国家主义的强烈影响,该学派的手法主要是从法律学的角度切入;第二是“实证学派”的传承,该学派继承明治维新时期民间学者的传统,受到“自由民权运动”的影响,重视政治现象重于重视国家性质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早稻田等私立大学的政治学可归于这一传承,该学派的手法多为从历史学的角度切入。
这一学术上的两条谱系,也是日本主流的近代国家思想发展的两条脉络:一条是自由民权思想的源流,它主要是接受了法国大革命思想的影响;一条是国粹主义、国体论和单一民族国家思想的源流,它主要是接受了德国国家主义思想影响。明治下半期后,后者逐渐占据了上风,而造成这种局势的触媒就是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的影响。
明治政府所要建立的国家观,其核心是打破幕藩体制,将原来只知忠于藩主大名的民众重新定义、改造为天皇制国家的“臣民”。近代日本重新定义民众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政治活动,可以追溯到明治(1868.10.23-1912.7.30)之前的“尊王攘夷”(1863.3.11“攘夷実行の勅命”)、“大政奉还”(1867.11.9)、“王政复古”(1868.1.3)、“五条御誓文”(1868.4.6),进入明治年间之后的“版籍奉还”(1869.1)、“废藩置县”(1871.7)、国民皆兵的“征兵制”(1873.1)、废刀令(1876.3)等也属此类活动。可以看出,它们都明显带有强化中央集权的性质。在这个过程中,明治政府以“富国强兵”为口号,为了建设一支近代化的国家军队而致力于兴建现代工业,并为此向民众(大部分为农民)征收重税,因而引起了民众的普遍不满。如何从政治体制上保障民众的权益,成为建立近代国家思想过程中一个引起日本社会普遍瞩目的焦点。最终,这个问题引爆了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The Freedom and People's Rights Movement)。
1873年10月,征韩论(通过使用武力侵略,打破清朝为中心的册封体制,以达到建立东亚近代国际秩序的目的)在政府内遭到否决,因此以明治政府的“参议”板垣退助和西乡隆盛为首的征韩派参议5人以及大量明治政府官员一起辞去公职;74(明治7)年1月板垣退助发起组织爱国公党,1月17日向被岩仓具视、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所掌控的明治政府提出了《民选议院设立建白书》,要求开设议会,这被认为是自由民权运动的开始。一般认为自由民权运动是要通过开设国会反应民众声音,但其直接的目的其实在于打破藩阀控制政府的“专制政治”体制,阻止在朝官员可以随心所欲。但运动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内容从要求制定宪法、开设议会开始,到要求减轻地租、撤销不平等条约、保障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等不断扩大,一直持续到1890年明治23年帝国议会开设之后。
从字面上看来,自由民权运动是“争取人民的自由和人民的权利的运动”。但是关于自由民权运动的性质及其评价,日本学界中一直存在分歧。日本著名历史学者菅孝行指出:“自由民权运动有不满士族和一揆农民两个源流”,“由此产生的提倡人民主权论的政治思想,以农村共同体为根据地的社会思想,成为自由民权运动的支柱。”但是又有人认为,虽然运动早期打出了自由和民权的旗帜,但是当时大家并不清楚自由和民权的真正含义;无论是传承了尊王攘夷思想的不满士族,还是向幕府要求减税的“百姓一揆”(农民暴动),参加者的目的充其量不过是反对政府、抵抗威权,“其性质是无法用今日的‘市民’的概念来理解的”。古屋哲夫进而指出:“由于运动继承了尊王攘夷的传统,这一点能够说明日后的右翼分子在民权运动开始时何以也曾混迹其中。自由民权的思想与尊王攘夷二者油水难溶,所以这些人当然是不可能想到它的。事实上,无论是自由或是民权,这些思想都不是当时的日本人自己的想像。换言之,当时人们只是在自己的理解能力范围内利用从欧美输入的思想开始了民权运动而已。”
古屋在这里点到了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的与生俱来的缺点:它虽然提倡天赋人权,但从一开始就将尊皇思想做为自己的合法性根据。例如,板垣退助等人要求开设国会,其根据是明治天皇1868年4月6日向神灵宣誓的“五条御誓文”的第一条:“广兴会议,万机均由公论决定”。在尊皇思想上,自由民权运动的思想家和参与者,大多与运动创始人和主导者板垣退助相通。板垣退助主张民为“君主之本”,开设议会可以实现“君民同治”,所以“君本主义”和“民本主义”二者性质相同,并不对立。受板垣退助思想的感召,许多出身士族且对明治藩阀政府专权不满的思想精英纷纷投身自由民权运动。初期即积极参与其活动的人中包括了出身九州、日后开创了近代日本国家主义运动的右翼组织玄洋社的指导人头山满等。
