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近5年之後,《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引發眾怒,數以萬計的市民昨日再一次湧現金鐘街頭,佔領多條道路,警民衝突持續超過10幾小時。與五年前相似,香港警方同樣不斷噴射胡椒水,發射催淚彈以驅趕群眾,催淚彈數量由上次的87枚增加至約150枚。不同的是,警方這次還對示威群眾使用了布袋彈和橡膠子彈,布袋彈發射次數高達20次。
衝突中,大量市民和不少傳媒工作者因警方武力而受傷,截止13日下午5時,醫管局表示共有81名與示威活動有關的傷者,包括57男和24女前往10間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年齡介乎15至66歲。目前仍有三男兩女傷者留醫,全部情況穩定。
香港政府將這次大型衝突定義為「暴動」,而警方前日(12日)下午約4點多見記者時表示這是「騷亂」,其後於昨日(13日)記者會上承認日前說騷亂是「錯誤」,重申這場衝突是「暴動」。
到底在衝突爆發一刻,金鐘現場發生了什麼?警方發射第一枚催淚彈之前,警民之間是什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