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國曆10月13日,正是農曆的9月15日。以往每逢農曆十四、十五,如果天氣好、月光亮,捕撈黃鰭鮪的漁船便會漁獲大減,在南方澳捕撈黃鰭鮪的漁工們能獲得放「月光假」的機會。相反地,如果是想捕撈大目鮪的船,漁工就沒法閒著,他們必須儘快出海,在大月光下追逐漁獲。但在這個月,那座12天前垮下的大橋,壓垮的雖是捕撈鯖魚的漁船,仍像一場未經預警的颱風一樣,改寫了漁村的月光時間。
10月1日上午9時30分,南方澳跨港大橋突然垮塌,斷裂的橋體沉入海中,壓垮三艘漁船,導致船上六名外籍漁工死亡,九名外籍漁工不同程度受傷。罹難印尼漁工 Ersona 的好友、29歲的 Agus 回憶,Ersona 工作的船很大,一群十幾個年齡相仿的印尼漁工常常會上船去找他,一起吃飯、聊天,形成一個小團體。
事發前一天,有場颱風侵襲南方澳,他們沒有出海,就一起到碼頭附近的公園聚會、聊天。第二天清晨,颱風終於過去,船隻排隊出港,Agus 的船排在 Ersona 的船前面,剛剛通過橋底不久。Agus 是虔誠的穆斯林,他記得那時自己剛剛在船上祈禱完十分鐘左右,突然感到船身猛烈晃動,有海水直打上甲板。
「我那時還沒看到橋塌下來,還以為是海嘯!」等到看清發生了什麼事,Agus 趕緊和所有人一起逃到岸上,卻不知幾個船位後的 Ersona 已經被壓在海中。與 Ersona 一樣被斷橋壓落海中的死者,共有六名,全為外籍漁工,引起了台灣社會對漁工處境的重視,人權團體、仲介、船東、漁會,各執一詞,激烈交鋒。然而,處在輿論中心的漁工們,表面看來,就像颱風眼般安靜。
在平地面積只有兩平方公里的南方澳,每七個人中就有一個外籍漁工。南方澳位於台灣東北方的宜蘭縣蘇澳鎮,是台灣三大漁港之一,有近千艘漁船,年產值超過20億台幣,也是台灣依據《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在境內聘僱外籍漁工最多的地方。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台灣共有71萬1001名外籍勞工,其中有12,264人是「境內聘僱」的外籍漁工。
過往媒體揭露台灣外籍漁工議題,多指向以南部港口(高雄、屏東)為主的「境外聘僱」漁工,因其不受《勞基法》規範,漁工權益受限甚至遭苛待致死的個案時有出現。但在南方澳大橋意外斷裂後,輿論首次將焦點拉到北部大港南方澳。許多人質疑,為何理應處境相對較好的「境內聘僱」漁工,在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仍會迎來這樣的結局?
我們在事發後走訪南方澳,拜訪印尼漁工聚會的清真寺、印尼餐廳,以及為亡者舉辦的七日祈禱會,也走進菲律賓漁工們在岸上的小據點。這個人數接近兩千的跨國社群,怎樣用屬於自己的方式,面對和處理事件帶來的傷痛和震盪?我們也試圖回答社會的疑問:外籍漁工是否被規定必須住在船上、不可上岸?這是否為六名漁工的死因之一?南方澳船東與仲介有否苛待漁工?
