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逃犯條例

李敏剛:在自由與獨立之間,追尋城市的權利

從政權和金融地產資本手中,以公民的身份,奪回治理香港這個城市的控制權,這才是最能理解抗爭運動至今的能量和爆發力的框架。

2019年10月26日,醫療專職人士以「尊重人權 克制警權」為主題發起集會,抗議警方濫權濫捕。

2019年10月26日,醫療專職人士以「尊重人權 克制警權」為主題發起集會,抗議警方濫權濫捕。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9-11-06

#李敏剛#逃犯條例#香港政治#評論

這篇文章旨在為自六月以來,在香港因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連綿至今的民間動員抗爭,提出一個整全而比較有活力的解釋框架。我既是希望嘗試更好地理解這場不好理解的「流水革命」,也是有所倡議。我認為,將它理解為人們追尋城市權利的一場反抗運動,既是合乎事實的總結,也是政治上合宜的路線和發展方向。

我希望對話的,是兩種這次運動中最主要的論述。其一,是把這次運動理解為香港人為自由、平等、民主等核心價值而抗爭,運動的目的也應該是爭取這些價值在香港的落實,所以這是香港的「自由之夏」;但香港應該和中國大陸保持怎樣的政治關係,這種論述是迴避的。其二,是把人們的反抗理解為國族意識的覺醒,根據這種論述,這次運動的本質應是國族主義追求政治獨立的運動。

爭論運動的意義和未來應走的方向,或明或晦,一直都有人在做,也應該是正常不過、不必避忌的。任何一場重要的政治運動,都需要論述來申明意義;必有爭論,也理應百家爭鳴,讓運動的多樣性充份展現。

而且,一場還在進行中的運動,即使多麼「無大台」,都需要有方向。方向變得糢糊,人們的熱情就容易變淡,因為參與的意義開始不明確。必須承認,相比於八月之前,運動今天的動員力量已經減弱。原因有很多。但抗爭開始失去方向,於是行動變得被動,手段也開始變得模糊與過激,肯定是動員力量減弱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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