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上8时许,台风中的香港急风骤雨,提倡香港“民族自决”的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在高等法院门外接受传媒访问。数小时前,他们还在准备翌日重新宣誓,正式成为立法会议员;此刻,他们已经成为被告,马上要与政府对簿公堂。
梁颂恒和游蕙祯两人10月12日在立法会宣誓时,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蓝色旗帜,并把“China”读成“支那”,掀起争议。他们的誓言最后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无效,需要在10月19日重新宣誓。
岂料,在重新宣誓前一天,他们突然收到律政司通知──政府入禀司法覆核,推翻立法会主席决定,禁止梁颂恒和游蕙祯再度宣誓。
我们赌什么也跟他赌到底。
“我和游蕙祯在这件事上,会誓死捍卫香港民族的尊严和利益,我们赌什么也跟他赌到底。”梁颂恒在开庭前对记者说。
开庭两个半小时后,法庭在深夜11时半作出裁决,决定受理政府申请,但拒绝颁布临时禁制令,案件将于11月3日正式开审。换言之,梁君彦仍然可按计划,在10月19日为梁颂恒和游蕙祯监誓。
“刚才他们(政府)连文件都未寄到我们手中,就急着开庭,急着去审,这显示什么?这显示政府不惜一切,去褫夺我和梁颂恒的议员资格。”游蕙祯这样说。
特首紧急入禀,议员、主席顿成被告
整场宣誓风波,可追溯到10月12日。
首次立法会会议上,梁颂恒和游蕙祯同样以英语宣誓。期间,梁颂恒将一条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旗帜披在肩上,读出原文誓词,但将“China”(中国)读成“支那”;游蕙祯则把旗帜放在宣誓桌上展示,宣读誓词时,她除了将“China”读成“支那”,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语发音读成粗口。负责监誓的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旋即认为他们未必了解誓词,指自己无权监誓。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未能生效。
在同一场合,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姚松炎,宣誓就职同样引起争议。他读出誓词原文后,紧接着读出“争取真普选”、“可持续发展”的字句。陈维安表示,由于他在誓言后“紧接”加插其他字句,所以宣誓无效。
“支那”事件引起社会批评,香港政府和中国大陆舆论对此更严厉批评,梁颂恒、游蕙祯和姚松炎亦宣誓无效而无法参与立法会主席选举,以及加入事务委员会。社会立刻拿宣誓时逐字拖长誓词的刘小丽、用问句语气念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罗冠聪,以及读漏了“香港”二字的黄定光出来比较,要求主席梁君彦一并裁决宣誓有效与否。
及至10月18日,争议仍未降温。这天早上9时半,特首梁振英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他说自己和特区政府高度关注少数候任议员,尤其是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宣誓,会密切注视事态发展,有需要时就采取跟进行动。记者其后追问如何跟进和有什么法律根据,梁振英没有正面回应,仅两次重申“有决定会公布”。
到了中午近12时,刘小丽表示收到主席梁君彦书面通知,她在10月12日的宣誓被裁定无效。随后,梁君彦见记者,宣布除了刘小丽,梁颂恒、游蕙祯、姚松炎和黄定光一共5人宣誓无效。
梁君彦指,如果各人提出书面要求,会容许他们在10月19日、第二次立法会大会上重新宣誓;但如果这次宣誓仍有问题,则有可能被视为“拒绝宣誓”。
然而,就在梁君彦公布裁决约4小时后,梁颂恒和游蕙祯却在大约下午5时,忽然收到律政司的信件,指政府会向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梁君彦的裁决,禁止两人再次宣誓。
高等法院于晚上7时紧急开庭聆讯,梁君彦、梁颂恒和游蕙祯均被列为被告,申请人则为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不过,由于相关文件仍未派送到被告手上,法官区庆祥决定将案件押后两小时,到晚上9时再开庭。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受挑战
法庭上,香港政府、梁君彦、梁颂恒和游蕙祯的代表律师各自表述了法律观点。