漁工被捲入複雜的利益網絡中,既要保住工作,又運用宗教、同鄉會、工會的力量,嘗試為社群發出一點點聲音,也渴望被台灣人聽到。記者就此訪問漁工及不同團體意見,試圖還原多方角力下的複雜真相。
橋下
10月3日晚上7點半,在南方澳港口旁,一間印尼餐廳裡坐滿了身穿穆斯林服飾的漁工,人數達近兩百人,店裡坐不下,外圍的人一直坐到碼頭上去。帶禱告的 Hono 是印尼漁工在當地清真寺的教長,本身也是一名漁工。他手拿一個本子,上面寫著罹難者和傷者的名字,一一念出,然後開始唱誦古蘭經。為亡者連續禱告7晚,是他們的傳統。
「Wartono,來自西爪哇省的井裡汶(Cirebon)。Domiri,來自中爪哇省的八馬蘭(Pemalang)。Ersona,來自西爪哇省的南安由(indrawayu)。今天是第三晚,讓我們為他們祈禱。」
29歲的 Wartono 和28歲的 Domiri 都是大橋壓毀的新臺勝366號漁船的船員,32歲的 Ersona 則是新臺勝266號的船員。另外三位罹難的菲律賓船員,分別是29歲的 Escalicas Romulo JR Ilustrismo,47歲的 Impang George Jagmis 和44歲的 Serencio Andree Abregana。他們在船上工作的時間最短一年多,最長已經有12年。
事件中的三艘漁船同屬一個船東,其中新臺勝33號是「燈船」,新泰勝266和366號是「作業船」,三艘一組,一起作業捕魚,稱為「三腳虎」。在當地的清真寺,Agus回憶:「Ersona 本來打算在台灣工作久一點,多賺一點錢再回去的,」Agus 20歲就開始當漁工,四年半前來到南方澳工作,來了沒多久就認識了開朗的 Ersona。因為船型相同,他們常常都在同一個港口,他眼中的 Ersona 個性很好,對朋友很親切,「開玩笑的時候很好笑,講正經事的時候又不會多嘴。」
Ersona 是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的幹部之一,Agus 也是會員。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回憶,去年8月,Ersona 才因為在船上被機械手壓傷手臂而受傷,躺在床上三個月,剛剛從死神手裡把他搶回來,今年卻發生這樣的意外。去年11月,工會舉辦年終活動,Ersona 傷勢還沒痊愈,不能參加拔河,就坐在報到處負責引導大家摸彩券。「他還假裝兇人家,說你不是摸過一次了嗎?好好笑,好開心,」李麗華說。
李麗華成立的工會是全台第一個漁工工會,有一百多會員,包括印尼和菲律賓漁工,常常一起辦活動,每年的年終活動都有漁工們自己設計的新遊戲,除了拔河和摸彩券之外,還有傳橡皮筋、吊蝦餅、傳吸管等等,但這些歡笑都在鎂光燈的照射範圍之外。每當新聞媒體找上她,想通過她照見漁工生活時,通常都是有悲劇發生時,「這樣的傷亡事件,一年大概也有兩三次。」李麗華說。
Ersona 來台九年多,每三年會請假回鄉探親一次。他有一個兩歲的兒子,卻始終還沒有回家親自抱過孩子,只能每天在視訊軟體裡見面,本來預定11月就要回家探親。Ersona 和許多漁工一樣,都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多年前,Ersona 的妻子曾一起到台灣做過看護工,最終因為要回家照顧孩子,留下 Ersona 在台工作。
