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網絡直播在全球新聞、遊戲等領域掀起熱潮,僅中國大陸的用戶規模就超過3億。而隨着這一市場的快速擴張,中國當局對這一領域的監管也日益細化,自今年9月起,針對網絡直播的監管驟然收緊。
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電總局)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近期先後出台嚴格的監管規章後,中國文化部也於12月12日公布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以「引導網絡文化」的名義對網絡直播進行監管。這意味着,未來網絡直播市場的從業者必須要同時遵從三大政府部門的行政法規。
文化部《辦法》首先對「網絡表演」進行了定義:「以現場進行的文藝表演活動等為主要內容,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產品。」這一定義涵蓋了現有的網絡直播服務,《辦法》還特別強調「網絡遊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的內容」也包含在監管範圍內。
網絡表演是網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網絡表演市場的管理和規範,主動引導網絡文化經營單位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自覺提供內容健康、向上向善,有益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秀網絡表演,促進我國網絡文化繁榮發展。
本次針對各地文化部門下發的《辦法》中,值得關注的條文包括:
-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網信辦和廣電總局也有相應的資質要求,這表示直播平台面臨不同部門的多重審查。
- 不得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准文號或備案編號的網絡遊戲產品,進行網絡遊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由於中國每年通過審批的遊戲數量極少,這一條文意味着現有遊戲直播平台將失去大部分直播內容。
-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採取面談、錄製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
-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為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並向公眾提供網絡表演產品的,應當於開通網絡表演頻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請。
-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將上季度自審信息(包括實時監運情況、發現問題處置情況和提供違法違規內容的表演者信息等)報送文化部。
這些條文中可以看出,中國當局針對網絡直播的監管在不斷細化落實。今年8月,網信辦提出各網站須實行「總編輯責任制」、「7x24小時值班」等八項「網絡信息管理主體責任」的規定,其中就要求加強對網絡直播等新應用、新功能的監管。
而在文化部發布《辦法》之前,廣電總局於9月就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應具有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認可的資質才能進行相應直播服務,並具備內容審核把關能力,確保「播出安全」與「內容安全」,在直播前應在省級以上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備案。
11月,網信辦也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直播服務提供者和發布者必須同時取得相關資質(即「雙資質」要求)才能發布新聞信息,並對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並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
而執法部門針對網絡直播也早有行動,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今年在「網絡直播平台專項整治」等4個專項行動中,共責令網站刪除47萬餘條鏈接,關閉帳號8226個,協同相關部門關閉網站26家。
北京商報引述幾家直播平台的負責人稱,正在積極配合相關政策的落實。映客直播負責人表示:「內容安全是映客的生命線,映客平台的審核團隊近1200人,對所有直播間的視頻內容和個人信息進行7×24小時實時巡查和監督處理,並採取技術監督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模式來保障直播內容的安全。」
但另一位直播行業從業者李某指出,直播平台本身就難以獲得持續性盈利,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在推高運營成本,因為真正要做到對違規內容即時阻斷、落實主播實名制等,都需要配備相應的人員。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研究人員沈望舒也認為,針對直播這樣的新型行業的監管往往是滯後的,為避免矯枉過正,政策的實施細則應該把控在合理範圍內,過高的標準與門檻雖然可以過濾掉大部分劣質直播平台,但同時也會遏制整個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