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王麗收到兒子李小明遭校園暴力案的一審判決書。書中駁回了她其中一個訴訟請求——要校方和施暴者向李小明道歉。
一年多前,那場延續10分鐘的毆打,造成12歲的李小明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右腓骨骨挫傷,以及,至今無法痊癒的心理創傷。
休學近一年後,李小明在王麗百般勸說下轉到新學校。一年前參與校園暴力的一個孩子已經輟學,時常騎着電瓶車找李小明「說事」。王麗得知後,每天接送兒子上學,還讓他隨身帶一個「小的攝像設備」。但李小明還是害怕,他偷偷在鉛筆盒裏放了小刀。「如果有人再欺負我,我就殺了他。」他告訴王麗。
兒子出事後的一年多裏,王麗無數次向學校、派出所、教育局和信訪辦反映問題,始終沒得到令她滿意的答覆。「我就想要一個說法,要一個道歉。」
她決定繼續上訴。
「憑什麼給你錢買煙?」
2019年10月23日上午,江蘇省徐州市黃集鎮中心中學操場邊的小廁所裏,李小明掙扎着地上爬起來,眼前一片漆黑,路過的同學把他帶到班主任辦公室。
10分鐘前,十幾個不同年級的少年將他拉進學校的小廁所,堵住了門。他們分站兩邊,輪番毆打李小明,左邊的打過去,右邊的打回來,然後一腳把他踢到牆邊,又拉起來。其中一個抽煙的少年,點起口袋裏的「大貢煙」抽了一口,轉頭看着李小明,吐了一口煙。似乎覺得這樣還不過癮,又把香煙湊到李小明的鼻子邊,強迫他吸入那嗆人的煙草味。
這不是他們第一次打人。這群十三、四歲的男孩,在當地寺廟「桃園結義」,並稱自己為「戰鬥南天門」。為首的孩子叫王志豪,父母離異後他和雙胞胎哥哥一起跟着爺爺生活。據李小明描述,王志豪成績不好,在學校經常參與打架鬥毆,在家裏經常「黑呼」(徐州當地話,意指打罵)年事已高的爺爺。甚至有一次因為零用錢動手打了爺爺,進了當地警察局。王志豪的繼母在事發後來到學校,說:「孩子他爸不在家,我也不敢告訴他,畢竟我也不是他親媽。」
打開「南天門」其中一個13歲孩子的社交媒體賬號,置頂的封面內容是放在桌上的一包「貴煙」、紅牛與威士忌,其餘內容涉及戰爭類網遊、火燒蚯蚓、戀愛……他們在線上建立了一個超出其年齡界限的世界;在線下,則向一些弱勢孩子收取「保護費」。
事發當天晨讀課下課後,南天門的杜小豪因「拜山頭」向李小明索要50元煙錢,但李小明身上只有當週的10元零花錢,於是回了一句:「我又不是你爸爸,憑什麼給你錢買煙?」
因為這一句話,南天門的十幾個孩子對「李小明」進行了長達10分鐘的輪番毆打。
下午1點,王麗趕到學校,接李小明去當地中心醫院。當醫生脱下李小明的衣服檢查傷勢時,王麗看到布滿淤青、緊張發抖的兒子,她覺得自己正在被撕碎,情緒幾近奔潰。怨恨、悲傷、但又無計可施,蹲在地上冷靜了一會兒後,她選擇了報警。
那個操場邊上的小廁所
事後,參與暴力事件的孩子在學校政教處寫下8份事情經過書:
「他們(南天門)喊我去小廁所,我看着他們打李小明,我也就打了三下,就走了。」
「早自習下課我看到王志豪拉着李小明去小廁所,我問了原因之後還問了下王志豪,是真揍麼?然後我就跟着一起去了小廁所,一群人把門口圍了起來,我把李小明帶到牆邊,不知道誰推了我,我就把李小明推到牆上,踢了一下之後他就倒了。然後李小明站起來,王志豪就一直說踢他,踢他,然後我們一群人上來就揍。」
這個靠近操場邊上的老式小廁所,最初設立是為了方便教師使用,久而久之,變成學校師生眼中的沉默「黑洞」,大多數同學提到小廁所,都知道那是一個「約架點」。
李小明的班主任在事後說:「我之前在班裏對所有人說過,不管任何人叫你們去小廁所,別去,準沒好事。」
王麗覺得這件事學校有責任。據她講述,在李小明遭遇校園暴力之前,學校就有個兩起類似事件,受害者是她親戚的孩子,因為受的都是外傷,學校只是把兩方家長請到學校,做了簡單溝通。
王志豪在寫完經過書後,曾對李小明的姐姐說:「高年級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老大,我都不敢惹。」但話音未落,就被周圍的老師喝止,「別瞎說話。」
「我問班主任,我兒子在學校發生這樣的事,你們學校裏的老師都沒有來看過,學校難道沒有責任?他的班主任就說這個事情我不懂。」後來王麗再給班主任打電話,「他就說他請假了,身體也不好也在住院,具體情況他都彙報上去了,跟他說也沒用。」
事發5天後,警察第二次來到學校,查看並調取了通往小廁所走道的監控視頻。但是,之後王麗要求查看時,班主任和學校一口咬定監控被調取後並未存檔,更強調後續將由警方接管。