事情發生之後,Ersona 沒了、船也沒了,好友的小團體聚會少了支柱,Agus 臉上滿是苦澀。他這幾天時不時翻看過去的合影,他們總在吃飯時用手機自拍。「現在看他的照片會感覺不一樣」,他說,「有時候看到照片才又意識到,這個人已經不在了。」
從事漁工工作多年,Agus 見過很多意外。他親眼看到過漁工從船上摔進海裡,就不見了;也看過漁工從港口摔下去,撞到頭死掉的。「常常見到,都沒有去算。」但發生在自己好友身上,仍讓他難以釋懷,「Ersona 是我很好的朋友。昨晚還一起聊天,結果早上就突然發生意外。」
表達悲傷需要時間,但隨著航道開通,許多漁工都要立刻回到船上去工作,出海一次要兩、三天才回來,根本沒有緩釋悲傷的時間,Agus 和清真寺教長 Hono 都是如此。坐在 Agus 身邊的副教長 Adi 說,事情發生之後,大家都彼此訴說傷心,可是礙於語言和宗教信仰不同,好像只有在印尼人自己之間,才能互相了解,彼此安慰。
對於菲律賓漁工來說,似乎也是如此。南方澳只有印尼餐廳,沒有菲律賓餐廳,菲律賓漁工想吃家鄉菜,只能自己煮。漁工工會辦公室隔壁一條小巷,就是去世的菲律賓漁工 Jag 和 Romulo 常去的聚會所。
聚會所是一棟破舊的透天厝,六個菲律賓漁工一起湊錢租的落腳點,房租要台幣7000元,有天台、客廳、廚房,和幾個沒有對外窗、只有通風扇的小房間。Romulo 姐夫的弟弟 Chritopher 是承租的漁工之一,一群人如果不用出海、老闆又管得不嚴,常常會來這裡聚會,「我們一起去南安國小、南安國中打籃球,一起去釣吳郭魚來吃,或是在家裡看影片、聊天。」
這一天,為了安撫在斷橋災難中受傷的漁工朋友,大家湊錢煮了豬腳湯來吃。31歲的 Christopher 說,Romulo 比他小3歲,就像親弟弟一樣,而 Jag 是他的同鄉,兩人都來自菲律賓的巴拉望(Palawan)。Jag 是工會的創會成員,有一個六歲的兒子,2020年4月就在台工作滿12年,可以回菲律賓和家人團聚,卻在此時發生意外。Romulo 剛來南方澳一年,在家鄉有一個九歲的男孩與六歲的女孩。來的時間不夠長,Romulo 還從沒有放假回家過,最遠只去過鄰鎮羅東吃飯。他不愛談論自己的將來,卻對孩子的未來充滿期待,每天與他們視訊。
兩人平常都住在船上,沒有一起租屋,但如果不出海的時候,有時也會睡在屋子裡。Christopher 最後一次見到兩人,就是在颱風前的週末,大家在此聚餐,再聽到兩人的消息,已經是大橋垮下後。Christopher 接到友人的電話,趕去碼頭,在岸邊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一直等待,卻沒有等來好消息。
「我們也害怕,可是更多是悲傷,因為大家有空就會過來房子這裡,一起吃飯,像一家人一樣,」Christopher說。
除了死亡帶來的離別與悲傷,斷橋也在倖存者身體上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痕。35歲的 Supandi,在斷橋時刻人在船上,被壓傷腳後跟、膝蓋與腰部,治療數日後已經出院,但仍在休養。Supandi 來自印尼西爪哇省的南安由(indrawayu),和六名罹難漁工同為新臺勝船員,在船上已經工作十年。死裡逃生的記憶太可怕,他不敢回想、也不太願意講述,「我現在只要想到那些事,心裡就很害怕。到現在,我也不敢去看那個橋,甚至是手機上有人傳橋塌下來的影片,我都不敢看。」
