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周记:在香港,我开始闻到“二二八”的恐怖烟硝味

林郑行政长官应该反问自己:要在香港这一代年轻人的记忆里,打下什么样的历史印记?要留给建制派传人什么样的政治遗产?
逃犯条例 香港 中港关系

周六晚上值班,电脑萤幕几个视窗同时开著:有外勤同事报回来的即时信息、网上的各路直播,也盯著其它同行的“不断更新”。

这天晚上,示威者不断转场,从原本的政府总部,到湾仔,接著过海到尖沙咀,再来就是警察在太子站内和车厢里的攻击、逮捕行动。这一连串被认为“太过火”的执法行动,引发还留在当地的示威者,连同出门关切的当地居民,聚集在旺角警署外头,高声指骂警察。

从直播画面可以看到,被示威者和愤怒街坊包围的警署门窗紧闭,一队防暴警察用长盾上下两层把警署门口挡得严严实实,窄窄的缝隙后头,展开一面橙色旗:“速离否则开枪”。

正当大家盯紧旺角警署的情况时,直播框里出现了两个一晚上没出现过的现场:柴湾和坑口,两个车站附近都有市民集结和警察对峙,原因似乎都和港铁无预警宣布停驶有关。情境都类似,有居民和参与示威者先和港铁人员起了冲突,坑口站还有示威者闯入砸坏设施,之后警察到场,和在场的居民/示威者发生口角冲突,警察举旗、驱散。

非常类似的场景,在之前曾经在黄大仙、深水埗、葵涌这些地方多次上演;上周六晚上转到旺角、坑口、柴湾;周日晚上,大围也因为区议员李世鸿等多人被捕,引来当地一班街坊在田心警署外抗议,久久不散。早些在青衣和沙田,直播画面都看到原本试图进入商场执法的警察,被民众齐声指骂,知难而退。

这所有的片断场景,都在发出同一个警告:香港的警民关系正在飞速恶化。这里的“民”,指的不只是公众印象里穿黑衣戴头盔口罩的年轻示威者,更有大批穿著汗衫趿著拖鞋下楼的男女街坊。他们不会积极上街阻路纵火掟(丢)砖,但却会被警察执法时的“大动作”或“小动作”激起素朴的义愤。

要知道,“示威者群体”的边界不是固定的,而是一种自我定义的心理状态,任何市民都可能在某一时刻,因为警察的过当行动让自己成为示威者,反之也会退出。指骂警察时,他们的身份在“街坊”和“示威者”之间游移,过去三个月,他们的情绪被时间和情势蒸馏如同汽油,不断泼洒在香港,一点火星就能引爆。

香港的现况,很难不让一个从台湾来的媒体工作者联想到,这是可能是会发生“二二八事件”的恐怖气氛。

“二二八”的前因后果,读者应该都略知一二,这里著重要谈的,是那一根点燃汽油的火柴:

1947年2月27日傍晚七点半,一批查缉私烟的干员在台北市街头查到一名中年妇人贩卖私烟,查缉员将私烟和妇人身上的钱强行没收时,妇人苦苦哀求。不耐烦的查缉员用手枪枪柄打得妇人头破血流。围观民众心生不满,上前殴打查缉员,一位被路人抱住的干员开枪以求脱身,正好击中在旁围观的一名男子胸口,男子隔天死亡。二二八事件从此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最后以国民党派兵登陆,全岛清乡镇压结束。

天佑香港,这样的场景迄今没有在香港发生。但想想三个月以来,香港多少次走在刀锋边缘:

7月13号晚上,如果那名跳桥的少年没有被拉住?
7月21号晚上,如果两个白衣督察调头走后,有市民被白衣人攻击时突发重病身亡?
(不要说不可能,不就有一位打人打到一半倒地的。)
7月30号晚上,如果刘Sir的霰弹枪走火了?
8月25号晚上,如果指吓著群众或者传道人Anthony那把左轮枪走火了?
香港警察发射的几百发催泪弹里,如果有一发像1987年7月5日韩国警察打死大学生李韩烈那样打中一位香港年轻人的后脑?

