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南向,為什麼兩年就忙著收拾殘局?(下)

今年六月上旬,台灣收到壞消息:印尼政府「不建議」他們的高中畢業生到台灣就讀四年制技術學院。盤點過去兩年學生,超過三分之一來自印尼。這紙禁令對教育新南向政策是一記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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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底,國民黨籍立委柯志恩在一場記者會上揭露,醒吾科大安排30名印尼學生到隱形眼鏡包裝工廠打工,每天站10小時包裝隱形眼鏡,學生被當成「學工」,累到無法上課。

事隔不到半年,六月上旬教育部收到壞消息:印尼政府對於送學生來台政策急踩煞車,「不建議」他們的高中畢業生到台灣就讀四年制技術學院。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直言,印尼政府的「不建議」,其實就是「禁止」的委婉說法。盤點過去兩年招到近6500名學生中,超過三分之一來自印尼。少了印尼學生,對教育新南向政策是一記重擊。

「學生變學工」的確是教育新南向政策推動兩年最大的弊端之一。以教育部日前「下重手」懲處的建國科大為例:廠商帳面上發出的薪水和加班費分毫不差,完全符合勞基法,但到了學生手中卻少了許多,當中的落差就是被仲介賺走。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接受《端傳媒》專訪時直言批評,建國科大的案例就是「仲介和學校聯合欺騙學生的共犯結構」。仲介利用語言隔閡以及不熟悉法令,恐嚇學生來台求學是非法的,一旦被發現就會被遣送回國,以至於學生都不敢說也不敢檢舉。

仲介也聯合學校騙走學生的工讀費用,卻讓學生以為學校扣款是作為學雜費,但事實上,學校呈報教育部的是,這些學生第一年根本免學雜費。

「印尼學生來台,被剝了好幾層皮」

建國科大的案子,呈現了教育新南向政策另一個扭曲的面向:學生變勞工。這樣的弊端,建基在「仲介招新生,新生入學校,學校安排廠商實習/打工」這個結構上,進而形成了一個複雜的多角關係:

居中的仲介,可以向學校抽佣,向學生收代辦費,甚至在某些案例中也可以向廠商抽佣。至於學校,一手領教育部的補助,一手收學生學雜費,同時扮演了向廠商提供人力的角色。

一所基隆的學院正在進行有關餐飲的課程,一群越南的留學生在實習。
一所基隆的學院正在進行有關餐飲的課程,一群越南的留學生在實習。

一位原籍印尼,曾經在學校任新南向專班輔導員的受訪者,揭露了她所見到的,處在這種「多角關係」裡的印尼學生:

「在印尼,主要的仲介有兩間,學生來台灣唸書前,仲介會幫他們跟當地銀行貸款。學生來到台灣之後,每個月就要付給仲介6000元(新台幣,以下同)到9000元不等費用,名目是償還貸款。

「其實在我看來,印尼學生來台唸書,過程被剝了好幾層皮。第一層是他們村莊裡頭的「牛頭」,會把有興趣的學生帶去仲介公司,因為印尼很大,這些公司通常位於雅加達,學生在自己家鄉沒機會接觸。 到了仲介公司,學生又會被剝第二層皮,等到他們順利來台灣唸書,到工廠工作時,有的還會被台灣的仲介剝第三層皮。

「仲介幫學生安排工作的過程,在我看來簡直是人肉市場,讓我覺得很噁心。不知道為什麼。仲介公司請的翻譯通常都很兇,會穿梭在一群學生裡頭打量他們,好像在市場挑豬肉一樣,看到體格不錯的學生,就會用命令的口氣直接點名:『你,站起來,我看你多高。』我在一旁常常心想:如果我的小孩將來長大被這樣對待,身為母親我會很難過。」

如果檢視官方的規定,根據教育部訂的<國際專班實習作業要點>的規定,學校必須主導簽訂一份包含學校、企業以及學生三方之「產學合作書面契約」,內容包含規範實習環境、實習內容、津貼等等。

但根據教育自己的調查發現,不少學校契約內容漏洞百出,最常見就是合約內容都只有中文版本,而沒有母語說明,學生多半搞不清合約內容。也有許多學校出現這些問題:實習委員會沒有學生代表,合約內容未包含實習爭議處理以及實習津貼事項,學生也都沒有簽訂三方合約,只有學校與實習機構簽署雙方合約。

契約未寫清楚的結果,受害最深的就是學生,包括工時、薪資都欠缺規範。例如教育部實際訪視時發現,學生每天工作都要從下午1點開始到晚上10點,「工作期間皆會休息滿1小時」,明明是實習,作息卻像勞工。

