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y the Great:半港女,潘迪華,與英美樂壇的中文歌

她在英美流行樂壇唱作中文歌,她質疑英文是否仍是流行文化的通用語,她在《衛報》的文章說,用不同的語言唱歌,真是很美⋯⋯
Emmy The Great 的專輯《Second Love》。
風物

在電郵裏留名 Ms. Moss,記錯了紐約到香港的時差,香港出生的她,如今定居紐約。Ms. Moss 全職做音樂,還為《衛報》撰寫音樂文章。為了表達她和亞洲的關聯,她將自己的歌曲唱作了中文。在《衛報》發表觀點,認為非英語演唱不僅別具美感,而且意義深刻,在國際樂壇只唱英文歌有些太單調了。

在音樂世界和舞台上,她的名字是 Emmy the Great,曾和 Fatboy Slim,Kate Nash,Ash等知名藝人單位合作過,幾年來在英美流行樂壇迅速建立起口碑。今年的新大碟《Second Love》由 Bella Union 發行,更邀請到 Wild Beasts 成員加盟,獲得《Uncut》和《Q Magazine》等國際音樂雜誌讚好,巡演也順勢展開。

7月她會飛去脫歐風波中的英國演出,那裏也是她的半個家鄉——她的爸爸來自英國,提起來她有些未言明的感傷。我還是稱呼她為 Emmy,聽到她走進了一家咖啡店。那是她結束了美國 Portland 站的演出,回到紐約。我們終於在錯亂的時差裏碰上,趁着她背後的杯盞交疊,由她特地推出的一首國語歌曲講起。

英文仍是流行文化的通用語?

最開始,我們當然要釐清一個問題,哪一種語言是她的母語?我沒有用「Mother Tongue」這字眼,怕喧鬧之中沒有說清楚——畢竟,她的媽媽是香港人,Mother tougue 對她來說是否好比一種外語雙關呢?Emmy 倒不分彼此:「我的第一語言是英語和中文。」她小時候讀過中文學校,儘管如今中文有些生疏,她還是把兩種語言放在同等的位置上,不捨棄某一方。

Emmy the Great, 2006年開始音樂創作及表演。2009年2月發表個人首張大碟《First Love》,入選《紐約時報》2009年年度專輯第七位。2016年3月,發行個人第二張大碟《Second Love》,5月發布單曲《Constantly》中英文 MV。

講起新一波主打《Constantly》,歌選自她最新的大碟《Second Love》。寫作靈感來自加拿大華裔作者 Doretta Lau 的短篇小說集,書中大量描寫當代不同年紀和背景的東方人在西方的城市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Emmy 的這首歌則講年輕人在都市中尋求立足的疲憊。今年五月她推出這首歌的兩個版本,其中一隻改唱國語歌詞,像詩歌翻譯一樣,她把英文的大意用中文梳理了一遍。同期那篇在《衛報》上的文章,標題大意是:「是時候別把英文當作流行文化的通用語了」。「那標題是編輯改的。」Emmy 澄清。

上次見到你
是早上幾點鐘
你眼中有宇宙
電腦吐輝光,而你說
人世像波浪
不斷地

Constantly

Emmy the Great

她沉迷在王家衛電影的原聲帶裏,喜歡那些迷離的氛圍,由此又迷上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亞洲音樂。

王菲,鄧麗君,潘迪華,還有王家衛

不過若是接受採訪,Emmy 還是選擇用英語作答,那更可以直接表達她的觀點。這幾年,她的中文不如英語熟練。幾年前,唱片公司已經向香港聽眾介紹過 Emmy 和香港的淵源,講過她搭電車去 Tower Records 買唱片的故事。1997年,12歲的她隨着父母搬回了英國。幾年之後,自己又去了美國。