我肯定还漏了很多场景,但就只是上头的这些“如果”,只要发生一件,香港早就火光冲天,这光是想起来都让市民和观察者寝食难安。但现在的情况是:警队“止暴制乱”的动作愈来愈大,视用枪纪律为无物的督察被捧为英雄,警察和至少一部分市民的仇恨叠加起一层又一层。过去一周,警民冲突遍地开花,但独独从林郑月娥特首领导的政府和警队的作为,似乎认定了上头这些情况一点都不可能发生。这究竟是哪里来的自信,相信运气的轮盘永远不会转到那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的点子上?

一位在中国大陆好知名的官媒高层前阵子来到香港“采访”、“交流”,他在电视上宣称香港的“核心示威者‘只有’几千到一万人”,言下之意,香港政府应该完全有能力“处理”他们。

但这种想法太轻忽现况,就算退一万步,承认“‘只有’几千到一万”这个数字,但几千到一万人分散开是一件事,集中起来又是另一件事。试想:如果意外爆发严重冲突,导致同时有“几千到一万”人集中围攻旺角、黄大仙或田心警署,那会是什么状况?

二二八事件当年,围攻、烧毁专卖公署的民众,可能连“几千到一万人”都不到,而且当时台湾还在战后军事管制体制底下,但那个后果是什么?后果是至少在那一代台湾人里,有一部分人终其一生敌视国民党政权,即使事隔七十年,他个人和二二八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马英九,从执政前到卸任后,直到今天还在四处向当年的受害者家属道歉。林郑行政长官应该反问自己:要在香港这一代年轻人的记忆里,打下什么样的历史印记?要留给建制派传人什么样的政治遗产?

在过去的这个周末,示威者一方也出现了让人心惊胆跳的情况,它具体表现在湾仔警察总部前的大火,一开始,原本只是常见的纵火防御,迟滞警察推进,但放了火控制不住的结果,是它几乎烧到旁边的饭店 —— 事实上饭店门口的消防水柱已经启动洒水。接下来在周日,东涌、青衣地铁站的破坏行动, 预告著不定向的暴力行为开始出现。它同样有巨大的失控风险,例如那一把火如果烧进了饭店,这场运动很可能前功尽弃,道德价值瞬间归零。

一旦暴力行径出现,警察、律政司就依照既定程序逮捕、追诉,再怎么同理示威群体的媒体和评论人,除了盯住程序和执法手段是否公允正当外,都很难去说这些行为的本身不该被追究。

但同样应该被理解的是,这些无定向的暴力行动起于一种极其深切的失望情绪,特别是林郑行政长官直白地说出:“(五大诉求)不是不回应,而是不接受”之后。

我们喊破喉咙的一件事是:暴力行为,不要去脉络地看待。彻底阻止它的方式,是追究它发生的原因。台湾前阵子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描述一起“变态杀人魔”的故事,剧中有一位律师希望一位被害者家属配合对杀人犯做精神鉴定,理由就是:如果要防止之后再有这样的人,就应该认真找出他犯罪的原因。

戏剧是假的,理念是真的。任何“被视为犯罪”的行为都不应该简单看待,何况一股卷动全香港的风潮。“违法达义”的讨论不是在庇护暴力犯罪,而在于提示政府面对问题的根本:这是一场政治事件,但香港政府一再将它降低为治安事件,认为只要责令、支持警察“止暴制乱”就能解决问题。现况是政府高层仍然不愿意面对现实,继续一手汽油一手火把地走著钢索。

有一些论述把示威者和政府/警察的责任放在一起衡量,这是错的。谁有权力、谁受著被纳税人的供养,谁就有最大、最终和不可移转的责任。有权力者尸位素餐,任令事态恶化而拿不出办法 ——居然还能念起自己去不了商场和发型屋 ——这才是最大的罪恶。

读者评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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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只要镇压,就会有人终其一生敌视这个政权。说起来,死在大陆政权下的人比比皆是,从反右到文革,从收容遣送、劳改到强拆截访,从异见人士到新疆拘禁营——不知道终其一生敌视政权的人多了些吗

  2. 只求公平
    犯法可以拘捕
    但必須用合理武力
    警察不應護短
    要讓大眾監察

  3. 这个世界上普通人都非全知全能,如果只是将与自己不同的观点视为偏见,那么只会离你所期望的客观愈远

  4. 我透过你们发表的新闻闻到你们心里偏见和阴谋味道,现在情况,后人自会有定论,交给其他人吧

  5. 只怕像228忠義服務隊這種情治臥底團體已經開始在民間收納,刻意加強暴力對抗,最後再清鄉收場…..