包括 Supandi 在內,九名受傷的漁工中有三名印尼籍、六名菲律賓籍,受傷最重的印尼籍 Winanto 還躺在加護病房,被診斷為腦震盪兼腦水腫,昏迷多日才醒來,意識還不甚清醒。因為住在船上,他們的全部身家,不管是衣物、手機、現金還是給家人買的東西,都隨船沉入海底,一夕之間,他們便一無所有,更難和外界聯絡。Supandi 說,他那天本來要把船上存的16,000元現金拿去匯款回家,結果全部沒了。
仲介請 Supandi 寫下他丟失的東西,漁會也承諾要買手機和衣服給他們,船東說仍會支付10月的薪水,行政院農委會給每人發放了2萬台幣的生活救助金,來自清真寺、工會、移民署的物資也逐漸送來。但心中的陰影和恐懼還是消不去。他至今都不敢告訴老家的媽媽,怕媽媽會害怕難過,只敢讓哥哥知道。
包括受傷的九人在內,共有14名外籍漁工因事件失去工作,因為他們都住在船上,等於也失去了住所。仲介在碼頭附近安排一個臨時住處,但沒有足夠的床位,有的人頭幾天需要睡在地上,鋪一個紙箱或木板就躺上去,直到各方物資送到。Supandi 和另一名受傷的印尼漁工 Juedi 找到同鄉幫忙,借宿在一間印尼餐廳的樓上,老闆娘是印尼配偶,不僅借給他手機,還提供免費的食物,承諾讓他們一直住到事情過去為止。
「我在台灣十年了,每次回去印尼最多就是六個月,又回來,」Supandi 說。他還在混亂中,不知道未來要怎麼辦,「要不要回去呢?」有仲介透露,14人中,已有多人表明要回家,不再留在台灣工作。
船上
漁工住在船上,空間狹窄,環境髒亂,十分擁擠,稍大一些的船型會好一些,但情況十分參差。外地人按照直覺猜測,似乎不可能有人「自願住在船上」,因此外界對南方澳的船家有相當多的疑問與質疑,認為他們苛待漁工、不讓上岸。例如,受傷的印尼船員 Supandi 全副家當都在船上,似乎就是「船主不讓上岸」的經典案例。
不過,Supandi 自己卻說,他覺得反正吃飯睡覺,整天都在船上,不然就是在船邊,東西拿下來也不方便,還是放船上比較好。他也不覺得住在船上不好,因為「如果遇到地震或是浪很大的時候,在船上反而不會感覺那麼嚴重。」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僱主可以自行決定要把漁工安置在陸上或船上居住。李麗華觀察,有部分僱主會在岸上租了一個倉庫給漁工放東西,也存放一些漁具,例如印尼漁工工會主席 Wardino 的僱主便是採取此一作法。但 Supandi 的老闆, 也就是這次的船東江榮華並沒有這樣做。
不是每個漁工都像 Supandi 一樣安於船上的生活,也確實有漁工在岸上自費租住。但若想上岸居住,租金對漁工而言是相當大的負擔,船主給的自由度也因人而異。例如,罹難的印尼漁工 Ersona,本來一直想跟九個印尼漁工一起租房。但是一直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很小的空間,但房租要4000元,而且連瓦斯桶都沒地方放,根本沒辦法洗澡。
身兼仲介的蘇澳區漁會理事長蔡源隆回應《端傳媒》指,他曾去過泰國、菲律賓的漁村親自面試工人,「那邊的漁船比台灣的漁船空間還要不好,漁船上的設備也比不上我們,所以他們才放棄那邊的工作,跑來台灣。如果真的是台灣漁船不好的話,他們也不會來啊。」他還說,媒體報導南方澳所謂「地獄漁船」和「棺材床」的內容讓不少船家十分難受,已經對船家造成傷害,「我們不是強迫他們來的,是他們來應徵的,如果台灣漁船是地獄漁船的話,那他們那邊的漁船又叫什麼呢?」
蔡源隆解釋,漁船空間小,是因為海上航行會導致漁船搖晃,如果床太大,人就會滾來滾去無法入睡。「(小床)就像小孩子的搖籃,都會把他塞得緊緊的。」
