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旺角騷亂

鄭煒:政府缺席下,英國公民社會如何重建騷動真相

2011年倫敦騷動,英國政府拒絕調查,公民社會卻完成了一個比官方調查更有公信力的研究,促成改革。

刊登於 2016-03-07

#香港#旺角騷亂

2011年8月6日,倫敦托定咸(Tottenham,台譯托登罕) 發生大規模騷亂,並迅速蔓延至英格蘭11個城市。攝:Matthew Lloyd/Getty
2011年8月6日,倫敦托定咸(Tottenham,台譯托登罕) 發生大規模騷亂,並迅速蔓延至英格蘭11個城市。

2月8日旺角騷動後,社會上對衝突成因的演繹,和對暴力的容忍程度,可謂壁壘分明──網上網下、30歲前後成了兩個世界。對於保守溫和派,突然而大規模的街頭騷亂顛覆了他們對社會動盪(civil unrest)的想像;他們也許逐步習慣包圍和佔領作為新時代的抗爭常態,卻難以接受暴力重臨家門。對於「勇武」本土派,暴力恰恰是跟泛民的「和理非」、跟社運的左翼思潮切割的儀式。磚頭,砸出了他們的政治空間。

雖然政府和主流輿論,一致將這場騷亂歸咎於一小撮「暴徒」,但這絕不代表這些人就沒有群眾支持。願意接受和訴諸武力,並承擔法律後果的人依然是少數,但現實是在年輕人間,同情或理解擲磚者的人絕不是小眾!

在這個愈趨兩極化的大環境下,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探究事件真相,絕對是兩邊不討好。追求事實真相等同問責,特區政府故而迅速否決提議。激進力量既是始作俑者,也就當仁不讓的包辦了記錄、宣傳和構建論述的責任,不假外求。不過,如果我們將視野稍稍拉寬,便會發現找尋真相的過程,恰恰是應對制度危機和檢討對立論述的契機。

2011年,英國也發生了一場數十年一遇的騷動。如同特區政府,英國政府立即為暴動定性,拒絕獨立調查。然而,英國公民社會卻完成了一個比官方調查更有公信力的研究,深化公眾討論之餘,更促成實質改革。

基於港英兩地政治文化上和兩件騷亂本質的差異,用五年前的英國類比當前香港,顯然是不完美的。但我們仍能從當年英國的經驗,汲取一些值得思考的點。

政府抗拒民間監察

2011年8月6日倫敦托定咸(Tottenham,台譯托登罕) 發生大規模騷亂,並迅速蔓延至英格蘭11個城市。暴動的起因是一名黑人青年Mark Duggan被警方射殺,整個暴動過程雖然只是持續4天,卻造成超過30億英鎊的財物損失、5人死亡、逾200人受傷,和超過4000人被捕。被捕者中,近半被起訴。

當年英國官員政客紛紛提出的各種論斷,今天回顧起來,對港人顯得似曾相識:警察總長宣稱掌握證據,指有近三成暴徒為黑幫成員,他們為動亂提供了龐大的地區資源和人際網絡;司法大臣指摘這是一撮野蠻低下階層的暴行,那些人不接受傳統價值,永遠不知道如何成為社會有用的一員;內政大臣認為應檢討現行刑罰制度,是否太過寬鬆,讓惡勢力有機會滋長;更有報導指出高級官員曾私下討論,如果同類事件再發生,是否要適時管制社交媒體的通訊。

同時,歷史經驗也成為理解制度危機的框架。當香港傳媒動輒將旺角騷亂和六七暴動做比較,英國傳媒也嘗試從1981年發生的布里克斯頓(Brixton)暴動發掘資源,並慢慢聚焦為,要求政府全面調查的訴求。英國首相卡梅倫面對國會質詢,堅持:「這不是一場政治示威,或是有着政治訴求的暴動;這只是集體的打、砸、搶。我們並不需要全面調查去認清這些事實」。

