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晚上9點,旺角西洋菜南街又迎來奇幻時刻。賣唱的大叔,跳舞的大媽,玩雜技的,畫畫的,賣藝者們比拼才藝,也比拼音量——每走十步,就會看到一對架在空中的插電式音箱,900米的街道,豎著43個大音箱。
歌手站在螢光幕前方,耳邊響起的《瀟灑走一會》跟鄰檔的《紅色跑車》纏在一起,依舊保持笑臉,向控制台使一個眼色,示意把聲量推高。鄰檔也不甘被蓋過,音量直推上去。這條香港鬧市的街道,彷彿同時舉辦N個大型演唱會,大型音箱則是賣藝者撕殺的武器。
每逢週末和公眾假期,西洋菜南街(暱稱「菜街」)就根據政府規定,不可行車,變成行人專用區。這政策自2000年實施,最初是為了改善鬧市空氣質量,但在公共空間一寸難求的香港,卻讓菜街迅速成為街頭賣藝者的聚集地。經過多年發展,街頭表演在這裏衍生出新定義——目前30多檔賣藝者中,自彈自唱的即興表演(busking)只佔五六檔,有組織、規模化的歌舞團才是主流。對後者而言,這裏是恆常舞台、露天KTV和淘金地,有歌舞團對端傳媒明言,在菜街賣藝的收入「是打工的十倍」。
可是,在途人、商戶及住客看來,這條街長年製造等同Disco的噪音,滋擾生活,也有人不認同部分表演者利用免費公共空間經營「大茶飯」生意。旺角行人專用區計劃啟用18年間,投訴聲音愈見頻繁,多位建制派議員日前在油尖旺區議會動議,促請政府研究取消旺角行人專用區。2018年5月24日,這一動議獲得通過,意味著,作為公共空間的菜街很可能在不久後成為歷史。
面對「殺街」提議,有人反對政府「一刀切」,有人支持去除這個「大毒瘤」,也有學者指出,這是一個「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我們走入黑夜旺角,採訪一群賣藝多年的歌手舞者,希望向你呈現歌聲和爭吵聲背後更多的真實——這裏有殘酷的叢林法則,無厘頭的自娛自樂,也有掙扎的音樂夢。
菜街就是淘金地:站出來就是「搵食」
「她是小龍女嗎?就是她嗎?」兩個操著普通話的女士擠到兆萬中心門外的人牆中,舉著手機問道。未看到「小龍女」真身,卻看到三四道人牆背後放了一張長桌,三四位打扮光鮮的男女在桌前休息,有的前方架著小型風扇乘涼,有的架起手提電話做線上直播。
身穿黑色碎花連身裙,一頭短髮的女士,唱著鄧麗君的歌曲從人群的右方走過來。「就是她啦,小龍女啊!」「小龍女」一手拿著咪高峰,一手跟前方觀眾握手,順道接過歌迷的打賞,三分多鐘的歌曲完結後,她手裏已握有一疊現金。「小龍女」返回長桌休息,另一個歌手接著上場——半個排球場大的空間被劃分為舞台、後台及控制室。
眼前的「街頭表演」沒什麼即興或創作成分,它的歌手、曲目、與粉絲的互動等都經過精心策劃,是一盤甚有規模的生意。幕後推手是站在控制台前,人稱「旺角羅文」的梁志源,他今年50多歲,頭戴草帽,身穿緊身白色T恤及牛仔褲。這個歌檔,是他一手一腳組織起來的「旺角羅文歌舞團」。
「開檔以來我都沒有轉過位置,因為令歌迷有這個習慣不容易,要時間,還要有固定的場地開檔。」梁志源說,他在菜街唱歌賣藝7年,一直刻意將檔口營造成舞台,讓歌迷培養每星期來聽歌的習慣。
這是能力問題,希望你明白,沒有能力就不能霸到位,還有鄰居也很重要。