不過,顯然不是每個漁工都能適應這樣的環境。Christopher 就是因為船艙環境太差,有蟑螂老鼠,而選擇自己出錢租屋的。有了清真寺以後,印尼漁工教長 Hono 和清真寺成員 Agus 晚上也會到清真寺一樓席地而睡。「如果住在船上真的那麼好,為什麼漁工們還會到陸地上找地方睡覺呢?如果在船上洗澡沒問題,為什麼漁工們還要搶著到工會辦公室洗澡呢?」李麗華質疑。
平日能否上岸,因人而異,但在大橋斷裂前一天,恰好有颱風侵襲當地,而台灣法規其實已經規定,颱風期間漁工應上岸避難,但卻有一些模糊解釋的縫隙。按照蘇澳區漁會《颱風期間漁船進港及船員避風須知(船員篇)》規定:「漁船主或其指派之本國籍人員指示上岸避風時,應隨同前開人員至適當場所避難,拒絕上岸避風者,得依違反災害防救法規定,核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粗略看來,法規確實是認定颱風天漁工應該上岸避難。但該規定的預設情境卻是「漁工若拒絕遵從僱主指示上岸避風,必須受罰」,故,只要有僱主主張「是漁工自己不想上岸」便可以免於罰款。李麗華說:「政府的規定沒有說清楚,這到底是要罰誰?」
記者從多位漁工口中得到證實,在南方澳不成文的規矩,船東規定颱風天漁工要留在船上顧船,以免繩子鬆脫,而船長則不會留在船上。不過,也有船東允許船員上岸避風。 Christopher 回憶,平時如果遇上颱風,罹難的 Romulo 和 Jag 的船東是允許他們借住在他家的,這一次,兩人卻沒有去借住,他也覺得有點奇怪。但起碼可以確定,兩位罹難者的悲劇,並非肇因於「船東總是(連颱風天)都不讓漁工上岸」之故。
團結
按照印尼傳統,社群中有人不幸身亡,其他成員必須為他們連續禱告七天。在第三晚的印尼祈禱會上,有兩位坐在最裡的穆斯林女性,特別引人注目。一問之下,兩人是宜蘭冬山的印尼看護工,在臉書上看到事件發生,特地騎上電動車,花了半小時趕來參加祈禱會,還送上同鄉會的募款。第四晚,又有來自宜蘭五結的印尼看護工和台北的印尼廠工代表出席祈禱會,在結束後不僅拿出幾千元募款,還準備了自煮的炸香蕉。
「全台灣哪一個城市,只要有移工的事件發生,臉書上就會傳,我們就會想辦法來看望幫忙,不行的話就捐錢,」在台工作四年的看護工 Ani 說。她在一個同鄉會的聚會上認識了這次罹難的 Domiri,一起慶祝過生日,「他很會逗人家開心,會彈吉他。」Ani 說,印尼移工在台灣的組織性很強、彼此人際關係的連結很強。
2014年,宜蘭有了第一間清真寺,就在南方澳,成立人就是台灣印尼海員組織 FKPIT 的成員。他們曾借用一間印尼餐廳的三樓空間來做小型祈禱室。此後,他們募資租下一間兩層的房子,作為第一間清真寺,卻始終因為是租用的,不敢改建成心目中清真寺的樣子。當時任教長的 Adi 決心,要募款買下一個屬於印尼漁工自己的清真寺,但前前後後花了兩年多的時間卻都沒有成功。
直到他上台北,寫了計劃書交到台北的中國回教協會,對方親自來到南方澳,被印尼漁工的虔誠所打動,出資390萬買下一棟三層民宅,還考慮再買下隔壁,擴大清真寺。漁工們則募款200多萬,自己裝修、買地毯、給外牆拉皮,終於擁有了心中想要的清真寺,在三個月前正式啟用。
和其他清真寺最大的不同是,這所清真寺除了一天五次禱告,擁有凈室和祈禱室之外,一樓的開放空間,也在夜間成為漁工們睡覺的地方。另一個不同點是,為了紀念在船上罹難的同胞,他們的祈禱會是在海邊舉行的。在連續三晚的祈禱會之後,Hono 出海去大溪港口,他感歎,事情發生後大家很快要去工作,這本來沒什麼,但很失落的是,沒有辦法完成連續七天為亡者禱告的傳統。
