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周記:在香港,我開始聞到「二二八」的恐怖煙硝味

林鄭行政長官應該反問自己:要在香港這一代年輕人的記憶裡,打下什麼樣的歷史印記?要留給建制派傳人什麼樣的政治遺產?
逃犯條例 香港 中港關係

周六晚上值班,電腦螢幕幾個視窗同時開著:有外勤同事報回來的即時信息、網上的各路直播,也盯著其它同行的「不斷更新」。

這天晚上,示威者不斷轉場,從原本的政府總部,到灣仔,接著過海到尖沙咀,再來就是警察在太子站內和車廂裡的攻擊、逮捕行動。這一連串被認為「太過火」的執法行動,引發還留在當地的示威者,連同出門關切的當地居民,聚集在旺角警署外頭,高聲指罵警察。

從直播畫面可以看到,被示威者和憤怒街坊包圍的警署門窗緊閉,一隊防暴警察用長盾上下兩層把警署門口擋得嚴嚴實實,窄窄的縫隙後頭,展開一面橙色旗:「速離否則開槍」。

正當大家盯緊旺角警署的情況時,直播框裡出現了兩個一晚上沒出現過的現場:柴灣和坑口,兩個車站附近都有市民集結和警察對峙,原因似乎都和港鐵無預警宣布停駛有關。情境都類似,有居民和參與示威者先和港鐵人員起了衝突,坑口站還有示威者闖入砸壞設施,之後警察到場,和在場的居民/示威者發生口角衝突,警察舉旗、驅散。

非常類似的場景,在之前曾經在黃大仙、深水埗、葵涌這些地方多次上演;上周六晚上轉到旺角、坑口、柴灣;周日晚上,大圍也因為區議員李世鴻等多人被捕,引來當地一班街坊在田心警署外抗議,久久不散。早些在青衣和沙田,直播畫面都看到原本試圖進入商場執法的警察,被民眾齊聲指罵,知難而退。

這所有的片斷場景,都在發出同一個警告:香港的警民關係正在飛速惡化。這裡的「民」,指的不只是公眾印象裡穿黑衣戴頭盔口罩的年輕示威者,更有大批穿著汗衫趿著拖鞋下樓的男女街坊。他們不會積極上街阻路縱火掟(丟)磚,但卻會被警察執法時的「大動作」或「小動作」激起素樸的義憤。

要知道,「示威者群體」的邊界不是固定的,而是一種自我定義的心理狀態,任何市民都可能在某一時刻,因為警察的過當行動讓自己成為示威者,反之也會退出。指罵警察時,他們的身份在「街坊」和「示威者」之間遊移,過去三個月,他們的情緒被時間和情勢蒸餾如同汽油,不斷潑灑在香港,一點火星就能引爆。

香港的現況,很難不讓一個從台灣來的媒體工作者聯想到,這是可能是會發生「二二八事件」的恐怖氣氛。

「二二八」的前因後果,讀者應該都略知一二,這裡著重要談的,是那一根點燃汽油的火柴:

1947年2月27日傍晚七點半,一批查緝私菸的幹員在台北市街頭查到一名中年婦人販賣私菸,查緝員將私菸和婦人身上的錢強行沒收時,婦人苦苦哀求。不耐煩的查緝員用手槍槍柄打得婦人頭破血流。圍觀民眾心生不滿,上前毆打查緝員,一位被路人抱住的幹員開槍以求脫身,正好擊中在旁圍觀的一名男子胸口,男子隔天死亡。二二八事件從此開始,一發不可收拾。最後以國民黨派兵登陸,全島清鄉鎮壓結束。

天佑香港,這樣的場景迄今沒有在香港發生。但想想三個月以來,香港多少次走在刀鋒邊緣:

7月13號晚上,如果那名跳橋的少年沒有被拉住?
7月21號晚上,如果兩個白衣督察調頭走後,有市民被白衣人攻擊時突發重病身亡?
(不要說不可能,不就有一位打人打到一半倒地的。)
7月30號晚上,如果劉Sir的霰彈槍走火了?
8月25號晚上,如果指嚇著群眾或者傳道人Anthony那把左輪槍走火了?
香港警察發射的幾百發催淚彈裡,如果有一發像1987年7月5日韓國警察打死大學生李韓烈那樣打中一位香港年輕人的後腦?