由于近代日本的自由主义思想一开始就与“爱国主义”(Patriotism)甚至是忠君爱国思想结合在了一起,因此在性质上与西方近代的自由主义思想迥异,根本不能简单地与近代西方的Liberalism相对应。而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民权”思想,如果与林肯的盖茨堡演说中提出的“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的政府)进行比照就能够看出,自由民权运动的“民权”高度充其量不过是在追求for the people的层次。由于这个原因,实质上否定民有、民治的国体论思想反而得以大行其道。
(二)自由民权运动与nation思想
在从民主与平等的角度观察法国大革命的时点上,明治日本的知识和思想精英们虽然接受了近代的nation思想,但是并没有将nation与“民族”的概念联系在一起。
然而,包括板垣退助在内,自由民权运动思想家们在“for the people“民享的层次上常常借用“天赋人权说”来证明自己的政治正确也是事实,所以在运动中,社会契约论和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开始得到传播。值得注意的是,日后发展为“民族”的nation的概念也就是在自由民权运动时期进入日本思想界的。
卢梭的著作在明治年间多次被翻译成日文,其背景自然就是自由民权运动。最早是在明治10年(1877.12)。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契约论》一直被译为《民约论》,这说明19世纪日本对法国大革命的认识始于对民主与平等思想的认识;出身于高知的中江兆民于1882年10月翻译出版的卢梭《社会契约论》(《民约訳解》东京:仏学塾出版局)被誉为自由民权运动的理论指南。从对卢梭的认识上,还可以看出日本人最初同样是在关于民主与平等的思想基础上接受了nation的思想。例如在明治16年(1884年)2月春阳堂出版的《民约论复义》(佛国戎雅屈娄骚原著,日本原田潜译述复义)一书,第二编第四章《君主之权限》:“国即众人之一致合同,国家为一会社,人民即是社员,社员之中有一维持公同共有权力者即称之为君主。”(七十五页)在该书中,nation译为一国人民或人民(p106、p107),people译为人民,citizen译为国民(p24、p181),public person译为社员。但是在此以前,1882年8月(明治15年)日本自由民权派著名新闻记者、与中江兆民同乡的宫崎梦柳(1855―1889年)翻译出版的大仲马(Alexandre Dumas)的《仏兰西革命记,自由乃凯歌》中,将法国大革命中由第三等级自行开始组织的Assemblee Nationale(National Assembly)成为“民族会议”(国民议会)。也就是说,在从民主与平等的角度观察法国大革命的时点上,明治日本的知识和思想精英们虽然接受了近代的nation思想,但是并没有将nation与“民族”的概念联系在一起。
川田顺造注意到:在近代日本历史学先驱久米邦武1878年所编著《米欧回览实记》(久米曾担任岩仓使节团的书记官一同于1871年12月至1873年9月访问欧美12国)中出现了“民族”:“地球ノ上ニ种々の国ヲ形成し、种々ノ民族住居シ……”,这仅有的一次事例,在方法和语义上都类似于中国古典文献中偶尔出现的“民族”(民+族)。川田顺造也指出:“从使用方法上来看此例属于偶然,并不像‘人种’那样使用在议论中时具有一个明确和固定的含义。”也就是说,至少在到明治15年之前,“民族”甚至不是一个具有固定的最小语义单位性质的词汇。
Nation或词根源于nation的词汇,最初多被用于描述民主、平等、自由的思想。早在1875年,福泽谕吉就在《文明论之概略》一书中,引用了19世纪英国著名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代议制政府》书中的nationality来论述国家政治体制。到了1880年代后期,nation更是直接被译为“国民”。 被誉为自由民权运动后期最主要的思想家、当时崇尚自由主义・平等主义・平民主义,主张尊重固有人权,鼓吹主权在民的德富苏峰(1863-1957)在1887年创办了杂志《国民之友》,其中国民的概念与福泽谕吉所意识到的Nation是完全一致的。德富苏峰本人也曾经明言“国民”取自于名为Nation的美国杂志。
但结果是福泽谕吉和德富苏峰的nation=国民的理念并没有得到普及。其原因是关于国家近代化国家的性质,明治日本政府内部和思想精英中一直存在着主张主权在民(国民主权)和主张国家主义两种思想之间的斗争;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后者即国家主义思想逐渐占据了上风。在自由民权运动过程中,要求制定宪法的呼声不断高涨,明治政府内部就是采用保留君主实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或称俾斯麦帝国宪法)、还是采用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发生剧烈对立;最终支持前者的伊藤博文首相等从政府中赶走了支持后者的大隈重信一派。1881年这场被称为明治14年政変的政治斗争的结果,在该采用何种近代近代国家形式的问题上起到了了决定性作用,它导致日本最终选择了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范本而制定了保留君主实权的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
(三)是法国卢梭还是德国伯伦知理,是国民主权还是国家主义?