英國政府的決定不難理解。無論是民主或威權政府,都希望避免獨立調查,因為監察結果絕少符合官方的利益。更何況當時上台不久由保守黨主導的聯合政府,正全力推行緊縮開支政策;而失業率上升和基層保障減少,已被認為是怨氣根源。全面調查無疑是引火燒身。將所有問題歸咎於小撮暴徙,反而突顯保守黨的政綱 「英國正處於一個『破碎社會』(Broken Society)」有先見之明。

及後,即使飽受自民黨、工黨和輿論壓力,保守黨仍舊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僅勉強委任一個較低層次、權責有限的專責小組, 去記錄暴動的影響。政府的不作為,卻意外讓英國公民社會,取得介入調查暴動的契機。

追尋真相的制度傳統

找尋真相的傳統,在英國由來已久,但布里克斯頓暴動經驗的影響尤為深遠。當年,以鐵腕著稱的保守黨內政大臣威廉.懷特勞 (William Whitelaw)為表公正,成立了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委任斯卡曼(Lord Scarman)主持。斯卡曼是一名自由派的律師、法官和上議院終身貴族;他用一個多月的時間走訪受影響社區、聆聽證人供詞和閱讀大量卷宗。

斯卡曼主筆的調查報告由企鵝出版社出版。其不單羅列了事件的來龍去脈,分析了暴動的政經背景,更提供了切實的建議。其中要求增加少數族裔在警隊的比例、完善對警政和刑偵步驟的監督,和將種族歧視刑事化等建議,都是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性(Neal 2003)。

不過,當時左右派並不太接納斯卡曼的報告,許多閣員對他超前的建議感震驚。右派認為他合理化了暴徒的行為,令英國變得更不安全;左派批評他淡化了制度化歧視,和經濟自由化的後遺症。但基於斯卡曼的聲望與其報告中的合理分析,報告的大部分建議最終被採納。那些建議不但逐步改變英國官方處理少數族裔的態度,更成為1984年的《警隊及刑事證據令》和1986年《公安法》的藍本。自此,斯卡曼報告(Scarman Report)變成公正的圖騰(Bowling & Phillips 2003)。

2004年斯卡曼以93歲高齡辭世。英國廣播公司(BBC)、《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和《衛報》(The Guardian)等不約而同的發表訃文,稱讚他是正直的人、持平的法官,和社會改革的先行者。英國前任首席法官更稱讚斯卡曼是一個對人性有異常敏銳觸角的律師,一個明白到健全社會的要素的法官。這種同時獲得左中右正面評價的情況,殊不多見。

人和制度的辯證關係在此表露無遺。懷特勞的遠見的和斯卡曼的持平,令民眾相信國家不會對政策缺失或社會怨氣視若無睹,並逐步建立起一套不成文的制度。面對新一輪的社會失序,這套制度又突顯了其韌性,令獨立調查變成社會的共同期許,轉而約束了現屆政府和政黨的議程 。

任何制度都要依賴人去守護和更新。如果任由技術官僚主導的專責小組,去處理和總結2011年的英倫暴動,三十年前由斯卡曼報告建立的公信力勢必褪色。事實上,不少英國輿論直指專責小組是為撇清(whitewash)暴動與現任政府的關係而設。幸運的是,英國公民社會的介入,呈現了一個也許比政府委託調查,更加切合時勢的回應方法。

傳媒、學術界和基金會合作

2011年底,英國《衛報》刊出一份其與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合作的研究報告,以較嚴謹和客觀的形式探究騷亂成因,並提出適切建議。這份研究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着重了解暴動的本質和成因,分析暴動參與者的身分、心態和經歷;第二部分主要回顧執法和檢控程序、了解控辯雙方經歷,及評估事件影響。報告的上下兩部分,分別在2011年12月和2012年7月公布。這份調查報告開宗明義指出:「我們有了暴動,但我們對暴徒缺少了解」;執筆者指出,即便政府已拒絕斯卡曼式的調查,他們仍認為應透過嚴謹的學術研究,帶動深入的公共討論,並影響公共政策。