我肯定還漏了很多場景,但就只是上頭的這些「如果」,只要發生一件,香港早就火光衝天,這光是想起來都讓市民和觀察者寢食難安。但現在的情況是:警隊「止暴制亂」的動作愈來愈大,視用槍紀律為無物的督察被捧為英雄,警察和至少一部分市民的仇恨疊加起一層又一層。過去一周,警民衝突遍地開花,但獨獨從林鄭月娥特首領導的政府和警隊的作為,似乎認定了上頭這些情況一點都不可能發生。這究竟是哪裡來的自信,相信運氣的輪盤永遠不會轉到那百萬分之一、千萬分之一的點子上?

一位在中國大陸好知名的官媒高層前陣子來到香港「採訪」、「交流」,他在電視上宣稱香港的「核心示威者『只有』幾千到一萬人」,言下之意,香港政府應該完全有能力「處理」他們。

但這種想法太輕忽現況,就算退一萬步,承認「『只有』幾千到一萬」這個數字,但幾千到一萬人分散開是一件事,集中起來又是另一件事。試想:如果意外爆發嚴重衝突,導致同時有「幾千到一萬」人集中圍攻旺角、黃大仙或田心警署,那會是什麼狀況?

二二八事件當年,圍攻、燒毀專賣公署的民眾,可能連「幾千到一萬人」都不到,而且當時台灣還在戰後軍事管制體制底下,但那個後果是什麼?後果是至少在那一代台灣人裡,有一部分人終其一生敵視國民黨政權,即使事隔七十年,他個人和二二八一點關係都沒有的馬英九,從執政前到卸任後,直到今天還在四處向當年的受害者家屬道歉。林鄭行政長官應該反問自己:要在香港這一代年輕人的記憶裡,打下什麼樣的歷史印記?要留給建制派傳人什麼樣的政治遺產?

在過去的這個周末,示威者一方也出現了讓人心驚膽跳的情況,它具體表現在灣仔警察總部前的大火,一開始,原本只是常見的縱火防禦,遲滯警察推進,但放了火控制不住的結果,是它幾乎燒到旁邊的飯店 —— 事實上飯店門口的消防水柱已經啟動灑水。接下來在周日,東涌、青衣地鐵站的破壞行動, 預告著不定向的暴力行為開始出現。它同樣有巨大的失控風險,例如那一把火如果燒進了飯店,這場運動很可能前功盡棄,道德價值瞬間歸零。

一旦暴力行徑出現,警察、律政司就依照既定程序逮捕、追訴,再怎麼同理示威群體的媒體和評論人,除了盯住程序和執法手段是否公允正當外,都很難去說這些行為的本身不該被追究。

但同樣應該被理解的是,這些無定向的暴力行動起於一種極其深切的失望情緒,特別是林鄭行政長官直白地說出:「(五大訴求)不是不回應,而是不接受」之後。

我們喊破喉嚨的一件事是:暴力行為,不要去脈絡地看待。徹底阻止它的方式,是追究它發生的原因。台灣前陣子有一部很受歡迎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描述一起「變態殺人魔」的故事,劇中有一位律師希望一位被害者家屬配合對殺人犯做精神鑑定,理由就是:如果要防止之後再有這樣的人,就應該認真找出他犯罪的原因。

戲劇是假的,理念是真的。任何「被視為犯罪」的行為都不應該簡單看待,何況一股捲動全香港的風潮。「違法達義」的討論不是在庇護暴力犯罪,而在於提示政府面對問題的根本:這是一場政治事件,但香港政府一再將它降低為治安事件,認為只要責令、支持警察「止暴制亂」就能解決問題。現況是政府高層仍然不願意面對現實,繼續一手汽油一手火把地走著鋼索。

有一些論述把示威者和政府/警察的責任放在一起衡量,這是錯的。誰有權力、誰受著被納稅人的供養,誰就有最大、最終和不可移轉的責任。有權力者尸位素餐,任令事態惡化而拿不出辦法 ——居然還能念起自己去不了商場和髮型屋 ——這才是最大的罪惡。

讀者評論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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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只要镇压,就会有人终其一生敌视这个政权。说起来,死在大陆政权下的人比比皆是,从反右到文革,从收容遣送、劳改到强拆截访,从异见人士到新疆拘禁营——不知道终其一生敌视政权的人多了些吗

  2. 只求公平
    犯法可以拘捕
    但必須用合理武力
    警察不應護短
    要讓大眾監察

  3. 这个世界上普通人都非全知全能,如果只是将与自己不同的观点视为偏见,那么只会离你所期望的客观愈远

  4. 我透过你们发表的新闻闻到你们心里偏见和阴谋味道,现在情况,后人自会有定论,交给其他人吧

  5. 只怕像228忠義服務隊這種情治臥底團體已經開始在民間收納,刻意加強暴力對抗,最後再清鄉收場…..