在她的年少時代,家裏已經播放着 Simon & Garfunkel 的音樂,90年代成長期,她愛上了 Weezer,如今她已經是積極吸收各種類型的知名獨立藝人。當年在中文環境的耳濡目染下,Emmy 有沒有受到影響呢?在香港的一次演出中,她翻唱了《夢中人》。王菲絕對是她的心頭好,歸於此類的,還有中文世界的傳奇——鄧麗君。她對她倆的聲音著迷到不得了。「九十年代我聽了很多 Canto-pop,現在我偶爾還會聽到 Eric Kwok 寫的歌,不過如今的 Canto-pop 和當初很不一樣了。當時的很多音樂和電影也很搭配,於是我當時又看了不少港產電影。」

Emmy 停頓了一下:「還有,你知不知道一個歌手叫 Rebecca Pan?」原來她還愛着距離自己已經相當遙遠的潘迪華。不過潘迪華在1975年之後就很少出唱片了,也不是主流的商業紅星,怎麼找到了這位遙遠的歌手呢?Emmy 在大洋彼端的回答似乎重回那天那地:「Wong Kar-wai, right?」她沉迷在王家衛電影的原聲帶裏,喜歡那些迷離的氛圍,由此又迷上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亞洲音樂。

和亞洲的聯繫:不是「異域色彩」

不過,她真正的創作之路直到21歲才開始,那時已經離開香港很久。「創作對我來說太重要了,那是我表達自己的方法。」地點,環境,氣氛,都在影響她的創作,不同的地點讓她筆下的歌曲步往不同的方向。Emmy 的音樂充滿濃郁的情感,但表達平穩,她選取輕盈的電子音色修飾,聽起來輕快又整潔。悅耳的旋律下,她在探討都市生活的碎片和截面,用多聲部疊加,製造抽離又感傷的聽覺效果。新專輯《Second Love》大量描寫人與人,人與鄰居,與城市的距離和空間。她似乎在製造一種對比,以冷淡的氛圍演唱出洶湧的情感,音樂刊物 NME 形容那些歌很快可以用3D科技打印在人的眼前。

鑑於她的背景,廠牌一早很想她嘗試寫和演唱中文歌,龐大的華語市場總是擺在眼前,不可能視而不見。Emmy 在當時並未動筆:「我不能為了得到某個市場去寫歌,沒有創作的慾望,我就寫不出來。唱中文,或者聽起來很中式,這也許容易營銷,但這些不應該是拿去營銷的東西。」她堅持只有感覺對了,才可以創作,不想刻意討好某個市場,也不想硬要強調自己的異域色彩。

她想起那時候搬到香港居住的父母,感到自己和亞洲的關係依然很密切。「我想讓這樣的關聯可以一直存放下去,不是只有我探望親友的時候才感受到,是真的一直可以存放下去。」

到某一天,「感覺對了」,《Constantly》國語版因此誕生。過去,為亞洲市場製作中文歌曲的國際藝人很多,但多數帶着區域性的企圖,只在當地發表。Emmy 製作了中文歌曲,再推向自己在歐美的聽眾,這並不多見。在這首歌的 MV 裏,畫面分為左右兩半,背景一黑一白,兩個 Emmy 出現在鏡頭前,左邊的口型是英文,右邊的口型是國語。隨着音樂行進,畫面打出中英字幕,那雙語歌詞之間的確也是句句對照。

城市生活太艱苦
儘管生命是藝術,你像
燃燒盡的星星
靈魂在溜走,在下面
無情河水流
不斷地

對自己,對你自己放鬆些
無情河水流
頁頁的書會展開,為我和你

Constantly

Emmy the Great

萌生製作中文歌曲的念頭,是在完成《Second Love》大碟的製作後。Emmy 訂了機票,飛去日本和男友見面。她的心情很放鬆,好像放下了一件事,心態上自由了。自由的同時卻又有些空蕩蕩的,她想起那時候搬到香港居住的父母,感到自己和亞洲的關係依然很密切。在那時候,她想要把這感覺帶出來,「我想讓這樣的關聯可以一直存放下去,不是只有我探望親友的時候才感受到,是真的一直可以存放下去。」那一刻,她決定要著手用中文表達一些自己的歌曲。

