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612事件中,示威市民和警方在金鐘多處爆發流血衝突,香港警方隨後快速定性事件為暴動,並稱警方行動「容忍」、「克制」。而另一邊,市民和不同團體指出警方這次過度使用武力,無論是武器級別抑或數量,均為香港多年來處理大型示威活動之最,並呼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612事件,香港近年緊張的警民關係再一次變得更加繃緊、撕裂,看似無法癒合。在這一專題中,我們嘗試採訪在衝突現場受傷的市民、在警民之間嘗試調和和緩解衝突的人,亦希望從學者等不同視角,理解警方的策略和警政制度的演變。
「我做了急救員這麼久,我沒有看過一個傷者流血量是這麼多的,滿地都是血。」24歲的急救員子朗(化名)回憶起6月12日下午的情形,心有餘悸。這是他親身經歷的大型示威急救中,最嚴重的傷者。
子朗是一名大學生,六年前獲得急救證書。2012年,他參加反國教示威,自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參與佔領現場的急救,開始從熱血的示威者轉為抽離的急救員,曾在雨傘現場做急救員達兩個月之久。他形容自己是一隻“lone wolf(獨行狼)”,在示威場上單獨行動,來去如風。每次出動,會帶上一個簡易的急救包,上面有生理鹽水、繃帶、膠帶、敷料和消毒藥水——唯獨抽走圓頭的醫生剪刀。因為他認為警察在示威現場,會把所有利器視為攻擊性的武器,也會把救護人員視為示威者。
6月12日下午,子朗看到戴著頭盔的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感覺「一定會有事發生」。在此之前,為了反對和阻延立法會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自早上8時左右佔領金鐘多條道路,此後越來越多市民前來支援。3時左右,警察和示威者爆發衝突,子朗看不到最前方的情況,只在後排隨著人群不斷來回。突然,他聽到前方有人大喊「急救」,他快步跑往前線:只見一名戴著口罩和眼罩的年輕人攤在地上,頭破血流。
這一場警民之間的流血衝突,隨即在當日稍晚時分被政府和警方定性為「暴動」。儘管警務處場盧偉聰和特首林鄭月娥分別於前日和昨日對記者表示,在場被以暴動罪拘捕的人僅僅五人,並非指整個示威活動是暴動,但仍然沒有明言取消「暴動」定性。在一場衝突中,警方發射了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並首次使用自旺角騷亂後引入的武器──「胡椒球」。
警方雖然稱這些武器「全部低殺傷力」,不過612衝突仍然堪稱警方近年武力程度最高的行動。行動中警方近年首次對示威者使用橡膠子彈、布袋彈、胡椒球,造成逾80人受傷,其中除了示威市民,亦有傳媒工作者。而警方一方,則稱有20名警員受傷。端傳媒致信警方希望了解警員具體傷勢和採訪受傷警員,至發稿時未獲得警方回覆。
我們嘗試尋訪12日下午3-4時在立法會外的急救員和受傷市民,還原在這警民衝突高峰的時刻,他們經歷了什麼,緣何受傷,他們怎樣理解警方的武力。
我親歷的大型示威中,最嚴重的傷者
6月12日下午3時多,第一次在示威現場見到滿頭是血的示威者,子朗一陣驚慌。立法會外,人頭洶湧,子朗一邊留意不斷後退的防線,一邊對傷者急救。
「我跟自己說,『我一定要好冷靜』……我知道他很痛苦,但我知道自己要很快速地去幫助他、去處理傷患。」子朗雙手抖動,來不及按正常程序戴上手套,就馬上就與同場的「師兄」(另一個急救員)救護。在混亂的情況下,血色染滿頭髮,他們找不到傷者的出血點,只能依稀在後腦敷料。四塊、五塊、六塊,敷料疊加,鮮血仍然不斷外滲。
子朗形容當時的情況十分危急,示威者的防線不斷後退,他和師兄一人固定頭部,另一人圍著他的頭部包紮,但傷者始終未能止血。
「怎麼包也包不好,因為我太緊張了,但是我亦先隨意包紮好。」子朗憶述。
儘管傷者一直清醒,可以應答,但現場的設備根本不足以令其止血,只能抬他去更遠處、裝備較好的救護站接受進一步的救援。幾天過後,子朗都無從追蹤這位傷者的下落。「我不知道他的身份,大家都像無名氏一樣,我幫你你幫我。甚至我連旁邊的師兄叫什麼名字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是前線的示威者,替他治療完然後我便離開,不斷重覆。我不會去、甚至我沒有辦法去記着他是誰。」子朗說。