由此可以知道,是选择法国卢梭还是选择德国伯伦知理,是追求国民主权还是信奉国家主义,很大程度上与本人“在朝”还是“在野”有很大的关系。许多早期主张国民主权的思想精英,也发生“转向”走向了国家主义。
明治时期的思想精英们大多具有相同的出身背景。他们出身于旧藩士或医者之家,先在所属藩的“藩校”接受了汉学教养,之后又来到江户或长崎学习兰学,在具备一定近代科学知识之后,或是被派遣或是自费前往欧美留学、考察。
如著名的思想启蒙社团“明六社”(1874年7月-75年11月)的成员森有礼(1847-1889,留学英国、美国)、西周(1829-1897,留学荷兰)、福泽谕吉(1835-1901,曾作为幕府使节团成员先后赴欧美考察)等都有着这样的经历。其中派遣留洋者归国后大多被明治政府委任政府公职或帝国大学教授,作为明治政府中的政治精英人物,这些人大多接受了德国学派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成为坚定的国家主义者。他们在思想上的共同特点就是为了实现日本的近代化而自上而下地推行彻底的欧化,由于这个目标,“不仅森有礼,所有提倡欧化的开明派、进步派,之后全部转向变为了国权派。”有人称明六社的活动为“自上而下的启蒙”,但与自由民权运动所选择的立场不同,“明六社的启蒙,最终也不过是站在统治者、官僚的立场上的欧化和近代化。”所以,当板垣退助的爱国公党提出《民选议院设立建白书》时,明六社的成员们全部都主张时期尚早而进行反对。
而早期启蒙思想家中的中江兆民(1847-1901年、留学法国,被称为东洋卢梭)、植木枝盛(1857-1892)、马场辰猪(1850-1888年,留学英国,强调思想自由、“公议舆论”的重要性),德富苏峰(1863-1957)等民权主义者,大多属于自行赴欧美考察者。这一部分人受法国大革命的“天赋人权”思想、尤其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更重,具有更加强烈的主权在民思想,回国后大多成为在野的启蒙思想家(也有人将明六社的福泽谕吉也归入这一类型)。由此可以知道,是选择法国卢梭还是选择德国伯伦知理,是追求国民主权还是信奉国家主义,很大程度上与本人“在朝”还是“在野”有很大的关系。许多早期主张国民主权的思想精英,也发生“转向”走向了国家主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事件就是后任东京大学第一代总长的加藤弘之(1836-1916、明六社成员)的“转向”事件。
加藤弘之的“转向”正是这种“在朝”者心态的反映。加藤弘之出身于但马出石藩藩士家庭,从藩校“弘道馆”毕业后来到长崎的致远馆学习荷兰语与德语,明治维新开始以后先后被委以担任外务大丞、大学大丞、天皇侍读等官职,1881年(明治14年)7月被任命为帝国大学(今东京大学)初代综理(校长)。前期的加藤以大力提倡天赋人权著名,早在明治元年(1868年)10月的《立宪政体略》(谷山楼出版)一书中,就为了思想启蒙而介绍了宪法的概念,称赞立宪政体,鼓吹天赋人权思想:“只要为人,即是天之最爱,从天意而得万福。”
加藤弘之早期提倡天赋人权思想的代表作为1870年《真政大意》和1874年《国体新论》。《真政大意》主要阐述政治权力—国家诞生的原理:“原来国家之所起,是因为无人能够统合万人,因而每个人无法平衡权利与义务二者之间的关系,而它是追求幸福的基础;出于这样一个根本的自然的道理,原来自立不羁、不愿接受他人制驭民人,遂成为政府的臣民,开始接受它的制驭。”尽管解释并不完全符合原意,但《真政大意》的国家思想明显是受到了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由于政治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于是政府有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臣民有臣民的权利和义务,二者之间相互具有权利和义务,不用担心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也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权利。”而关于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加藤弘之清楚地表明是政府要服从人民:“一个君主是为了亿万苍生而存在,而不是亿万苍生为了一个君主而存在,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如果“背离了政府为了臣民而存在的精神,变成臣民为了政府而存在,那就是背离了国家政府之所由其起的天理。”
加藤弘之再于1874年著《国体新论》公开批评“国体论”,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是:“在未文明开化的国度,至今仍未理解国家・君民关系之道理;故以天下国土为一君主之私有,而以生活于此亿兆人民为一君主之臣仆;君主之任为牧养臣仆,故可以随意处置之;而臣仆只须听命于君主,须以一心服侍君主为其本职,更将此视为国体之正朔。不可不谓实是野鄙陋劣之风习”。他继《真政大意》再次说明近代国家中政治权力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君主和政府是为了服务人民而诞生的。”所以,“以国土人民为君主之私有的旧来的国体违反天理人性”,“但即使在君权不受限制的国度中,国体也不能作为抵触理性的理由”, “即使在万世一系的本国,天皇与政府也要在遵守此理之上尽守职责。”这个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因为“自由権是天赋的、追求安宁幸福的最重要条件”,“自由权虽有多种,但如同以上所述及各种权利,原本都是天赋(的权利),一个人没有这些权利就得不到安宁幸福,因此就不能有人从他人手中夺走这些权利。”