這個構思最初由《衛報》編輯Paul Lewis提出,該報收集了不少資料,卻苦於沒有專業的工具做全面分析,故此找上了LSE社會政策系的教授Tim Newbourn。後者也覺得這個計劃要引起社會討論,要嚴謹,更要效率,傳媒的網絡和平台因而缺一不可。

同時,1967年《底特律自由報》(Detrioit Free Press)和密歇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 合作研究美國底特律暴動的佳績,也誘使傳媒和學者再作嘗試。那個研究描繪了美國史上有數的暴動的成因,推翻了強調社會結構和暴徒心理的理論,並獲得普立茲獎(Pulitizer Prize)。

最後,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 及Open Society Foundations分別提供8萬和14萬英鎊的資助,令這個2011年英倫暴動研究能夠迅速、大規模的進行。前者成立的宗旨是為了探究社會問題的根源;後者主張公民參是社會進步的前題。在公義私利的交織下,傳媒、學術界和基金會一拍即合,從構思、找資助、成立團隊,到實地操作,才不到一個月。這說明一個健全而有韌性的公民社會,往往能夠同時兼顧個人議程和公眾利益。

在第一輪研究,研究人員用匿名的形式,訪問了分布在7個城市,共270名曾經直接參與暴動人士;他們同時分析了260萬則有關暴動的推特貼文(tweets)。在第二輪研究,研究人員訪問了超過300名受暴動影響的人士,其中包括130名警察、75名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及40名受害者。這些佈置,盡可能嚴謹而全面的呈現暴動的真相和影響。

反觀香港,雖然自2003年七一遊行後,不少評論都強調香港公民社會,是如何自主和強大;但觀察其回應近年來社會衝突的方法,不難發現這個說法值得商榷。香港的非政府團體不單組織鬆散,跟基金會商界的聯繫也頗為薄弱。這當然離不開香港政治格局的制約,但香港公民社會也似乎不斷自我設限。其結果是:空有街頭抗爭的動員能力,或專注逼迫政府的政治壓力,卻難以自主地回應制度危機。

第三方調查,紀錄更完整全面

得益於匿名訪問,不少沒有被捕的示威者,都透過滾雪球的方式,自願參與。這說明第三方研究,往往能夠取得受訪者的信任,令數據更完整,紀錄更深入。研究的結果發現,主流的論述和官方的立場,大多是片面或錯誤的:

一、無疑,示威者主要是少數族裔、低下階層、教育程度較低的年輕人。受訪者中有77.5%年齡為24歲或以下,少數族裔佔68.5%,說這是青年和種族的怒嚎,也許並不為過;他們有58%來自英國收入最低的20%地區,普遍對高失業率、學費急遽增加、缺少教育補助和關閉青年中心不滿。雖然這些現象和貧窮及緊縮政策有關,但他們傾向視之為制度化的不公義(perceived injustices)。當警方槍殺一個手無寸鐵的黑人,便令積累已久的不滿總爆發。經驗世界的差異,正是主流觀感和示威者訴求顯著不同的原因(圖一)

圖一。圖:端傳媒設計部
圖一。

二、深入訪談更發現,怨恨主要源於對警方執法的不滿,這體現在切親身經歷上(圖二)。受訪者中有73%曾經在過去一年被警察「截停並搜查」(stop and search),而黑人被搜查的比率要比白人高上近兩倍。雖然這裏有明顯的種族歧視,但參與者卻並不願意視此為種族暴亂。相反,他們強調的是普世的政治權利,而不是藉種族身份。

