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蔻打電話找我玩時,我剛得知自己考上了夢寐以求的大學。我的高考成績在家鄉小城名列榜首,是個轟動的大新聞。「記者一會兒來採訪我,」我說,整個人都在狂喜中。
「挺好的,」電話那頭的麥蔻語氣平靜,「那我晚點再去找你吧。」
我被記者帶出去採訪了,接下來的整個夏天都過得兵荒馬亂,我甚至不記得我和麥蔻有沒有再見面或通電話,我們的交流就這樣戛然而止。直到幾年前我接到麥蔻的電話,說她要結婚,請我回去當伴娘。
那是我離開家鄉的第十年。那一年,我兒時最好的朋友走入了一場形婚。
腳砸爛了,流血了,我和麥蔻還在高興地玩
認識麥蔻時我只有三、四歲,她比我大一年,我們住在一個院子裏,長長一條房子——像韓劇《請回答1988》裏那種。院子裏有個籃球場,是我們玩耍的地方。
我倆成為好朋友是個挺戲劇化的過程。有一天,我倆不知道腦袋哪根筋不對了,要去爬電線桿,就想搬個大石板墊在腳下。哼哧哼哧搬時她先放了手,石板砸到我腳上。當時我穿一雙紅色皮鞋,腳砸爛了,血滲出來,自己都不知道,還特別高興地在玩。
直到我媽看到,她說你怎麼走過來地上有血,我才發現腳已經爛了。我媽抱著我去醫院,當時整個指甲蓋都沒了,要縫針,我媽嚇壞了。麥蔻的爸爸也跟著來到醫院,我媽就一直罵人家:「你們家女兒怎麼這麼壞!」
後來大家冷靜下來,我媽也為出言莽撞道了歉。我和麥蔻從此成為特別好的朋友,一直持續到高中畢業。
我小時候特別乖。有次我坐在痰盂上小便,我媽說一會兒來找我,我就坐在那等幾個小時,最後在痰盂上睡著了。
我是少數民族,三歲以前一句漢語也不會講。在漢族人和漢語佔據強勢地位的家鄉,好的學校、工作都對漢族明顯傾斜,我就讀的幼兒園裏都是漢族老師。有一次,我的手讓門夾到,我用我們民族的語言喊:「我的手!我的手!」沒人聽得懂。
據我媽說,被發現時,我的整個手都是白的,沒有血色。我媽很好強,跑去跟幼兒園的老師吵架,她說從此以後我們家女兒要學漢語。以至於後來,我都不記得自己還說過本族的語言。
我們家條件不好,但對我的教育非常用心。我媽只有一個心願,就是讓我不要過她那樣的生活,要往上走。她是家中的老大,很早就出來工作,供三個弟弟妹妹讀大學,他們過得都比我們家好很多。
三四歲的時候,我媽就讓我學手風琴,沒錢請老師,就找鄰居叔叔來教,叔叔的女兒在學,他會在旁邊看,然後再來教我。我們給不起學費就給他家送牛奶表示感謝。後來家裏有點錢了,請正規老師。我爸騎一輛很大的自行車,我媽坐後面背著琴,我坐前面,騎好遠的路去學琴。
到了上學的年紀,像麥蔻這樣的小夥伴都進了離家近的學校。但我媽看不上那個學校,我去讀了一個很遠的小學,上學路上換兩次公交車,全程要一個小時。
我小時候很自卑,我媽從小給我灌輸的就是「你長得不好看」。我的自信是從學習中建立起來的,小學一年級到六年級我每次考試都是雙百分(編注:九十年代,大陸的小學只考語文和數學兩科,每科滿分一百分,兩科都考滿分稱為「雙百分」),只有一次失誤,就是「黑」字底下的四個點我忘寫了。到了初中、高中,我依舊比周圍人聰明,成績好、體育也好,自信心就爆棚了。班級合影裏,我都是昂首挺胸站在中間。
但是,和麥蔻在一起時,我總是覺得她比我厲害。
學習是我證明自己的方式,而麥蔻的心思都在玩
麥蔻長得不算很好看,單眼皮。但我覺得她很洋氣,她身上透出那股勁兒,就是和周邊的小孩不一樣。
她家有親戚在香港,所以她經常會穿好看的衣服。那時家鄉的小女孩都穿公主裙,蓬蓬的,粉色的,特別幼稚。相反,麥蔻穿橘紅色喇叭褲,上面是白色T恤,T恤上還有一個魚骨頭,配上她利落的短髮,看上去有點男孩子氣,特別帥、特別酷。
不知道是因為家庭條件不如她,還是沒她穿得時髦,我內心多少有點自卑,我覺得學習才是我證明自己的方式。可麥蔻不愛學習,她心思都在玩。放學後,她會衝到我樓下拍手,當時我們有一種拍手方法,聲音很大,四、五層樓都能聽到。一聽到拍手,我就知道她在叫我了,作業還沒寫完,心就已經飛出去了。
或許,貪玩的麥蔻不像我一樣,需要證明自己。在她的影響下,我一直持有一種觀念:學習好的人是書呆子,玩得好才是厲害的人。而麥蔻永遠是玩得好的人。