加藤弘之当时提倡的是一种“开明的平等主义”,他甚至提出:“君主是人人民也是人,二者既然没有不同,为何权利却要有天壤之别;人民生于此种野鄙陋劣之国体中,实属大不幸。”在此基础上,加藤弘之对国体论者提出了尖锐的批判:“国学者之流,因爱国心之强而夸耀皇统一系,惜根本不懂国家君民(关系)之道理。结果以国土和人民全为天皇之私有和臣仆,打出各种牵强附会之妄说,向人民倡导凡是天皇敕命一切都必须接受才是真诚的为臣之道,并以此为我国体,以此为本国优于万国之所以,其见识之野鄙,其学说之陋劣,着实令人耻笑。”“本邦皇统一系,过去无有革命,他们切望今后也天壌无穷,即便如此也绝接受无以国土人民为天皇之私有臣仆的野鄙陋劣的国体为我国体之理。”对于当时正在被明治政府各项政策制度的洗脑而成为天皇制国家的“臣民”的日本国民来说,加藤的说法“好似晴天霹雳”。有人认为,加藤弘治的《国体新论》与福泽谕吉当时连载中的《劝学》(学问のすゝめ,1872-1876)中的启蒙思想是异曲同工。因为福泽谕吉根据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天不造人上之人,也不造人下之人”的观点。
(四)加藤弘之的“转向”与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
“自由民权阵营是从其自由主义的侧面,明治政府和东京大学是从其保守主义的侧面接受了斯宾塞的影响”,二者可以成为鲜明的“对照”。
但是也有人认为,当时的加藤弘之虽然嘴上喊着天赋人权,实际上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的,这是他后日公开由民权论向国家主义“转向”的思想基础。例如他在该书中提出:“人民在接受君主政府的保护、自己的安全得到保证之后,才会有请求保护的权利。”所以,加藤弘之早年甚至反对导入代议制,也就是反对议会制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国体新论》出版之前的1872年,加藤已经为天皇“侍讲”了伯伦知理(Bluntschli,Johann Kaspar,1808年3月7日-1881年10月21日)的《国家学》(原文Allgemeines Staatsrecht,两卷本,分别在慕尼黑科达出版社于1851、1852年出版),并为“侍讲”翻译了该书。也就是说,在出版《国体新论》之前,他已经非常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德国国家主义者的思想。无疑,这为加藤日后“转向”埋下了伏笔,至少是做了理论上的准备。
在1881年11月22日,加藤弘之再次做出惊人之举,他自己向内务大臣申请《真政大意》《国体新论》绝版(毁版),并通过内务省通告全国禁止贩卖以上二书。接着又于翌年(1882年)出版了《人权新说》,开始攻击“从古至今罕见的妄想论者”、“即那位有名的卢梭”的“天赋人权主义”:“所谓天赋人权源于妄想论者之说,声称吾等人类与生具有固有的自由自治的权利和平等均一的权利,这些权利由于是造化所赋予的,所以不得为他人所侵犯,不得为他人所夺取。妄想论者甚至还称这些权利为原权或天赋人权。”“加藤批驳的“妄想”,就是他以前所支持的人人自由、平等,并且天生具有自治的权利的思想。在这里,加藤甚至宣扬人权是与国家一起诞生(存在)的,遗传和环境决定了人类的优劣。”与前书中思想相比,作者可谓判若两人,加藤弘之“转向”之彻底,令日本人瞠目结舌,引来了许多自由民权思想家的批判。
促使加藤弘之1881年11月“转向”的背景有二。一是他在1881年7月被任命为东京大学的初代总理(总长);二是1881年10月的“明治14年政変”:随着自由民权运动的深入,制定宪法的呼声不断高涨,明治政府内部就是采用保留君主实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或称俾斯麦帝国宪法),还是采用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发生剧烈对立,最终支持前者的伊藤博文首相等从政府中赶走了支持后者的大隈重信一派而取得胜利,在日本采用何种近代近代国家形式的问题上起了决定性作用,最终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范本制定了保留君主实权的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就加藤弘之的例子来看,其“转向”虽然有立场决定了思想的成分,但是他必然要找到自己的思想根据,而为加藤弘之的“转向”提供正当性根据的就是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社会进化论。“加藤将生物界的进化论法则,用于解释人类的历史和社会,强调“优胜劣败”是一种必然,因此将统治者、强者的权利合法化。他不仅攻击自由民权论,甚至对主张人人平等的思想和基督教也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表现出了一种彻头彻尾的愚民思想。”