李小明的姐姐曾和警方一起進入監控室看過這段「未存檔的視頻」,被警方和校方聯合告知「不許拍攝」。她說:「在視頻裏,她看到『至少不低於』15個人擁着李小明去廁所 」。
王麗希望一一找到這15名學生,警方表示:「一群人和李小明去廁所,並沒有證據他們打了李小明,而且廁所並沒有監控」。
根據徐州市中心醫院11月的報告,暴力事件導致李小明左膝內側半月板後角II度變性,左右膝關節積液。
在醫院,王麗要求做傷情鑑定,但接待的警官告知——傷情鑑定需要等4-6個月之後或者康復出院後才能做。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傷情鑑定應在傷情發生後儘早進行,王麗被告知4-6個月之後才能做的鑑定,大概率指的是傷殘鑑定。
在王麗眼中,事情是從這裏開始「變質」的。
「媽媽,我不是神經病」
傷情鑑定在近6個月後才完成。
在此期間,王麗不知如何安慰兒子,也沒辦法勸說自己冷靜。她開始不斷在各個部門來回跑、信訪、找媒體報導。
事發後,南京零距離欄目的記者來到學校進行採訪和了解情況。但採訪當日,被校方阻攔,最終不了了之。徐州新聞電視台也在同一時間介入報導,原定於當天晚上播出的節目,因某些原因未能播出。後來,王麗還接觸過多家媒體,均不了了之。
王麗又從區信訪局一直找到市信訪局,就因為簡單的一個回執單,被接待人員百般推脱。「就是不給,區裏的接待人員說,已經下發了,讓我到鎮信訪局拿,鎮裏又讓我找區裏。市裏的信訪局因為疫情,大門都進不去,讓我表明訴求後,在2020年7月通過微信給了我一份信訪意見處理書,裏面沒有任何關於道歉的內容,而且還讓我看完之後給意見(只有滿意和不滿意或是30天內提出複查申請)。」
有一些晚上,還有陌生人聲稱自己是李小明的親戚,到李小明住院的病房對他進行拍照和錄像。
「後來我反應過來,應該是信訪鬧的,有些部門的人一直在盯着我、偷偷跟着我,就怕我又要去哪裏鬧。我不想鬧啊,我就想要一個公道。」王麗說。
「我兒子就問我,媽媽,我不住院了好麼?咱犯法了嗎?那些人到底想幹什麼?臨床的大叔看不下去,說這樣被人騷擾,對孩子心理更是不好。後來醫生給我們換了病房,但兒子情緒還是不好,每次做完治療就躺在床上用布簾子把自己圍起來。」王麗回憶到。
事發後,李小明不敢單獨出門,跑跳的活動都不能參與。
「兒子那時候打點滴都是留置針,他不願意打,怎麼勸說都不行,還說不拿掉就要去死,從醫院樓上跳下去。」王麗被兒子這番話驚呆了,經朋友提醒才帶他去找了心理醫生。
2020年6月10日,李小明被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需要入院治療,但王麗一家無法承擔高昂的住院費。44歲的她在小鎮做服裝生意,丈夫是一名電焊工。無奈之下,他們選擇每週進行門診治療。
每次帶孩子走入掛着「精神科」牌子的門診室前,王麗內心極度壓抑、痛苦焦躁;兒子也對「精神科」這三個字提之色變,一到門口眼淚就控制不住的往下掉:「媽媽,我不是神經病,我不想進去。」
直到2020年4月8日,李小明在當地法醫門診做了傷情鑑定。據報告顯示:李小明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現已痊癒);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右腓骨骨挫傷,鑑定為輕微傷。
隨後王麗表示鑑定存疑,要求重新鑑定。幾天後,被當地公安機關告知「因不符合重新鑑定的標準」,王麗幾番追問「標準是什麼」,未得到回覆。
王麗不服,她還是想要個說法。
訴訟之路
2020年5月,王麗經由介紹認識了陳律師,在他的幫助下向當地法院正式遞交了民事訴訟申請。
王麗回憶:「交了申請後,派出所就一直電話我們,反覆讓我們儘快結案,做了5、6次筆錄,而且接待的警官在執法記錄儀開着和關掉的時候態度變化很大。記錄儀一關,其中一個警察就說,『我又不是專門為你一人服務的,脱了警服我和你一樣是農民』。」
5月18日,當地公安機關下發了1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南天門的孩子,有的被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有的被行政拘留十日但不予執行。
但王麗覺得,公安機關的「功成身退」,非但沒讓她得到校方和家長們的道歉,反而讓那些家長覺得事情已經結束,有幾個施暴的學生家長根本也不怕警察調查。還對她說,寧願把錢拿去玩,也不會賠一分錢。校方這邊也只回應說,「警察這邊都處理完了,你就等法院判決吧」。