他的檔口兩旁分別是寬頻推銷員及一群中年婦人的歌檔,三個「檔口」之間均以一張白紙相隔,意即「不可超越」。為什麼7年以來都能霸佔同一個位置?梁志源說:「這是能力問題,希望你明白,沒有能力就不能霸到位,還有鄰居也很重要。」他聲稱,自己在菜街的人脈、檔口的實力、與寬頻推銷員的關係,是他能長期佔用這個位置的主因。「跟『寬頻仔』熟哂啦。他們會幫手看著檔口,也會趕走想插進來的人。我沒有跟人因霸位起過衝突,因為我已經全盤控制了。」為了方便管理,他在附近租用倉庫,存放音響,倉庫租金每月港幣6200元。
憑藉人脈和固定舞台,過去幾年梁志源招聘了10名歌手,女歌手佔了九成,各走不同路線,除了現在當紅的「小龍女」龍婷,還有混血兒曾曾、本地歌手冰冰、Bonnie,平均年齡三十多歲。他表示,每一位歌手來演唱所得的「打賞」,都會按一定比例「拆帳」給自己,但他不願透露具體比例。
2011年,梁志源還是一個電話推銷員,一次途徑菜街,他在一個歌檔隨意唱了兩首。「當時唱了《小李飛刀》,檔主說我唱羅文的歌好好聽,所以其他人就叫我做『旺角羅文』。」他於是開始在工餘時來菜街登台賣藝。「首半年沒有很多打賞,但之後可算是有收入,一晚大約1700元。後來難以兩邊兼顧,就索性辭掉工作全心唱歌。」
梁志源記得,那時候的菜街只有四五檔歌檔,「差不多全都是自彈自唱,一支咪,一個小型喇叭就能開唱」。梁志源不懂樂器,卻有生意頭腦。他花了8000元購入卡拉OK設備,每晚架起咪高峰、小型音箱開檔。「檔口的設備只是平價貨色。直至朋友Kat覺得我唱得好,有潛力,數個月後投資了二萬元重置音響。」開檔初期,大約有20多名歌迷圍觀,看到收入停滯不前,他開始分析歌迷心理和市場需求。「聽歌的大多是40歲以上的男人,男人自然鐘意聽女人唱歌,所以我就找女歌手加入。」活躍於菜街及各個大會堂表演的女歌手,梁志源均有意羅致旗下。他眼光拋向鄰檔的中年女士,說:「我當時都問過她,但她覺得跟我賺不到錢,就沒理我。」他頓了一頓,嘴角上揚續說:「後來她想加入,到我拒絕了。」
去年,梁志源於朋友女兒學唱歌的地方遇見唱歌老師龍婷。「我聽她唱了兩句歌,真是不得了,掂啊!我就邀請她來檔口玩一玩。她第一日唱了兩首歌,就收到900元打賞。第二晚,單是她一個就賺了5000多元。」梁志源看中龍婷外型斯文溫婉,聲線「像鄧麗君般甜美」,隨即招攬她,為她取藝名「小龍女」。小龍女的歌迷大多是40歲以上,有男有女。「小龍女一開口唱鄧麗君,就讓他們回到舊時大笪地聽歌的年代,有感覺有情懷才是最煞食(厲害)。」歌迷紛紛獻金,二十、五十、一百元紙幣收個不停。梁志源表示,他們的歌迷經濟穩定,不少更是老闆或業主,周末沒有什麼娛樂,而歌檔就能讓他們重溫舊夢。
「那些老人家、中年夫婦不追求科技,仔女又有家用,他們沒有地方花錢。來到這裏聽聽鄧麗君、徐小鳳,回憶當年的情懷,花一百幾十又有什麼所謂?」在旺角菜街開檔之餘,梁志源也為歌手做宣傳、搞活動。他聘請攝影師拍下小龍女的表演,上載至多個內地影片網站,隨即一炮而紅。「我要『谷行』(全力推銷)小龍女。她的影片被內地網站買了下來。有時去深圳搭車,都會見到她唱歌的片段。」目前,梁志源的收入除了現場打賞的分成,還包括接洽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商演,最近更收到來自加拿大的演出邀請。他笑著婉拒透露每月的收入,只吃吃地笑說:「是以往人工的十倍。」
不過,可免費使用的菜街依然是梁志源和旗下歌手的大本營。每逢週末,行人專用區下午4點開始,他或拍檔中午時分就來到,在自己的「檔口」放一張白紙,示意行家「不要過界」,然後去倉庫搬運音響器材。歌手大約6點多開唱,4-6點期間檔口就供途人用來「唱K」,每首歌盛惠50元正。「很多人都喜歡這套音響嘛——一支咪高峰幾千元,音響十幾萬。」梁志源笑說。
