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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抝的低音:邵家臻的陳情書

「革命,我是做不到的,它必須用血和肉來交換。沉默,我也是做不到的,於是我惟有以一種最冷靜的方法,對社會的不公不義,提出針砭。」

執抝的低音:邵家臻的陳情書
2019年4月10日,佔中九子案判決,邵家臻到達法院外,與前來支持的吳志森擁抱。

【編者按】「佔中九子」案今日(4月10日)繼續開庭。本文為第五被告邵家臻庭上陳情。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名成立,法庭將於稍後宣判刑期。

1,2013年的復活節前夕,我決志參與「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2016年的復活節前夕,我決定出選立法會社福界功能組別選舉;2019年的復活節前夕,我因「公眾妨擾罪」上庭,正等候法官發落。這就是我的陳情書。

2,1989年,我進入了浸會「學院」修讀社會工作,很快感受到「搞掂自己」與「搞好社會」之間的高度反差。1989年6月4日是一面鏡子,照出國家的暴力,也塑造了今日的自己。作為六四的一代,把八九六四鐫刻在生命之中,是因為它決定了我的相信或不相信,決定了我忠誠於誰、反叛於誰,決定了我的愛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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