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宣誓風波

港府司法覆核禁議員重新宣誓,曾鈺成:「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數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任時也曾出現爭議,但從未有議員因而被褫奪資格,陳文敏認為政府「有違三權分立」。

端傳媒記者 許創彥、趙燕婷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6-10-19

#立法會#香港#宣誓風波

梁頌恆和游蕙禎就政府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再宣誓到高等法院應訊。
梁頌恆和游蕙禎就政府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再宣誓到高等法院應訊。

10月18日晚上8時許,颱風中的香港急風驟雨,提倡香港「民族自決」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在高等法院門外接受傳媒訪問。數小時前,他們還在準備翌日重新宣誓,正式成為立法會議員;此刻,他們已經成為被告,馬上要與政府對簿公堂。

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10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藍色旗幟,並把「China」讀成「支那」,掀起爭議。他們的誓言最後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無效,需要在10月19日重新宣誓。

豈料,在重新宣誓前一天,他們突然收到律政司通知──政府入稟司法覆核,推翻立法會主席決定,禁止梁頌恆和游蕙禎再度宣誓。

我們賭什麽也跟他賭到底。

青年新政梁頌恆

「我和游蕙禎在這件事上,會誓死捍衛香港民族的尊嚴和利益,我們賭什麽也跟他賭到底。」梁頌恆在開庭前對記者說。

開庭兩個半小時後,法庭在深夜11時半作出裁決,決定受理政府申請,但拒絕頒布臨時禁制令,案件將於11月3日正式開審。換言之,梁君彥仍然可按計劃,在10月19日為梁頌恆和游蕙禎監誓。

「剛才他們(政府)連文件都未寄到我們手中,就急着開庭,急着去審,這顯示什麼?這顯示政府不惜一切,去褫奪我和梁頌恆的議員資格。」游蕙禎這樣說。

特首緊急入稟,議員、主席頓成被告

律政司就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宣誓而提出司法覆核。
律政司就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宣誓而提出司法覆核。

整場宣誓風波,可追溯到10月12日。

首次立法會會議上,梁頌恆和游蕙禎同樣以英語宣誓。期間,梁頌恆將一條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披在肩上,讀出原文誓詞,但將「China」(中國)讀成「支那」;游蕙禎則把旗幟放在宣誓桌上展示,宣讀誓詞時,她除了將「China」讀成「支那」,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語發音讀成粗口。負責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旋即認為他們未必了解誓詞,指自己無權監誓。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未能生效。

在同一場合,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姚松炎,宣誓就職同樣引起爭議。他讀出誓詞原文後,緊接着讀出「爭取真普選」、「可持續發展」的字句。陳維安表示,由於他在誓言後「緊接」加插其他字句,所以宣誓無效。

「支那」事件引起社會批評,香港政府和中國大陸輿論對此更嚴厲批評,梁頌恆、游蕙禎和姚松炎亦宣誓無效而無法參與立法會主席選舉,以及加入事務委員會。社會立刻拿宣誓時逐字拖長誓詞的劉小麗、用問句語氣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羅冠聰,以及讀漏了「香港」二字的黃定光出來比較,要求主席梁君彥一併裁決宣誓有效與否。

及至10月18日,爭議仍未降溫。這天早上9時半,特首梁振英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他說自己和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少數候任議員,尤其是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會密切注視事態發展,有需要時就採取跟進行動。記者其後追問如何跟進和有什麽法律根據,梁振英沒有正面回應,僅兩次重申「有決定會公布」。

律政司代表特首梁振英緊急提司法覆核擬阻梁頌恆游蕙禎再宣誓。
律政司代表特首梁振英緊急提司法覆核擬阻梁頌恆游蕙禎再宣誓。

到了中午近12時,劉小麗表示收到主席梁君彥書面通知,她在10月12日的宣誓被裁定無效。隨後,梁君彥見記者,宣布除了劉小麗,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和黃定光一共5人宣誓無效。

梁君彥指,如果各人提出書面要求,會容許他們在10月19日、第二次立法會大會上重新宣誓;但如果這次宣誓仍有問題,則有可能被視為「拒絕宣誓」。

然而,就在梁君彥公布裁決約4小時後,梁頌恆和游蕙禎卻在大約下午5時,忽然收到律政司的信件,指政府會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梁君彥的裁決,禁止兩人再次宣誓。

高等法院於晚上7時緊急開庭聆訊,梁君彥、梁頌恆和游蕙禎均被列為被告,申請人則為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過,由於相關文件仍未派送到被告手上,法官區慶祥決定將案件押後兩小時,到晚上9時再開庭。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受挑戰

法庭上,香港政府、梁君彥、梁頌恆和游蕙禎的代表律師各自表述了法律觀點。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認為,《基本法》第104條清楚表明,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倘若議員不遵從,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 21 條,「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

莫樹聯指,誓言清楚易明,但梁頌恆和游蕙禎卻故意冒這風險,宣誓態度明顯攻擊和挑戰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這事實,造成所謂的不公是「自己攞嚟(自食惡果)」。他認為兩人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合法性,來自有效宣誓,但他們明顯做不到,從大眾利益和觀感出發,梁頌恆和游蕙禎不能再行使議員職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無權為他們監誓。

