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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困局——北京的一場憲制危機

北京急需政治決斷,但這個決斷會帶來什麼?


2019年8月31日,示威者金鐘立法會外。 攝:林振東/端傳媒
2019年8月31日,示威者金鐘立法會外。 攝:林振東/端傳媒

剛剛過去的幾天裏,一首香港抗議者創作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傳遍網絡。成百上千抗議者在香港各地的購物中心裏合唱或合奏。一時間,這些香港人從小到大休閒和消費的空間,變成了新一代抗議者構築共同身份的「神聖」殿堂。

許多人從支持或反對的方面指出這首歌所具有的天啟宗教背景。也就是說,無論褒貶,過去三個月發生在香港的運動對投身其中的許多參與者來說,多少具備了一些天啟宗教般的體驗——和陌生人通過「愛」的連接、共同的情感基礎、對犧牲和苦難的體認乃至對「敵人」的憎惡和憤恨。從六月初百萬人遊行時的「摩西分紅海」比喻開始,三個月之後,人們在歌聲裏把基督教/天主教的「榮光歸於主」中的天主替換為了香港。

從運動開始時單純的反對修例,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中捆綁進雙普選議程,到「721」元朗襲擊事件和「831」太子站警察清場激發的恐懼、憤怒和傳言,貫穿整個夏天的這場社會運動由一場政治抗議運動,演變成了清晰的民主化運動(也就是在這個意義上確實走向了顏色革命的方向),卒之變成了如今的一場試圖塑造集體情感、身份和信仰的社會建構運動——「勇武」和「和理非」一起出現在以前「勇武抗爭」所最反感的「大合唱」儀式中,這個新被集體建構的身份當下仍然是模糊的,它帶有一定的信仰色彩,帶有明顯的「香港民族主義」成分,但它的政治訴求又不是完全明確的。總之,這是一個正在創造中的「香港人」認同,它的未來,取決於這場運動的各方接下去會如何繼續互動。

這對北京來說,絕不僅僅再是眼下的一個小麻煩,而將是未來多年的危機的開始。當北京在立法會宣誓後DQ「港獨」議員,又或是將梁天琦等人投入監獄的時候,也許並沒有預料到這種結果——北京眼中的「港獨」是一個由少數人發起組織並傳播的政治議程,而從來沒想過的是,到了今天,一場集體參與的運動構建出了比「港獨論」和「城邦論」都具有現實基礎的集體身份認同——無論參與者覺得這場運動是「港獨」,還是「時代革命」,又或者只是要求「一國兩制井水不犯河水」,它都傳遞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香港的一整代抗議者都認為自己屬於一個獨特的、和其他人群有着明確分野和區別的「香港人」團體,並且明確拒絕北京。對試圖在更遠的未來讓香港人都回到明確的中國認同中來的中央政府來說,這場運動對香港人身份是如此強化,以至於幾乎別無選擇——連香港人自己都要想像:是不是北京只剩下「再教育營」的極端方式,才能「對付」香港人的不服了?

如果說北京曾經認為通過切斷「港獨」的組織鏈條就能拒止正在萌芽中的分離主義,並進一步嚇阻希望普選和減少北京掌控的民主派的話,那麼事態發展到今天,北京就真的需要思考:除了那些說着但很難真的操作的極端辦法,還有什麼辦法能在香港年輕人的身份認同上扳回一局?

2019年9月10日,黃大仙廣場,市民一齊唱《願榮光歸香港》。

2019年9月10日,黃大仙廣場,市民一齊唱《願榮光歸香港》。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相比運動人士的香港情懷,北京試圖推進的中國愛國主義——假設還不說它是民族主義的話,已經變成了一套「大帳篷」意識形態。它的核心在於為中國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是經濟上的)而叫好並感到驕傲。但這套愛國語言,無法在道德、美學和社會價值上吸引足夠的共鳴,因為驕傲只是人的其中一種情感,在「愛」中,人們還體驗痛苦、憤懣、獻身、沮喪甚至絕望,也體會着創造感、奉獻感和犧牲精神,這些道德和美學上的吸引力亦是人的基本情感。這就是為什麼在1970年代又或者是1999年,當中國人面臨着「帝國主義壓迫」的時候,背靠着並不算「強大起來」的國家,卻仍然可以掀起巨大的愛國情緒。而如今的中國愛國主義越來越不強調,或難以提供這些面向,它變成了一種需要人們去體認和參與的既得利益,它甚至會排斥許多曾經被愛國情懷感召和吸引的人,把他們趕到愛國情懷的對立面。