這種社群連結,不僅存在於印尼漁工之間。菲律賓漁工信仰天主教,在他們的租屋處附近原本有個小小的祈禱空間,有位神父每個月會從台北過來主持彌撒,成為大家精神慰藉。但神父最近去了高雄,已經很久沒有固定的彌撒了。為了悼念亡者,幾十名菲律賓漁工在案發地點的岸邊點蠟燭祈禱,又到蘇澳的小教堂去參加彌撒。
在蘇澳小教堂的彌撒中,神父告訴 Christopher,不要哀傷,「我們的生命是上帝借給我們的,隨時會叫我們回去。每個人總是會回去找上帝。所以當我們在人間的時候,一定要互相幫忙,彼此相愛,不要太計較,要懂得原諒。」神父從前在菲律賓也做漁工,辛苦又危險,一天不工作就沒有收入,「做這種工作有很多風險,當漁工要特別小心。」
而菲律賓漁工社群的連結,除了租屋處的小團體、祈禱會之外,很大程度上與李麗華組建的漁工工會有關。李麗華回憶,2013年,工會成立初期,她給菲律賓漁工教中文課,也做勞工相關知識的普及教育。有一次她講到,「為什麼漁工住在船上,還要被仲介扣膳宿費?」漁工們聽到後,眼睛都亮了,「他們說對啊,為什麼要付。」
後來在漁會宣導會上,就有菲律賓漁工直接舉手提問,台上的漁會人員、仲介都答不出來,這個由菲律賓漁工發動的「維權」提問,引發了印尼漁工第二天早上的大罷工,約有三百人聚集在碼頭,要求改善不合理的規定。李麗華趕到現場一看,才發現印尼和菲律賓漁工已經悄悄建立了連結。李麗華說,在此前,印尼和菲律賓漁工因為語言和宗教信仰不同,其實出現過不少打架事件,但自從這次罷工之後,雙方卻達成了跨國連結,逐漸形成了一個社群。
「菲印社群」的誕生,給南方澳這個「正港台灣漁村」地方經濟帶來微妙的改變。南方澳目前有約15家東南亞雜貨店,大部分都售賣印尼食物和日用品,少部分售賣菲律賓產品。Supandi 曾經在台灣北部另一個漁村金山打工,「從港口到印尼店超級遠,搭計程車超級貴」,但在南方澳,不但有同鄉會可以加入,還可以一起參加開齋節。Agus 曾在澎湖做漁工,但印尼人很少,他最後還是選擇到南方澳找同鄉,現在更成了清真寺的幹部。
李麗華說,自己的努力,就是為了讓漁工權益得到保障,也讓台灣人明白漁工不是補充性人力,而是替代性人力。漁工給南方澳帶來的,不但是勞動力、消費力,也帶來一整套不同於台灣主流的宗教文化與生活方式,他們共同營造出一個與普通台灣漁村截然不同的南方澳,在時光流轉之間,這些漁工不只是過客,也悄悄改寫了當地的地景。
南方澳第一家東南亞雜貨店的店長黃致鈞是在地人,他回憶,15到20年前,父母就發現商機,開了第一家賣菲律賓食品和雜貨的店。後來漁工數量變多,做類似生意的人也多起來,如今他家的店同時售賣菲律賓、印尼、越南的食品和雜貨。雖然船主會供餐,但漁工在船上還是會想吃家鄉的食物,所以罐頭、泡麵都賣得特別好。
除此之外,海上風寒,船員即使在夏天也會需要長襪和頭套,但普通商店還沒換季,漁工們就紛紛來請他進貨。他也賣手機,價格從幾百塊到兩千多都有,順帶幫辦預付卡,也賣行李箱給漁工在船上放東西。店裡還提供寄錢、寄東西的服務,常有漁工寄台灣的零食回去給家人,還會寄一些破掉的漁網回去賣,因為台灣使用日本漁網,價格較高。
一間小小的雜貨店,宛如漁工服務中心,也撐起幾十年的生意。類似因漁工而興起的還有腳踏車店,「一度很沒落,但後來因為漁工不能考機車駕照,都去買腳踏車,生意特別好,」黃致鈞說,「我們的生活這麼重疊,都融合在一起,一定有影響的,人口的結構一定會影響到當地產業。」
記者問:「在南方澳,有沒有什麼行業是完全不依賴外籍漁工的?」