6時開始,就是精心策劃的表演。他要求歌手背誦歌詞,當歌曲過了首段後,就要走到觀眾前方「敬酒」。「歌迷很害羞,不大願意到中間放下錢,所以我要他們(歌手)上前跟歌迷有眼神接觸,握手接過打賞,我們叫這個動作做『敬酒』。」梁志源說以往有歌手在三分多鐘內賺取三千元打賞,現時當紅的「小龍女」一晚又有多少打賞呢?梁志源仰起頭笑一笑,說:「這是商業秘密,但可能是整條街的總收入吧。」
我承認是利用了這條街,十分幸運有這個機會。這條街很現實,每個人都想賺錢,誰會說什麼藝術?我是做生意,沒有那麼高尚。
他深知懷舊金曲才是菜街的主旋律,也會建議歌手選唱這類歌曲,但不是每位都言聽計從。「有個(歌手)不相信,唱五首歌,甚麼欣宜、阿嬌阿Sa,最後一毫子都沒有。」物色歌手時,梁志源先會聆聽其聲線音色,再建議他們適合唱哪一類型的歌曲,雖然沒有限制表演歌單限制,但前提是必需能定要唱得好。「我會要求他們練歌,唱得差就千萬不要唱,不要浪費時間,浪費了首歌。站出來就是『搵食』,不是玩。」
過去幾年,越來越多像「旺角羅文」一樣的人來到菜街「搵食」,如內地的大媽跳舞檔。到了近日,菜街引來「殺街」之禍,梁志源怎樣看自己在其中的角色?
「我們最大檔,聲響一定大,警察都講明我是『頭號通輯犯』,但那些不倫不類的跳舞唱歌檔也是嘈。我跟警察理論要我細聲其他都要細聲。」那麼,對於自己在公共空間進行商業化營運呢?梁志源直言不諱:「我承認是利用了這條街,十分幸運有這個機會。這條街很現實,每個人都想賺錢,誰會說什麼藝術?我是做生意,沒有那麼高尚。有檔寫明『不接受打賞,只接受掌聲』。他們一開始都收錢,但(錢箱)放了兩三日,唱到氣咳都只得二三十蚊,覺得核突(難看)才索性不收。」
「在香港難以找一個更適合的地方生存」
與「旺角羅文」的大型卡拉OK歌舞團相隔數百米的,是陳劍雄與阿櫻的賣藝檔,劍雄同樣是2011年來到菜街,不同的是,他最初堅持自彈自唱和不收任何打賞。
他說第一次在街頭表演,是2004年,他應朋友邀請到尖沙咀星光大道唱歌。表演前三個月,他特意重新編寫上百首結他譜,有夏韶聲、太極、Beyond等紅極一時的樂隊歌手,希望能在市民面前一展技藝。旁人年少時背著結他通處跑,劍雄人到中年才走出街頭表演,更不設打賞,純粹以曲會友。他說:「年青時要養家,找到一份酒樓工作後就放棄音樂,心裏那團火只是遭現實生活蓋住。」朋友的一句邀請,教劍雄於工餘時間重拾結他,當時一支結他、一支咪及一個小露寶就可上街表演。他斷斷續續在尖沙咀街頭唱了7年,後來認識到女歌手阿櫻,組成樂隊。
2011年,阿櫻發現旺角行人專用區也有人自彈自唱,氣氛更勝尖沙咀,就建議改到旺角開唱。「尖沙咀遊客較多,但旺角有街坊、本地人及遊客,接觸到的人層面更廣。」兩人按著尖沙咀的模式來到旺角開唱,怎料第二個月,就遇上「文化差異」。「別的檔主走來問我為何不接受打賞,『人收你唔收,即係搶我飯碗』,我當時沒有想太多,只想出來試試實力,有人欣賞就可以;但他說成這樣,無謂惹麻煩,就一起接受打賞了。」