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认为,《基本法》第104条清楚表明,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倘若议员不遵从,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 21 条,“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
莫树联指,誓言清楚易明,但梁颂恒和游蕙祯却故意冒这风险,宣誓态度明显攻击和挑战香港作为中国一部分这事实,造成所谓的不公是“自己攞嚟(自食恶果)”。他认为两人担任立法会议员的合法性,来自有效宣誓,但他们明显做不到,从大众利益和观感出发,梁颂恒和游蕙祯不能再行使议员职权;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也无权为他们监誓。
另一边厢,代表梁君彦的资深大律师翟绍唐却认为立法会主席有权按照《宣誓及声明条例》授予的权力,为议员监誓。一次宣示失败,不等于“拒绝或忽略誓言”,其他人也没有理据,阻止立法会主席行使宪法权利,捍卫所有选举产生的议员权利。
与此同时,翟绍唐强调梁颂恒和游蕙祯均为民选议员,有宪法的授权,他们要履行对选民的承诺,进入议会,服务社会;禁止他们再次宣示,是严重干预他们的宪法权利。
代表梁颂恒的资深大律师潘熙表示,《基本法》第104条只需要议员宣誓,并没提到能够取消议员资格,梁颂恒也没有拒绝宣誓。他强调,特首梁振英在整件案件里,也不应有任何角色。
代表游蕙祯的大律师谭俊杰就认为,梁颂恒和游蕙祯分别被提名竞选部分委员会的主席,但两人因为宣誓无效、不合资格而不能出席会议。假如法庭还颁下禁制令,两人肯定丧失参选机会。
法庭上各方据理力争,而法庭外,人们开始忧虑,香港行之有年的三权分立已经遭到损害。
这决定似乎是一个政治而非出于公众利益的决定。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接受端传媒访问时表示,终审法院2014年审理有关立法会剪布案件时曾指出,在三权分立下,法院尽量不会干预立法会的运作。
今次事件中,陈文敏说,立法会主席已经作出决定,法例亦无禁止立法会不能让议员再作宣誓,“律政司的决定有违三权分立的原则”。他又说,褫夺立法会议员的议席是一个重大的宪制决定,不应轻率处理,律政司有宪制责任维护立法会的独立性,“这决定似乎是一个政治而非出于公众利益的决定”。
无线电视则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回应有关破坏三权分立的说法。消息人士指,立法会的开会和休会日期,都是由行政长官订定;又指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是整个特区的首长,律政司是行政长官的法律部门。
宣誓屡有争议,但从未褫夺议员资格
香港回归19年来,数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时不只一次出现争议,可是从未有议员因而被褫夺资格。
2004年第3届立法会就任时,梁国雄在宣誓时修改誓词,将“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改成“效忠中国人民和香港居民”,又加入“争取民主、公义和捍卫人权、自由”的字眼,被裁定宣誓无效。
为此,梁国雄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主审法官夏正民拒绝受理。夏正民指出,议员需要按照法例规定的内容宣誓,立法会秘书处没有法定职能,为自订誓词监誓。梁国雄于是重新宣誓,但在誓词前后加插“平反六四”等字句,又未有在誓章上签署。不过,他这次宣誓仍被裁定为有效。
到了2008年第4届立法会宣誓仪式上,除了梁国雄外,黄毓民、陈伟业也在宣誓时叫口号,何秀兰、黄成智则在誓词尾段加入其他字句,但全部被裁定为宣誓有效。当年立法会秘书处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议员只要将誓词所有内容读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加入其他字句并未违规。
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径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但政治上,“此举当然会被视为破坏行政立法关系”。
2012后,第5届立法会就任,黄毓民以咳嗽声代替誓词中的“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等字眼。当时的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裁定,黄毓民未有完成宣誓,但因他愿意补做宣誓,不算是“拒绝或忽略誓言”,所以没有取消其议员资格。