另一邊廂,代表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卻認為立法會主席有權按照《宣誓及聲明條例》授予的權力,為議員監誓。一次宣示失敗,不等於「拒絕或忽略誓言」,其他人也沒有理據,阻止立法會主席行使憲法權利,捍衛所有選舉產生的議員權利。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反對政府就兩名議員再宣誓申請司法覆核。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反對政府就兩名議員再宣誓申請司法覆核。

與此同時,翟紹唐強調梁頌恆和游蕙禎均為民選議員,有憲法的授權,他們要履行對選民的承諾,進入議會,服務社會;禁止他們再次宣示,是嚴重干預他們的憲法權利。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基本法》第104條只需要議員宣誓,並沒提到能夠取消議員資格,梁頌恆也沒有拒絕宣誓。他強調,特首梁振英在整件案件裏,也不應有任何角色。

代表游蕙禎的大律師譚俊傑就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分別被提名競選部分委員會的主席,但兩人因為宣誓無效、不合資格而不能出席會議。假如法庭還頒下禁制令,兩人肯定喪失參選機會。

法庭上各方據理力爭,而法庭外,人們開始憂慮,香港行之有年的三權分立已經遭到損害。

這決定似乎是一個政治而非出於公眾利益的決定。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接受端傳媒訪問時表示,終審法院2014年審理有關立法會剪布案件時曾指出,在三權分立下,法院盡量不會干預立法會的運作。

今次事件中,陳文敏說,立法會主席已經作出決定,法例亦無禁止立法會不能讓議員再作宣誓,「律政司的決定有違三權分立的原則」。他又說,褫奪立法會議員的議席是一個重大的憲制決定,不應輕率處理,律政司有憲制責任維護立法會的獨立性,「這決定似乎是一個政治而非出於公眾利益的決定」。

無綫電視則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回應有關破壞三權分立的說法。消息人士指,立法會的開會和休會日期,都是由行政長官訂定;又指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整個特區的首長,律政司是行政長官的法律部門。

2004年第3屆立法會梁國雄在宣誓就任時修改誓詞。
2004年第3屆立法會梁國雄在宣誓就任時修改誓詞。

宣誓屢有爭議,但從未褫奪議員資格

香港回歸19年來,數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任時不只一次出現爭議,可是從未有議員因而被褫奪資格。

2004年第3屆立法會就任時,梁國雄在宣誓時修改誓詞,將「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改成「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居民」,又加入「爭取民主、公義和捍衛人權、自由」的字眼,被裁定宣誓無效。

為此,梁國雄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主審法官夏正民拒絕受理。夏正民指出,議員需要按照法例規定的內容宣誓,立法會秘書處沒有法定職能,為自訂誓詞監誓。梁國雄於是重新宣誓,但在誓詞前後加插「平反六四」等字句,又未有在誓章上簽署。不過,他這次宣誓仍被裁定為有效。

到了2008年第4屆立法會宣誓儀式上,除了梁國雄外,黃毓民、陳偉業也在宣誓時叫口號,何秀蘭、黃成智則在誓詞尾段加入其他字句,但全部被裁定為宣誓有效。當年立法會秘書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議員只要將誓詞所有內容讀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加入其他字句並未違規。

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但政治上,「此舉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

2012後,第5屆立法會就任,黃毓民以咳嗽聲代替誓詞中的「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等字眼。當時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裁定,黃毓民未有完成宣誓,但因他願意補做宣誓,不算是「拒絕或忽略誓言」,所以沒有取消其議員資格。

事隔四年,經已離任立法會主席的曾鈺成對端傳媒表示,過去他也曾有部分裁決,「政府認為是錯誤的,但他們仍不會去司法覆核」。他直言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但政治上,「此舉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可能是一宗影響香港憲制的案件」

今次宣誓風波,法官區慶祥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是民選議員,代表公眾,如果法庭當刻頒禁制令,剝奪二人的權利,影響深遠。而且政府也缺乏充分理據,解釋為何法庭非頒布臨時禁制令不可,因此拒絕相關要求。

儘管不頒布臨時禁制令,但法官認為申請人特首與律政司申請有理據,最後受理了覆核要求。

滂沱大雨中,梁頌恆和游蕙禎得知法庭決定後,步出高等法院。他們接受傳媒訪問時,形容這場跟政府的博弈,是「一場司法戰爭,背負着的這單案件,可能是一宗影響香港憲制未來幾十年的案件」。

我輸不起這場官司,香港人也輸不起這場官司。

梁頌恆

對於重新宣誓會採取什麼策略,兩人沒有回應太多,梁頌恆說他們仍然需要研究,但會以一個「置我們陣營有利的做法」為依歸。

「宣不宣誓,成不成功,做不做到議員,對於我來說,已經是第二個要回答的答案。第一個要答的答案是,我如何可以贏這場官司。我輸不起這場官司,香港人也輸不起這場官司。」梁頌恆說。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