圖二。圖:端傳媒設計部
圖二。

三、雖然倫敦警方已經將28%的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布,修正為只有19%,但LSE的調查顯示,這個比例在其他地區不但更底,而且黑社會的效應被誇大。透過時序推演和深入訪談,研究人員更發現,許多幫會成員參與暴動,大多是因為「社會失序」的情況提供了機會結構。一方面,大量警力被抽調到倫敦,形成周邊地區警力薄弱,令搶劫被抓捕的可能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是持續的暴動,形成了「羊群效應」,令享受無序的歡愉變成行動目標。因此,不少幫會成員趁機佔據公共設施或搶劫,很多低下階層也乘着混亂,去奪取奢侈品或純粹遊蕩。換言之,黑社會導致暴動的說法或多或少是倒果為因。

四、 研究同時發現,社交媒體如Facebook、Twitter是主要動員工具的猜測並不準確。BlackBerry手機附帶的免費信息功能,才是暴動人士用以動員、交流資訊和計劃的渠道。在低下階層之間,智能手機並不普及,數據收費也太高。他們的動員工具離不開他們的階級限制。同一道理,歸咎社交媒體的作用,往往是主流中產根據自己生活經驗的想當然矣。

香港應借鑑英國什麼?

香港如果要借鑑英國經驗,重點應該不是這個報告的具體結論,而是其方法、態度和影響。

首先,LSE的研究細緻的梳理了深層次怨氣,和突發集體行動之間的關係。其透過引入不同區域和動態因素,釐清了為什麼暴動發生於特定地點、特定時間的原因。比方說,某些地區縱使總體貧窮問題極為嚴重,但卻有良好的警民關係,而且警力充足,暴動的力度便相對溫和;相反,即使警力增援及時但用的武力不恰當,形勢就往往一發不可收拾。所有集體行動,都離不開其政治社會背景。脫離具體的脈絡和時空,去談革命無罪或鎮壓有理,似乎無助認清真相,只會成了無休止的論述之爭。

再者,研究藉600人的深入訪談,務求令不同身份、立場和崗位的示威者和執法者變得立體。雖說他們難有共識,但受訪者希望聲音被聆聽的渴求,卻不謀而合。香港也不是沒有類似的努力,只是數量不足。

比如《端傳媒》的訪問發現,一名參與騷亂的年輕人並不是所謂的「廢青」,他之所以無業是在過年前剛完成一年期合約,約滿離職。驟眼看,他的苦況似乎與全球化和外判制有關,但為什麼示威者會把怨恨指向政權和警察?其他的被捕人士的經歷又是否相同?旁觀者的身份和態度跟參與者又有沒有分別?這些問題,至今我們幾乎一無所知。

LSE的研究,在英國帶來若干實質改變。首先,得益於《衛報》的平台和受眾,該研究幾乎成為記錄和分析該起事件的權威文本;不斷被引用,更引導後續深入討論。其次,英國廣播公司為此製作了特輯,促成被捕人士和政府官員的隔空對話。另一方面,英國反對派領袖、內政大臣和警察總長同時出席發表首輪報告的研討會,內政大臣更即場宣布全面檢討,在報告中被指為暴亂主因的「截停和搜查」(stop and search)政策 。往後幾個月,政府官員被迫面對事實,放棄一些難以自原其說的觀點。

批判一點看,這個雙贏結果不無幸運。這多少是因為聚焦批判警政相對容易,如果財政緊縮政策被評為主因,政府回應就不見得會那麼爽快。事實上,出於政治或司法的考慮,禁制某些報導和訪問的情況仍間歇出現。

但無論如何,發掘真相的研究,帶動了論述角力,也重拾了民眾(尤其是示威者)對體制的信心。報告出爐時,曾經有六成多參與者和五成多市民,相信暴亂很快會重臨。但是,當輿論的焦點遂步從歸咎元兇,變成理解成因和修補裂痕;議會政治和街頭抗爭之間,便不再是必然對立。

(鄭煒,倫敦政經學院政治學博士、香港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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