他想了一想,說:「大概就海鮮餐廳吧。」但他立刻又說,「可是,海鮮餐廳其實也要他們去抓魚。」
「媽祖廟?」
黃致鈞翻來覆去地想了一會,終於承認,「恐怕真的只有媽祖廟了。」
角力
南方澳地狹人稠,船家、仲介、漁工與李麗華這樣的工作者同在幾條街區內,抬頭不見低頭見,彼此間若有張力,關係會十分緊繃。在斷橋事件中,船東是否有虧待這些傷亡的漁工?抑或是外界誤會了這些「對待漁工就像自己家人」的跑船家族?這些高度緊張的話題,在受傷漁工 Winanto 的加護病房外,一覽無遺。同樣是去探視傷者,李麗華與江家人卻站在遠遠的兩端,等其中一方離去,另一方才出來幫忙。在小小的病房走廊裡,就是一個多方角力的南方澳。
過往,李麗華時常在媒體上批評仲介,亦有仲介直接告訴《端傳媒》記者,李麗華這個人根本「心術不正」。幾年前,李麗華曾向政府檢舉漁工勞保「有扣錢卻未加保」的問題,令當地船東一次最多被罰45萬台幣,也讓她成為船家口中的「南方澳第四尊媽祖」,但並非正面的意思,「他們意思是,說我不保佑台灣人,只保佑外籍漁工。」
當然,仲介與船東的委屈,並非全無來由。船東江榮華雖然沒有在岸上租用倉庫給漁工放置物品,但眾人多指,他是一位與漁工關係相當良好的僱主。受傷的 Supandi 也說,江榮華會跟台灣船員一起過年、一起烤肉,整體合作都很愉快,「如果老闆不好的話,我就不會跟他工作十年了。」李麗華也同意,Ersona 跟老闆一家確實關係很好。
「那位船東(江榮華)對漁工確實不錯,但因為他在南方澳經營漁船,其他人怎麼做,他是不能超過太多,因為整體氛圍是這樣,你太特立獨行的話,可能會被圍剿,可能他也有這樣的為難。」李麗華說。她還透露,自己在其他漁港就聽過,有船東因為對漁工太好,而遭受同行的流言蜚語,「你這樣子,叫人家要怎麼做」。
江榮華的漁船新臺勝和南方澳大多數漁船一樣,是家族企業。出事那一刻,船主的弟弟江伯豪就在岸邊,親戚莊俊傑正在船上甲板靠前的位置,準備替漁船加油,卻突然聽到巨大的聲響,感覺船體在身後被壓住,因為漁船停在靠近岸邊的泊位,他趕緊跑上岸,回憶起當時,「嚇到頭腦一片空白。」
江伯豪認為,自己與哥哥都是會照顧漁工的船家。江家為了協助搜救漁工遺體,幾天沒睡過一個好覺,平常漁工不舒服,他會立刻開車送急診。雖然語言不通,但他跟 Supandi 說法相同:「如果我們家真的對他們很苛刻的話,他們會跟我們十幾年嗎?」他還翻出自己與罹難菲律賓漁工 Jag 的照片,Jag 會跟他們家人一起去羅東吃飯,很照顧他的孩子。「我們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我們的員工,還是要顧,」他說。
「有好的船東,也有不好的船東。」李麗華說,「但是,我沒有見過哪個好的仲介。」
和 Ersona 的老闆相比,工會理事長 Wardino 的弟弟同樣是因為工作受傷,頭被削掉一半,「可是船主就把他丟給仲介,住在蔡源隆那個仲介公司的辦公室樓上,睡地板。他頭蓋骨都破掉,卻連枕頭都沒有。」
李麗華又舉出一個最近的例子,今年7月,一名菲律賓漁工手指尖被削去一半,血肉模糊,醫生指明不能碰水,船東卻要求他繼續上船工作:「你一隻手也可以做。」後來李麗華協助漁工請假,船東就把漁工安置在仲介公司的辦公室,「他每天都被罵,你怎麼不上船工作,你偷懶!」到8月,剛拆線的他立刻就上船工作,豈料船隻失蹤在釣魚台附近,至今未能找到。