7月31日,王麗向法院提出做傷殘鑑定的要求,院方同意了。9月9日,王麗帶着李小明到連雲港進行傷殘鑑定。
從她進入停車場時,就有5、6個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拿着手機對着王麗一行人跟拍,並不斷罵李小明沒教養,王麗奪過對方手機,並報警。
據她講述,她在人群裏發現了南天門老大的爺爺。後者聲稱,「害怕你們會在鑑定報告上做假」。
「其中有個女的罵了我兒子之後,他氣得眼睛通紅,踹了那女的一腳,情緒激動得很。」王麗說。當天,李小明的情緒失控,她只能帶他返回徐州,鑑定暫時擱置。一個月之後,王麗第二次向法院申請鑑定,帶着李小明來到常州。
法醫看了報告後,以「李小明的心理問題雖然有,但沒有嚴重到住院」表示無法判定傷殘等級,然後讓他們離開。
「後面我也帶着孩子去過一些機構要求心理鑑定,但他們好像都知道我,都說不能給做,有醫生私下跟我說,讓我算了,別費工夫了。大概是3次信訪搞得,我們這邊很多(人)都認識(我)了。」王麗說。
「孩子之間鬧着玩」?
王麗於2021年2月7日在陳律師處收到了一審判決書。
判決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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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個被告人需賠償包含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4444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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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集鎮中心中學需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等各項費用2579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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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原告要求的其它訴訟請求。
判決書當中被告律師有一段辯駁稱:本案原被告均是未成年人,侵權行為發生在校內課間活動期間,學校也存在一定過錯。表面上看,被告的行為看似恃強凌弱,以大欺小。但本質上講,系同學之間的打鬧嬉戲行為,而且也為給原告造成實質性的侵害。庭審中,校方稱他們不存在責任,一些家長也以「孩子之間鬧着玩」進行辯解。
這些表達傳遞了一個信息——從家長到學校對校園暴力的無知和漠視。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陸士楨在宋慶齡基金會的委託下,曾做過關於未成年人校園暴力的課題研究。據《我國未成年人校園暴力問題的現狀及對策研究》數據,有 30% 以上的中小學生身邊曾發生過校園暴力。據不完全統計,初中階段是校園暴力多發期。在被媒體曝光的校園暴力事件當中,中學生佔比達 75%(初中生佔 42.5%,高中生佔 32.5%)。
中國教育部曾公布「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專項督導報告,提出要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防控水平。但實際上,目前中國涉及校園暴力問題的公安部、教育部等責任主體部門尚未形成合力,沒有從政府層面統籌的具體防治舉措,沒有政府相關部門的聯合行動;缺少發揮家庭、學校作用的聯動機制。簡言之,在中國校園暴力問題的發展程度與暴力處理機制極不匹配。
其中,相關法律的缺乏是導致校園暴力層出不窮的一大原因。儘管大量校園欺凌案件涉及侮辱、毆打等惡劣行為,但如果夠不上「輕傷」量刑標準,施暴者最多是被治安處罰,而且一般採取民事賠償、批評教育等方式解決。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與校園暴力緊密相關的學校、老師和相關群體,似乎對這一行為的認知停留在「嬉戲打鬧」或「同學間的瑣事」。