另一種型態,是廠商將「月薪制」和「時薪制」混搭。也就是根據台灣勞基法規定,2018年時的法定最低月薪為2萬2200元、最低時薪為140元(現行標準為最低月薪則為2萬3100元、時薪150元),但有些實習機構卻以「月薪制」換算工作時數,一個小時的工資就變成91.625 元。

例如遠東科大機械工程系學生則是發生各單位發放津貼方式明顯不同,有些以時薪140元計算,有的卻以月薪2萬2000元計算,但後者算下來,平均時薪只有90元出頭。因合約上無特別註明哪些工作算時薪、哪些算月薪,督學現場訪視時學生都表示,不清楚計算的公式,契約不透明,等於每月可領多少工資,只能任憑學校和廠商處置。

此外,如國立高雄科大工程管理系學生實習每週五天,每天長達九小時,每個月只領取津貼1萬6500元,且津貼還先撥給學校,學校收受經費先扣除學費後再撥款給學生。

「這完全是欺騙外勞!」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痛斥,學校和企業知法犯法,聯手將兩種制度混為一談,擺明欺負外來者不懂法令,簡直惡劣至極。「要折算時薪,就是時薪制度」,但既要採月薪制度,那麼學生沒有勞動的週六、週日兩天休假一樣要按比例給薪水,廠商不僅沒給,反將月薪拆成每日薪資再折算時薪給學生,都屬違法。

假實習,真工讀

另一種一再發生,卻未見改善的情況是「假實習,真工讀」。原本根據教育部訂定的規範,學生在大一時應該以「基礎技術理論」、「華語課程」及「校內實作課程」為主,之後再「逐步漸進」開設校外實習課。至於「工讀」則另外規定除寒暑假外,每週最長不得超過20小時。

但教育部清查發現包含龍華科大、虎尾科大、勤益科大等多校都不符合規定,把實習學分開到100學分以上,甚至工讀實習內容一模一樣,毫無差別,或透過排班方式來配合工廠作業。這雖未違反教育部規定,卻讓學生實習接著打工,不僅過度操勞,更是假實習真工讀,變相把學生當成廉價勞工。

龍華科大包含資工系、電子產品檢測班等都要求學生大一就開始全學年在校外實習,完全無視教育部規定。龍華科大表示這樣安排的「原意是為了要深化學生實作能力」。

黎明技術學院電機工程系的實習課表上還出現,學生每週一在上完一整天課後,緊接著到工廠上實習課程,到了晚上10點開始則在工廠「打工」直到隔天上午7點半。等於在上了一整天理論課和實務課後,再值一個大夜班,學生體力根本不堪負荷,嚴重影響學習成效。學校在教育部查核後,才要求合作廠商不再安排夜班工讀。

遠東科技大學工程學院機械工程系傳統加工產業專班,學生則在週三至週六都安排到某工廠工作,白天實習20小時外,下午通通都是打工,廠商則均以每小時140元計酬。學生反映工讀和實習都是同時進行,也就是整天都在工廠,做的事情都一樣,實習還是工讀根本沒有差別。

2019年4月14日,台北一處投票所外,印尼人排隊作總統選舉投票。
2019年4月14日,台北一處投票所外,印尼人排隊作總統選舉投票。

學行銷的在染髮店「實習」、機電整合班學生去剪毛巾

除了「假實習,真工讀」,另一種亂象是「掛羊頭,賣狗肉」,實習內容卻和專業課程毫不相符。

教育部在查核報告中洋洋灑灑幾十項問題,例如致理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系上有22名學生的實習場所竟是美髮公司,學生學習內容是洗頭、染髮。這個專班課程的核心寫的是:「培育新南向發展所需連鎖商店經營門市服務管理的基層及中階管理幹部為目標」。

美髮產業不僅和實際所需有關行銷與流通相關知識需求有限,根據教育部查核,學生週間在美髮公司實習,但週末六、日兩天又是在美髮公司「工讀」,學生都反應,實習和工作學習的內容皆相同,不少學生說,「想學行銷流通,不想學美髮」。

致理科大回覆表示,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確實安排學生至美髮產業公司實習,經檢討確實實習內容和專班學生核心能力培養「關聯性較弱」,因此新學期已經更改實習合作的廠商了。