明治时期的1880~90年代中,日本翻译了很多斯宾塞的著作,甚至被称为“斯宾塞的时代”。但是,近代日本“在对斯宾塞思想的受容上具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使是在同一个时代、即明治10年前后,也是在完全不同的目的和指向性下展开的。”“自由民权阵营是从其自由主义的侧面,明治政府和东京大学是从其保守主义的侧面接受了斯宾塞的影响”,二者可以成为鲜明的“对照”。斯宾塞的自由主义和社会有机体说,被当作日本自由民权运动的思想支柱而得到广泛阅读。板垣退助评其1851年的《社会静力学》(松岛刚译为《社会平权论》)为“民权的教科书”。1861年的《教育论》在1880年由尺振八以《斯氏教育论》为题翻译出版,作为“斯宾塞教育论”广为人知。斯宾塞认为,社会进化和社会有机体的高度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军事型社会要进化到产业化社会(from militant type of society to industrial type of society) ,比起依据强制的联合(compulsory co-operation)而成的军事型社会,产业型社会的进化是依据人们自发的联合 (voluntary co-operation)的不断强化而成,“和平的产业化社会的特征是中央权威相对薄弱,基本不干涉个人私的活动,(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上)不是个人为了国家而存在,而是国家为了个人而存在。”马场辰猪以斯宾塞所提出的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联合关系的扩大是社会有机体得到发展的标志的说法为根据,认为“长期一来一直残害和禁锢人类的自由的天性”的传统社会习惯、包括“亲族惯行”、“劳役惯行”和“交往惯行”是妨碍社会进化的主要原因。因此,让社会得到发展的重要工作就是打破这些传统社会习惯,在日常生活的层次上确立公民自由。
由“明治政府和东京大学”(以森有礼和加藤弘之为代表)所接受的是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保守主义的侧面”。正如列文森所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化法则,使国家在生存竞争中成了最高的单位。”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在传入近代日本之后,其适者生存说从理论上为国家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正当性根据,甚至影响了许多主权在民(国民主权)论者向国家主义“转向”。除了上述加藤弘之的例子之外,还有德富苏峰。被誉为后期自由民权运动主要思想理论家的德富苏峰,在受到“三国干渉还辽”的冲击后,逐渐由平民主义者变为强硬的国权论和国家扩张主义者。自由民权运动自始即主张强硬外交,当年被称为“东洋卢梭”的中江兆民,即使在议会开设以后,仍然“不肯承认受到钦定宪法秩序保护的国权政治,一直寻找扩大民权之路”。但是在甲午战争后,中江兆民“著文衷心欢呼日清战争的胜利,加入了由早已主张对俄战争强硬论的近卫笃麿发起的国民同盟会,在主张伸张国权的问题上,与大井宪太郎(主张平民主义的自由民权运动家,同时以号召强硬外交路线著称)相比,可谓是五十步笑百步。”自由民权论者对当时国际形势的观察和判断,使他们由追求民权变化到主张伸张国权,而这一点,同样是受到了社会进化论的刺激。
“自由民权派,通过强调紧张的国际局势和国家独立的紧迫性,宣称在野的民众才是真正的爱国者,促使民众的国民政治意识迅速觉醒,支持具有国民政治意识的民众与政府权力进行斗争,攻击政府屈从于欧美列强压力和表现软弱,鼓励国民坚持对外保持独立不羁的精神,……。”由于自由民权派在动员民众时使用了鼓吹“国权”的手法,“下流社会的民权最终没有和上流社会的民权说分道扬镳,而其连接点,就是没有从富国强兵论中完全脱身出来的国权论。”“当年的自由民权派与国粹主义派,具有共同的社会思想基础,这就是国权论。在这时的国权论中,已经没有了革命的民族解放、独立的要求,只有富国强兵论。”“民权”与“国权”的一体化,导致了以富国强兵论、其实就是国权论为主体的民族主义思想蔓延至整个日本社会。
(五)从国粹主义到国体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逐渐成为主流思想意识的国粹主义的话语中,虽然nation所表达的个人的自由、平等的价值并没有被完全否定,但是由于这种将自然环境的特征与人类共同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的叙述方式,使nation的翻译由“国民”变成了“民族”,一个国家的“国民”成了一个“民族”。
在斯宾塞社会进化论进入日本并开始产生影响以后,以伯伦治理的德国国家主义思想为基础的国家主义与以日本神话为基础的国体主义也开始出现结合的倾向,因为国家主义的社会进化论,使人类的优劣与人类遗传、国家的强衰和国家所处的自然环境结合在了一起。例如在《人权新说》中,“加藤批驳的‘妄想’,就是他以前所支持的人人自由、平等,并且天生具有自治的权利的思想。在这里,加藤甚至宣扬人权是与国家一起诞生(存在)的,遗传和环境决定了人类的优劣。”为了说明日本同样具有成为近代国家的可能,必须从自然环境和日本人的由来上找到日本国家和日本人的优越性。1888年开始的反对表面化和形式化的欧化主义、主张维护和发扬日本优秀传统的国粹主义运动,正是以社会进化论思潮的背景上发生的。
