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上):推動轉型正義,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我們的轉型正義,相較德國有一些延遲,應該要加緊腳步。過去曾處理遭受政治迫害者的補償,但這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
轉型正義 台灣 政治

在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後,「轉型正義」的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諸多作為,近30年隨着政治開放逐步揭露。在推動「轉型正義」的課題上,相關史料和政府檔案的解密和開放是重要環節。而在德國,前東德國家安全部(Ministerium für Staatssicherheit,簡稱 Stasi,史塔西)檔案的保存和開放,是各國重要的借鑑對象。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2016年底訪問德國時,走訪了史塔西檔案局。返台後她接受了端傳媒獨家專訪,談到了參訪史塔西的感受,以及德國經驗對推動台灣轉型正義有哪些啟發。

端傳媒(以下簡稱「端」):您在訪問德國的行程中,特別參訪了史塔西檔案局。能不能先談談參訪的感受?

鄭麗君(以下簡稱「鄭」):這次參訪史塔西檔案局收穫非常多。1990柏林圍牆倒塌,兩德統一,到今年26年,而台灣則是解嚴已經30年。一個26年、一個30年,這讓我想問德國做了多少?我們的轉型正義,(相較起來)是有一些延遲,應該要加緊腳步。

史塔西檔案局前身是東德秘密警察總部,在檔案局的參訪,讓我很感動的是現在負責檔案局的是一位聯邦委員,他過去就是參與推翻東德極權統治的異議份子,曾經被抓、被關,那時被流放到西德。到西德後,他成為媒體工作者,傳遞一些相關資訊。他現在被國會任命為管理檔案局的聯邦人員,完全獨立行使職權。

和他談話時,我很可以感受到他現在仍然像他當年參與民主運動,推翻極權政權的價值觀,更充分感受到他的熱情。我去的時候也很感慨,我自己以前也參加學生運動,如今擔任公職,自己要來推動這項工作。

當年東德政府倒台時,秘密警察總部就被異議人士所佔領,把那些史料搶救下來。

我參觀時第一段看的,就是推翻秘密警察總部和柏林圍牆倒塌的整個德國民主轉型、民主化的歷史。第二段看的是秘密警察部長辦公室、會議室和起居室,還有檔案管理室,整個完整的保留下來,展示着那些迫害人民,搜索監聽等決策是在什麼情況下做出來的,展覽裏完全釐清了結構和制度。

第三段是《史塔西檔案法》本身,它清楚規範了,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接觸、查閱檔案局的政治檔案,但同時要保障檔案裏面相關當事人的「人格權」,也詳細規範了這些檔案如何被公共使用,包括媒體的使用,以及人權教育的任務。

我特別問他,如何面對被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潛在的衝突問題?他講一句話,我覺得很感動。他說:這個過程就是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但在處理過程中怎麼去處理當事者的「人格權」?這是他們《檔案法》非常重要的關鍵。例如說刑求、竊聽這一類歷史資料,並不是隨意就公開。所有資料的公開,檔案裏面的姓名,除非當事人本身同意,它是某種程度上被遮蔽的。以及那些檔案,它有一套管理的辦法。

所謂注重「人格權」,不是完全不能被公布人名,而是必須尊重當事人和一些程序,或者公布的是去個人化的脈絡。可能是以「某人監聽某人」、「揭露程序」,但人名隱去,給予代號等等。

史塔西檔案局的研究中,對加害者的結構做了相當完整的呈現。我特別問他,如何面對被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潛在的衝突問題?他講一句話,我覺得很感動。他說:這個過程就是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過去我們都認為轉型正義的推動只是為了撫平受害者的創傷,讓他們面對傷痛、面對歷史。但是真正要促進和解的,是要釐清歷史真相、歷史結構,面對受害者的傷痛,受害者不僅是受害者,還有他的家人,以及整個社會的心理狀態。唯有透過對話、透過釐清事實,才能走向和解。這個和解是雙方的,包括受害者,還有很多曾經參與迫害人權工作的其他當事人。

端:您的參訪所得和政府目前推動的「轉型正義」工程有什麼關係?

鄭:回過頭來看台灣的轉型正義,政治過去處理了遭受政治迫害者的「補償」,但是這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而且不應該是「補償」,應該是「賠償」。

首先,台灣在法制面是不足的。我前四年當立委的時候,提了《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案,因為《國安法》第九條目前是規定威權時期政治案件不得再審,等於就是限制平反的機會。我們跟尤美女委員曾經要立《政治檔案法》,目前還在草案階段,還沒有通過。

現在立法都還沒完整,所以法制基礎是不足的,現在國會民進黨也是多數,其實我覺得我們可以加緊腳步來做。

政治檔案

係指由各國家機關、中國國民黨及其黨營機構及行政院所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保管,自民國34年(編按:1945年)10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至民國80年(編按:1991年)5月22日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之間,與二二八事件、國家總動員體制、動員戡亂體制及戒嚴體制相關,尤其涉及當時鎮壓、調查、偵查、私行拘禁、起訴、審判、執行之國家機關、組織、人員組成、程序及司法判決與國家總動員業務執行之檔案正本、複本、檔案彙編及檔案資料庫。以上定義是由立法委員尤美女、劉世芳等23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政治檔案法》草案,第三條。