  6. 一方面權力越大的人只會叫警察往死裡打,用違反各種法律程序的方式進行逮捕恐嚇(接下來大概就是綁架和暗殺),拖了三個月才出來火上澆油說「撤回」,其他訴求一概不理,請問這樣到底是政治判斷失誤還是負起責任?另方面原文和下面的討論裡,到底誰寫了「我弱我有理」?大部份簡體字的留言不都是在寫「你弱你該死」嗎?
    要譴責香港示威者暴力通通抓去關打死活該之前,請先考慮以下三件事。第一、他們是否已經窮盡制度內與和平的手段(在我看來,是);第二、參加示威的人知不知道行動的後果(知道,暴動罪可以判十年);第三、有沒有香港警察混入示威群眾激化衝突並抹黑示威行動(有,都已經不知道被多少照片抓包了)。民不畏死,帝力於我何有哉,這就是香港現在的情況。
    很多時候,兩邊各打二十大板不叫中立,那叫偽善。

  7.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当然没有错。但是反过来的“我弱我有理”,弱的一方做什么都不是恶,这个逻辑也根本站不住脚吧。

  8. 228和反送中都是官逼民反,有何不可對比的?
    按照中國城管的標準,或者有人覺得香港警察很克制了,但很抱歉,這不是其他地方的標準。警察使用過當武力毆打示威者叫濫權,台灣2008年抗議陳雲林遭警方濫權毆打,判賠30萬(約一萬美金),2014行政院警方又濫權毆打示威者,再判賠30萬。香港這三個月裡失去了三隻眼睛,八條生命,兩人重傷,超過千名逮捕,其他輕傷無數,這真的賠不完。

  9. @馬路 那你談一下, 估計還不如別人,哈哈。

  10. 哦 闻到恐怖的硝烟味了? 继续闹吧 小心有天引火烧身 才知道什么叫真的恐怖

  11. 一幫對香港和台灣只有皮毛認識的中國人在高談闊論二二八和反修例運動,哈哈。

  12. 這比對真的是夠瞎…

  13. 二二八在大陆被叫做二二八起义,大家都懂了吧。当时已经是武装冲突了,香港现在这种暴力还没法比

  14. @jksyao 说的是228之前而不是228进行过程中。

  15. 謝謝總編的分享。

  16. 这是“总编”水平?类比完全不对。二二八的之所以是导火索,是因为的受害者在道义上不存在任何争议,当权者完全理亏。而反休例运动从六月的和平理性完全发展到七月,已经在道德上不那么无瑕疵了,极端抗议者声量越来越大,并且毫无策略地绑架未公开表态市民的正常生活,并且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列举的七月以后的一些瞬间,即便真有更严重的后果,也未必能掀起“一边倒”的民意。

  17. @sdqds 你说的胡乱类比我懂,可228时的民众可比你想象的暴力多了。除了你写到的都做了之外还捣毁派出所打死外省公教人员,还有计划袭击军火库呢

  18. @Alicia2019 當然不會“表揚”警察,畢竟警方已經跟邪惡劃等號了,不是有十足專業客觀精神誰敢譴責暴力還警方公道呢,嘿嘿。但是即使如紀思道般立場先行,依然說了:In fairness, mainlanders do make one valid point: If protesters in America were throwing Molotov cocktails at police officers, the United States might well have seen more than the single warning shot fired by the police so far in Hong Kong. 需要翻譯嗎?^_^

  19. 胡乱类比,是非不分。二二八之前有激进的台湾民众持续几十天进行占街、打人、阻碍交通、破坏公物、袭击警察、起底他人、大肆辱骂、造谣、私刑他人吗?问刘sir开枪怎么办,这话你问袭击他的暴徒啊,真走火了责任当然百分之百是暴徒的。我还可以问,刘Sir被袭击他的暴徒们打死了怎么办?局势激化如此,传媒仍然不加反思,还要为激进的勇武派辩护说“暴力行為,不要去脈絡地看待”,完全把责任扣在港府身上,说什么“誰有權力、誰受著被納稅人的供養,誰就有最大、最終和不可移轉的責任”,难道布雷维克搞了恐怖袭击,责任主要不在他而在挪威政府?逻辑真是可笑。

  20. 怎么不回顾一下港英政府的残酷镇压?要报道就全面报道啊,难不成因为英美同盟?

