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不久前,日本演員橋本愛在社交平台發言,稱在女浴室見到生理異性感到「恐怖」,再次引發有關跨性別權益的討論。近年來,從JK羅琳關於跨性別的爭議性發言、Elliot Page等跨性別明星出櫃,到無性別衛生間倡導、性別重置手術與性別的制度認定等政治權益爭取,跨兒群體在被更多看到的同時,也伴隨著諸多猶疑與不理解。到底,性別是什麼?
跨性別權益與公共空間為何爭議不斷?順性別女性擔憂的對象究竟是誰?跨兒群體在經歷怎樣的藥物與性別認同的掙扎?一張更改不了性別的身分證增加了多少生活困難?改變性別的制度認定為何障礙重重?
3月31日國際跨性別現身日前後,端傳媒組建「跨兒現身」專題,我們將講述具體的生命故事,也將開展順性別人士與跨兒的對話。我們試圖在爭議的漩渦中搭建一個平台,解構恐懼與不理解的不同切面,打開跨性別群體生存境況的透明櫃子。
今天是專題的第二篇:《跨性別人士在香港》
2023年1月初,恩恩去了趟僱員再培訓局中心,想找個課程報讀,增值自己。進去後,她問接待處職員哪個課程最快開班,職員見她有興趣,也殷勤起來,給她推薦物業維修。
「會不會很粗重的?」恩恩有點擔心做不來。
「不用怕,女生讀到的。」職員說。
二人一問一答,聊了半小時。職員當場讓恩恩做了個筆試,從前修讀理科的她也合格,於是決定報班,填好申請表。最後,職員着她交出身分證,替她核對申請表上資料是否正確。
恩恩在一旁,望着職員的眼球來回申請表和身分證之間,往逐項欄目掃去,突然像瞄到了甚麼,收起了笑容,轉口說:「啊,剛才那個測驗你不合格」、「這個班今年不開,下年才開」,最後甚至送了恩恩一盒口罩,打發她離開。見職員這樣直白,恩恩沒多問為甚麼。
恩恩猜想,職員看到了她身分證上,性別一欄是「男」。她是跨性別女性,外型和行為舉止都和社會對女性的固有形象一致:長頭髮、穿裙子、長指甲、說話斯文高調子,但每當遞上身分證,別人看到她生理性別是男,跨性別的身分一下子被戳破,偏見也隨之而來。這樣「被出櫃」、接着被拒絕的情況,是她的日常。
「當我要拿出身分證,我就覺得很不舒服,因為身分證證明不了我是我。樣子是妳來的,名是妳來的,但性別好像和妳有些不同?」
後來,恩恩讓社工替她登入再培訓局的系統,發現那職員根本沒有為她報班。
對於性別小眾,「M」或「F」、「男」或「女」,是日常生活中經常跨不過的制肘。有人挑戰制度,以司法覆核推動改變身分證更改性別的要求,也有人尋求政府盡快落實性別承認法,明確列明如何界定性別和非二元性別,給他們一個說法。他們追求的,是無論性別是甚麼,也無礙繼續如常人般,過上普通而有尊嚴的生活。
無法證明自己
海仔是跨男,也是聾人。每次出外,他的背包裏都放了一個透明A4文件夾,裏面是所有可以證明他是跨性別的文件:醫生、醫管局、入境處發出的證明書,疊在一起厚幾厘米。這習慣持續了2至3年,紙張的邊沿被磨得皺起來,文件夾下方的接口位也破掉了,勉強夾着那些紙張。
他之所以這樣大費周章,全因為證件無法證明自己。
最日常的例子,是坐地鐵的時候。海仔持有殘疾人士八達通,乘車會有折扣,所以每當拍卡出閘入閘時,拍卡系統會發出不同的聲響。若有當值職員守在閘機,便多數往他衝過來,截停他,把他拉到一旁,着他出示八通達。八通達上相片那個人,是多年前的海仔,頭髮留長在耳垂下,不像現時短頭髮、兩側剷青,也沒有鬍鬚。
「真是你來的?」職員問。
「真是我來的。」海仔回應,心想:「我做錯了甚麼?」
海仔見狀,便拿出殘疾人士登記證,但樣子和現在仍有出入。
「你是不是拿了朋友的證?兩張都不是你來的,是不是?」職員再問。
「這真是我來的。」海仔又重申。
海仔拿出身分證,樣子和現在總算接近,但上面寫着「女」。情況就變得更複雜了。
為了讓別人相信他沒有冒用證件,海仔便掏出所有與他性別有關的證明文件,「一張搞不定,就給他下一張;一張搞不定,就再給他另一張。」