大概在小學三年級吧,我們開始迷戀Michael Jackson。 那時能買到的磁帶應該都是盜版的,但裏面還是會有歌頁,上面印著他在MV裏的各種造型。我和麥蔻經常拿著歌頁,依據不同的造型給Michael Jackson編故事,比如憂鬱的男人在雨夜跳舞啦之類的。
我的小臥室裏有一個榻榻米,上面蓋著毯子。麥蔻會把她的磁帶拿過來,我們就躺在榻榻米上,用一個小小的隨身聽放歌。我們也常住在彼此家。晚上吱吱格格在被窩裏打鬧,從床上滾下來好幾次。有次在她家,大半夜,她爸媽實在忍不住了,就推門進來說:「你們到底睡不睡!」
麥蔻比我有主意。無論遇見什麼事情,在我還在猶豫思考的時候,她已經做了。從初中一年級開始,她就談戀愛,三年初中下來,談了好幾個男朋友。而我在感情上一直比較被動,什麼都會悶在心裏。麥蔻卻很有技巧,她會想辦法出現在對方的視線中,做很酷很好玩的事情,比如在大雨中滑著輪滑喝啤酒。
現在想想,麥蔻對我的影響持續至今:什麼衣服好看,什麼樣的男生是好的。她喜歡穿中性風的衣服,我到現在都喜歡;她喜歡的男生都是特別幽默的,她會把那個男生說的搞笑的話轉述給我,我也會覺得很搞笑。
那個男生被麥蔻甩了,轉過頭來追我
麥蔻的戀愛都很順利、很好玩,但我的戀愛不是。
高一年級時,有個高年級的男生被麥蔻甩了,轉過頭來追我。每天晚上七、八點鐘,我們會在院子門口見面,然後一起散步。但這個男生在時間上很不靠譜,每次都會遲到半小時到一個小時。
等人是心理上很微妙的事情,每過十分鐘,心理都會有變化。我和他在一起的那個暑假,我每天晚上都沈浸在這種微妙的情緒中,加上當時吃飯不規律,胃不太好,到後來就發展成神經性胃痛,每到那個點我就胃疼,是那種不安全感造成的精神緊張。
有一天他忽然就不來了,我站在門口等了兩個多小時,特別悲傷。過了幾天,我拿著籃球去找他玩,在很遠的地方我看到他了,但他沒有走過來,他和朋友們一直看著我在笑。我覺得他們在笑我。我轉身走了,下決心再也不聯繫他。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個比較難過的關。我在那段戀愛中應該還挺糟糕,緊張、木訥、又不會表達,我把這歸咎於自己不像麥蔻那麼有趣好玩。我總覺得那個男生是被麥蔻甩掉的,他並沒有很喜歡我,我的自卑心理又在作祟。
即使在失戀時,我仍然繃著一根神經——學習。我從沒像麥蔻那樣全情投入過吧,不為證明什麼、只為愉悅自己。
禍不單行,那時我媽在一家食堂做臨時工,右手不小心被捲入軋面機,斷了好幾根指頭。她幾年前下了崗,一直到處打零工。
那段時間我忙著照顧我媽。我每天給自己灌雞湯:我一定要挺過去。也是在那段時間,我覺得自己的性格變得更強了。
我在外奮鬥著,甩開了家鄉的同齡人
高中二年級的一天,我接到麥蔻的電話,說她現在人在西安。那時麥蔻正在讀高三,瞞著父母離家出走,去西安學畫畫。麥蔻從小就喜歡畫畫,我以前還當過她的模特,她畫畫很好看。
麥蔻的舉動震驚了整個院子。我覺得她這麼做挺酷的,但我一定不會干這樣的事。我當時在家鄉最好的高中讀最好的班,我認為自己早晚會去北京,去全中國最好的大學。所以這些對我構不成誘惑。
或許因為家庭條件窘迫,我從小對「最好的」有一種奇怪的執念。自從在一本雜誌中看到對中國最好大學的介紹,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考到那裡。而且,我覺得,所有人都應該去外地讀大學,只有能力不行的人才會留在故鄉。
麥蔻不一樣,她永遠先要讓自己舒服、高興。她在西安呆了一兩年就回家了。她說捨不得爸媽。後來她考上家鄉一所大學,專業和畫畫無關。大概是覺得她的畫反正也不能養活自己,於是做了一個現實的決定。
而我呢,我後來考上了中國最好的大學,一路讀到碩士,畢業後成為一名記者。我徹底離開了家鄉,四處闖蕩,並實現了兒時對人生道路的所有規劃。
剛工作時我每天都凌晨一兩點下班,臉上長痘,黑眼圈很重。家鄉的同齡人,都是父母給買房買車,朝九晚五,談談戀愛。我告訴自己,如果有一天她們都坐在電視機前和老公孩子一起吃飯,然後看到電視裏我在風雨交加的前線報道,就算我孤家寡人,這也是我想要的。
