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上8時許,颱風中的香港急風驟雨,提倡香港「民族自決」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在高等法院門外接受傳媒訪問。數小時前,他們還在準備翌日重新宣誓,正式成為立法會議員;此刻,他們已經成為被告,馬上要與政府對簿公堂。
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10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藍色旗幟,並把「China」讀成「支那」,掀起爭議。他們的誓言最後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無效,需要在10月19日重新宣誓。
豈料,在重新宣誓前一天,他們突然收到律政司通知──政府入稟司法覆核,推翻立法會主席決定,禁止梁頌恆和游蕙禎再度宣誓。
我們賭什麽也跟他賭到底。
「我和游蕙禎在這件事上,會誓死捍衛香港民族的尊嚴和利益,我們賭什麽也跟他賭到底。」梁頌恆在開庭前對記者說。
開庭兩個半小時後,法庭在深夜11時半作出裁決,決定受理政府申請,但拒絕頒布臨時禁制令,案件將於11月3日正式開審。換言之,梁君彥仍然可按計劃,在10月19日為梁頌恆和游蕙禎監誓。
「剛才他們(政府)連文件都未寄到我們手中,就急着開庭,急着去審,這顯示什麼?這顯示政府不惜一切,去褫奪我和梁頌恆的議員資格。」游蕙禎這樣說。
特首緊急入稟,議員、主席頓成被告
整場宣誓風波,可追溯到10月12日。
首次立法會會議上,梁頌恆和游蕙禎同樣以英語宣誓。期間,梁頌恆將一條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披在肩上,讀出原文誓詞,但將「China」(中國)讀成「支那」;游蕙禎則把旗幟放在宣誓桌上展示,宣讀誓詞時,她除了將「China」讀成「支那」,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語發音讀成粗口。負責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旋即認為他們未必了解誓詞,指自己無權監誓。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未能生效。
在同一場合,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姚松炎,宣誓就職同樣引起爭議。他讀出誓詞原文後,緊接着讀出「爭取真普選」、「可持續發展」的字句。陳維安表示,由於他在誓言後「緊接」加插其他字句,所以宣誓無效。
「支那」事件引起社會批評,香港政府和中國大陸輿論對此更嚴厲批評,梁頌恆、游蕙禎和姚松炎亦宣誓無效而無法參與立法會主席選舉,以及加入事務委員會。社會立刻拿宣誓時逐字拖長誓詞的劉小麗、用問句語氣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羅冠聰,以及讀漏了「香港」二字的黃定光出來比較,要求主席梁君彥一併裁決宣誓有效與否。
及至10月18日,爭議仍未降溫。這天早上9時半,特首梁振英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他說自己和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少數候任議員,尤其是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會密切注視事態發展,有需要時就採取跟進行動。記者其後追問如何跟進和有什麽法律根據,梁振英沒有正面回應,僅兩次重申「有決定會公布」。
到了中午近12時,劉小麗表示收到主席梁君彥書面通知,她在10月12日的宣誓被裁定無效。隨後,梁君彥見記者,宣布除了劉小麗,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和黃定光一共5人宣誓無效。
梁君彥指,如果各人提出書面要求,會容許他們在10月19日、第二次立法會大會上重新宣誓;但如果這次宣誓仍有問題,則有可能被視為「拒絕宣誓」。
然而,就在梁君彥公布裁決約4小時後,梁頌恆和游蕙禎卻在大約下午5時,忽然收到律政司的信件,指政府會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梁君彥的裁決,禁止兩人再次宣誓。
高等法院於晚上7時緊急開庭聆訊,梁君彥、梁頌恆和游蕙禎均被列為被告,申請人則為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過,由於相關文件仍未派送到被告手上,法官區慶祥決定將案件押後兩小時,到晚上9時再開庭。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受挑戰