究竟是什麼武器如此重創這位示威者?子朗一度懷疑是警棍,不過又覺得不妥,因為警棍是鈍物,「打下去的話你不會流血,你只是會有瘀血,除非你是受到警察連續的猛擊。」根據當時的直播片段,警方確實對隔著鐵馬的衝擊示威者不斷揮動警棍。端傳媒致信香港警方查詢6月12日下午3-4時,警方在立法會外具體使用了哪些武器,至截稿前未獲任何回覆。
儘管現時未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傷者被何物襲擊,子朗懷疑,這種程度的出血可能是橡膠子彈造成。子朗曾參加香港警署的開放日,熟知警方的武器裝備。警方承認在612衝突中曾使用橡膠子彈和布袋彈。他相信「橡膠子彈射速快而且以一粒擊中人體,由火藥直接推動,理論上他的衝擊傷害應該足夠令傷口破損」。相反,子朗認為,布袋彈是以裡面的鉛粒重量造成傷害,像是用拳高速痛擊,未必能夠造成一個明確的出血傷口。
另外,與2014年雨傘運動時的經驗對比,子朗認為這次警方沒有作出警示就升級武力至槍擊,跟以往很不一樣。
「(2014年)警方很多時是用普通的胡椒噴霧去噴射。後來控制不到場面,便開始用警棍,之後後再用催淚彈。」子朗認為槍應該是警方最後的手段,但是當日爆發衝突不久就出動,而且現場沒有看到警方的「兩黃一紅」(黃色旗為警察的警告,紅色旗為警察開始考慮、很大機會行動)的警示,十分匪夷所思。
6月13日,記者會上,警務處長盧偉聰曾表示警方「在可行的情況下都會警告」,整個過程中亦曾多次舉黑旗警告,並口頭大聲警告,但當時「情況好危急」,有可能先行動後警告。
子朗處理這個疑似被橡膠子彈射中的傷者後,不久警方就在立法會外連續發射催淚彈,持續驅散示威者。子朗一邊撤退,一邊舉起鹽水走到前面,不斷問「有沒有人需要清洗雙眼」。子朗形容那是一次分秒必爭的戰地逃難,每個傷者一分鐘內就要處理。
「當時一是考量自己的安全、二是考量傷者的安全、三是在想警方什麼時候會過來⋯⋯你不知道前線能堅持到多久。你會有一種被拘捕的恐懼,故你要慢慢撤離,一邊撤離一邊救人。」
他最後處理了20多個傷者,直到日落時分,衝突休止才回家休息。
催淚彈直中後腦,「像有人在耳邊開槍」
同樣在立法會外,27歲的啟賢(化名)不在最前線,卻被催淚彈擊中頭部。
當日下午三時多,他吃完午飯後來到中信橋下,這一天橋可通向立法會。啟賢還沒來得及碰上相約的朋友,示威者就已經開始衝擊立法會,他隨即加入衝擊隊伍的後排。「我在後面很遠的地方,因為看不見前面發生什麼事。基本上都是傳遞物資給前線,以及(隨著大隊)前進及後退。」啟賢說。
其後,大隊衝進去立法會示威區,很快啟賢就聽到槍聲和催淚彈,隨人群慢慢退後。步步進逼下,示威者兩邊受敵,因為警方在立法會外和龍匯道皆設有防線,向示威者推進及發射催淚彈。數百人於是湧去中信大廈大門外——那裡有一扇只有兩個人寬的玻璃門,可以連接至行人天橋網絡。
那裡附近正是民陣接獲警方批准的集會大台,啟賢聽到民陣呼籲大家來到大台,並瘋狂大喊──「警察停止使用武力」。
「那時人很多、大家都在逼,我快到逃生門時,(跟朋友)說完話一回過頭來,就被催淚彈『嘭』一聲擊中。」那是一枚從龍匯道方向發射,向中信大廈方向降落的催淚彈,當下啟賢的眼鏡飛脱,他本能反應地接住。
「耳朵『嗡嗡聲』迴盪,就像看電影一樣,有人在你耳邊開了一槍似的。」啟賢這樣形容當時的感覺。他隨即失平衡,拉不住朋友跌到在地上。當下,啟賢還不知道是什麼擊中自己。
當周圍白煙散開,手開始刺痛時,他才明白,那是催淚彈。
啟賢忍痛爬起來,基本上什麼也看不見,只能拼命拉着前面的人跟着走。他手腳刺痛,因為催淚彈「太近太濃」了。他一路逃亡,直至去到太古廣場附近的電車站才感到安全。幾日後回想,啟賢慶幸情況危急下大夥還有秩序,自己沒有被人踩踏。他對警方發射催淚彈的做法心有不滿,並打算之後叫上身邊的朋友一起投訴警察 。
「(催淚彈)本應是驅散一些你想他離開這個地方的人,而不是一些已經正在離開的人。」
根據香港01翻查當日多條現場片段所見,警方至少向和平示威區方向發射9枚催淚彈。而啟賢後來聯絡朋友,發現警察甚至把催淚彈射到天橋。
啟賢也曾經參與雨傘運動,前後對比,他感覺四年過去,香港警方的策略和裝備都大大不同。「當年雨傘時他們準備沒有這麼充足,想了很久才發放催淚彈,頻率亦相當稀疏。今次警方好明顯已經準備好戰術,而他們無論戰術上、裝備上、精神上都很明顯要驅散所有示威者。」
「我沒有預計到這麼強的武力,」啟賢說自己也並非一個很敢去衝、很勇武的人,「但當你站在那裏時,那一刻你已經沒有選擇、你不能逃避,想逃也逃不掉。」他覺得大家這次很團結,在沒有人組織的情況下,大家就看著telegram獲取信息和行動。「會去上前衝擊的人是會有的,例如裝備準備好的那些人,但我可以說比例絕對佔不足一成⋯⋯絕大部份人都只是為了幫手,比如幫忙買物資、搬東西⋯⋯」