第二很重要的,是釐清歷史真相。釐清歷史真相,最重要的在於責任歸屬:這些政治決策是怎麼做出來的?是什麼樣的組織,涉及這樣的決策責任?釐清整個迫害的結構是怎麼產生?很重要的是:避免人類社會複製同樣的錯誤。它並不是一個記恨、仇恨,而是去面對錯誤的決策是怎麼產生的?它是怎麼被組織化的進行?人類社會才能避免重犯同樣的錯誤。

我覺得國家要為每個人的生命故事書寫下來,我覺得應該要幫每個人立傳,這是最基本的事情……促進當代和歷史不斷的對話,這就是人權教育。

我們回顧台灣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受害者幾乎都在中壯年的時候遭遇到迫害。他們有些甚至是台灣當時的政治、社會菁英。我每次走進景美看守所,現在的人權園區,會發現很多歷史還是空白的,我們還沒有完成整個史料的整理和調查,這是項龐大的工程。

再者,我們也都還沒有照顧到受害者的家人。事實上,受害者不只是個人受害,他一旦被抓,被冠上罪名,他的家人幾乎一輩子受到歧視,找工作都有困難,在公務系統升遷也有困難。我覺得國家要為每個人的生命故事書寫下來,我覺得應該要幫每個人立傳,這是最基本的事情。這些都要做。

再來就是這些檔案的整理,跟開放運用。其實社會都希望趕快開放,但還是要有一套完整的方法,所以應該要儘速來研議,檔案的調查整理和開放運用。這些都是很基礎要進行的工作。

最後就是要以文化的力量來促進當代這段過去的對話。為什麼我們要重建歷史?為什麼我們要釐清真相?其實最重要是生活在當代,我們現在已經擁有自由民主的社會價值,但是仍要不斷的面對歷史,正視傷痛,認識錯誤,才能記取教訓。

促進當代和歷史不斷的對話,這就是人權教育。我們也看到歐洲很多轉型正義的影視作品等等,這都是以文化的力量進行反思的例子。

政府正在籌備「國家人權博物館」。這個組織目前還是個「籌備處」,我希望能儘速推動成立正式的「國家人權博物館」。這是文化部首要之務,希望以博物館的功能,來進行研究、典藏、展示、教育,這就是以文化的力量來面對歷史。我們更鼓勵多元的文化創作,來豐富轉型正義的課題。

端:部長剛剛提到,檔案牽涉很多機關,但有些機關可能日後解散了。例如當年的「保密局」或「警備總部」的檔案,有些轉移到國防部,有些轉移到其他地方。這有個跨部會的機制去把它收整起來嗎?

鄭:蔡英文總統在去年的人權日(12月10日)出席白色恐怖紀念儀式時宣示,三年內要完成《白色恐怖真相調查報告》。行政院目前由國發會主導,蒐整了一些史料,未來在人權博物館裏面典藏。

端:所以您對人權博物館的想像,是其中至少有一個部門會是像今天的史塔西一樣,成立一個檔案館?

鄭:最核心的文物就是這些史料,當然還有其他接受捐贈的文物。我們目前已經有一些政治受難前輩捐贈,在獄中的畫作或藏書等等;其實還有很多周遭相關的文件檔案。史料是核心,文件檔案這些文物都是博物館典藏。

「國家人權博物館」我們現在草擬了組織法,計畫重新定位。在前政府的規畫中,它管理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前身為景美看守所)和綠島這兩處白色恐怖時期的遺址。我希望它的功能再升級,未來博物館處理的是台灣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的這些政治史料。以這個為出發點,來統整重建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的歷史,進行史料的整理、調查、研究、典藏,以及和轉型正義課題相關的策展,以及教育推廣。

另外我也擴大它一些新的任務。希望它可以連結台灣其他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相關的「負面遺產」遺址。也就是說,事實上不只景美和綠島,還有其他逮捕、拘禁、審訊的地點,甚至刑場和墓區等等,有許多負面遺產的不義遺址,都要進行串聯。

其實除了景美看守所和綠島,像六張犁,像安坑都是(重要的負面遺址)……未來人權博物館的體制,我希望以國家的力量來主導,去年10月,我們行政院在未來四年中程施政計畫中確定納入人權博物館。

文化部也可以協助其他相關人權團體組織的工作。它可以擴大連結其他單位,應該主動支持和協助(例如二二八紀念基金會),我把它升級成為國家最高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去處理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真相的重建以及負面遺產、遺址。