劍雄進駐「菜街」時,旺角行人專用區已因為噪音原因,縮減深夜開放時間,但似乎無法改善噪音問題。從2011年開始,他目睹菜街越來越多歌檔進駐,音量也越來越大,雖然只是用小路寶自彈自唱,劍雄也經常收到投訴。到了2013年,菜街的噪音問題再次引發區議員動議,縮減行人專用區時間。當時,一群賣藝者曾組成「街頭兵團」,希望透過檔主們協調自律,一起減低音量,改變區議會「殺街」的決定,但最終,區議會依然決議,將行人專用區的開放時間,由一周七天縮短至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2014年1月,新措施開始實施,而為免再受投訴,劍雄與阿櫻轉戰同是行人專用區的豉油街,但反而遇上別的歌檔滋擾。「有一檔在我正對面敲『砂煲罌罉』,我問可否隔遠一點,他反而說『你理得我?你表演我也可以表演』。」劍雄說,他曾好言勸喻鄰檔的中年女士調低音量,兩三次後仍然沒有改善,就索性動手關掉對方的音箱,不過最終仍然無法協調,他氣不過,「第二日就拿喇叭下來,直接播MMO(伴奏音樂)算了。」
老實說,對這條街沒有什麼情意結,只是在香港難以找一個更適合的地方生存,銅鑼灣、尖沙咀是另一種觀眾。
擱掉上百首自行編寫的結他譜,換上了音樂伴唱器,他說自己某程度放棄了街頭表演。「以前自彈自唱才是真正的街頭表演,要放棄彈結他改播音樂,是因為嘈到連自己彈什麼也聽不到,甩拍子,唱錯音,覺得好對不起歌迷,所以決定集中精神唱歌罷了。」
既然難以堅持彈唱,又曾與歌檔發生衝突,為何至今留在菜街?「老實說,對這條街沒有什麼情意結,只是在香港難以找一個更適合的地方生存,銅鑼灣、尖沙咀是另一種觀眾。還有,街坊、歌迷習慣了你在這裏,就不曾打算過離開。」
街頭表演滿地開花,卻沒有一例監管
「旺角羅文」與一群歌手、劍雄和阿櫻,還有許多表演團體和個人,都在行人專用區找到棲身之所,不過,他們所帶來的音量,卻令鄰近的商戶及居民愈發不滿。有化妝品店曾在店前安裝隔音板,阻擋聲浪。而居於豉油街昌記大廈二十多年的朱先生,就說自己多年來的作息都要配合行人專用區——歌手開檔,他就要關掉門窗隔音,歌手收工,他才可以休息,而他鄰居的小朋友,根本無法集中精神做功課。
市民多年來的怨氣對準一眾賣藝者,不過在公民黨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看來,政府責無旁貸。他指出,過往18年,政府並沒有就菜街的情況落實具體的改善方案,每次遭受區議會壓力後,不是縮減開放時間,就是表明警方會加強執法。
反觀美國和英國等,當地政府正在嘗試採用更細緻的城市管理,有些城市規定賣藝者如須在特地人流較多的地方賣藝,須要申請牌照,如需使用音響器材等,還須另外申請許可;有些城市將賣藝者牌照依照表演內容和地點,分類處理,嘗試在約束管理和自由表達之間維持平衡。
在香港,儘管多年來都有文化人和區議員建議,政府可透過發放牌照等,更好的管理街頭表演,但相關部門均沒有嘗試,2014年,議員曾在立法會探討發牌制度,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社會上對此有很鮮明的共識」。而直到今天,香港仍然沒有具體法例去規管街頭表演。不過,警方能夠依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噪音管制條例》及《遊樂場地規例》檢控表演者,處以罰款。2017年,警方共接獲1216宗相關的噪音投訴,並發出77張傳票,當中有23名被票控的人士被判罰港幣800至1500元。「旺角羅文」就在2017年遭票控五次,但票控於他而言毫無阻嚇作用。他曾表示:「做小販都要走鬼,在街邊唱有人覺得你嘈投訴,但我就罰款,又不用坐監。」
(政府)做成這樣不如不要做了,這是施捨嗎?
