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以「金馬」這兩個字命名開始,金馬獎就註定了自身政治性。
從最早獎勵國語片,到1985年因應本土化潮流將「國語影片」精簡為「國片」以擴大包含面,再到1997年定位為全球華語影片競賽而正式廢除「獎勵優良國語影片辦法」;從早期個人獎項資格限定台港人士才可報名,到1990年後逐漸放寬,接受加入台港兩地之電影團體者的華裔人士報名(但外籍人士需參加三部以上國片製作且加入台港兩地相關電影團體才可報名),再到1996年只要以華語為主要發音語言的影片(包括閩南語與其他方言),不限出品國、資金結構或演職員國籍,皆可報名參賽,並首度將大陸影片納入參賽範圍;2007年則是因應跨國合作之趨勢,放寬為導演加上半數主創人員為華人的影片(不再受限於必須以華語為主要發音語言)即可報名⋯⋯
以上種種,這匹奔向耳順之年的金馬,從語言限制、主創人員國籍到出品單位在認定上的擴增,參賽資格的修改既是政治時勢與資金版圖的變動使然,亦映照出中港台及其他華語地區長達半世紀的國族認同與歷史文化變遷。
對金馬的一廂情願
從歷史脈絡來看2019年第56屆金馬獎的中港片撤賽事件,其實只有一個結論——所有曾經對於金馬獎抱持「政治歸政治,電影歸電影」的想法,期許這是一個就片論片、只談影像美學不摻雜其他因素的真空環境的人,未免過於天真無邪,太一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