Emmy The Great 的作品《Constantly》同時推出了中文版本。
Emmy The Great 的作品《Constantly》同時推出了中文版本。

如今音樂人如果想要獲得全球性的發展,英文依然有壓倒性優勢。儘管很多人在用自己的母語唱歌,卻仍有地域上的分隔。

不同語言的美麗

她至今翻譯了三首歌,都是廠牌決定主打的單曲——她用了「翻譯」這個詞,「我還沒『寫』過中文歌呢,也許之後我會嘗試直接用中文創作。」三首之中有一首是廣東話,兩首是國語歌。《Constantly》的國語版是其中一首。撰寫國語版歌詞時,她找了一天,和自己的媽媽還有姨姨坐下來,三個人討論着,就將《Constantly》的國語版寫出來了,Emmy 稱之為「談着談着,聊着聊着,討論了發音,最後就完成了。」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別的歌手,別的公司,別的聽眾有什麼想法。」Emmy 無意代表其他人。《衛報》的文章列舉了好幾位歐洲歌手,其中有的瑞典歌手放棄自己的母語,選擇用英文來演唱,覺得母語使用人群人數太少,有的拉丁裔歌手出於商業考量,大量發表英文歌曲。如今音樂人如果想要獲得全球性的發展,英文依然有壓倒性優勢。儘管很多人在用自己的母語唱歌,卻仍有地域上的分隔。

「哪怕只有幾百萬人說這種語言,可是用它來唱歌真的很美啊。」

「這也很難講,有的時候你成長的過程中就一直聽英文歌,有的時候你希望自己的音樂可以接觸到更多聽眾,你不能怪他們。」小語種歌手選擇用英文演唱,更容易將自己帶到國際舞台,更容易展示自己,展示那一個族群的特色。不過用他們自己的語言唱歌,當中有非常美麗的部分,值得欣賞和傳遞:「哪怕只有幾百萬人說這種語言,可是用它來唱歌真的很美啊。」

Emmy 不想變作一個發起人,只想跟從自己的創作衝動。如果有其他歌手響應,她會覺得開心,如果沒有,她大概也不會因此沮喪。中文演唱於她,是一種重要的表達方式。她沒有調查過國際市場上,哪些人在用非英語演唱,哪些市場接受非英文歌曲。Emmy 選擇國語寫歌詞,再唱出去,她的想法是:有何不可呢?並沒有規定流行歌必須是英文。

我來自這裏,也來自那裏

她很明白自己的市場是英美地區,不過那也並不代表中文歌在這兩個地方完全行不通。「不少人對中文和華語文化有好感和嚮往。」不久之前 Emmy 在華盛頓演出,興之所至,突然問台下的觀眾有沒有人懂中文。人群裏真的有一位美國白人舉起了手,和她說了幾句國語,「原來她在北京待過三年。」很多人對她翻譯的中文歌表示喜愛,Emmy 感到最慶幸的是她沒有寫錯什麼。

請對我
請對我溫柔些
我一個人幹不了
痛苦又回來,不斷地
不斷地

我不願痛苦
不斷地

Constantly

Emmy the Great

從香港到英國,再到美國,她會不會有歸屬感?「我這幾天覺得我和英國的聯繫很強烈。」她說這話的時候正是英國脫歐公投的第二天,「我為發生在英國的事感到遺憾和悲傷。」但如果要用「家」去形容,似乎又不是那麼準確。她已經不太記得當年住所附近的樣子了。而現在紐約的公寓,正給她最放鬆,最安全的環境,每天還在讓她有新的發現。

「我不能為所有人代言,可是大家應該感受到了不同。」Emmy 感受到人們經由網絡和現實對很多國家的文化和傳統產生興趣,很多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定居在同一座城市裏,「你可以是美國人,同時又是華人,我來自這裏,同時我又來自那裏。」三個終極問題,她看來已經明白了兩個:「That is who we are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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