投訴和檢控無法改善困境,政府唯有從另一方面著手。2010年,康文署推出「開放舞台」計劃,在沙田等地提供表演場地,但參加者通過面試後,只能在指定日期和時間表演兩小時,內容亦需與面試,故街頭藝人的反應冷淡,而自2012年起更只剩沙田大會堂可供借用。最終,香港街頭表演者還是只能到處尋找人流興旺的公共用地來表演,並面臨隨時被警方驅趕的情況。
現時,西九文化區也推行「街頭表演計劃」,容許表演者在西九文化區內的指定地點進行每次兩小時的限時演出,表演者申請後,可獲得有效期為一年的許可證。劍雄於2015年得悉計劃後,曾親身到西九視察環境,他看罷深感政府沒有從街頭表演者的角度構思計劃。「西九沒人流,交通不方便,你叫我去表演給誰人看?(政府)做成這樣不如不要做了,這是施捨嗎?」
「這條街我有權跳舞的吧?」
旺角是夜香港的縮影,人流密集,據政府數據,西洋菜南街繁忙時段每小時人流量高達兩萬。有人就有可能性,「旺角羅文」來菜街淘金,劍雄來尋找自己的位置,也有人帶著小狗來玩雜耍,帶著羅盤來給人算命。
60歲的Danny哥說,他是鼓起勇氣來菜街練歌喉的。他本名張國強,他說自己從事出入口貿易工作多年,年輕時玩樂隊彈結他,退休了和兩三個朋友一起想重拾樂趣,不過在菜街,他們沒有觀眾,大多數時間只是自娛自樂——他們的歌聲如同脫軌火車,與音樂完全搭不上調,連Danny自己也承認,「好難聽」。
我起步遲,但相信練習得多就會唱好。
「有些人會當看不到你,但有些會忍不住笑,甚至會走過來說『你唱得好難聽』。」Danny哥笑說,但他不介意,他對唱歌充滿熱情。現在香港,租地方唱歌一小時也要兩百多元,來到旺角,不用付錢,就可以放聲練習,他很開心,「我也承認好嘈,甚至是噪音。但我覺得自己的音色有進步,拍子也沒有出錯。我起步遲,但相信練習得多就會唱好。」
經常被罵「大媽」的梅妹也說,她就是喜歡在菜街玩。50多歲的梅妹頭戴銀色珠片鴨嘴帽,上身黑色吊帶背心配襯破洞跌膊衫,打扮儼如青春少艾,獲得「旺角 Lady Gaga」的外號。梅妹不屬於任何一個檔口,只是每逢周末就會到菜街跳舞,大多在「嘉嘉演藝團」、「開心樂隊」、「Wi-Fi Band」及朗文的歌檔遊走,遇上了適合跳舞的音樂,就會在檔口前駐足,跟隨音樂忘形起舞。過去有傳媒報導旺角行人專用區爭議時,梅妹曾兩度被傳媒拍攝,網民紛紛以「大媽」、「醜八怪」、「唔知醜」等字眼攻擊她。
「被人話係『大媽』當然會唔開心。」她是三年前經朋友介紹來菜街的,「以前經過都會兜路行,但有次搭車經過順道入去看看,怎料一跳就愛上。」她說自己以前也不時去酒吧跳舞,但菜街比酒吧更自由,更好玩,「菜街是不同玩法,隨街走都得,可以周圍去,首歌不合心意就別檔。」
不過在其他人看來,Danny哥和旺角Lady Gaga等市民不過是在製造噪音和低俗趣味。2018年5月24日,油尖旺區議會開會討論數位建制派議員提出的「殺街」動議,經民聯區議員陳少棠在會議上說,行人專用區目前就是「神憎鬼厭」、「烏煙瘴氣」,區議會最終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研究殺街,而對於泛民議員提出的研究發牌制度動議,則並沒有獲得通過。
數個月後,有人討厭有人愛的菜街很可能告別公眾。「旺角羅文」表示,他不太擔心,他旗下的歌手現在不乏紅人,到處接受商演,沒有了菜街,他一樣可以找到舞台。
不過,Danny哥和旺角Lady Gaga則一時不知何去何從,以後去哪裏玩,哪裏放聲唱。「我只是喜歡玩,喜歡唱歌跳舞,這條街我有權跳舞的吧?」旺角Lady Gaga 最後拋下一句。