国粹主义的代表人物为志贺重昂(1863—1927)、陆羯南(1857—1907)、三宅雪岭(1860—1945)等人。志贺重昂1888年4月在《日本人》的发刊词中直言国粹就是nationality、就是国民性、民族性。他在《日本人》第二期上进而解释道:“这里所说的国粹,就是顺应日本国土中万物自然的感化及化学反应,因此受胎、出生、成长、发达,于大和民族中千古遗传、醇化下来保存至今的东西。”陆羯南于1889年创办报纸《日本》,他也说道:“同为人类,但人类有白人黑人之别、黑人黄人之别。黄黑白之中还有各种国家的各种民族。各种民族和各种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有的历史、特有的性格、特有的利害、特有的风俗、特有的领土。”国粹主义认为国粹是一种源于独自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事实存在,作为它的具体体现提出了“民族”的概念。因为国粹主义杂志《日本人》和报纸《日本》的宣传,让广大日本人开始从“民族文化”的角度再次发现nation。从国粹主义者们关于遗传、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述中,可以清晰地感知到社会进化论思想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逐渐成为主流思想意识的国粹主义的话语中,虽然nation所表达的个人的自由、平等的价值并没有被完全否定,但是由于这种将自然环境的特征与人类共同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的叙述方式,使nation的翻译由“国民”变成了“民族”,一个国家的“国民”成了一个“民族”。国粹主义通过这样的“民族”概念,强调日本国民具有别于他国的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日本是一个以共同的历史文化为基础构建起来的政治共同体。而由国粹主义者传播开来的“民族”,其实就是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日本国”之“臣民”、与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大和民族”之“族”的结合,国粹主义制造这样一个“民族”的目的,在于强化日本国民的爱国精神和共同体意识,所以国粹主义一般又被称为日本主义。换言之,nation之所以从“国民”变成“民族”,正是为了配合将国家主义和国体主义结合在一起的近代日本的国家思想的登场。
“1880年代,也是以鹿鸣馆为代表的欧化、与因对其反感而起的国粹论互相交错的时代。日本民族论同样处于这一潮流之中。”为了说明维护“国权”的意义,在颂扬日本文化之优秀的“国粹主义”的基础上,江户幕府时代已经存在的颂扬天皇万世一系的日本国家体制之优秀的“国体论”思想再次抬头并对日本的近代国家思想逐渐产生重要的影响。国粹主义虽然批判政府不顾日本实际盲目欧化,但是在在攻击天赋人权论上与“国权论”毫无二致,强调天皇万世一系及日本国家体制的优秀及永久性上更是与“国体论”一脉相承。
所谓“国体”,原意为国家的状态,形态,也就是国家的存在形式和根本体制(包括主权所在)。近代日本的国体论,就是主张日本在国家形式上是一个具有“皇运无穷、天皇神圣和忠孝一体”三点特征的神国的思想和学说,所以在江户幕府时代的封建体制下并没有很大的市场。只是到了明治时期以后,国体论才作为打破封建体制的思想根据,逐渐成为日本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一种国家思想。尤其是到了斯宾塞的适者生存思想进入日本之后,以国家利益至上、国权重于民权的风气日盛,国家主义与国体主义结合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以森有礼和元田永孚最为典型,虽然都是支持近代日本的天皇制国家的意识形态,在国家至上主义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区别,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一方是站在合理主义的、进步主义的、近代主义的立场上争取国家价值,另一方是站在非合理主义的、传统主义的、反近代主义的立场上。如果简单地进行分类,前者可以称为国家主义,后者可以称为国体主义。”
保留天皇实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公布,11月29日开始施行)和冠以明治天皇名义的《教育敕语》(1890年10月30日)发表,日本国体论成了日本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言及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一批在欧洲尤其是在德国接受了近代国家主义思想的思想精英们将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和甚至心理学的理论嫁接在日本的神国思想、神话史观上,才使江户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国体论有了新的生命力。其中佼佼者,当属由德国留学回国后分别成为帝国大学法科大学长的穗积八束和帝国大学文科大学校长的井上哲次郎。
