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長毛是家喻戶曉的異類。
他叫梁國雄,61歲,無論是參與社運還是做立法會議員,無論在街頭、法庭或是立法會議事堂,總是一頭蓬亂長髮,身穿印着哲古華拉頭像的T恤,這一形象至少維持了40年,「長毛」一名也因此而來。參與了42年街頭運動,做了13年立法會議員,他始終在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兩條路並行。後一條路的方向,他自認已得到多數香港人的共識——至少口頭上,人們共同堅持爭取民主、守衛自由;而前一條路,他信仰並堅持的社會主義左翼理念,始終游離在這國際大都會的邊緣。
因為集會、示威、衝擊等各種抗爭,他身上官司無數,翻查歷史,從1998年開始,幾乎每年都有控罪,即使在2004年擔任立法會議員之後,官司也沒有減少。在追隨者眼中,這是長毛的價值勳章,在相反立場者看來,這正是長毛「搞亂香港」的證據。
在27單官司中,最近一宗官司尤為矚目:2017年7月14日,經高等法院審判,他和姚松炎、羅冠聰、劉小麗三人被判立法會就職宣誓無效,長毛因此喪失了他第四屆連任的立法會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