  6. 一方面權力越大的人只會叫警察往死裡打,用違反各種法律程序的方式進行逮捕恐嚇(接下來大概就是綁架和暗殺),拖了三個月才出來火上澆油說「撤回」,其他訴求一概不理,請問這樣到底是政治判斷失誤還是負起責任?另方面原文和下面的討論裡,到底誰寫了「我弱我有理」?大部份簡體字的留言不都是在寫「你弱你該死」嗎?
    要譴責香港示威者暴力通通抓去關打死活該之前,請先考慮以下三件事。第一、他們是否已經窮盡制度內與和平的手段(在我看來,是);第二、參加示威的人知不知道行動的後果(知道,暴動罪可以判十年);第三、有沒有香港警察混入示威群眾激化衝突並抹黑示威行動(有,都已經不知道被多少照片抓包了)。民不畏死,帝力於我何有哉,這就是香港現在的情況。
    很多時候,兩邊各打二十大板不叫中立,那叫偽善。

  7.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当然没有错。但是反过来的“我弱我有理”,弱的一方做什么都不是恶,这个逻辑也根本站不住脚吧。

  8. 228和反送中都是官逼民反,有何不可對比的?
    按照中國城管的標準,或者有人覺得香港警察很克制了,但很抱歉,這不是其他地方的標準。警察使用過當武力毆打示威者叫濫權,台灣2008年抗議陳雲林遭警方濫權毆打,判賠30萬(約一萬美金),2014行政院警方又濫權毆打示威者,再判賠30萬。香港這三個月裡失去了三隻眼睛,八條生命,兩人重傷,超過千名逮捕,其他輕傷無數,這真的賠不完。

  9. @馬路 那你談一下, 估計還不如別人,哈哈。

  10. 哦 闻到恐怖的硝烟味了? 继续闹吧 小心有天引火烧身 才知道什么叫真的恐怖

  11. 一幫對香港和台灣只有皮毛認識的中國人在高談闊論二二八和反修例運動,哈哈。

  12. 這比對真的是夠瞎…

  13. 二二八在大陆被叫做二二八起义,大家都懂了吧。当时已经是武装冲突了,香港现在这种暴力还没法比

  14. @jksyao 说的是228之前而不是228进行过程中。

  15. 謝謝總編的分享。

  16. 这是“总编”水平?类比完全不对。二二八的之所以是导火索,是因为的受害者在道义上不存在任何争议,当权者完全理亏。而反休例运动从六月的和平理性完全发展到七月,已经在道德上不那么无瑕疵了,极端抗议者声量越来越大,并且毫无策略地绑架未公开表态市民的正常生活,并且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列举的七月以后的一些瞬间,即便真有更严重的后果,也未必能掀起“一边倒”的民意。

  17. @sdqds 你说的胡乱类比我懂,可228时的民众可比你想象的暴力多了。除了你写到的都做了之外还捣毁派出所打死外省公教人员,还有计划袭击军火库呢

  18. @Alicia2019 當然不會“表揚”警察,畢竟警方已經跟邪惡劃等號了,不是有十足專業客觀精神誰敢譴責暴力還警方公道呢,嘿嘿。但是即使如紀思道般立場先行,依然說了:In fairness, mainlanders do make one valid point: If protesters in America were throwing Molotov cocktails at police officers, the United States might well have seen more than the single warning shot fired by the police so far in Hong Kong. 需要翻譯嗎?^_^

  19. 胡乱类比,是非不分。二二八之前有激进的台湾民众持续几十天进行占街、打人、阻碍交通、破坏公物、袭击警察、起底他人、大肆辱骂、造谣、私刑他人吗?问刘sir开枪怎么办,这话你问袭击他的暴徒啊,真走火了责任当然百分之百是暴徒的。我还可以问,刘Sir被袭击他的暴徒们打死了怎么办?局势激化如此,传媒仍然不加反思,还要为激进的勇武派辩护说“暴力行為,不要去脈絡地看待”,完全把责任扣在港府身上,说什么“誰有權力、誰受著被納稅人的供養,誰就有最大、最終和不可移轉的責任”,难道布雷维克搞了恐怖袭击,责任主要不在他而在挪威政府?逻辑真是可笑。

  20. 怎么不回顾一下港英政府的残酷镇压?要报道就全面报道啊,难不成因为英美同盟?