擾攘一輪,職員見他麻煩,才放他走。有時上班時間被截停,海仔上班就容易遲到,甚至試過遲到15分鐘,老闆有時能體諒,但有時也會責怪海仔——老闆仍是理解不了這是跨性別的困擾。
再加上疫情期間,職員戴上口罩,海仔無法讀唇,職員也不會手語。有些職員或願意除下口罩、或把話寫下來,但海仔認為這樣不對等的溝通,他也失去了知情權。
除了身分認證,生活上事無大小,都慣性以性別為準,不知不覺也將跨性別人士推到一個尷尬的位置。
「不算是困擾,有時是,很特別的過程就發生了。」跨女晴晴說。她9成時間以女性身分生活,包括上班,也向周遭的人出了櫃,但晴晴從未到訪性別認同診所,沒有接受荷爾蒙和動手術,身分證上是「男」。
一次,晴晴在酒吧遇上警察查牌。警員把全場人士的身分證都收起,逐個叫名搜身,輪到晴晴時,女警叫「阿妹」(女警)搜身,但馬上被另一邊的男警叫停。
「我看到他們混亂了5分鐘。」那位軍裝警員拿着晴晴的身分證,想不到怎樣處理,先問「三柴」(警長),警長也不肯定,便請示「一粒花」(見習督察)。晴晴便望着他們拿着她的身分證,圍在一起討論。「愈問愈高級,發現原來沒有人可以給一個很肯定的答案。」
最終他們直接問晴晴想要男警還是女警搜身,晴晴回答說女警。
她直言,那次經驗,自己比較幸運,因為曾聽聞有跨女被男警搜身,又被指罵「當男人好端端的,扮甚麼女人」。
而恩恩一次到急症室看症,護士對着她的身分證,大叫她的名字,加上「先生」,恩恩照樣舉手,被問「為甚麼是你來的?你是『小姐』,為甚麼是『先生』?」
過了幾秒,那護士悟到了甚麼,「啊,原來你是跨性別!」
「你不要這樣大聲跟別人說!」恩恩心想。「救護站周圍都是人,30多人都聽到了。」
恩恩入院後,入住男病房,醫院給她安排一間獨立房間,門口寫上「女病人」。
10年官司,推翻全套手術換證
不少跨性別人士,即使以自我認同的性別生活,身分證上性別標示卻停留在他們的原生性別。
根據香港入境處規定,更改身分證上性別標記的申請人,必須完成「性別重置手術」(又稱性別肯定手術),並提交由動手術的醫生所簽發的醫學證明。女跨男的肯定手術包括「切除子宮及卵巢」和「建造陰莖或某種形式的陰莖」;而男跨女則必須「切除陰莖及睾丸」,以及「建造陰道」。
然而,2023年2月6日,終審法院推翻跨男須完成全套肯定手術才可換證的規定,裁定其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性別認同權利及身體完整權利,並指出全套手術不是「唯一可行、客觀和可核實的標准」。
這場標誌性的官司,由Q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而掀起。離他在2013年第一次見律師徵詢意見,至今已有10年。
Q是跨性別男性。小學時,他已展現男性化的傾向,會把自己套入男性的角色,如足球員碧咸、C朗,偶像也一律是男性。踏入青春期後,身體出現變化,他要刻意壓低聲線,又駝着背,令乳房沒那麼突出,甚至問母親如何令鼻子和嘴唇間的毛髮變粗,像鬍鬚那樣。他也放棄了女子足球,因為覺得自己不是女生。
那時,他「很抑壓、想死」。Q在班上被選為女班長,他則堅持稱自己作男班長;也叫老師用男性的名字稱呼自己,但老師拒絕,更喊多兩次他當時那個女性名字,另一個老師就說自己忙,不會記得他的名字。在中五轉校後,因知道社會不接受跨性別,他也曾強迫自己當個女生,留起長髮,亦另開一個Facebook帳號重新交友。
但一切都是徒勞無功,覺得自己是男生的想法仍揮之不去。2010年,Q在網上看到一個跨性別人士的聚會,參加後「看到人生的希望」,有感「要做回自己」。他很快便把頭髮剪短,之後看了醫生,服用了荷爾蒙和做了上身乳房切除手術。不過,在入境處規定下,他沒有完成下身性別手術,在身分證上只可維持是女。