同樣的問題還有虎尾科技大學機電整合專班,有一名學生被學校安排到紡織廠,實習內容是「剪毛巾」。萬能科大餐飲管理系學生實習則安排在糕餅生產線。嘉南藥理大學資訊管理系,學校安排專班學生分別到果汁、果醬代工公司的生產、製造部門「實習」,以及生產鋰電池的公司實習機台電腦控制、製造包裝等。

僑光科技大學的「印度尼西亞工具機整合設計專班」實習部門分別是腳踏車組裝和生產管理,被教育部評為「與專業不符,落差很大」,學校的回覆是:「工具機設計極為專業,需累積相關經驗,才能初窺工具機設計之堂奧」。萬能科大則解釋:「課程安排從基礎學起,是為加強學生欠缺的責任感與工作態度。」

「長遠來看只會砸爛台灣高教的招牌」

對於新南向專班學生面對的「實習」、「工讀」不分等亂象,尤榮輝表示,教育部立場認為一個禮拜只打工20個小時,另外的20小時為實習,無異是給學校用實習名義讓學生打工,「兩者加起來就是一週工作40小時,這已經是一名全職勞工的工時,哪來體力念書呢?」他表示,若要杜絕「假求學,真打工」,教育部必須明確要求學校只能讓學生對準專業領域的廠商實習,且要求實習和工讀應在不同地點。

尤榮輝表示,很多學校倉促間排課,人家來唸四年書,卻連大一的課程規劃都草率到一看就知是濫竽充數,只是為了配合學生打工、實習時間,而不是配合專業技術課程,「學校配合廠商而不是學生,很明顯只是想賺學費。」

尤榮輝表示,為了配合工廠作業時間,這群專班學生在校時間真的很少,就算是四年制學生,真正修課只集中大一、大二,再扣掉語言課,真正的專業課所剩無幾,以至於學校也無心排好專業。且排課幾乎集中在兩天、或兩天半以內,對於學習來說效果也非常不好,學校若不好好把關嚴格規劃四年課程,長遠來看只會砸爛台灣高教的招牌。

林柏儀則批評,實習和工讀兩者之間就實際層面來看,本就難以劃分,尤其明明勞動內容根本一樣的時候,「教育部卻堅持宣稱實習是學習的一環,不是勞動,這是自欺欺人,就是讓學生在實習時變成,有學分,卻缺乏法律保障的廉價勞工」。

「打工還限制一週20小時,實習時學生就算超時工作,廠商也不用付加班費,甚至連津貼都可以不用給,比外籍勞工還便宜」。林柏儀說。

教育部重訂規範,能找回新南向初衷?###

前後不過兩年,教育新南向政策弊端重重,成了待亟待收拾的殘局。劉孟奇表示,教育部為加強產學專班查核強度,重新修正「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規範」,一改過去模糊空間太多的問題,這次明確訂出要點,要讓規定有強制力。新學期108學年度開始(九月開學),學校只要違反法令就立刻啟動「專案輔導學校機制」,「就是要卡死學校的灰色地帶」。

根據新的規範,未來專班校外實習學分上限,四年制學士班最多只能36學分,且必修最多只佔二分之一,不得強制學生選修校外實習課程。且實習場所必須扣緊課程,還有實習時間只能在學期間,不得安排到寒暑假。

劉孟奇說,調查中發現有不少學校把學生實習課安排在整個暑假,但暑期工讀,因應服務業生態,往往可以取得較好的工資,且沒有工讀時數上限。學校卻和廠商聯手刻意安排成實習,只要付出較低的實習津貼來剝削學生。

此外,新規範更嚴格要求文件透明度,學校於當地招生時與學生說明入學所就讀科系及課程修習學分、學費收取等規範,應有明確文件(文件需有中文、英文與當地國官方語文版本)且須於學校網站公告,另包含學生畢業必須具有華語能力門檻以及相關薪資規定都寫進新的規範當中。

但根本性的問題在於,新南向專班106年開辦至今,為何教育部遲至現在才大動作介入?劉孟奇稱:自己但也在學習,「以我來看,確實一開始法規細膩度不足,導致模糊地帶太多,被有心濫用之下就會產生問題,我們去解決的方法也不是全部去砍掉,重點是要更詳細規定。」

劉孟奇坦言,一開始新南向衝太快的原因,主要還是大家都希望短時間就能看到量的提升,導致現在受到很大的教訓,教育部已轉而致力於尋找新的合作模式,未來重心將改為「重質不重量」,更重要的是找到穩固的模式進行下去,回歸當初新南向的初衷。

讀者評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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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来到处都有变相新殖民

  2. 丟死人的可惡無良廢物

  3. 看完為我國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