法庭上,香港政府、梁君彥、梁頌恆和游蕙禎的代表律師各自表述了法律觀點。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認為,《基本法》第104條清楚表明,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倘若議員不遵從,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 21 條,「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
莫樹聯指,誓言清楚易明,但梁頌恆和游蕙禎卻故意冒這風險,宣誓態度明顯攻擊和挑戰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這事實,造成所謂的不公是「自己攞嚟(自食惡果)」。他認為兩人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合法性,來自有效宣誓,但他們明顯做不到,從大眾利益和觀感出發,梁頌恆和游蕙禎不能再行使議員職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無權為他們監誓。
另一邊廂,代表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卻認為立法會主席有權按照《宣誓及聲明條例》授予的權力,為議員監誓。一次宣示失敗,不等於「拒絕或忽略誓言」,其他人也沒有理據,阻止立法會主席行使憲法權利,捍衛所有選舉產生的議員權利。
與此同時,翟紹唐強調梁頌恆和游蕙禎均為民選議員,有憲法的授權,他們要履行對選民的承諾,進入議會,服務社會;禁止他們再次宣示,是嚴重干預他們的憲法權利。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基本法》第104條只需要議員宣誓,並沒提到能夠取消議員資格,梁頌恆也沒有拒絕宣誓。他強調,特首梁振英在整件案件裏,也不應有任何角色。
代表游蕙禎的大律師譚俊傑就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分別被提名競選部分委員會的主席,但兩人因為宣誓無效、不合資格而不能出席會議。假如法庭還頒下禁制令,兩人肯定喪失參選機會。
法庭上各方據理力爭,而法庭外,人們開始憂慮,香港行之有年的三權分立已經遭到損害。
這決定似乎是一個政治而非出於公眾利益的決定。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接受端傳媒訪問時表示,終審法院2014年審理有關立法會剪布案件時曾指出,在三權分立下,法院盡量不會干預立法會的運作。
今次事件中,陳文敏說,立法會主席已經作出決定,法例亦無禁止立法會不能讓議員再作宣誓,「律政司的決定有違三權分立的原則」。他又說,褫奪立法會議員的議席是一個重大的憲制決定,不應輕率處理,律政司有憲制責任維護立法會的獨立性,「這決定似乎是一個政治而非出於公眾利益的決定」。
無綫電視則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回應有關破壞三權分立的說法。消息人士指,立法會的開會和休會日期,都是由行政長官訂定;又指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整個特區的首長,律政司是行政長官的法律部門。
宣誓屢有爭議,但從未褫奪議員資格
香港回歸19年來,數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任時不只一次出現爭議,可是從未有議員因而被褫奪資格。
2004年第3屆立法會就任時,梁國雄在宣誓時修改誓詞,將「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改成「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居民」,又加入「爭取民主、公義和捍衛人權、自由」的字眼,被裁定宣誓無效。
為此,梁國雄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主審法官夏正民拒絕受理。夏正民指出,議員需要按照法例規定的內容宣誓,立法會秘書處沒有法定職能,為自訂誓詞監誓。梁國雄於是重新宣誓,但在誓詞前後加插「平反六四」等字句,又未有在誓章上簽署。不過,他這次宣誓仍被裁定為有效。
到了2008年第4屆立法會宣誓儀式上,除了梁國雄外,黃毓民、陳偉業也在宣誓時叫口號,何秀蘭、黃成智則在誓詞尾段加入其他字句,但全部被裁定為宣誓有效。當年立法會秘書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議員只要將誓詞所有內容讀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加入其他字句並未違規。
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但政治上,「此舉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2012後,第5屆立法會就任,黃毓民以咳嗽聲代替誓詞中的「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等字眼。當時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裁定,黃毓民未有完成宣誓,但因他願意補做宣誓,不算是「拒絕或忽略誓言」,所以沒有取消其議員資格。
