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首屆畢業生,2003年香港經歷廿三條立法,引致五十萬人上街怒吼時,他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曾直斥港府的做法「強姦民意」。如今16年過去,他自己也沒有想過,《逃犯條例》修訂翻版一樣發生,而且港人的反應更猛更烈,「這一次我兩點入維園,晚上八點仍未去到政總,比2003年7.1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跟行政會議成員、同為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是港大的同班同學。湯狀緊跟政府和中央路線,處處護主,大力支持和唱好條例修訂 ;陳景生則代表法律界選委發信予特首林鄭月娥,邀請她會面解說修例,但遭拒絕。對年輕人的激烈行動,他更表示完全理解,「我和湯狀是同學,他都快70歲啦,這件事對他影響有幾大?但你想像一下年輕人面對的前景,就會明白他們為何有此行為了。」
陳景生見證香港回歸後的法治倒退,一路走到今天,回歸22年前夕,法官更罕有接受路透社專訪,表達對條例修訂的擔憂。執業數十年,陳景生第一次遇到法官發聲的情況,「也數林鄭才有這個本領,迫得法官也站出來反對。」他痛陳政府口講一國兩制,行為上卻是一國一制,而林鄭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6.12衝突,勢成壓垮警民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陳景生敬告政府,不要再執言自己依法辦事,「法律上容許你這樣做,並不等於你行使的權力是適當的。」
向來寫英文多過中文的他,卻用了一句俗語形容中國當前情況,「發財就要立品,祖國財是發了,作為華裔人士我自然要恭喜,但立品呢?只望中國能多多立品,尤其是人權方面。當然不能讓香港變新疆。」
九七前的香港更自由嗎?
2003年,陳景生從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手中接棒,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當時很多人擔心,作風低調謹慎的他,在政府提出廿三條立法的艱難時期,會否過份溫文,不利作戰。結果路遙知馬力,即使陳景生早卸任主席,每年的七一,他從未缺席;當社會法制受到衝擊時,他會站出來發聲。
他是港大法律學院的第一屆畢業生,「我們是Class of 72(1972)」,見過香港「之前」的歲月,對很多事情,感受更深。
陳景生:九七之前,香港是否更有民主自由的風氣?是,這是無可置疑的。很多人單從數據去看,就表面而言,民主成份確實少了:例如香港到了差不多九十年代(1991年),才開始有民選的立法局議員。而當你和別人討論時,總是有一種講法:「以前的港督都是英國派來,現在香港人你可以選特首!」但結果卻是,在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各方面來說,作為一個香港巿民的直接感受,九七前的確更加民主和自由,這方面不能爭拗。
殖民地政府的民選比例雖然比現在更低,但港英政府卻很克制,每當推行政府政策前也會「放風」,先看看持份者的意見,跟現在傲慢的政府比較,是十分不同。加上所謂選特首,很不幸,那根本是一個神奇的制度,而不是民主的制度。
因此有些人就會說,如果我們的特首是民選的,這次《逃犯條例》修訂,她採取的還會是現在這個態度?而事實是,香港常說法治法治,講到法治很重要,香港律師大概一萬人、大律師約千幾人,代表法律界的選委也不過三十席。再說醫生(編者按:截至2017年年底,香港註冊醫生為14290人),人數更多了吧,又是三十席。再講老師,人就是更多了,但同樣三十個人,即是三十票。
而我就是不明白,為何在香港耕田捉魚的漁農界,會有六十個選委代表。
再說得簡單一點,究竟是誰做特首,你去西環問問就會知道了吧。
是一國一制還是兩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5月31日,在立法會上點名指出,法律界「好多人」根本不了解《逃犯條例》運作,亦沒看過政府草案的內容,引來三十名法律界選委聯署,由陳景生作代表,即晚已發信予林鄭,邀請她或相關官員見面「開導」他們的誤解,但三日後遭特首的私人秘書回信拒絕。
陳景生:我覺得政府在推這條《逃犯條例》時給人的印象,就是香港的一國兩制,受到嚴重的侵蝕。
事緣陳同佳案出現,政府就如獲至寶,立即高調開工(編者按:保安局於今年2月中旬,向立法會呈交文件,建議就陳同佳案修例,理由是「堵塞法例漏同,保障社會安全」);但之前卻沒有「試水溫」、也沒諮詢持份者或人權方面的專家,突然就說有迫切性。