事隔四年,经已离任立法会主席的曾钰成对端传媒表示,过去他也曾有部分裁决,“政府认为是错误的,但他们仍不会去司法覆核”。他直言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径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但政治上,“此举当然会被视为破坏行政立法关系”。
“可能是一宗影响香港宪制的案件”
今次宣誓风波,法官区庆祥认为梁颂恒和游蕙祯是民选议员,代表公众,如果法庭当刻颁禁制令,剥夺二人的权利,影响深远。而且政府也缺乏充分理据,解释为何法庭非颁布临时禁制令不可,因此拒绝相关要求。
尽管不颁布临时禁制令,但法官认为申请人特首与律政司申请有理据,最后受理了覆核要求。
滂沱大雨中,梁颂恒和游蕙祯得知法庭决定后,步出高等法院。他们接受传媒访问时,形容这场跟政府的博弈,是“一场司法战争,背负着的这单案件,可能是一宗影响香港宪制未来几十年的案件”。
我输不起这场官司,香港人也输不起这场官司。
对于重新宣誓会采取什么策略,两人没有回应太多,梁颂恒说他们仍然需要研究,但会以一个“置我们阵营有利的做法”为依归。
“宣不宣誓,成不成功,做不做到议员,对于我来说,已经是第二个要回答的答案。第一个要答的答案是,我如何可以赢这场官司。我输不起这场官司,香港人也输不起这场官司。”梁颂恒说。
这两个人不都是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吗,评论区的人现在怎么又说他们蠢,
真係豬隊友啊⋯⋯⋯⋯
衷心希望這兩個怪胎被踢出立法院。。。這樣的政治人物在任何國家,如此侮辱自己的種族,都已經被要求自動下台了。他們的舉動等於有猶太議員表示德國當年二戰做的對一樣。。。。。
呵呵,兩個小學雞,連要罵人的話的背景都沒搞清楚,就跳出來。。。。證明香港就是應該有國民教育啊,那些反國教的,看到今天的這兩個失敗案例,應該後悔了吧。抵死啦。。。。。
這種弱智如果都能代表香港,我就能代表全人類。
对了,这件事在大陆社交媒体上根本没有引发热议。不用热议,连议都没议。因为大家不知道,否则大陆的网络喷子早就过来把香港媒体骂个狗血淋头了,香港就这点好,信息不会受到管制。在大陆的社交网站上,宣传香港敌对大陆情绪的事情会被封,因为这样是破坏中港关系。喷子可以去骂美国,骂菲律宾,但是不能骂香港,这可能是因为立法者不是个喷子吧。
“我和游蕙祯在这件事上,会誓死捍卫香港民族的尊严和利益,我们赌什么也跟他赌到底。”
可笑,通过侮辱其他民族的尊严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可以想象到这种人平日里就是满嘴脏话的网络喷子。香港人民是不是就喜欢这种喷子一定要他当议员代表自己?整件事情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什么誓言合不合格三权分不分立,而是使用侮辱性字眼。提醒各位自由民主人士,中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华民族,代表住在里面的13亿人民,无论你们承认与否也包括香港居民,而不代表政府或者共产党,他的行为与之前所有议员性质都不同,而和前段时间美国媒体播出侮辱华人节目性质相同。坐在香港歧视这个歧视那个,走出去外国人把香港人统统归在在支那华人里,想歧视就一起捎带着歧视了。
各位,中國真的這麼不好嗎?我的普世價值就是人民有飽飯吃,能安居樂業。2014年美國警察殺人的比例是大陸的92:1
2015年美警殺1140人,大部份是黑人。
2014, 2015年全球在貧窮線以下人數減少,富人增多了。原因是大陸從三十多年前改革開放到現在,數以億計人民富有起來,生活改善了。表現傑出,進步神速,是史無前例。只有優秀的中國做到。
首先搞清楚一点,香港什么时候开始是所谓的“三权分立”,如果这一点都是错误的,那还扯些什么其他的呢?
港府不過是中央的代理人,真正發號施令的是西環,否則建制派怎麼會這樣齊整的配合一男子。
順手:http://www.pentoy.hk/時事/c298/2015/09/24/香港政制是三權分立嗎?/
http://www.pentoy.hk/時事/c298/2015/09/24/香港政制是三權分立嗎?/
被判无效可以理解,但要剥夺议员身份,则梁确实是史上最差了
@Hong_hkg 你的觀點還算有些價值,但是用滿篇文言夾雜著淺白的罵人話,素質上就低了很多,毀壞了討論的空間
以侮辱的方式宣讀誓詞,這絕不是一個好的選擇,買單的可能會是所有香港人。
張曉明此前公開論及「香港並非三權分立」「特首地位超然」,給予了政府今日暴行的法理依據。
當對手擁戴一個草管人命,為鞏固及永續統治的政黨時,我又何須尊重連生命、人權、自由都不看重的對方?
再者,作為一個炎黃子孫,一個真正的中國人,每當審視共產黨過去至今的所作所為?又何能不稱之為匪類,擁戴者又何能不稱之為鷹犬豬狗?
豆腐腦,看你行文,似是來/出自大陸?面對種種不公不義,難道就只能死抱民族主義當思想偉哥?
利申:非作者,亦非港獨支持者。
咦 樓下hong_hkg這是作者跳出來了嗎?張口「匪類」,閉口「鷹犬豬狗」。連論戰的對手都不尊重,就這種素質文章寫得再漂亮有什麼用?我就好奇了,人家這是滅了你滿門還是咋地?戾氣這麼重?