事隔四年,經已離任立法會主席的曾鈺成對端傳媒表示,過去他也曾有部分裁決,「政府認為是錯誤的,但他們仍不會去司法覆核」。他直言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但政治上,「此舉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可能是一宗影響香港憲制的案件」
今次宣誓風波,法官區慶祥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是民選議員,代表公眾,如果法庭當刻頒禁制令,剝奪二人的權利,影響深遠。而且政府也缺乏充分理據,解釋為何法庭非頒布臨時禁制令不可,因此拒絕相關要求。
儘管不頒布臨時禁制令,但法官認為申請人特首與律政司申請有理據,最後受理了覆核要求。
滂沱大雨中,梁頌恆和游蕙禎得知法庭決定後,步出高等法院。他們接受傳媒訪問時,形容這場跟政府的博弈,是「一場司法戰爭,背負着的這單案件,可能是一宗影響香港憲制未來幾十年的案件」。
我輸不起這場官司,香港人也輸不起這場官司。
對於重新宣誓會採取什麼策略,兩人沒有回應太多,梁頌恆說他們仍然需要研究,但會以一個「置我們陣營有利的做法」為依歸。
「宣不宣誓,成不成功,做不做到議員,對於我來說,已經是第二個要回答的答案。第一個要答的答案是,我如何可以贏這場官司。我輸不起這場官司,香港人也輸不起這場官司。」梁頌恆說。
这两个人不都是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吗,评论区的人现在怎么又说他们蠢,
真係豬隊友啊⋯⋯⋯⋯
衷心希望這兩個怪胎被踢出立法院。。。這樣的政治人物在任何國家,如此侮辱自己的種族,都已經被要求自動下台了。他們的舉動等於有猶太議員表示德國當年二戰做的對一樣。。。。。
呵呵,兩個小學雞,連要罵人的話的背景都沒搞清楚,就跳出來。。。。證明香港就是應該有國民教育啊,那些反國教的,看到今天的這兩個失敗案例,應該後悔了吧。抵死啦。。。。。
這種弱智如果都能代表香港,我就能代表全人類。
对了,这件事在大陆社交媒体上根本没有引发热议。不用热议,连议都没议。因为大家不知道,否则大陆的网络喷子早就过来把香港媒体骂个狗血淋头了,香港就这点好,信息不会受到管制。在大陆的社交网站上,宣传香港敌对大陆情绪的事情会被封,因为这样是破坏中港关系。喷子可以去骂美国,骂菲律宾,但是不能骂香港,这可能是因为立法者不是个喷子吧。
“我和游蕙祯在这件事上,会誓死捍卫香港民族的尊严和利益,我们赌什么也跟他赌到底。”
可笑,通过侮辱其他民族的尊严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可以想象到这种人平日里就是满嘴脏话的网络喷子。香港人民是不是就喜欢这种喷子一定要他当议员代表自己?整件事情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什么誓言合不合格三权分不分立,而是使用侮辱性字眼。提醒各位自由民主人士,中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华民族,代表住在里面的13亿人民,无论你们承认与否也包括香港居民,而不代表政府或者共产党,他的行为与之前所有议员性质都不同,而和前段时间美国媒体播出侮辱华人节目性质相同。坐在香港歧视这个歧视那个,走出去外国人把香港人统统归在在支那华人里,想歧视就一起捎带着歧视了。
各位,中國真的這麼不好嗎?我的普世價值就是人民有飽飯吃,能安居樂業。2014年美國警察殺人的比例是大陸的92:1
2015年美警殺1140人,大部份是黑人。
2014, 2015年全球在貧窮線以下人數減少,富人增多了。原因是大陸從三十多年前改革開放到現在,數以億計人民富有起來,生活改善了。表現傑出,進步神速,是史無前例。只有優秀的中國做到。
首先搞清楚一点,香港什么时候开始是所谓的“三权分立”,如果这一点都是错误的,那还扯些什么其他的呢?
港府不過是中央的代理人,真正發號施令的是西環,否則建制派怎麼會這樣齊整的配合一男子。
順手:http://www.pentoy.hk/時事/c298/2015/09/24/香港政制是三權分立嗎?/
http://www.pentoy.hk/時事/c298/2015/09/24/香港政制是三權分立嗎?/
被判无效可以理解,但要剥夺议员身份,则梁确实是史上最差了
@Hong_hkg 你的觀點還算有些價值,但是用滿篇文言夾雜著淺白的罵人話,素質上就低了很多,毀壞了討論的空間
以侮辱的方式宣讀誓詞,這絕不是一個好的選擇,買單的可能會是所有香港人。
張曉明此前公開論及「香港並非三權分立」「特首地位超然」,給予了政府今日暴行的法理依據。
當對手擁戴一個草管人命,為鞏固及永續統治的政黨時,我又何須尊重連生命、人權、自由都不看重的對方?
再者,作為一個炎黃子孫,一個真正的中國人,每當審視共產黨過去至今的所作所為?又何能不稱之為匪類,擁戴者又何能不稱之為鷹犬豬狗?
豆腐腦,看你行文,似是來/出自大陸?面對種種不公不義,難道就只能死抱民族主義當思想偉哥?
利申:非作者,亦非港獨支持者。
咦 樓下hong_hkg這是作者跳出來了嗎?張口「匪類」,閉口「鷹犬豬狗」。連論戰的對手都不尊重,就這種素質文章寫得再漂亮有什麼用?我就好奇了,人家這是滅了你滿門還是咋地?戾氣這麼重?
