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深度解嚴30年

專訪戒嚴時期軍法官劉衡慶:把軍法斷送掉,我們無顏見江東父老

「美麗島事件發生時,我任職警總軍法處,我曾擔任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主任軍法官,督導過看守所,以及所有軍事犯、叛亂犯業務。被關押的軍事犯、叛亂犯,很多都極具才華,人才濟濟……但我不認為當年有冤假錯案,只有『不當』審判。」

「考軍法學校,我就是想為國家盡一份心力,維持軍紀、安定軍心、依法治國,為平時預做準備,為戰時厚植戰力。」

「考軍法學校,我就是想為國家盡一份心力,維持軍紀、安定軍心、依法治國,為平時預做準備,為戰時厚植戰力。」攝:張國耀/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陳虹瑾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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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5歲的律師劉衡慶出生於湖南,生命中有九成歲月在台灣度過,其中一半時間在戒嚴。軍法學校出身的他,戒嚴時期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服務了將近20年,官拜中華民國國防部軍法局少將副局長。隨著解嚴,他於1998年奉命服務於「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2013年,中華民國軍方發生「洪仲丘命案」,他擔任其中一名被告的選任辯護律師。

從戒嚴,到解嚴,再到洪仲丘事件促成的「軍事審判法」修正案,讓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回歸普通司法審理,劉衡慶親身見證了在台灣憲政史上,軍事審判法以及軍法人員地位的位移。

以下為經過整理的劉衡慶專訪摘要:

端:談談你的成長過程?為何會成為軍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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