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條例

踰越與隔限:反修例運動中的女性力量及性別策略

在反修例運動裡,「港女」的意涵在公共輿論中大逆轉,成為勇武的救港巾幗。女性抗爭者的蛻變來自與暴力的親身接觸。

2019年9月29日,大批防暴警察到金鐘拘捕示威者,一名女士走過現場。

2019年9月29日,大批防暴警察到金鐘拘捕示威者,一名女士走過現場。攝:林振東/端傳媒

特約撰稿人阿離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11-26

#逃犯條例

作者按:曾幾何時,「港女」在香港社會是嬌柔纖弱、任性勢利的代名詞,然而在反修例運動裡,「港女」的意涵在公共輿論中大逆轉,成為勇武的救港巾幗。女性抗爭者在反修例運動的不同場域均擔當重要角色。豐富的行動力源於精神的甦醒,而蛻變來自與暴力的親身接觸;一如小陽和青宜,即使故事迥異,但也踏上了相同的覺醒路徑,走向運動凝聚為一。

「612的第一顆催淚彈,令一班人覺醒了,包括我自己。」

6月12日,數千人聚集在政府總部反對立法會通過逃犯條例草案,29歲的小陽(化名)本來一身輕裝來到現場,沒想過背包上的頭盔和眼罩真能派上用場。午後,連串的槍聲劃破灰黃煙霞,一顆催淚彈射進她身旁三米,她震驚,被侵犯的感覺自身體冒上心頭,「我那時想:你竟如此對待我?」小陽戴上眼罩,走著淚就流,她分不清催淚的是化學物質還是翻騰的情緒。一路走著,竟身臨前線,她自覺地以水澆熄星羅棋佈的催淚彈。不只她,身旁眾人迅成一體,遞水滅煙。政權的暴力混雜著煙霧,灼得小陽皮膚燥痛,「那一刻很實在,我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我正用身體對抗外來的侵犯,那種記憶已經藏在我的皮膚裡。」身體的受感令她切膚體會到壓迫的辛暴,心底升騰出的不甘催逼她奮步趨前。

雨傘運動時,小陽並沒有吃過催淚彈。她形容那時的自己只是「出席」,是「表面的陪伴」;但這次運動,她說她是真實的存在,「612令我知道自己潛藏了勇武的特質。」

青宜(化名)說,612時,自己是個「和理非」;20歲的細胞真正激化,是在7月1日。那天,她與同伴到政總要阻止升旗禮,沒想到防暴警在龍和道築起防線;她被擠上前線,手空無一物,只能兵來臂擋。防暴警驟起,彼此間距離拉近,她跋足狂奔,甚至感到警棍碰觸其身,可幸最終成功逃脫。這趟警民衝突的切身洗禮,防暴警一張張猙獰臉濺滿她的腦袋,洗不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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