「南方澳的仲介就是把漁工當成商品賣給僱主,」李麗華說。仲介代船主發薪水給漁工,然而一定要先扣利潤,她說。「巧立名目,居留證、膳宿費(註:印尼漁工的膳宿費已於幾年前取消,菲律賓漁工至今被收膳宿費2500-5000元/月)、安家費、應扣費用,一大堆,還有貸款。」多名漁工向記者證實,來工作的第一年,往往前七個月的薪水都不到一萬塊,而這遠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23,100元,就算扣除約八百元勞健保和一千多元所得稅,也不致這麼低。
仲介、漁會、漁工與工會,在南方澳的漁業中,各有角色。而蔡源隆同時兼有漁會理事長與仲介身分,他如何面對外界對仲介的評價?「以前(做船東)是照顧自家公司漁工而已,現在(做仲介)是整個南方澳的漁工我都要關心照顧,」他說,「我不敢講所有的仲介都是好的,但是你如果不好,那些人不可能再介紹他們的親戚、家人再從同一家仲介進來,這是一個報一個的。社會上現在說仲介虐待工人,不可能。」
但是,外界對仲介的不信任,也非空穴來風。根據勞動部仲介機構查詢系統顯示,南方澳在2001年開始有合法登記的仲介公司,卻陸續有超過十家仲介因不同原因而關閉,包括「違規處分停業」」、 「行蹤不明逾規定比率,不予換證」等。可以預見的未來,這場「仲介」、「漁工」與「漁工工會」的多方角力,依然會因為各種突發事件而反覆出現在媒體版面上,成為眾人熱議的話題。
除了三艘船受影響的漁工之外,幾乎每一個漁工都回答記者,如果身體情況可以支撐,沒有遇到意外,就會一直在南方澳工作下去,存一點錢。
斷橋事件的創傷滲入社群中間,但生活迫人,Hono 說,做漁工要承擔的風險,自己心裡有數,如果發生意外,「那就是命吧。」
Christopher 特地帶記者爬上租屋處的天台,看他種的菜。在曬滿的衣服中間,由船上撿來的廢棄塑膠箱裡裝上泥土,種起地瓜葉、檸檬草,一塊破漁網被懸掛在旁,一顆小小的苦瓜爬藤而上。一樓廚房的罐子裡,也有他們自己釣來的小魚,醃製了,作為一道菜。
Christopher 希望,存到錢之後,他可以回菲律賓做一點小生意,開個雜貨店,讓村裡的人每天都來買。來自印尼的 Agus 也有同樣的希望。在 Christopher 沒有窗戶的小房間裡,牆上卻有一面畫出來的窗,白色窗戶向外打開,外面是沙灘和藍色的大海。
在印尼和菲律賓,有6個家庭正在等待他們的丈夫、父親、兒子歸去,雖然歸去的軀殼已不能說話和呼吸。而在南方澳,清真寺、工會、同鄉們合租的小房子和家鄉餐廳,也會持續等待海上的漁工們歸來。
後記
目前台灣政府公開給傷亡漁工的善後措施包括:交通部長林佳龍允諾,會協助罹難者遺體運回母國,每位罹難者500萬賠償。六位罹難漁工都有投保勞保,宜蘭縣勞工處副處長李芳菁表示,家屬可領取至少每人每月三千元的遺屬年金,未成年子女一名可再加25%,領到就學結束為止。
有人權團體擔心,遺屬年金須每年交一次文件申辦,對人在國外的遺屬相當不方便。李芳菁回應,雖然家屬人不在台灣,但可委託菲律賓或印尼辦事處申請。
事件發生後,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對媒體表示,將補助宜蘭縣政府將南方澳現存卻荒廢的一棟中國大陸船員岸置中心轉租給外籍漁工,費用會盡量減低,鼓勵外籍漁工上岸居住。然而計劃推動還需要一段時間,目前還未有進一步消息。
錯別字:一個「報」一個,非「抱」。
这次断桥事件的事故调查报告,最终结果出来了吗
“Ersona 20歲就開始當漁工,四年半前來到南方澳工作,來了沒多久就認識了開朗的 Ersona。”
这处是否是校对错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