該篇文章有基本的知識錯誤,香港本不是三權分立,只是有司法獨立,行政機關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又相互配合。
宋「老師」所言甚謬,其所陳之一天,皆有顛倒是非,倒果為因之況。
其一,宋「老師」所言「變相的人治」,誠然荒謬絕倫。筆者之所以枚舉前事,焉止於鋪陳「有效的先例」以證今,更顯露出此乃超乎先例之「通例」,「老師」不識而云「特例處理」、「特別待遇」,更顛倒「既定的公共規則」之義,飴笑大方。再者,在所謂現今共匪治下之中國,又焉需談「專政名義」?毋一不是專政!剝奪之事,琳琅滿目。又言「不應有的特權」而不察,所謂「不應有的特權」,何者?功能組別也,選舉委員會也,此大違人權民主之事也,「老師」視而不見,居心叵測。
其二,「老師」敢談「三權分立」,大出我所料,蓋因其猶夏蟲語冰,不可思議。三權者,行政、司法、立法,今匪類圖行政凌駕司法、立法,大陸地區或以為常,朝鮮亦然。三權分立,方能言法治,「老師」不解,乃先天所限。
其三,「綜觀中國近年政局發展走勢……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上文之精彩,在於其以漢字系統乘載狗屁不通之話語,匪夷所思。匪類以「一國」壓倒「兩制」,香港又何來「為中國政治改革提供可行性的模本」之空間?藉由深化矛盾,制造爭端,辟除異己,此般獸行,萬世不齒。正因匪類執政,民不聊生,公平正義,蕩然無存,方有自主獨立之聲,此乃官迫民反,「老師」甘為鷹犬,以我中華文化倫理價值觀審之,當落豬狗不如之評。
其四,「中共更加警惕和排斥香港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匪共之警惕又豈始於今?其排斥之先例更是不絕。鷹犬敢言「五十年不變」?放屁!看看中聯辦嚴重干預本港自治,事無多小皆插手管治,此「老師」之五十年不變?
最後,斷送整個中國未來之人,絕非倡言港獨或木土等輩,乃汝等不知廉恥,賣友求榮,賣母求財之人。人本當生而平等,今中國之民主何在?中國人之人權何在?方今多有白丁淺人自稱「老師」,鷹犬求財而不鳴愛國,諸君不得不察!
年轻人总想搞个大新闻,政治并不是声音越大越有理的。
我觉得宣誓词加入对民主要求的口号和用侮辱性词语说国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些人非要混而谈之,最后伤害的是大陆还是香港我们拭目以待。
想提醒相識的記者許君,此篇報導的內容在結果上可能好壞參半。好處毋需多言,因為是你和持相同立場的人所期望看到的。壞處則請特別留意兩點:
第一,文中舉證此多宗議員宣誓「出軌」卻仍被視為有效的先例,讓人明顯看到所謂「法治」社會,其實也無非是變相的「人治」而已。如此多次因為某些人的身分而給予特別待遇,或特例處理,犧牲(甚至操弄)既定的公共規則,背後隱藏的是法治亦或人治?任何有思考的人都會對此心生疑慮。以民主名義給予某些人不應有的特權,與以專政名義剝奪某些人本應有的權利,兩者似乎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一體兩面,適用對象和角度不同而已。
再者,文中所引陳教授破壞三權分立的說法,聽似理直氣壯。然而反過來看,究其本原是試圖用三權分立制,為「香港民族」、「香港獨立」等觀念及(初始)行為保駕護航,其實更具潛在的危險性和破壞力。綜觀中國近年政局發展走勢,最高權力機構擱置此前十年管治漸趨開明和開放的路線,一系列左傾和集權舉措愈發明顯。如果在「兩制」的條件下,香港不但不能為中國政治改革提供可行性的模本,反而不斷製造「民族自主」、「獨立」的威脅聲音,其結果只有一個,就是令中共更加警惕和排斥香港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從此角度看,梁頌恒所言「影響香港憲制未來幾十年」是一句短視而不切實際的空話。拋開個人立場不言,或可大膽預測,即便梁所代表的「香港人」贏了這場官司,卻很可能是以失去香港現有的「高度自治」,並斷送整個中國未來政治改革進程為代價。
孰遠孰近,孰重孰輕,許君且自權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