「其實都只是為了出現。」啟賢說。
現在,啟賢的後腦還有一個小包,觸碰就會疼痛。他說當時匆忙逃跑時沒有太大感覺,只在急救站拿了一個冰袋敷上。由於近日,據媒體報導,至少有4位示威者在公立醫院被捕,而警方也承認曾在醫院拘捕參與612集會的市民。他害怕風險,因此沒有去任何醫院看醫生,他說自己能夠應付。
儘管醫管局已表明沒有接獲警方索取病人資料的要求,但立法會醫學界別的功能組別議員認為說法無從證實。而他早前更接獲證據,懷疑急症室電腦存在「側門」,系統設有「For Police」(警察用)頁面。他就獲得醫管局的警方介面紀錄,當中清晰列出6月12日至6月13日在立法會外大型集會的受傷到醫院求診的詳細資料。而醫管局則在17日晚上召開記者會承認,急症室電腦毋須登入便可取閱系統資料,但否認曾將系統資料列印出來交予警方。現時私隱專員公署已就事件展開調查。
胡椒球的狙擊
在啟賢的前方,人群的最前排,嘉俊(化名)不但嘗到催淚彈的氣味,還先後兩次近距離承受警隊最新引入的武器——「胡椒球」。經過一天,他說話無力,胸口仍然隱隱作痛。
當日下午三時,嘉俊在立法會正門前的人群前排,和其他示威者一同與警方對峙。一段時間後,警方防線步步推進,並安排速龍小隊出場,當中更配備2016年旺角騷亂後引入的「胡椒球」槍。
這是「胡椒球」槍首次在示威場合廣泛使用。在完全沒有預兆及預先警告下,一輪密集的胡椒球槍應聲發射,嘉俊成了第一批胡椒球的受害者。
「這一種『胡椒球』槍與催淚彈的分別是,這些槍的滲透力很高。因為它是一個氣槍,以高壓縮的方法去發射出來,所以他發射去出來的射程十分遠、滲透力很高。比方說,他射到地上去,那些有毒煙霧便會很快地散開。」嘉俊說。
他在現場吸入很多胡椒球噴霧,又被速龍小隊揮棍追擊,一路退到中信大廈的救護站。「當時我的面部、口、鼻都分泌一些液體出來,很辛苦。」嘉俊在這裏接受急救人員的清理,才剛剛稍稍舒緩,新一輪的「胡椒球」攻勢朝急救站而來。
「我十分愕然 ⋯ ⋯ 急救站裏面全都是受傷傷者和救護人員,警方仍然這樣行動。」
嘉俊無法招架這第二重的胡椒彈煙霧,「我完全是不能呼吸,手、腳、頭不斷發麻、顫抖。」他說自己當時進入了昏迷狀態。隱隱約約間,他感受到有三四個救護人員抱走他,不斷拍打他的臉,著他「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但他還是失去知覺,手腳顫抖,之後救護人員給他氧氣罩協助呼吸,才慢慢恢復過來。
未完結的警權和武力爭議
端傳媒亦就警方是否曾向急救站方向發射胡椒球向警方查詢,但截至發稿時未獲任何回覆。
面對612大型警民衝突和眾多市民受傷,民主派、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多個專業團體一同聯署,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中專業團體聯署要求,獨立調查委員會需要「調查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在「612事件」的角色和過失,追究濫用暴力的警務人員,並作出獨立建議。」
民陣則質疑警方在612事件暴力鎮壓民眾,使用致命程度極高的武器,要求立法會成立獨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追究責任。另外,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亦於立法會提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6月12日警方濫權行為,追究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同布袋彈的責任。
不過,對於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林鄭月娥和盧偉聰均沒有回應,只表示若市民對於警方行為有不滿,可以向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投訴。根據目前機制,所有投訴個案須交由直屬警務處的「投訴警察課」跟進,完成調查後結果將會交給監警會進行覆核,若監警會不同意結果,則可採取一系列措施去跟進。