去到5月,政府的修例工作已經沸沸揚揚。湯家驊訪京跟張曉明(港澳辦事務辦公室主任)見面(編者按:5月15日早上),這個我當然沒有資格去聽,而湯家驊引述張曉明指,修訂條例有迫切性,以及要處理回歸二十多年來存在的缺陷。
一國兩制不是用口講的,不是你張建宗走出來說成功落實的,最重要是別人怎樣看待你。而特區政府一直所表現來的,就是一國一制。
接著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就召見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5月17日下午,中聯辦召集了二百人開會),又講《逃犯條例》,會後立即有人表示,自己「茅塞頓開」、「事在必行」之類。繼湯生傳話,而王生又發話之後,你就見到更多建制派、自由黨議員歸隊了,政府則更是沕水撞牆 ,火速進行。
整件事看起來,是一國一制還是一國兩制?政府和很多人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聽大陸話。政府帶給人的印象,就是:「總之我要弄條條例出來」、「我是特首,我就是主事人,可以繞過法庭、繞過立法會」,這種印象,令人非常擔憂。
一國兩制不是用口講的,不是你張建宗走出來說成功落實的,最重要是別人怎樣看待你。而特區政府一直所表現來的,就是一國一制。以至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你也看到他是真的想把香港教育跟大陸接軌。
警方是否適當地行使權力?
16年前的反廿三條七一遊行,是陳景生人生中第二次上街。而他人生的第一次上街,則是1999年法律界曾史無前例發起的反釋法遊行。日月如梭,有誰想到今日的陳景生,幾乎參與了16年來每一場的七一遊行。6月9日的百萬人「反送中」遊行,他也有出席。「六一六我本來也是要去的,但因為翌日要為一個重大的官司,呈交結案陳辭,我才實在沒有辦法參與⋯⋯但我的家人都上街了。」
不過,6月11號夜晚,警察在金鐘一帶的大規模搜身行動,以及6月12號下午、警方開槍並施放逾百枚催淚彈的武力清場,則在社會引發了幾乎無可修補的創傷,警民關係比雨傘運動時更為惡劣。6月16號二百萬香港人上街,其中一個訴求就是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可有濫用武力。
惟林鄭不單拒絕,更於6月27號在禮賓府跟四個警察組織見面,感謝警隊緊守崗位、盡忠職守,甚至表揚他們的「高度專業和克制」,令坊間譁然。
陳景生強調,政府必須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否則這種嫌隙勢成政府和香港人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政府不要再口口聲說依法辦事了,法律上容許你做,並不代表你有適當地行使權力,這就是調查的重點所在:究竟警察有沒有適當地行使權力?」
陳景生:警察如有合理懷疑,搜身屬無可厚非的。你的確很難要求每一個警察每一次搜身,都要解釋他的懷疑在哪裏,因為有時候是憑藉直覺的,因此必須靠警員自己克制。但同時,新聞片段所見,很多人只是兩袖空空,那到底有甚麼真正的合理懷疑?所以,我也不排除有警察當時會諗:「就等阿叔威番次!」
以執法部隊來說,它必須擁有某種權力,可作一些即場決定。但問題是,當他行使權力不當時,便應該受到制裁及譴責。用英國做例子,他們會成立調查委員會,以作制衡,這是民主和進步的做法。
一要挽回民意,政府這次必須正正經經去做,不能再只靠門面功夫。
如果香港真的實行一國兩制,而這個「兩制」是沿用我們未回歸前、九七年前的那個制度的話,香港人是應該能享受比較民主和自由的社會風氣。因此不論我,或者大律師公會都有提出,這次須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去調查和了解事件。
假如政府認為沒有必要,或者只進行內部調查(編者按:現存的警察投訴課),用警察去查警察,民怨只會不斷集結,不能消解。要挽回民意,政府這次必須正正經經去做,不能再只靠門面功夫。而這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成員亦很重要,你不能說「找警務處處長囉、找前警務處處長囉」,不是只請來執法人員和律師調查,甚至你是否需要找來教育工作者、社工等入會?調查委員會的組成,也十分重要。
至於被打的巿民,讓我設身處地去想⋯⋯如果我是被警察打的人,情況已經混亂,加上每個警察衣物一式一樣,有人更帶上面罩,那我如何認人?所以客觀上,要投訴警察也有莫大困難,所以就算辨認不了是誰打你,也可試從民事作出起訴。你毋須控告某某警察,卻可以控告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局長,或者特區政府。
年輕人為何行為激烈?