  21. 纪思道最新的文章水果抗议者不是恐怖分子,不应得到子弹,哪里表扬警察啦?我们读的难道是不一样的纪思道?

  22. 太多不同的 players, 太多死結了…… 除非現在外星人出現,侵略香港,神奇地警民又一同抗敵,這樣就有出路了。(^^♪

  23. “有權力者尸位素餐,任令事態惡化而拿不出辦法”
    Does Carrie Lam really not know how to stop the chaos or is she not allowed to?

  24. 指责激进示威者和指责警察的双方都能找到看似不可反驳的证据,视频,照片。双方的观点都基于剪裁的事实,真是没什么好交流的了。揽抄真的是香港人想多了,求仁得仁罢了。

  25. 認為香港警察克制的那位,請你打開FB,隨便follow幾個不是藍到顛倒是非的媒體,你都可以看到過去幾個月警察如何濫權濫暴,現在已經演變到連站在路邊喊一句“你跌咗個良心”都可以被警察追捕毆打,克制二字只能說明你對過去兩個月示威者經歷的種種私刑選擇性失明。

  26. 香港警察已經相當的克制了+1。 就連紐約時報的紀思道,在最新的非常偏袒示威者的專欄裏都說了句公道話,如果在美國,示威者這樣肆無忌憚地向警察扔汽油彈,絕不可能至今只有壹聲朝天示警的槍響。

  27. 台独史观下的二二八无法解释遇难者的名字被镌刻在八宝山?暴民犯法,政府磕头认错不会发生在正常的时空环境背景中。

  28. @linpena 講真,端是香港媒體啊.
    老實說,大陸人容易理解的,還是人民和環球吧.
    為什麼大陸會覺得示威者和警察駁火是匪夷所思,是因為大部分大陸人理解裡面大陸警察就是這個樣子,而以往的香港警察卻大陸化了.

  29. 香港警察已經相當的克制了。

  30. @linpena
    編輯想說的是在一連串的衝突裏,還未鬧出人命單純只是香港人的幸運。荃灣在開槍驅散後,警員的槍曾指向記者和想阻止衝突的和理非身上。不論是上水跳橋,中環的高處射擊,元朗的無差別襲擊,尖沙咀打盲急救員,荃灣開槍後指向途人,只要一個擦槍走火,就會令民眾的怒火被徹底點燃,事情也不可能再被收拾。事實上,像尖沙咀的那一發布袋彈,只要射偏一兩公厘,就可以直接打傷大腦而致命,更別說危險而愚蠢的臥底行動,已經讓落單的警員要用兩發真槍;沒人知道那兩發子彈飛到那裡去,要是像612那天一樣飛到某個人身上,就是殺人了。
    香港人的幸運還在那些受害人的強烈自制上。要是梁天琦的口信不是要示威者吸納異己,減少敵人,而是高呼時代革命;要是被打盲的急救員不是呼籲市民不要被仇恨沖昏頭腦,而是呼籲到尖沙咀找出開槍打她的警員,香港的命運早在1個月前就要改寫。而政府和警員似乎還未意識到,香港尚未捲入毀滅性的示威的原因是這種高度自制帶來的道德號召。我在另一篇文章有留言,指勇武派是要找回香港人的尊嚴,所以他們的行動和單純發洩怒氣有區別。另外勇武前有警察法律,後有內部的規則約束,左有黑社會,右有建制派群起而攻之,行動和警方相比受限更多。而作為紀律部隊卻示紀律如無物的警察(真諷刺),比起示威者更易擦槍走火,而他們卻毫無自覺,也是編輯另一個想指出的問題。

  31. 無論警方還是示威者甚至包括未参与的市民,一旦有一方失控,將那根早已崩緊的弦弄斷,代價真的會太大。端也已經提到了示威者的危險行為,政治這種東西,實在太殘酷。

  32. …很是奇怪端媒体某些编辑的一些观点永远站在一个大陆读者无法理解的角度。就825警察向天鸣枪示警,驱散示威者在我看来,已经是极好的局面了,示威者和警察推推搡搡,肢体冲突在所难免,但现在的局面是勇武派拿着长棍等武器和警察短兵相接,甚至追打,这在大陆读者看来,无论是在哪个层面是都是不可接受的事实。而反过来我也支持不能单纯归因勇武派现在的行为错误,而要强调港府处理事务的方式,但也不能容忍纵容勇武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