根據《蘋果日報》今年報導,監警會成立十年,翻查九年的統計數字,每年只得3%至4%投訴最終成立,約90%的受罰警員只是被警告或訓諭。
今日,監警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就612警民衝突,警務處的投訴警察課截至17日收到34宗投訴,另監警會已將記協的27宗投訴轉介至投訴警察課,另外,投訴警察課已就今次事件成立特別職務隊伍調查投訴個案,會挑選沒有參加相關示威遊行的人員加入,每次投訴會面將安排監警會委員或觀察員出席。
對於投訴警察的程序,啟賢其實並不十分清楚,他明白,或者最後都是「嘥氣」(浪費力氣),不過還是計畫和朋友一同,一起去試試。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子朗、啟賢和嘉俊為化名)
向救护站实施催泪弹攻击……真是残暴得可以媲美你国公安了
謝謝端。
Btw, HBO那個鏈接中Ricky應該是警察總部食堂的經理,是警察總部的一部分,但應該不是警員。參考: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察總部食堂經理因-612-辭職-我接受唔到做幫兇/
端,好 👍👍
一直見到有人問警察的想法,我在Reddit偶爾看到Vice news tonight on HBO有採訪一*前*警察(他因為自己在612時遇見的事,而離職了,在616站上街頭),他說的不多,但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https://www.reddit.com/r/HongKong/comments/c2h212/policeman_quits_hong_kong_police_force_after_what/?utm_source=share&utm_medium=ios_app&utm_name=ios_share_flow_optimization&utm_term=enabled
韩国的民主化运动中先后有两位学生死于催泪弹的射击,都是因为直接命中脑部而不幸遇难。虽然被采访的小哥情况大概不太一样,但还是建议去医院看看比较稳妥啊。。。
韩国两位学生的死先后激化了60年的419运动和87年的6月抗争,分别导致了独裁者李承晚的下台以及韩国的民主化。古今中外最擅长于煽动民众的从来不是什么来自月球的外国势力,而是无视民众呼声恣意妄为的当权政府。
我觉得总的来说警方对这次示威的形势有误判。百万人游行后,telegram就开始聚集人群,讨论如何将行动升级引起政府的重视,其中不乏诉诸暴力的声音。(我本人没有加入群组,是身边的朋友一边刷群组一边告诉我的。端记者可以去落实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其实早已形成判断,有人会在612搞事。612那天我一直追踪新闻报道,印象中警方有几次出声说不会清场,我还心想就这样对峙下去和平示威挺好,结果就看到了示威者开始拆铁马变成手持铁棍,开始撬地砖。。然后开始冲击立法会。
我相信这些迹象让警方加强了有人搞事的判断,结果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我也很支持成立调查组将此事全面复盘,追究滥用武力的警员,但那些希望将行动升级使用暴力的示威者,我觉得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双方都应该为自己负责。
另一篇报道说政府对成立独立调查组无回应是因为担心影响前线警员士气,且不论公义是否得到伸张,我觉得公正的调查绝对不会影响一个训练有素有独立思考的警员。相反,对此事的反思也能警示每一个警员被赋予的公权力究竟应该如何使用。
最后再吐槽一下警方糟糕的公共关系工作。信息传达草率(事件定性)、不一致(局部暴动还是全部暴动)、对民意预计及响应不足。警方到底懂不懂,做好外部的公共关系是做好内部沟通的基础。不是一味的保护自己人就可以提高队伍的士气,重要的是让社会给予警察群体一个公正的评价。(可以当作一个危机公关案例来关注一下了)
文章不是寫了嗎,是警察不接受訪問,現在會向傳媒爆料的警察也愈來愈少了,觀乎其他媒體,只有一個輔警受訪。
最近一直都在看示威者角度的報導 不知有無可能做一啲警察角度的報導或釆訪?想全方位更多角度來看這些事件
香港警察是一個獨立王國,除非提告上法院,不然根本無人能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