有次,Q去澳門,出境時要展示身分證。職員看到身分證上的性別和外貌有差異,便問道,「這個是你來的?」Q說對,直說自己是跨性別,然後從職員的側面離開,他一邊走,職員一邊把頭轉向他的方向、定晴望着他。另一次,他和家人到銀行開設聯名戶口,要出示身分證,他在表格上填了「Mr.」,但職員最終改成「Ms.」。
Q知道在跨性別圈子中,有人在外國動了部分手術,改了性別,回港後卻因為那不是完整手術,被迫使用原生性別,Q也擔心自己找工作時會因為樣子和身分證性別不一致而遭不公對待。那時,Q得到一些法律知識,知道可以從法律途徑爭取,便循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的規定,為自己和其他跨性別發聲。這群同路人,Q形容如「打仗後看到家人」。
「很簡單,就是要爭取自己的權利。」Q說。
之後,另外兩名跨性別男性R和謝浩霖就同樣規定提出司法覆核,三案同時審理,在2015年被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敗訴。Q和謝浩霖不服並提出上訴,再在2022年被高院上訴庭裁定敗訴。二人終極上訴,終迎來遲到的勝利。
在公立醫院完成性別肯定手術,須經過一連串的評估,並以年計等待。 2016年起,威爾斯親王醫院成立「性別認同障礙診所」,為成年的性別不安人士提供一站式醫療服務;數年後威院把診所名字刪掉「障礙」二字。而未成年人會先被轉介至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滿18歲再轉往「性別認同診所」。
他們先經精神科評估,再轉介至各專科如內分泌科、臨床心理科、言語治療等,之後進入下一階段的荷爾蒙療法,令外型和性徵更接近認同的性別,同時經歷「實際生活體驗」,以認同的性別打扮和生活一段時間,讓專家評估他們的適應能力。他們若已至少連續12個月接受激素,又以選擇的性別持續生活至少12個月,並獲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評估為能夠適應心理轉變和社會生活, 可被轉介至外科醫生進行手術評估。
而這裏的每一關,也視乎跨性別人士的身心狀態。
不過,即使進入性別肯定手術的階段,手術複雜且風險高,也有機會誘發後遺症。女跨男的手術,有不同做法和程度,普遍的包括陰核釋出術:服用荷爾蒙後,陰蒂會漲大,手術會將突出的陰核拉出來,形成仿陰莖,但形狀或會較短小,未必能站立如廁和有插入性交的快感,而且可能出現漏尿或尿道堵塞;另一種是陰莖建成手術,即是利用身上的一塊皮膚作材料,建造陰莖假體,再作龜頭塑形手術和植入人工睾丸,醫生亦可在陰莖加入填充物如棒狀物,連接機關讓陰莖勃起。這方法會留下大面積疤痕,而且需經過多次手術。
而男跨女的陰道建造手術,有皮瓣手術與腸道手術,分別在於皮瓣是以原生器官陰莖的包皮和陰囊的外皮用來作外陰道和陰道;另一種是以兩者的皮作外陰道,但陰道用腸子。恩恩說,身邊大部分動了手術的跨女,不少人術後一、兩年後也持續受感染,也有人要經常進出醫院補救。
不少跨性別因而選擇不做手術,或因身體承受不了而卻步。
2014年5月,聯合國發表聲明,指各國應確保任何形式的絕育手術或會引致不育的程序,不是法定性別承認的先決條件,因這做法與「身體完整、自決和生而為人的尊嚴」相違背。
終院裁定女跨男全術換證違憲逾1個月,入境處未有公布新的身分證性別更改申請安排,以及是次判決會否同樣適用於男跨女的申請人。端傳媒向入境處查詢,獲回覆指「政府的相關決策局和部門會基於終審法院的判詞共同研究和制定/修訂相關的政策和/或行政措施,並爭取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有關工作」,但未有提及新政策實施詳情。
