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種族衝突再起,美國「後種族」神話緣何破滅?

眾多反對警察暴力執法、要求伸張正義的遊行,以及對警察的暴力報復,反映出美國尖鋭的種族矛盾。「後種族社會」只是一個神話。

紫鋒

刊登於 2016-07-15

2016年7月7日,美國加州一條高速公路上,示威者抗議一連兩宗黑人遭槍殺案件。
2016年7月7日,美國加州一條高速公路上,示威者抗議一連兩宗黑人遭槍殺案件。

2009年,非裔美國人奧巴馬入主白宮,與眾多黑人政商精英、文化體育明星一同宣告美國已進入「後種族時代」,即基本上不存在種族問題的時代。確實,20世紀50至70年代高漲的黑人自由運動,一定程度上修正了美國白人至上的種族分層。特別是原先滲透於南方法律、北方習俗與公共政策的種族歧視,已被明令禁止,民眾對種族問題的認知水平也大為改觀。

然而近幾年來,美國種族矛盾凸顯。2014年的多宗白人警察殺死黑人事件(例如埃里克加納米高布朗弗雷迪格雷死亡案)過去不久。而就在上週,美國又發生三宗與種族矛盾有關的槍擊事件。7月5日,在最南的路易斯安那州,正在兜售光碟的小販史達寧(Alton Sterling)被警察制服倒地後連轟五槍死亡。7月6日,在最北的明尼蘇達州,卡斯蒂爾(Philando Castile)主動告知警察自己有持槍許可,在搜尋身份證件時,被警察射殺。7月7日,在達拉斯市中心「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集會現場,五名維持秩序的警察被黑人退伍軍人米卡.約翰遜(Micah Johnson)射殺。

儘管難以判斷殺死史達寧及卡斯蒂爾的白人警察是否是種族歧視者,但是此類事件頻發,點燃了黑人反對種族歧視與壓迫的怒火。美國全國範圍內,爆發了眾多反對警察暴力執法、要求伸張正義的遊行。而約翰遜射殺白人警察,更反映出美國尖鋭的種族矛盾仍然存在。「美國成為後種族社會」只是一個神話。

奧巴馬時代的「制度性種族歧視」陰影

2008年在費城的一次演講中,奧巴馬曾表示:「我此生不會忘記我的成功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國家都是不可能的。」誠然,奧巴馬最終當選美國總統,頗具歷史意義。但是與少數黑人的成功故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絕大多數黑人貧困且沒有保障的生活。黑人內部懸殊的階級差異,使處於社會經濟階梯頂端的黑人無法代表黑人整體。

奧巴馬當政期間,復甦的美國經濟並未真正惠及黑人,反而繼續拉大黑人與白人的貧富差距。Newsmax 記者詹尼佛.希基指出,奧巴馬上任至今,黑人年收入中位數下降了10.9%,而白人年收入中位數則上漲了3.6%。貧困導致了一系列問題:30%的黑人兒童受到飢餓困擾;25%的黑人女性沒有醫療保險;65%確診愛滋病感染者為黑人女性。白人家庭平均年收入是黑人家庭的14倍。

嚴峻的黑人貧困問題,只是奧巴馬時代種族歧視的表現形式之一。屢次出現的白人警察殺死無槍黑人卻被判無罪,亦揭示出美國刑事司法制度的不公。如美國司法部就曾調查俄亥俄州克里夫蘭警察局,指出該局警察的「執法模式為過度使用暴力」。2014年11月,僅在兩週內就有兩名非裔美國人(Tanisha Anderson 和 Tamir Rice)被該局警察殺死。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的嚴重和普遍,很難以警察個人的種族歧視傾向來解釋。不論是貧困問題還是「犯罪黑人化」,美國當前的種族歧視,主要是制度性或結構性的。「制度性種族歧視」,即指導致美國黑人貧困、破產、犯罪、患病乃至死亡的政策、項目和慣例。其中最明顯的一項,便是行政與司法系統對黑人「貧困與犯罪」的打擊。

監禁黑人,與種族隔離相差無幾

美國民權律師、法學教授米歇爾.亞歷山大(Michelle Alexander)認為,大規模監禁黑人是「新吉姆.克勞法」(The New Jim Crow)。她說,這一「種族化的社會控制系統,頗具綜合性和欺騙性,與曾經種族隔離的吉姆.克勞法驚人地相似」。亞歷山大指出,導致黑人大規模入獄的「並不僅僅是貧困或選擇錯誤,而是一個新的種族等級制度」。

非裔美國人入獄比例很高。雖然非裔美國人僅佔美國總人口的13%,但是黑人在押犯人數卻佔美國在押犯總人數的43%。據美國全國有色人種促進會的數據,非裔美國人的入獄率是白人入獄率的六倍。提交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份報告指出:三分之一的非裔美國人至少在一生中入過一次獄。沒有犯罪紀錄的黑人的就業率,也只與有犯罪紀錄的白人大致相當,出獄的黑人則幾乎沒有機會從事正當職業,只能犯罪以求生存。更重要的是,黑人大規模入獄,強化了早已根深蒂固的種族成見——「危險」、「邪惡」、「非人」。所以,在明尼蘇達州,當警察得知費蘭多.卡斯提爾有持槍許可時,恐懼萬分以致開槍將之射殺。