(實習記者徐雪瑩、劉家睿對本文亦有貢獻。)
《香港政府殺街的真正原因》
旺角西洋菜南街除了是賣藝人的表演場地外,也是泛民團體或反共組織(例如:法輪功) 集會聚眾的地方。
因此,賣藝者的聲浪明顯過大或阻街,警察也不積極作出檢控或阻止。直至問題失控,油尖旺區議會主動向政府要求撤銷行人專用區。
作為香港人,每次走到旺角就是一面厭惡。與其是表演風格,更傾向於老中華那種大喧大鬧,你玩其他的,單是檔前那兩具擴音器己經「將你一軍」。我聽到有人說包容,我會說你天真,你肯包容,那些音箱檔口才不會仁慈,更遑論己經進化成私有一個「地頭」,不容許其他表現者使用。
在說一說其他國家怎做的,韓國弘大也是表演圈,有老有青,但表演人不會拉音量,劃地圈。最重要的是,你可以選擇其他的,不會被逼著從街頭到街尾都是一堆次貨羅文、鄧麗君。拉著紅旗,五六十歲扭著屁股,別跟我說尊重,同為香港都感到自己的文化被污辱。
其實各區文娛中心可以租場唱歌, 也可以表演, 就是要 "交租"; 長輩們獨愛旺角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無本生利吧, 如果只為唱歌自娛, 老人中心, 社區也有卡拉OK.
上面说序言书社那位:上个星期刚好去看书 问了书社老板对于杀街的意见 答“不宜因噎废食”。本人亦有同感。
又:菜街多中老年人和怀旧金曲怎么了,为何不能给他们一个娱乐消遣的时间空间?难道是“年轻即正义”么?本人91年生人,却也很爱去菜街听歌跳舞,也见到无数年老甚至有残障的街坊从天水围乌溪沙这些地方专门跑到旺角,只为这一种娱乐。我忍不住想,今日我年轻健康所以可以到处寻找娱乐活动,兜中也尚有结余所以可以流连于酒吧歌厅,但等我迟暮之年、贫困之年又该如何呢?也许太多人欣赏不来这“光怪迷离”的旺角生态,但多一点同理心还是必要的。
经常在旺角东和大埔墟火车站看到一个来自日本的卖艺者,我会停下来听一下,觉得他做的不错。
我也不喜欢他们在那边卖艺。主要是太吵!我经常去那边的书店,有时候在序言书室看书,下面卖场的用高音大喇叭唱歌,真的很吵!而且我留意了一下,唱歌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歌曲也以70/80年代的老歌为主。年轻人极少停留。
黄飞鸿唱得好好听哈哈哈
@eddie31 我有直接感受,可能我沒有表達清楚意思:我也非常同意這條街目前太糟糕,表面看來惡俗、噪音滋擾、免費的公共空間卻變成大茶飯生意(就像有人用1元租金搞大排檔),問題多多;面對這個困局,我覺得單單謾罵這些歌舞團沒有意義,這不會令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好,畢竟你一刀切關掉這個地方,但沿用同樣的思維,在同樣的社會肌理中,也有另一個地方會再成為旺角菜街。我覺得需要去理解其中的持分者的聲音,也需要看看,政府有沒有嘗試什麼新方法,民間有沒有嘗試什麼自律方法,如果都沒有,然後今天就說,好,我們關掉它就一了百了,那也可以,但我會覺得這社會也沒什麼變得更好的可能性。
影片好魔幻,很喜歡💕
曾经有段时间经常要路过旺角行人专用区,恕我直言,那里的大部分“艺术”我实在是不懂得如何欣赏。本来旺角就游客多,然后加上这种噪音简直是不能忍了
旺角现在真的好魔幻。😂
視頻相當有趣
視頻好評!