  21. 纪思道最新的文章水果抗议者不是恐怖分子,不应得到子弹,哪里表扬警察啦?我们读的难道是不一样的纪思道?

  22. 太多不同的 players, 太多死結了…… 除非現在外星人出現,侵略香港,神奇地警民又一同抗敵,這樣就有出路了。(^^♪

  23. “有權力者尸位素餐,任令事態惡化而拿不出辦法”
    Does Carrie Lam really not know how to stop the chaos or is she not allowed to?

  24. 指责激进示威者和指责警察的双方都能找到看似不可反驳的证据,视频,照片。双方的观点都基于剪裁的事实,真是没什么好交流的了。揽抄真的是香港人想多了,求仁得仁罢了。

  25. 認為香港警察克制的那位,請你打開FB,隨便follow幾個不是藍到顛倒是非的媒體,你都可以看到過去幾個月警察如何濫權濫暴,現在已經演變到連站在路邊喊一句“你跌咗個良心”都可以被警察追捕毆打,克制二字只能說明你對過去兩個月示威者經歷的種種私刑選擇性失明。

  26. 香港警察已經相當的克制了+1。 就連紐約時報的紀思道,在最新的非常偏袒示威者的專欄裏都說了句公道話,如果在美國,示威者這樣肆無忌憚地向警察扔汽油彈,絕不可能至今只有壹聲朝天示警的槍響。

  27. 台独史观下的二二八无法解释遇难者的名字被镌刻在八宝山?暴民犯法,政府磕头认错不会发生在正常的时空环境背景中。

  28. @linpena 講真,端是香港媒體啊.
    老實說,大陸人容易理解的,還是人民和環球吧.
    為什麼大陸會覺得示威者和警察駁火是匪夷所思,是因為大部分大陸人理解裡面大陸警察就是這個樣子,而以往的香港警察卻大陸化了.

  29. 香港警察已經相當的克制了。

  30. @linpena
    編輯想說的是在一連串的衝突裏,還未鬧出人命單純只是香港人的幸運。荃灣在開槍驅散後,警員的槍曾指向記者和想阻止衝突的和理非身上。不論是上水跳橋,中環的高處射擊,元朗的無差別襲擊,尖沙咀打盲急救員,荃灣開槍後指向途人,只要一個擦槍走火,就會令民眾的怒火被徹底點燃,事情也不可能再被收拾。事實上,像尖沙咀的那一發布袋彈,只要射偏一兩公厘,就可以直接打傷大腦而致命,更別說危險而愚蠢的臥底行動,已經讓落單的警員要用兩發真槍;沒人知道那兩發子彈飛到那裡去,要是像612那天一樣飛到某個人身上,就是殺人了。
    香港人的幸運還在那些受害人的強烈自制上。要是梁天琦的口信不是要示威者吸納異己,減少敵人,而是高呼時代革命;要是被打盲的急救員不是呼籲市民不要被仇恨沖昏頭腦,而是呼籲到尖沙咀找出開槍打她的警員,香港的命運早在1個月前就要改寫。而政府和警員似乎還未意識到,香港尚未捲入毀滅性的示威的原因是這種高度自制帶來的道德號召。我在另一篇文章有留言,指勇武派是要找回香港人的尊嚴,所以他們的行動和單純發洩怒氣有區別。另外勇武前有警察法律,後有內部的規則約束,左有黑社會,右有建制派群起而攻之,行動和警方相比受限更多。而作為紀律部隊卻示紀律如無物的警察(真諷刺),比起示威者更易擦槍走火,而他們卻毫無自覺,也是編輯另一個想指出的問題。

  31. 無論警方還是示威者甚至包括未参与的市民,一旦有一方失控,將那根早已崩緊的弦弄斷,代價真的會太大。端也已經提到了示威者的危險行為,政治這種東西,實在太殘酷。

  32. …很是奇怪端媒体某些编辑的一些观点永远站在一个大陆读者无法理解的角度。就825警察向天鸣枪示警,驱散示威者在我看来,已经是极好的局面了,示威者和警察推推搡搡,肢体冲突在所难免,但现在的局面是勇武派拿着长棍等武器和警察短兵相接,甚至追打,这在大陆读者看来,无论是在哪个层面是都是不可接受的事实。而反过来我也支持不能单纯归因勇武派现在的行为错误,而要强调港府处理事务的方式,但也不能容忍纵容勇武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