後來有次我在新加坡採訪,因為當時報社給的預算有限,我住在一個很小的酒店。刷微信朋友圈時發現一個大學同學也來新加坡出差,她發了一張在新加坡頂級酒店無邊泳池的照片。這位同學在一個國有企業有份優越的工作,她說你來這邊找我游泳啊。我說「不去了,明天還要採訪」。那天是我生日,當時我正坐在酒店的小馬桶上,心想我過的充實、忙碌、有理想、有野心,我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為什麼她留在家鄉,卻還是比我「自由」
聽說麥蔻大學畢業後,和當時的男朋友一起去上海待了一兩年。但是她媽媽老是哭,想她,打電話叫她回去。後來麥蔻又回家鄉了。
她不像我這麼有規劃,一直隨遇而安。我覺得麥蔻應該跟我一樣是個有野心的人,應該走出去的。我定義的「野心」不是升官發財、功成名就,而是對這個世界有野心,有探尋世界的慾望,什麼都體驗過。
那時我漂在北京,自己租房子,一年被房東趕一次。但我總覺得比留在家鄉、養尊處優的同齡人過得好。我還有點為麥蔻可惜呢。
直到2013年,離開家鄉的第十年,我接到麥蔻打來的電話,說她要結婚了,請我回來當伴娘。我特別高興,她卻語氣很淡,「看你有沒有時間嘍,沒時間也無所謂,這個婚禮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好。」
我不明白她的話。她便把自己的社交媒體帳號給我,讓我自己看。我看到她加入了很多女同性戀群組,我問「你喜歡女生?」她說:「是,遇到現在這個女朋友才發現的,所以我這個婚禮是形婚。」
她說和這個女朋友交往之後,覺得以前談的那些戀愛都是鬧著玩的。我覺得她還是比我先鋒、勇敢,永遠都贏不了她。
因為工作原因,我沒有去參加她的婚禮。前兩年回家鄉,我特意去了她和她女友的家。那個房子是麥蔻自己買的,裝修得很好看,還養了一隻小狗。我們三個人坐在一起喝了點紅酒,忽然不知道該聊什麼,場面有點尷尬,我就告辭了。
離開麥蔻的家,我心裏卻釋然了。我曾多次鼓勵麥蔻離開家鄉,因為在家鄉的熟人網絡中維持形婚很累,還因為我想麥蔻和我一樣看到「外面的世界」。直到我發現,坐在沙發上喝著紅酒、逗弄小狗的麥蔻很幸福,比我幸福。
我忽然明白,想要出人頭地的我,一直在尋找人生的意義;而無論在哪裡,麥蔻都在享受生活,雖然她留在家鄉,但還是比我自由一些的。
好像《那不勒斯四部曲》的中國版。
楼主只是暂时没得到自己要的,没必要气馁
這個「我」一直以另一個人為圓規中心丫,從來不曾自由過。
一个同龄人。被标题吸引进来,是因为也有过类似的心思—从小城市考上北京名校、立志在外独立拼搏宁可辛苦漂泊也不愿坐享家人照料,认为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然而离家十年之后,看到自己的童年伙伴们逐渐在家乡成家立业、衣食无忧,成为撑起家族的中流砥柱,而我们却还是无根无基地漂着,为着一个无以名状的所谓梦想,不免心生疑问。但这篇文章却有些让人失望。如果2013年时离家十年的作者还没想清楚可以理解,2017年已经跨过而立之年时还在迷茫就有些不可原谅。之所以文中这位留在家乡的儿时伙伴看上去更“自由”,正是因为她比我们这些从小就认准学习才能证明自己的人,更有抵抗体制和规训的天赋。而我们这些循规蹈矩考名牌大学走阳关大道的人,或早或晚会发现其实我们从小信奉的人生目标只是社会的建构而非发自内心的热情感召。这个时候如果生活状态并非完全达到自己理想预期,就容易产生如这篇文章的自我怀疑。我想但凡自我认知未完全被俗世磨灭的人,最晚到二十几岁末期都该有这样的反思。但这种反思不应该是通向迷惘、自嘲、愤世嫉俗,而应该是一种对自我意识及能动性的潜力和局限性的重新认知,是一种对自己少年成长和青春的总结,是一种重新打包行囊的再出发,是一种少了些少年意气多了分洞察世事的老成的人生面向的刷新。而这篇文章恰恰少了后者,还停留在一种迷惘的状态,读罢令人胸中郁结。
這個暑假我去中國實現了兩個月,走出去後更能體會文章所說的—在外地掙錢,還是在家鄉舒適的生活?