該篇文章有基本的知識錯誤,香港本不是三權分立,只是有司法獨立,行政機關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又相互配合。
宋「老師」所言甚謬,其所陳之一天,皆有顛倒是非,倒果為因之況。
其一,宋「老師」所言「變相的人治」,誠然荒謬絕倫。筆者之所以枚舉前事,焉止於鋪陳「有效的先例」以證今,更顯露出此乃超乎先例之「通例」,「老師」不識而云「特例處理」、「特別待遇」,更顛倒「既定的公共規則」之義,飴笑大方。再者,在所謂現今共匪治下之中國,又焉需談「專政名義」?毋一不是專政!剝奪之事,琳琅滿目。又言「不應有的特權」而不察,所謂「不應有的特權」,何者?功能組別也,選舉委員會也,此大違人權民主之事也,「老師」視而不見,居心叵測。
其二,「老師」敢談「三權分立」,大出我所料,蓋因其猶夏蟲語冰,不可思議。三權者,行政、司法、立法,今匪類圖行政凌駕司法、立法,大陸地區或以為常,朝鮮亦然。三權分立,方能言法治,「老師」不解,乃先天所限。
其三,「綜觀中國近年政局發展走勢……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上文之精彩,在於其以漢字系統乘載狗屁不通之話語,匪夷所思。匪類以「一國」壓倒「兩制」,香港又何來「為中國政治改革提供可行性的模本」之空間?藉由深化矛盾,制造爭端,辟除異己,此般獸行,萬世不齒。正因匪類執政,民不聊生,公平正義,蕩然無存,方有自主獨立之聲,此乃官迫民反,「老師」甘為鷹犬,以我中華文化倫理價值觀審之,當落豬狗不如之評。
其四,「中共更加警惕和排斥香港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匪共之警惕又豈始於今?其排斥之先例更是不絕。鷹犬敢言「五十年不變」?放屁!看看中聯辦嚴重干預本港自治,事無多小皆插手管治,此「老師」之五十年不變?
最後,斷送整個中國未來之人,絕非倡言港獨或木土等輩,乃汝等不知廉恥,賣友求榮,賣母求財之人。人本當生而平等,今中國之民主何在?中國人之人權何在?方今多有白丁淺人自稱「老師」,鷹犬求財而不鳴愛國,諸君不得不察!
年轻人总想搞个大新闻,政治并不是声音越大越有理的。
我觉得宣誓词加入对民主要求的口号和用侮辱性词语说国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些人非要混而谈之,最后伤害的是大陆还是香港我们拭目以待。
想提醒相識的記者許君,此篇報導的內容在結果上可能好壞參半。好處毋需多言,因為是你和持相同立場的人所期望看到的。壞處則請特別留意兩點:
第一,文中舉證此多宗議員宣誓「出軌」卻仍被視為有效的先例,讓人明顯看到所謂「法治」社會,其實也無非是變相的「人治」而已。如此多次因為某些人的身分而給予特別待遇,或特例處理,犧牲(甚至操弄)既定的公共規則,背後隱藏的是法治亦或人治?任何有思考的人都會對此心生疑慮。以民主名義給予某些人不應有的特權,與以專政名義剝奪某些人本應有的權利,兩者似乎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一體兩面,適用對象和角度不同而已。
再者,文中所引陳教授破壞三權分立的說法,聽似理直氣壯。然而反過來看,究其本原是試圖用三權分立制,為「香港民族」、「香港獨立」等觀念及(初始)行為保駕護航,其實更具潛在的危險性和破壞力。綜觀中國近年政局發展走勢,最高權力機構擱置此前十年管治漸趨開明和開放的路線,一系列左傾和集權舉措愈發明顯。如果在「兩制」的條件下,香港不但不能為中國政治改革提供可行性的模本,反而不斷製造「民族自主」、「獨立」的威脅聲音,其結果只有一個,就是令中共更加警惕和排斥香港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將如累卵般岌岌可危。從此角度看,梁頌恒所言「影響香港憲制未來幾十年」是一句短視而不切實際的空話。拋開個人立場不言,或可大膽預測,即便梁所代表的「香港人」贏了這場官司,卻很可能是以失去香港現有的「高度自治」,並斷送整個中國未來政治改革進程為代價。
孰遠孰近,孰重孰輕,許君且自權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