其實除了景美看守所和綠島,像六張犁,像安坑都是(重要的負面遺址)。我當立委的時候就提案,希望當時籌備處去進行盤點負面遺址,他們已經盤點了46處。未來人權博物館的體制,我希望以國家的力量來主導,去年10月,我們行政院在未來四年中程施政計畫中確定納入人權博物館,我們得到22億台幣(約5.2億港幣/6769萬美元/4.6億人民幣)的預算。

我們特別希望能爭取放寬經資門比例,這個是蠻重要的。我們過去公共建設計畫,其他部會大概是七比三,七成用在硬體;但事實上對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硬體工程只是基礎,更重要的是內涵,所以放寬經資門比例,放寬自償率,這座博物館的目的不在賺錢和收益,所以要放寬這兩個財務原則。

端:您提到《國安法》的修正,允許受害者提出司法救濟、反平,但這是否同時也意味着可能有人會重新遭到追訴?這個問題,德國是怎麼處理的?

鄭:據我了解,德國的確有去處理相關責任刑事上的追訴。我們到史塔西檔案局參訪,一進去就是當時的部長辦公室,裏面就有當時主要領導人的照片、姓名。德國其實長期進行着司法責任的追訴和責任歸屬。台灣目前沒有。我覺得社會可以討論。我覺得是上位的法制基礎要先做,而不是個案來處理。

法制基礎要先行,政治決策責任歸屬也要先行。包括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由上而下的政治決策的形成過程,責任歸屬應該要先行。這些應該是很可以處理的。

端:史塔西館長有沒有訪台灣的交流計畫?

鄭:訪問行程中我正式邀請他訪台,對方可望在2017年上半年到訪。因為2017年是台灣解嚴30週年,二二八事件70週年。兩相對照,我很想結合民間團體,舉辦解嚴30週年系列活動,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場「台德對話」。

除了館長,像「不義遺址博物館」等議題,相關人士都可以邀請,來做交流和對話。除了轉型正義研討會,也可舉辦影展和一些表演藝術活動,像是旅德台灣藝術家林美虹的(舞劇)作品《新娘妝》,它是以二二八為題材,就可以考慮邀請她返台表演。另外台灣音樂家蕭泰然的作品《1947序曲》,也是相關題材的文化創作,都可以和德國方面做雙向交流。

讀者評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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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在跳針南京大屠殺和日本責任真是可笑
    姑且不論南京大屠殺是中共和國民黨渲染
    戰前日本帝國政府早已解體
    早級戰犯也被槍絕
    在鬼扯要日本負責任的人什麼時候要用同樣標準
    要求中共為64屠殺、大躍進、文革
    負實質的責任?
    國民黨害怕轉型正義
    因為轉到底就會發現中華民國從來不是台灣的應然政府

  2. 應該同時請德國和日本,使日本向德國學習承認犯下,南京大屠殺和屠殺40萬臺灣島民。向全中國(大陸,臺灣島和香港)下跪懺悔並道歉。

  3. 太棒了!期待2017年舉辦台德轉型正義交流系列活動。
    建議還可將中正廟作為一個公民參與的轉型案例,請OURs來主持,細心籌備邀請與會德國轉型正義專家來台與我們民眾共同進行系列討論,做為中正廟未來應如何重新定位如何改造,成為對轉型正義立下歷史殷鑑的重要史蹟。讓後世子孫也能記取歷史教訓,為自己的家鄉勇敢對抗不義和強權。

  4. 民進黨=華麗空話
    臺灣島現在是從蔣總統以來,最糟糕的時候,而且才剛開始。

  5. … 看成了邓丽君…

  6. 台湾能够得以逐步成功转型,也许与蒋经国的高瞻远瞩选择向民主运动低头有关。但在中国这边,如此的高压明目张胆的欺凌民众之下,未来若改朝换代恐怕根本不会有什么转型正义,只会有对当权者及其所属党派的大清算

  7. 1.所以是表示日本時期的繼承等法規,可以現有男女均權的方式進行回溯? 畢竟日本時期也是威權統治狀態! 配偶與女系子孫的繼承權,以及至今仍不平等的僅限男性的兵役義務(包含役齡徵集,戰時召集等)。
    2.相關的文件,如果本身是來自威權組織的紀錄,那是不是也是一種法律上的毒樹果實? 特別是一些中性紀錄中的人員(被負面、正面處理,跟不處理,應該要如何辨識)
    3.各種預算勢必與現有預算產生彼此競爭的狀況,是如何設定上下限? 以及相關議題本身內部包含比如說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包含了明清朝代、西英法荷等勢力,應該要如何進行比例上的分配。(比如說計畫數量、建築數量、員額編制、預算編制、宣傳活動數量等)
    4.各國的相關法令的演變,真的應該要拿出來參考,畢竟通常比較容易查到的是現行的,但是光是各國(包含聯邦制的地方自治法規是否有特別的規範)就很複雜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rafgesetzbuch_section_86a

  8. 必須說,比起這個,我比較想知道妳的文化產業政策具體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