相反,正在香港發生的這場運動,儘管顯然混合了香港人的優越感與傲慢,但它也提供了宗教式的情懷和道德上的崇高感,它包括了犧牲、也包括了絕望、團結和種種一切情感——就彷彿什葉派穆斯林在阿舒拉節紀念阿里和侯賽因時感受到的團結感。恐怕一個人就算沒有明確的政治立場,也會感到這些在當代後工業化社會中非常不「日常」的情緒與體驗有着無與倫比的吸引力。對每個參與其中的人來說,在體驗上這都是一場「日常生活的革命」。這場運動,也許放在世界史上並不是進步的,但即便如此,它都顯得比它所反抗的北京更加具備道德語言。這不僅僅是一場政治運動,也是一場道德運動。而在情感體驗上,它又「繼承」了一種1968年反體系運動的元素——超越單調的按部就班的社會生活。

對北京來說,將這些情感動員機制納入自身的意識形態,是困難的,儘管愛國主義的「粉紅化」多少也包含了個性和反體系的成分,但它並不足夠形成普遍的吸引力,某種意義上,這是超級大國的某種必然——國家力量太強大了,以至於變成了人民崇拜的對象,國家和人民間的情感關係發生了變化。

而在長遠困局之餘,北京的更大危機,來自「全面管治權」和「一國兩制」的憲制安排。這又和它過去一些年頭以來注重「法治」的政治困境所直接相關。

以北京試圖在「止暴制亂」之後推行的教育改革和國民教育為例。北京的媒體現在將火力對準了教協和通識教育科,彷彿等到亂局困境平息下來,港府就可以大刀闊斧改造這些領域,讓之後的年輕人從此「愛國愛港」下去。但除非港府變成一個實行緊急狀態的軍政府,不然教育領域的社會力量和人與人之間的連接就分毫不差毫無損失地放在那裏,香港的公民社會就彷彿是戰壕和碉堡一樣環環相扣。中央政府必須考慮,現在有什麼樣的社會力量能夠在行政之外攻陷這些敵人的陣地?依靠在內地施行的那樣的課堂舉報嗎?到頭來,北京手頭最有力的武器,仍然是技術,比如國民教育APP,但北京所欠缺的治港資源,則始終是人。我已經不止一次聽到有參加示威的年輕人表示,如果建制派中能多幾個有威望,在道德、說話水平和能力上能夠服眾的人,事情也不至於如此了。 這一切的困境意味着,北京在協調它在香港的行政資源和公民社會中的支援力量時能力相當不足。這種局面,恐怕在未來不會有什麼大的改變。

2019年8月17日,「守護香港大聯盟」在金鐘政府總部旁的添馬公園舉辦「反暴力、救香港」集會,大會主辦方稱共有47.6萬人參與;警方數據則稱最高峰時有10.8萬人參加。

2019年8月17日,「守護香港大聯盟」在金鐘政府總部旁的添馬公園舉辦「反暴力、救香港」集會,大會主辦方稱共有47.6萬人參與;警方數據則稱最高峰時有10.8萬人參加。 攝:陳焯煇/端傳媒

「全面管治權」正是在這樣的能力不足的基礎上提出的概念。事實上,它繼承的是一種韓非式的法家哲學——令行禁止、嚴法峻刑,列明「不能做什麼」,不提供中間地帶。北京的許多獻策獻計的政治學家聲稱這源自德國法學家卡爾·施米特所提倡的主權者的政治決斷。但這種「絕對管治權」恰恰和施米特所批評的新康德主義的外在於主權者的理性沒有任何區別——因為它把政治的餘地和想像力鎖死在了「令行禁止」的空間之內。

從數年前開始,北京幾乎把對香港的治理思路外包給了一群法學家和政治理論家來解釋,如強世功、田飛龍這樣經歷了法學或政治哲學訓練的學者紛紛登場。這樣的趨勢反映出的思路正是這些年北京對內外許多問題的解決方式——制度化,凡事要「有制度」來照辦處理。這種思路在香港問題上的投射,就是把北京的底線說清楚,凡事不符合底線的,全部消滅、清除——DQ議員、逮捕政治人物,加強對社會的控制,乃至試圖修訂逃犯條例,也是這種思路的自然延伸。

然而,相比銅鑼灣書店的逮捕事件和逃犯條例的修訂,我們明顯可以看到,香港人能夠忍受特例中並不「合法」的跨境執法,卻不能接受明確立法規定香港和內地的引渡協作。這種接受度的差距,其實也反映着一國兩制的某種本質。