陳景生跟湯家驊是港大法律學院的同班同學,眼看老同學由最初走在民主路上,而後慢慢變臉,至今已緊跟中央和政府路線,陳景生勉強地作了一個笑容,「湯家驊呢⋯⋯他以前跟現在的思想都很不同了,也有可能是他思想一直一樣,只是表現不同了?」
《逃犯條例》的修訂激化了巿民情緒,很多沉默的大多數也紛紛出來表態,香港人一下子睡醒。社交媒體是社會縮影,大家也喜歡在平台表明心迹,很多紛爭一觸即發。沒有用Whatsapp、也不玩facebook的陳景生輕鬆地說,他才沒有這個顧慮,「我的手機只用來打電話,有咩事電郵講啦。」說著他頓一頓,捉狹地道:「Margaret(大律師吳靄儀)好似連手機都沒有?我有手機㗎,不過電話號碼唔畀人。如果有事要跟Margaret傾,行過去就可以,我們的辦公室同一層的。」
你千萬別以為我是反中國,只是我的愛國,並非「攬住佢來錫」。你對國家一定要有尊重,但當你的國家倒行逆施的時候,你更不應該盲目去撐。
陳景生:我沒有whatsapp、沒有facebook、沒有IG,更沒有微信。美國政府申請簽證,要把過去五年的社交媒體交代,我就身家清白啦!因此也不會在網上跟意見不合的朋友鬧翻。即使是湯家驊⋯⋯現在湯先生貴人事忙,我們都沒有見面。大家意見不同,也不會坐下討論,成年人有自己思想,我一定沒有信心能夠convince到湯狀,就更加慳番(省力算了)。
但你千萬別以為我是反中國,只是我的愛國,並非「攬住佢來錫」。你對國家一定要有尊重,但當你的國家倒行逆施的時候,你更不應該盲目去撐。你看新疆的再教育營,官方說法是他們很開心,外國報道則完全不同。我們一般巿民沒有資格親身去看,那你信官方還是信外國傳媒?也當然不能讓香港變成新疆。
香港現在這個處境,我最擔心的是十幾廿歲的年輕人。他們不是特首的兒子,在外國讀書,也不如很多尊貴的議員,隨時可以去外國生活。這班年輕人沒有這個條件,我很為他們憂慮。政府大力推廣,說我們有大灣區,但很明顯,我們香港的年輕人想去大灣區嗎?那裡的制度、保障等,根本不是我們所熟悉的。年輕人如果不想移居大陸,但同時目睹政府現時的手法,他們留在香港有甚麼前景?