穗积八束留学德国5年、回国成为“明治法学界之重镇”,官至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校长。当年穗积八束从德国留学回国后,马上接受帝国大学总长的委托,在明治宪法公布后第三天就在帝国大学法学部做了帝国宪法的法理的演讲。关于帝国宪法第1条“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统治”,他的解释是“本条的主要思想是定国体,定国体即定统治权的主体和客体。根据本条文,统御主体在于万世一系的天皇,而统御的客体就是大日本帝国”。“所谓万世一系即说明公法上的正统性,意在说明从初代天皇开始皇统就是万世一系的正统的君主是我国的国体。”。关于帝国宪法第3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他解说为“君主即国家,国家即统御的主体。如果有人敢于向此动用权力,国家就不能成其为国家。不得使用任何权力进行侵犯,是国家固有的性质。所谓神圣不可侵,就是因为国体的性质是天皇构成了国家的本体。”
(六)国体论与单一民族国家思想
丸山真男指出,国体论体制就是一个要臣民必须无限地负有责任,而天皇制却不需要负有任何责任的体制;国体论是一个“非宗教的宗教”,它的魔力在于可以让一切民主主和自由的思想都会变得无影无踪。
明治宪法的颁布使国体论更加得势。明治的水户学者内藤耻叟1889年(明治22年)10月发表“国体发挥”一书,提出其他国家所无法模仿的日本的优秀之处在于:皇室是国土的主人、人民的祖先、教化的根本、衣食之源。而穂积八束在第二年即1890年(明治23年)5月在国家学会杂志上发表文章主张国家(即天皇)全能主义。在国体论日渐高涨的声浪之中,1890年(明治23年)日本通过有限普选(7月),开设了国会(11月),又于10月30日以明治天皇名义颁布了《教育敕语》。
明治天皇1890年10月30日所发布《教育敕语》:“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国宏远、树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世济其美。此我国体之精华、而教育之渊源亦实存乎此。尔臣民、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夫妇相和、朋友相信、恭俭持己、博爱及众、修学习业、以启发智能、成就德器。进广公益、开世务、常重国宪、遵国法、一旦缓急、则义勇奉公、以扶翼天壤无穷之皇运。如是者、不独为朕忠良臣民、又足以显彰尔祖先之遗风矣。
斯道也、实我皇祖皇宗之遗训、而子孙臣民之所当遵守、通诸古今而不谬、施诸中外而不悖。朕庶几与尔臣民、俱拳拳服膺、咸一其德。”(明治政府文部省官方译文)
明治宪法即帝国宪法保障了基本公民权利和参政权,实现了三权分立,但是因为帝国宪法一方面采用立宪主义,另一方面大幅度规定了天皇的“大权”,将日本国民规定为“臣民”,并强化了政府的权限,制度化了国体论的国家思想;而“教育敕语”则更被奉为国体论的经典,帝国宪法和教育敕语从制度和精神两个层次上“教化”“臣民”,从此,为江户时期希望摆脱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和文化叙述、独自解释日本历史的国史学者们所热衷的,具有“皇运无穷、天皇神圣和忠孝一体”三点特征的国体论正式成为了日本官方提倡的主流国家思想。
丸山真男指出,国体论体制就是一个要臣民必须无限地负有责任,而天皇制却不需要负有任何责任的体制;国体论是一个“非宗教的宗教”,它的魔力在于可以让一切民主主和自由的思想都会变得无影无踪。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丸山真男曾举1920年代在东京帝国大学执教的德国经济学者Emil Lederer所记录日本故事来说明让欧洲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国体论的性质。一件事是1923年12月的无政府主义青年难波大助袭击摄政裕仁(昭和天皇)事件发生之后,从警察总监到守护经过道路上的警察,大量公职人员被认为因为没有阻挡事件的发生而受到处罚;最让Emil Lederer感到震惊的是,许多本来与事件并无直接关系的人也纷纷认为自己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而主动引咎辞职,其中包括内阁总辞职,难波大助之父马上辞去国会议员职务,在家门前架起竹栅栏自动断绝了与社会的一切来往,难波家乡所在村人马上决定新年作为“丧”期来过,甚至难波大助当年的小学校长和班主任,也以自己居然教出了这种不逞之徒而辞去了公职。另一件让Emil Lederer感到震惊和不理解的事是,在东京大地震发生时,居然有许多位学校校长为了抢救“御真影”(天皇照片)而冲入熊熊大火中被活活烧死。
正是在这些具有强烈国家意识的明治思想精英的国体论论述中,近代日本的民族主义完成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单一民族国家思想建构。井上在其《敕语衍义》(即明治天皇《教育敕语》的解说书,初版为1891年)中指出:“日本民族为来自于同一古代传说的系谱、建国以来居住在同一国土上、具有同一语言・习惯・风俗・历史、从未被其他民族所征服过的、在蜻蜒洲首尾盘踞一起的一大血族。因此属于日本民族的人,相互之间都是血亲关系。”井上哲次郎曾经留学德国六年(1884-1890)、后官至东京帝国大学文科大学校长。他非常崇拜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1880年代在德国留学期间,曾经特地去到英格兰,寻找拜访晚年辗转于英国各地的斯宾塞,并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记录下了作为见面纪念,斯宾塞送给他自己的帽子和雨伞的故事。