非裔美國人遭受的警察暴力執法,和大規模監禁,是制度性種族歧視的產物。歷史學家基昂卡﹣雅瑪塔.泰勒(Keeanga-Yamahtta Taylor)等指出,美國民權運動後,導致黑人大量入獄、警察暴力執法的結構性因素主要包括尼克遜(尼克森)和列根(雷根)的「反毒戰」、克林頓(柯林頓)的反犯罪政策、小布殊(小布希)的「反恐戰」以及廣泛採用的「破窗」效應理論,每一結構性因素,都以前者為基礎。

第一,反毒戰。儘管美國政府數據顯示,非裔美國人的毒品犯罪率與其他種族大致相同,但是有研究表明,在罪行相同的情況下,黑人的入獄機率是白人的兩倍。而且,黑人一旦因毒品犯罪入過獄,就不再享有投票權,也不能享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務,更加難以改變貧困的生活。此外,反毒戰有針對黑人的嫌疑,因為其打擊對象霹靂可卡因(快客可卡因)的主要吸食者,是內城的黑人,所以向霹靂可卡因開戰,基本上就是向貧窮黑人開戰。

第二,反犯罪政策。打擊犯罪是克林頓政府的核心工作。1994年,克林頓力推的《暴力犯罪控制與執行法案》獲得通過。該法案擴大了死刑的適用範圍,規定終身監禁也適用於非暴力犯罪,大幅增加警察人數,撥鉅款興建監獄,並提出了「三振出局」(Three Strikes Law)的刑罰原則。1996年,克林頓又力推《反恐及有效死刑法案》,進一步限制在押人員尋求減刑。由於反毒戰尚未結束,非裔美國人繼續成為主要執法對象。又因為反犯罪政策以監禁為打擊犯罪的主要手段,且限制監犯尋求減刑,黑人大規模入獄的問題更加嚴重。

第三,反恐戰。2001年「911」事件後,《愛國者法案》通過。「警察亦處於反恐戰前線」成為共識。因此,五角大樓將更多的軍用裝備轉交至地方警局,加劇警察裝備軍事化。但並未加強對警察的管理和培訓。此外,聯邦政府還為地方警局提供經費,使之能購買軍事裝備。持有強殺傷力武器的警察不知輕重,更易在執法時過度使用暴力。又由於非裔美國人仍是主要執法對象,黑人因此更易遭受警察暴力執法。

第四,「破窗」效應理論。保守派學者詹姆斯.威爾遜和喬治.凱林提出「破窗」理論,強調打擊輕罪,有助於遏制更為嚴重的犯罪。儘管毫無證據證實該理論有效,但警察據此重點打擊所謂的「生活品質罪」(Quality-Of-Life Offenses),例如塗鴉、隨地大小便、在公共場所飲酒。上世紀末,這一理論在美國被廣泛採用。由於此前的結構性因素已使黑人成為執法的主要對象,又因為犯生活品質罪的往往是工薪階層和貧困者,「破窗」理論要求警察更多地在黑人社區巡邏,對黑人社區的影響最為嚴重。

從民權運動,到「黑人的命也是命」

真正劍指美國制度性種族歧視頑疾的,是「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該運動始於2013年非裔美國人抗議警察暴力執法的網絡運動。2014年夏,米可.布朗被白人警察射殺後,運動從網絡走到現實。

到目前為止,美國共爆發了大大小小數千場「黑人的命也是命」遊行示威,包括兩場全國性抗議警察暴力的大規模遊行,分別於紐約和華盛頓舉行。2016年7月,史達寧和卡斯蒂爾被白人警察槍殺後,美國多地再度遊行。

「黑人的命也是命」已得到美國主流社會的認可。如民主黨的桑德斯和希拉莉(希拉蕊)皆強調「黑人的命也是命」,並否認美國已進入後種族社會。他們承諾改革刑事司法制度,解決黑人大規模入獄問題。

與「黑人的命也是命」唱反調的,是「所有人的命都是命」(All Lives Matter)。後者指責非裔美國人過分強調種族歧視與自身貧困、犯罪率高等問題的因果關係。認為政府優先解決黑人的問題,就等於宣告「黑人的命比其他種族的命更重要」,甚至會導致「逆向種族歧視」。然而事實是,「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的參與者與支持者,從未否認其他種族的命也是命。

「所有人的命都是命」的邏輯與「美國進入後種族社會」的邏輯類似,企圖掩蓋黑人仍受歧視與迫害的真相。當「黑人的命也是命」要求全社會直面犯罪的黑人化、黑人的非人化、黑人的命在種族歧視者眼中並不是命時,「所有人的命都是命」反對黑人對種族歧視這一頑疾的揭露,鼓吹應不分膚色,其後果是免除政府和社會改善黑人境況的責任。

其實,從民權運動到「黑人的命也是命」,反種族歧視運動在本質上是「解放全人類」事業的一部分。今天的「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採用了社會學家金伯利.克倫肖(Kimberlé Crenshaw)的交叉性身份理論,認為非裔美國人遭受的歧視和壓迫,並非只是種族的,還有性別、性取向和階級維度。因此,今天所要實現的黑人自由,其實是擺脱種族、性別、性向和階級壓迫的自由,即人類的自由。所以,「黑人的命也是命」其實是確保「所有人的命都是命」的前提。正如歷史學家羅賓.凱利(Robin D. G. Kelly)所言,「非裔美國人的解放,就是全人類的解放」。

(紫鋒,康奈爾大學 Africana Studies 黑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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