像湯先生,都六十九、七十歲啦,《逃犯條例》這件事、香港的狀況,能影響他幾多?但對年輕人來說,這是他們的未來、是他們的前景,所以才會有這麼激烈的行動,這個我完全理解。
我們還可以做甚麼?我覺得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喚醒更多巿民,也要帶出一種訊息,賺多幾個錢不是最重要⋯⋯當然,有錢是比沒錢好好多。但社會的風氣,始終需要時間培養。同樣地,大家同是華裔,但內地人的想法卻跟我們相去這麼遠。教育是長遠的,它最後會造成重大的分別。
(實習記者余美霞、梁中勝對本文亦有貢獻)
民主是民生的果,不是因⋯兩地文化不同,真的不必強融。但我也很擔心現在年輕人,長期受到獨媒的煽動,還有從政者的推波助瀾⋯
喚醒市民去違法衝擊佔領立法會,夠可以的。
@sixquare 我想陳氏並非“無法以數據/歷史論證”,只是訪問方向不在此,是以並未深入討論。
我並非陳氏肚內一條蟲,不過倒是可以借題發揮,順便討論“港人就是賤,白人當政時沒民主從未抗議” 此一常見於媚共圈子的歪論。
首先,英語之謂 good governance 涵蓋眾多範疇,民主只是其一。由此可引申:
1 民主亦並非只是投票選舉。Franchise (投票代表權)或議席多少與民主程度有正向關係但無必然線性關係,主權移交前後民選議席數目本身無法完全斷定民主程度增減
2 撇除民主政治,良治(good governance)尚有其他面向。我舉幾個例子,有興趣的朋友一 Google 就可找到更多資料。
九七年前,駐港總督除最後一任外一律由殖民地部 – 即後來聯邦部 – 揀選委派。港督在法理上只須向英皇陛下政府負責,對香港公民既無感情亦無責任。但畢竟是讀書人(很多總督背景均為中國通),有一定人文關懷;加上二戰後反殖世界大勢,很多港督都敢於在各種議題上對倫敦說不。譬如六七十年代,英國欲竊取香港的成衣出口配額為己用,即為時任港督極力反彈。當年倫敦政圈對香港嘗有“Republic of Hong Kong”之戲謔,港督府小衙門在遠東地區之山高皇帝遠,可見一斑。時至今日,特首在法理上為香港公民捍衛權益向中央據理力爭本是理直氣壯,實際操作起來確像太監一樣畢恭畢敬,不但未能爭權益甚至自劃比中央更保守的紅線以猜度上意。時代到底退步了還是進步了?
另一例子:主權移交以前,香港身為殖民地,在宗主國議會(即聯合王國下議院)並無代表。可是英國在野黨(通常是工黨)議員會定期組團訪港,監察英殖政權在港施政得失。過程中當然牽涉英國政壇本身政治鬥爭,但無可否認此一壓力成為香港第一代社福政策重要因素,工黨訪港團成員對殖民政府庫房滿盈卻分毫不拔,尤有批判。主權移交後,香港理論上在新“宗主國”議會(即人大)有議席,但何曾聽說過港區人大代表為香港籌謀向中央反應實況推進改革?
當然尚有一點:英治臭蟲論者煞有介事地提出今時今日已不是殖民地的香港優越於英殖時期,本已甚醜陋;而為了強辯和自圓其說,臭蟲論者不得不把英殖時期的時間參考點設定成遠古的一九六零年代,更可謂恬不知恥。
“年轻人为何行为激烈?”下的“捉狭”应为“促狭”
數據直接忽略,用個體市民的感受來論證97前更自由。你話97前香港人識飛都ok。反正當時某市民係覺得自己可以飛
這篇文章帶出重點,香港人最恐懼不是逃犯條例。而是思想罪。
打了一堆五毛的臉:
陳景生:九七之前,香港是否更有民主自由的風氣?是,這是無可置疑的。很多人單從數據去看,就表面而言,民主成份確實少了:例如香港到了差不多九十年代(1991年),才開始有民選的立法局議員。而當你和別人討論時,總是有一種講法:「以前的港督都是英國派來,現在香港人你可以選特首!」但結果卻是,在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各方面來說,作為一個香港巿民的直接感受,九七前的確更加民主和自由,這方面不能爭拗。
殖民地政府的民選比例雖然比現在更低,但港英政府卻很克制,每當推行政府政策前也會「放風」,先看看持份者的意見,跟現在傲慢的政府比較,是十分不同。加上所謂選特首,很不幸,那根本是一個神奇的制度,而不是民主的制度。
因此有些人就會說,如果我們的特首是民選的,這次《逃犯條例》修訂,她採取的還會是現在這個態度?而事實是,香港常說法治法治,講到法治很重要,香港律師大概一萬人、大律師約千幾人,代表法律界的選委也不過三十席。再說醫生(編者按:截至2017年年底,香港註冊醫生為14290人),人數更多了吧,又是三十席。再講老師,人就是更多了,但同樣三十個人,即是三十票。
而我就是不明白,為何在香港耕田捉魚的漁農界,會有六十個選委代表。
再說得簡單一點,究竟是誰做特首,你去西環問問就會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