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條例

荃灣警察槍擊示威者,法律學者呼籲應以特別程序完整調查

香港大學法律學教授張達明認為,警方自己必須先對這起案件發動刑事調查,並且增加恰當的程序,而不能一開始就為警員的做法背書。

2019年10月1日,首次有示威者被實彈擊中,中彈者為中五學生。

2019年10月1日,首次有示威者被實彈擊中,中彈者為中五學生。圖:網上圖片,來源為港大校園電視

端傳媒實習記者 張美悅 記者 符雨欣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10-01

#荃灣槍擊#逃犯條例#香港

「十一國殤 六區開花」集會下午在荃灣發生激烈衝突,在大河道,一名中五男生遭警方實彈擊中。傷者先是被送往瑪嘉烈醫院,後又轉至伊利沙伯醫院心胸外科接受手術。晚8點56分,《明報》發消息稱已取出彈頭,留醫深切治療部。

這起事件是自六月香港市民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近四個月的抗議風潮以來,第一起抗議者遭警察以實彈射擊的事件。香港大學法律學教授張達明認為,警方自己必須先對這起案件發動刑事調查,並且增加恰當的程序,而不是像警察公共關係科這樣,一開始就說警員的做法沒有問題。

綜合城大編委會HKUSU校園電視BBC中文網釋放出的視頻,下午4點10分左右,一群示威者追逐防暴警察A,至荃灣大河道祥興記上海生煎包店門口,防暴警察A倒地,被追上來的十多位示威者圍攻。此時,防暴警察B從視頻畫面右邊向左邊移動,舉著槍、追着一名示威者衝入了圍攻警察A的群體,抬腳踹向一個示威者。接着,稍後中彈的示威者持棍子揮向防暴警B,棍子掃過警察B持槍的右臂的袖子。隨後,警察B在未有示警的情況下,一米內近距離開槍,槍口焰清晰,示威者踉蹌向後倒下,跌在警察A身上,又跌落地上。

從視頻中還可以看到,該名示威者中彈倒地後,另一名同伴前來查看傷勢,被警察B制服在地上,其他警員舉槍警告示威者不要靠近。旋即有燃燒彈被丟在警察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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