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佔中九子」案今日(4月10日)繼續開庭。本文為第五被告邵家臻庭上陳情。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名成立,法庭將於稍後宣判刑期。
1,2013年的復活節前夕,我決志參與「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2016年的復活節前夕,我決定出選立法會社福界功能組別選舉;2019年的復活節前夕,我因「公眾妨擾罪」上庭,正等候法官發落。這就是我的陳情書。
2,1989年,我進入了浸會「學院」修讀社會工作,很快感受到「搞掂自己」與「搞好社會」之間的高度反差。1989年6月4日是一面鏡子,照出國家的暴力,也塑造了今日的自己。作為六四的一代,把八九六四鐫刻在生命之中,是因為它決定了我的相信或不相信,決定了我忠誠於誰、反叛於誰,決定了我的愛和恨。
3,我不相信這塊土地不需要有熱情而誠懇的異議者,不相信社會改革是種潮流,可以因為out而被淘汰。如果沒有改革氣氛,我們就一點一點地慢慢搞吧。
4,第一階段,我相信文字戰勝時間。革命,我是做不到的,它必須用血和肉來交換。沉默,我也是做不到的,於是我惟有以一種最冷靜的方法,對社會的不公不義,提出針砭。
5,第二階段,我以為「一個人行,行得快;兩個人行,行得遠。」2013年年初,我跟志同道合的社工們學習如何抵抗暴政,如何做組織,也做好自己;如何在受傷中學習而堅強;如何抵抗恐懼和絕望。簡言之,就是如何在社工界搞社會運動。
6,由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的文章開始,「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正式拉開戰幔。既然我在4月下旬以社工身份出席了佔中記招,成了傳媒口中的「十死士」,我不能有負眾望,所以我不斷為佔中運動製造有利條件。例如「我係社工我要佔中」座談會、社福界商討日、佔中社工隊、9月29日社工界大罷工等。
7,在「無家者和平佔中商討日」時,認識當時還在生的翠姐。翠姐,患了末期肝癌,在通州街橋底露宿,儘管已經六十多歲,但仍希望為民主出一分力,堅持要我們推著坐輪椅的她參與「毅行爭普選」。翠姐說,以往的政治大事,都有意無意地將她拒於門外。她在街頭,活得像曱甴一樣……
8,運動時的壓力,不僅來自政府威權,也來自群眾——早上你對強權大膽批判,博得民眾好感;很不幸,晚上回家時,你可能已經成為千夫所指的渣滓,因為中午你發表了一個不受歡迎的觀點。我不住提醒要有「獨立精神」:一,獨立於權威與商業;二,獨立於群眾;三,獨立於自己的榮辱。
9,2014年12月中旬,政府清場。恐懼幾乎無處不在,社會上已找不到任何未被其染指的領域了。恐懼已成為最普遍的情緖,人們甚至透過它來觀察世界。不是說我沒有懼怕。只是不想自己就是這樣的怕下去。我不可以餵養自己的恐懼。
10,我出選立法會,是要想非暴力抗爭未完。我要用行動告訴同路人,可以失望不可絕望;要出選,是要守住議會,用議席撐住社運;想出選,也要入議會守住左翼社會政策立場,倡議社會公義。我以「暗室點燈,絕處種花,突破樽頸,復興社工」作為競選口號並成功當選。
11,過去兩年多的議會工作,諸般不順,百不稱心,雖然在「檢討院舍法例」、「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中學小學及幼稚園的「學校社工」、「新屋邨社工隊」、「檢討綜援」上有少許進展,但整體來說,議會工作的挫折感仍是不為外人道的。你問我做議會工作累不累?累也要站着。
12,此刻,我跟八位正派的人一起佇立面對審判。這些正派的人,無論大時代如何變遷動盪,也不管社會怎樣信仰破產、人慾橫流,在他們眉宇間都是堂堂正正、自尊自重、慎言篤行、有耻且格的。
13,此刻,我也要向三子報告,你們給我的任務,今天我總算完成。由「十死士」,到「揪着三子褲頭的人」,到今天的同案,甚至同囚。這條苦路,跟你們一起行完。能夠行到盡頭,是我的榮幸。
14,此刻,我想提醒生活在黑暗的人,不要習慣黑暗,也不要因為習慣而為黑暗辯解,甚至倒過來嘲笑那些尋找光明的人。
15,此刻,我要跟同行者分享,入獄不會是句號,也絕不應該是句號。在爭取公義的路上,今天的判決可以是逗號、分號,甚至是問號、感歎號,但肯定不是句號。
16,此刻,我想警告威權政府,即使你們殺掉所有公鷄,也無法阻止晨曦的到來。
[此刻,我跟八位正派的人一起佇立面對審判。這些正派的人,無論大時代如何變遷動盪,也不管社會怎樣信仰破產、人慾橫流,在他們眉宇間都是堂堂正正、自尊自重、慎言篤行、有耻且格的。]
So true!
近期所发生的种种,关口这头也好那头也罢,都是几十年后可以载入史册的事。不过不能为十四亿人所知。高强之下无能为力,只能默默记住这条荆棘路上的执火把者,并等待晨曦的到来。
讀來好有與妻訣別書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