@Tautou 恕直言, 閣下願望可能良好, 但沒有直接感受, 藝術可能無標準, 但滋擾可是有惑受的, 你的"文化"可不能強要首當其衝的人為你接受代價. 十年前我也一度支持, 但如今實在不可再接受.
「旺角羅文」就在2017年遭票控五次,但票控於他而言毫無阻嚇作用。他曾表示:「做小販都要走鬼,在街邊唱有人覺得你嘈投訴,但我就罰款,又不用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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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是一盤生意, 而且是無本生利, 其他要租場要牌照要受時間限制的樂團又如何
政府有沒有管理好只是偽命題,首先好的表演者不會令旺角變成現在這樣,用日本作例子,從來不需要像旺角般需要有警察不斷巡邏、管理,而有才能的表演者亦能從街頭得到延續表演所需的金錢,甚至走上往大舞台的道路,這才是健康的街頭。街頭文化本來應該是這樣,政府不需亦不應該去管制。只不過,旺角街頭的前線警察因為避免跟黑社會有瓜葛而選擇不執法,令劣幣驅逐良幣至這個地步,這樣的情況下殺街是合情合理,至少可以還居民一片清靜,不再需要承受精神壓力。
@Tautou
我相信在法律上可以指控的,但明顯政府和警察只是選擇性(不)執法
《噪音管制條例》:
(1)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
(a)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經營生意或業務。
http://www.hklii.hk/chi/hk/legis/ord/400/s5.html
我覺得現在變了一群人出來以賺錢為目的就已經是商業活動,不是藝術表演吧
@tfsing:1. 據你了解,這條街就真的沒有藝術嗎?看報道和短片,其實劍雄也唱得不錯;2. 所以你覺得政府的角色就是一刀切,看哪裏低級哪裏沒有素質,就全部殺掉關掉?
@tautou 你說這個只反映你沒有了解過這個地方,藝術沒有族群之分,但是有質素之分。連基本音準都沒有的不是音樂,只是嘈音污染。沒有說那些癮君子用藥後走到這裡跟大媽玩,已經很客氣。
@tfsing 所以街頭表演只能屬於年輕的文藝青年嗎?或者是只能是高雅藝術,拉個小提琴?誰能來定義誰能在街頭玩?菁英嗎?
當然他們某些人用免費公地來做大生意,是不對的,但目前你也只能說他道德上不對,法律上不能指控他什麼。我覺得政府還是可以透過發牌來管理,例如規定表演團隊最多少人(防止規模化經驗),不能用怎樣的音箱,或者在人流密集的地方,不能做什麼,這些政府都可以做呀。什麼都不做,就讓百姓自己廝殺爭吵,真是不負責任的假政府。
說穿了大部份檔攤就是找中女來賺一群沒有品味、色迷迷的阿叔錢,而其他就是瘋人院一般的存在。我相信這是十分客觀的描述。這裡既沒藝術成份、也沒文化發展空間,說要發牌管制、反對殺街的偽善政客,不知居民疾苦之餘,也是給予政府機會進一步扼殺表演者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