李小明的班主任說:「之前有過類似的打架事件發生,該批評教育的我們肯定都會做。而且學校不定期會讓老師在小廁所附近巡視,但總不能剝奪這些孩子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吧,難道送去『工讀』學校?就像這次打人的幾個小孩子,我也沒有辦法啊。」
尾聲
王麗決定繼續上訴,儘管,大部分律師了解了情況之後都勸她放棄。
2月19日,陳律師決定再次代理案件,要求施暴者家長和學校公開道歉、並賠償12000元陪護費和5500元營養費。按照王麗提供的清單記錄計算,事件發生之後李小明一直有間斷的住院治療,共計211天,花費超過8萬,至今還在繼續心理和身體治療。
春節前,李小明看到王麗放在鞋櫃上的判決書,心裏只有一個念頭:「不公平。」然後思緒又回到了那個黑暗的小廁所,漫長的、不同花樣的毆打還在繼續。他對王麗說:「媽媽,我總感覺有人會突然襲擊我,只有想起那些刀,才有安全感。」
王麗想給兒子一個不需要刀來維繫的安全感。
應受訪者要求,報導中出現人物皆為化名。
大概是10年前,我在农村小镇上读初二,学校有一伙“兄弟”,有一次散烟给别人,另一个人可能说了句轻蔑的话,大意是烟太差,这帮“兄弟”那天晚上把这个人打的晕死过去,后来结果自然是派出所联合家长赔钱了事;我现在还记得有一个参与者飘飘然的说我就是过去打了一巴掌而已.
《秋菊打官司》(1992)
伤情鉴定的图,还有一处没有马赛克,编辑要细心啊……
要看什麼背景,真實身邊的事情,一個小孩讀初一,因為爭女朋友,打了當官的兒子,沒受傷就是因爲扇了一耳光,對方說不要錢就要他坐牢,被判刑三年靈六個月,地點江門。
先要有集體的公道,才可以爭取個體的公道。
校园暴力的治理是中央和最高检察院最近几年主打的业务,《少年的你》能够上映就是中国开始面对这个问题的征兆。 但是地方政府不太积极处理这个事情往往是由于诸多惯性,不单单是红色特权阶级这一种可能,甚至是学校校园安全考评压力,霸凌者家里人人多势众耍无赖都会激发地方公安部门放纵的可能性。
不过这种案件放在五年前压根不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在内地长大的人都清楚,校园暴力长期被视为小孩打闹,教育部负责公安部不负责;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司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地方执法还是需要时间去改进。
文中有一出说得对,高年级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老大。遇到这种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更高年级的人罩着他,比什么都强。
一个微笑的细节与记者君商榷:家乡是山东枣庄 与徐州北部接壤 苏鲁豫皖交界地区很多方言近的几乎完全一致 远一点的 也基本可以互通 这个范围 差不多是菏泽济宁淮北临沂徐州这几个点的连线——以上是背景 徐州对于 黑呼/嘿呼 的用法和我们家乡一致 基本是指“用言语加以威胁 恐吓 声称要做出某事 使对方恐惧屈服” 这也和后半句的那个“甚至……打了……”相呼应 并不是言语后必然要兑现声称要做的某事
不需要紅色特權階級。
權利是相對的。與普通人相比,地方惡霸就是特權階級。地方惡霸的特權,建立於校方,警察,地方官等本應該維持社會公義的權利機關只顧及自身“錢”途和“權”途,從一開始的不作為,到為了締造太平盛世的現象消滅一切受害者,這樣的悲劇就會不斷發生。
文中的王志豪,那个南天门老大应该不是特权阶级,不然怎么会是父母在外由爷爷照养的。。。学校和派出所的做法,是否是因为如果这欺凌事件曝出后,有些什么利益都没了还是如何?我们这前几天听说有个学校学生跳楼。跳楼原因正在调查。据说,可能因为这件事,这个学校今年的平安单位奖就不用有了。。。。
第4張圖的傷情鑑定報告上面,有一處可能是受害者姓名的地方好像沒有打上馬賽克。
讀者你好,謝謝你的反饋,我們已訂正相關疏漏。
到底打人者的家庭是不是特權階層?公安居然不給受害人再次鑑定傷勢,背後有沒有貪腐?看到這些群體欺負弱小,真不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