但是日本近代思想史家小熊英二指出,以上这段文字是井上在1898年出版该书增订版时才专门增加的,“国体主义者就这样将明治国家的天皇统治,解释为不是权力统治而是通过同民族之人的自然结合而形成的。”与nation的本意不同,和制汉词的“民族”强调的是:民族是构成政治共同体即国家的基础,其成员不仅具有共同的文化背景,还具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于深刻理解了单一民族国家思想这种特征,才使得近代中国的革命家思想家们对之趋之若鹜,此后的“中华民族”话语甚至就是日本单一民族国家思想学说的翻版。
正是通过国粹主义的阶段,“民族”作为nation的译词在日语中得到了普及;而到了国体论的阶段,在其对天皇万世一系思想的阐述中,“民族”又被赋予了鲜明的血缘共同体的性格。为了向民众灌输国家利益至上,国权重于民权的思想,明治日本的国粹主义和国体论在追求建立新的民众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发现了“民族”,而在这种“以帝国臣民均为以天皇为祖先的一大家族的国体论”的影响下,以“帝国臣民是具有纯粹单一的起源的民族”、日本自始至终一直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的思想在日本社会中迅速得到普及,单一民族国家的思想更是将民众完全绑在国家的同一辆战车上。但是,时至二战以后仍然有部分受到马克思主义阶级论形象的日本学者没有注意到近代日本制造“民族”话语的目的,依然热衷于“民族”话语。例如,被誉为近现代日本“政治史研究的巨人”的冈义武在其描述明治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大著《明治政治史》(原版为创文社,1962年11月)中,将由被迫开国、尊王攘夷运动、幕府的瓦解、明治政府的成立等西南战争、自由民权运动帝国议会开设等一系列政治过程构成的明治维新,形容为一场为了“确保民族独立的‘民族革命’”。在这里,“民族”被用于形容明治时期日本与他者进行对抗的论述。
综而述之,日本近代国家思想的形成,是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分不开的。以近代民族主义为基础的日本近代国家思想的成长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由民权运动的阶段,成为这一阶段的运动的指导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天赋人权和自由主义思想,而其标志就是从追求人人平等之社会的愿望出发接受了nation的概念。第二个阶段是国粹主义的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标志就是nation被蜕变为“民族”,并被赋予了以地缘为单位的文化共同体的性质;这是一个质的转变。因为它阉割了nation思想的“启蒙”性质,将历史近代化的主体由个人变成了共同体,从而颠倒了人民与政治权力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而催化出这一质变的是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思想。第三个阶段为国体论的阶段,其标志就是通过对天皇制的再解释将“日本民族”变为“以天皇为祖先的一大家族”,从而给“民族”再赋予血缘共同体的性质,并由此引发出日本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的结论。
徵韓論 徵韓派 應為「征韓」
「巖倉」使節團 應為 岩倉
請編輯留意3點:
1. 文章最好再檢查繁簡轉換的BUG:「三國幹渉還遼」,干涉。我本身是自繁體版。
2. 編輯如果可以能否在文章中的譯文加上註釋,表示譯文出處。是作者自己翻譯,還是別的。
3. 文章中的日文書名,感覺上因為繁簡轉換,而令某些書名看上去不似日文(我沒有一本本去查,沒有這樣的時間。)例如應該是日文書名中的權字(名被用書名號包圍),是用了中文寫法,而非日文漢字。反之,文章中。句應該是譯本的,出現一個日文漢字寫法的權字。十分混亂。到底書名跟引文,是翻譯,還是照原文(即是日語)引述?
例:這個職責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權利,因為「自由権是天賦的、追求安寧幸福的最重要條件」
「徵韓論」應為「征韓論」。
民族主义的崛起与内部多民族特性的冲突绝不是远东特有的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无论是奥匈帝国还是沙俄奥斯曼、甚至德、法也有同样的问题。
奥匈帝国或许是最有趣的例子,因为它既是一个专制国家,也因为奥地利人和匈牙利人加起来也不过是国民的一半。整个国家得以存续的理由完全是因为trust in the monarchy,最终败战解体也是因为对民族主义最后站到了上风。Yugoslavia和苏联的解体也是类似的:当一个更强的unifying force消失,多民族国家就很容易解体。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是一个dynamic and fluid的概念。它可以被创造、统一、或者分解。所谓统一民族国家的概念也是contingent on这个national identity > local identity. 过去对德国和西班牙的统一、今日苏格兰和卡塔隆尼亚的分离运动也是同样的道理。归根结底,民族也不过是国家和国民创造的便利的借口而已。
「1888年開始的反對錶面化和形式化的歐化主義」—應該是「表面化」吧
已訂正,謝謝!
王柯可以先去米国跟刘仲敬打一架,谁打赢了再跟共产党开个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