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條例

橡膠子彈、催淚彈和胡椒球,他們在612經歷的警察武器

「那時人很多、大家都在逼,我快到逃生門時,(跟朋友)說完話一回過頭來,就被催淚彈『嘭』一聲擊中。」

啟賢(化名)表示,他和朋友一起逃往中信大廈時,被催淚彈擊中頭部。

啟賢(化名)表示,他和朋友一起逃往中信大廈時,被催淚彈擊中頭部。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傳媒特約記者彭嘉林 實習記者余美霞、梁中勝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06-18

#逃犯條例#香港政治#香港

編者按:612事件中,示威市民和警方在金鐘多處爆發流血衝突,香港警方隨後快速定性事件為暴動,並稱警方行動「容忍」、「克制」。而另一邊,市民和不同團體指出警方這次過度使用武力,無論是武器級別抑或數量,均為香港多年來處理大型示威活動之最,並呼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612事件,香港近年緊張的警民關係再一次變得更加繃緊、撕裂,看似無法癒合。在這一專題中,我們嘗試採訪在衝突現場受傷的市民、在警民之間嘗試調和和緩解衝突的人,亦希望從學者等不同視角,理解警方的策略和警政制度的演變。

「我做了急救員這麼久,我沒有看過一個傷者流血量是這麼多的,滿地都是血。」24歲的急救員子朗(化名)回憶起6月12日下午的情形,心有餘悸。這是他親身經歷的大型示威急救中,最嚴重的傷者。

子朗是一名大學生,六年前獲得急救證書。2012年,他參加反國教示威,自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參與佔領現場的急救,開始從熱血的示威者轉為抽離的急救員,曾在雨傘現場做急救員達兩個月之久。他形容自己是一隻“lone wolf(獨行狼)”,在示威場上單獨行動,來去如風。每次出動,會帶上一個簡易的急救包,上面有生理鹽水、繃帶、膠帶、敷料和消毒藥水——唯獨抽走圓頭的醫生剪刀。因為他認為警察在示威現場,會把所有利器視為攻擊性的武器,也會把救護人員視為示威者。

6月12日下午,子朗看到戴著頭盔的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感覺「一定會有事發生」。在此之前,為了反對和阻延立法會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自早上8時左右佔領金鐘多條道路,此後越來越多市民前來支援。3時左右,警察和示威者爆發衝突,子朗看不到最前方的情況,只在後排隨著人群不斷來回。突然,他聽到前方有人大喊「急救」,他快步跑往前線:只見一名戴著口罩和眼罩的年輕人攤在地上,頭破血流。

這一場警民之間的流血衝突,隨即在當日稍晚時分被政府和警方定性為「暴動」。儘管警務處場盧偉聰和特首林鄭月娥分別於前日和昨日對記者表示,在場被以暴動罪拘捕的人僅僅五人,並非指整個示威活動是暴動,但仍然沒有明言取消「暴動」定性。在一場衝突中,警方發射了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並首次使用自旺角騷亂後引入的武器──「胡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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