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傘運週年

陳健民:傘後新氣象──走出無力感的廢墟

佔領結束時,香港一片愁雲慘淡。兩年後的新氣象,最少反映雨傘新生代在經歷創傷以後,抹過臉上的灰燼,逐步走出無力感的廢墟。

刊登於 2016-09-28

#傘運週年#雨傘運動#香港

編按:「雨傘運動」已踏入兩週年。去年此時,公民社會仍困在傘運「失敗」的愁雲慘霧之中,聚焦於追究「失敗」責任誰屬。接著的一年,一連串事件包括區議會選舉、旺角騷亂、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和立法會選舉等,不但將傘後新勢力帶進議會,改變了民主派的政治勢力板塊,更開始扭轉悲憤無力的整體氛圍,令公民社會重新起步,思考和實踐更多的可能。

經歷了兩年的醞釀沉澱,以今天的目光回望雨傘運動,到底會帶來什麼新的反省和想像?《端傳媒》將從今天開始,陸續發表「傘運兩週年」檢討與前瞻專題,希望打開新的討論。

2014年10月16日,雨傘運動期間,一個女士在「連儂牆」看人們寫下的字句。
2014年10月16日,雨傘運動期間,一個女士在「連儂牆」看人們寫下的字句。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這是金鐘「連儂牆」上的結語,也是當我目睹香港立法會選舉投票站外排隊人龍「打蛇餅」(團團圍著)時,飄進腦海的一句話。香港人心不死,香港仍有希望。

佔領結束時,香港一片愁雲慘淡。客氣點的年輕人,說雨傘運動無功而還,不客氣的便說是徹底失敗。其實運動參與者眾多,對運動評價無可能一致;即使運動爭取真普選的目標落空,不少人卻肯定其啓蒙作用。

在學術圈中,自從 Gamson 在1975年發表 The Strategy of Social Protest 一書後,一些學者開始就如何評價社會運動進行探索。他們的結論是,除了政策轉變之外,還要分析運動是否帶來價值觀的轉變、社會基礎的擴大等。而運動有周期起伏,除了目下的成果,仍要留意滯後的影響。

社會、組織基礎的拓展

如果談社會基礎的拓展,我們可以探討運動結束後有否帶來更豐富深厚的論述、組織或個人參與的增加,以至在政治體制內所發揮的影響。雨傘運動無法爭取真普選,除顯示和平抗命無力變天,更標誌著「民主回歸論」的終極破產。勇武抗爭、本土港獨的主張乘勢而起,引發民主運動內部的激辯。泛民和社運的新生代,在新舊對立中提出「自決」的主張,延續雨傘運動「命運自主」的精神。論述紛陳、塵埃未定,但卻顯示一股探索運動出路的生命力。

談組織的基礎,傘後有十多個專業團體(如法政匯思、杏林覺醒等)相繼成立,並以聯合行動爭取民主公義(如反對政改「袋住先」)。許多傘後組織更是扎根社區,將民主教育與民生服務結合,推動社區約章運動。雖然在資源匱乏的情況下,這些「傘兵」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成績令人驚喜。而傘後政黨(如香港眾志、青年新政)的成立,是試圖在體制中進行內部爆破。結果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傘後新生代候選人以高票當選,成績亮麗。

其中以朱凱廸的個案最有時代意義。他是因為保育天星、皇后碼頭對抗「發展主義」而聲名大噪,後在新界深耕細作,支持菜園村不遷不拆。這次朱凱廸參選立會,得到雨傘運動領袖如周永康等和許多社運人士的支持,不單以全港最高票數當選,還在上任前牽起「橫洲風暴」,劍指「官商鄉黑」勾結。政府仍抱著舊有的「政治吸納」思維,以為成立一個包括朱凱廸的諮詢平台便可化解危機,卻被他斷然拒絕。其實他反對「摸底政治」,是因為這種方式只會向權貴傾斜;政府口中的「先易後難」,對他來說是「欺善怕惡」。他要求的是徹底將發展規劃透明化,讓各方持份者平等參與,而不是單就此一個案摸摸朱凱廸的底便夠了。

朱凱廸所代表的,正是傘後新生代對「民主自決」的想像。對他們來說,民主不單是普選,還包括政策制定的公眾參與。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有賴信息的透明、民主的決策和民眾的賦權。這種民主自決可以在不觸動主權問題的情況在社區實踐。朱凱廸在上任前已能挾著高民望、生命威脅的悲情和傳媒的配合,弄得政府陣腳大亂,預示新生代議員將會採取同樣嶄新的手法去推動改變。

與社會運動裡應內合

過去泛民(主要是民主黨)一直被「議會路線」和「街頭路線」之爭所困擾。議會路線認為泛民應在議會內透過高質素的辯論、審議法案、監督政府,以展示其「執政能力」,令市民支持民主發展。「街頭路線」認為香港未全面民主化前,泛民不應集中精力在議會,而應花更多資源和時間在議會外推動抗爭。這種路線分歧最終造成民主黨的分裂而形成今天泛民的多元政治光譜。雨傘新生代顯然不會服膺於「制度暴力」(少數選民代表成為議會大多數),乖乖地坐在議事廳辯論和投(無法影響結果)的反對票後回家。除了更尖銳的質詢、拉布,甚至搶咪、肢體衝突外,更會利用議員的身份與資源,與社會運動裡應內合,將街頭帶入議會,用議會支援街頭。

傘後民間力量與議會派系的重整是否壯大了民主運動仍有待觀察,但這新氣象最少反映雨傘新生代在經歷創傷以後,抹過臉上的灰燼,逐步走出無力感的廢墟。

(陳健民,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之一)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