我一直都是前者,想出去闖闖,到「最好的地方」看看。選填大學時我甚至無法理解那些只想留在家鄉的同學,為何不趁年輕多出去闖闖。
出去闖完一圈的我反而更珍惜台灣這座寶島,更懂得欣賞家鄉的美,讓我對家鄉的土地意識更深。
嗯…从“我”的视角里可以发现麦蔻是les的蛛丝马迹啊(中性打扮),另外麦蔻的随遇而安和“永远先锋、勇敢”是“我”的一家之言啊。母亲对“我”自信的培养方法并不理性——但是“我”并未表现出对此的负面情绪;但这带来的自卑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后续人生。We only accept the love we think we deserve.“我”的价值观在摇摆,既握紧了手里的学历和职业追求,又羡慕老家同龄人的“坐享其成”。……真是个精神摇摆的年代。
兩位都各自找到屬於自己對於「幸福」的定義,我覺得不相衝突呀!
其实在我看来,觉得在家乡的伙伴更加“自由”,是站在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上才会产生的观点。因为我们总是会看到别人身上自己不具备的东西,总是会潜意识里希望别人有的,自己也有。
但是上帝是公平的,没有毫无回报的劳累。我特别庆幸我从家乡走了出来,赚钱是最最次要的原因,不管你在上海还是在家乡,赚的一样是人民币。但是出外游历打拼的你,才更可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经历更多种多样观点的碰撞冲击。大城市不只是楼高地方大,人心里的世界也大。在外打拼,历经动荡,见识到了更大可能性的你,才更可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即使最后回到家乡,这时候自己,依然是有所选择的。
和文中的伙伴不同,我儿时的伙伴没有那么特别,那么酷,他们和我一样年轻,但所被给予的世界十分狭窄。坐在国企办公室,银行柜台,他们得到了亲戚梦寐以求的工作。但是旁人只能看到easy money,安稳生活和朋友圈,谁能知道他们内心的渴望?谁知道他们对乏味工作的厌烦?何况根本就没有真正easy的工作。他们的“安稳”也好,“平淡”也好,事实上,是毫无选择的。一如大清古旧的民居,不是民族风貌特色,是无力翻修的窘迫。
我们风波半生,从小开始努力念书,在每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奋力追赶,就只是为了这个简单的,但又珍贵的,对自己人生的选择权。我并不是说人生有高下,我只是觉得,对自身命运的把握,是我最最珍视的东西。
也许是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你却还没有真正得到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这个也没有办法。
麦蔻到底比莉拉幸运些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人,很多时候都是安全感与好奇心驱使着我前行,当落地生根时才发现离开了熟悉的一切。
似乎是伊索寓言《螞蟻和蚱蜢的故事》的現實版。當然,人類社會已經不是伊索時代,不一定非要像螞蟻一樣才能不餓死,所以也可以有新的價值判斷。只是,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希望他/她未來走哪條路呢?
幸福的定義,每個人都不一樣啊….
可這兩位都找到一個自己的路子了。
年過三十,我還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標是什麼(苦笑)
挺好的。
莉拉和埃莱娜
寫的很真誠,謝謝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