在政治上,一國兩制事實上就是一種最高主權下才能使用的例外狀態。這個制度天生就是矛盾和內在衝突的。它首先是一種隔離制度,區隔兩種模式。不像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其實是鼓勵民族融合,一國兩制不鼓勵融合——因為只有保證香港和內地不一樣,才能夠充分利用,有效利用。既然一國兩制不是一種為了融合的制度,那它就必須解釋為什麼一個國家需要兩種制度。一種邦聯式的解釋是香港有它自己獨特的歷史和文化,北京不應該影響這些東西——這恐怕是大多數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理解,但這就變相承認了香港有一種相對於北京的獨立的個性和主體性,這和家長制的「一國」又是矛盾的。而如果按照北京的家長制思路,把香港的特殊性當作中央主權對地方的一種恩賜(這正是《白皮書》的解釋方式——《基本法》不來自於《中英聯合聲明》而是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那麼這事實上又變成了在變相暗示港人他們所擁有的制度擁有些比內地更好的成分,因為只有這樣,北京才能指望港人蒙恩於這套制度而感激中央——否則為什麼要感謝中央賜予呢?事實上,「我們做出很大犧牲給了香港人更好的制度」的想法,恐怕在北京的潛意識中根深蒂固,而又正是這種意識和制度解釋,讓香港人有底氣傲慢並認定自己的制度優越於北京和內地,從而誕生出本土優越的論述,誕生出對中央政府乃至內地人的意見乃至分離主義。

應該說,一國兩制的本質特徵,就是它在「一國」和「兩制」之間。它的本質上就是一種衝突,一對憲制安排上不可調和的矛盾。把一國兩制當作一套穩定的制度去設計和安排,只是在消除其中的模糊空間和灰色地帶,把這個制度的衝突性質暴露出來。這就是「全面管治權」論述的根本問題——模糊的「一國兩制」才是最適合施米特論述中「主權決斷」的空間,是真正的例外狀態。一種政治上的法外狀態、例外狀態,才是「一國兩制」的本質和精髓。為它加上「全面管治權」的限制,就是把主權者降格,這是北京犯下的極其嚴重的政治失誤。

2019年9月6日,示威者在彌敦道上縱火。

2019年9月6日,示威者在彌敦道上縱火。攝:陳焯煇/端傳媒

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北京能夠像法理上要求的主權者那樣行事,北京管制的司法化,多少也是現實政治限制的直接結果。施米特所遭受的最嚴重的攻擊,是認為他主張強力的領袖,最終走向獨裁政治和法西斯。然而北京在香港困局中的行事,說明了中央政府在制度上就缺乏施行主權決斷的能力。在香港發生的已經是一場「內戰」,雙方在「一國」和「兩制」之間將社會拉扯開來。並且長時間的拉鋸為其中一方形成強烈的香港人身份認同提供了豐富的條件和記憶素材。拉鋸的時間越長,對北京來說就越有長遠上的風險和難以修復的社會裂隙。如果交付「決斷」的話,那麼應該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承擔責任,在妥協和強力鎮壓之間作出二選一的抉擇。但如今,所有人都看到,北京的決定是儘可能地避免這個抉擇,把事情拖下去。

恐怕,這種懸而未決的源頭,正是北京引以為傲的制度模式。無論是胡鞍鋼所說的「集體總統制」,又或是「定於一尊」的中國式威權強人政治,都不需要像民主制那樣承擔短期責任,可以設定長期的政治遠景,因此被讚揚、認可,也因此在未推行民主制度的前提下,以高效率和負責任獲得了政治上的合法性。但在需要快速作出決斷又會留下極其長遠影響的時刻,這套制度是無法承擔責任的,因為它的責任是絕對的,它必須正確而無法承擔錯誤,它的權力不是來自於民意授權和讓渡的契約理論,而是來自於在執政過程中的業績和能力的不斷展示,這個過程不能停下來,也沒有什麼犯錯的機會。於是這套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憲制安排,就只能儘量迴避任何需要「主權者決斷」的時刻,反之任何決斷都會變成對憲制本身的豪賭。所以我們在香港看到了絕對的逃避責任——沒有人承擔得起主權者決斷的責任——哪怕是面對明顯的分離主義,都只能束手無策,只剩下無盡的拖延,和拖延中勉強保持的自信。

這並不是說抗議者就因此獲得了足夠的籌碼,因為拖延意味着變化,只要有變化,就有不確定性。而且,正在構建新的香港身份的抗議者,也嚴重無視,並無法處理和他們的意見截然相反的「另一個」香港社會,無法處理這場「低温內戰」塑造出的巨大的社會裂隙。但「攬炒」確實是實現了巨大的動能——在北京的銅牆鐵壁的制度上投下了巨大的陰影,在陰影中浮現的是後者能力的某種界限。北京急需政治決斷,但這個決斷會帶來什麼?

(楊山,中國政治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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