而平等機會委員會行政總監朱崇文在2月9日向傳媒指,法律判詞只就個別個案判決,而且男跨女、女跨男兩種性別肯定手術性質不同,自己很難評論男跨女是否適用。
假如判決適用於恩恩,她或不用完成手術便可換證。但是,下體是「痛苦根源」,令她從小到大無法如其他女孩子一樣生活成長,無論如何她也會動手術。不過,她的下身手術排期至2026年,上一次會見醫生時,她被告知資源緊絀,無法預視到時候還否能動手術,現在排隊也是「假的」。
這幾年來,恩恩見了十多份工作:文職、餐飲、包裝……她工作經驗符合要求,也直說不介意拿取最低工資,本來一切順利,但最後關頭要交出身分證、表明自己性別時,她陷入了僵局。最終沒有一份工作能面試成功。有時,一些公司口說不介意、又告訴恩恩急需人手,最終還是把她拒諸門外。她初時相信會有奇蹟,後來只好接受,再繼續找工作、多試一下。
「未拿身分證之前,聊得好好的,我看得到他們有意欲想請我。是身分證,你沒辦法不拿身分證出來給人登記。」恩恩強調,自己從來沒有聽到歧視的說話,只是別人看到身分證標記和外形不同時,難免會戴上有色眼鏡。
「我們被標籤成『麻煩的群體』,人家公司不會想請我們這些麻煩人。廁所不知道怎樣安排,因為法律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引給他們……他們可能會覺得,這個人在公司可能會造話題。」恩恩記得她未出櫃前,有位原生性別男的同事,在洗手間穿女裝和化妝,成為同事們的話題,而那同事則一直被嘲笑和言語欺凌。
端傳媒向醫院管理局查詢關於性別認同服務獲撥款情況、資源預期會在哪年耗盡、現時輪候完成手術人數,以及平均輪候時間等,醫管局均沒有答覆,只提供最近3個年度接受性別肯定手術的人次,以及正在性別認同診所接受跟進的人數。
醫管局稱,2019年起,接受性別重置手術人次徘徊在18至20人;而性別認同診所候診人數在2019至2020年度為950人;2020年至2021度上升11%至1056人;2021至2022年度則再上升7%至1131人。
入境處一天未釐清跨女是否受判決影響,又或是恩恩未完成手術,改不了性別標記,身分證的問題也會繼續纏擾她。她已有6年沒有全職,有時會找兼職,有時家人會接濟。她說,自己40幾歲,是壯年,本應可工作貢獻社會,但「這正在浪費我的人生。」
Q說:「我們都是想爭取和其他人一樣的權利,不是要說特權,或者不是剝奪其他人的權利,是想用一個屬於我們的性別身分去開銀行帳戶、去醫院看醫生、去找工作。」
裁決勝訴,所有身分證性別更改卻完全停擺
終院的判決,本來是好消息,意味着更人性和友善的政策,但有完成整套手術後申請換性別的跨性別發現,入境處現時不論手術情況,暫停了所有更換性別的申請。
海仔在2017開始看醫生,2018年接受荷爾蒙療程,過程也順利,他很快便在2021年完成乳房切除手術,並於2022年再做下身手術,一來他希望把證件一次過換掉,其次是他不想要子宮——「一個對我說多餘的東西」,「是解脫的感覺」。
2023年1月時,海仔向入境處遞交更改身分證性別的申請,並收到入境處寄來通知證明表示收到申請。
根據入境處的規定,海仔完成全套性別肯定手術,身分證上由「F」轉「M」,本應是必然成真的事。
2月17日,海仔興奮地來到人事登記處,想着終於可以換證。一位李姓的職員接見海仔,收取了他的醫院醫療報告、醫生證明書、入院紙和收據並影印。回來後,職員樣子有點不好意思,給海仔傳便條,一張接着一張,大概寫道:因最新法院勝訴案件,會「暫停更換性別身分」,有消息會通知。海仔一邊讀着一邊點頭,禮貌地保持微笑,但內心甚是不解。
最後職員做了個屋頂的手勢,兩隻手指扮作走路,叫海仔回家。而當他伸手想拿那些便條時,職員即把它們收走。
海仔回想,他由見醫生至完成最後的下身手術,已有差不多5年時間。術前雖有擔心,但海仔選擇「做回屬於自己的身體」,術後也面對後遺症並康復。除了身心的改變,海仔亦要向長輩和家人出櫃,這是所有事情中最難捱的一關。他一路走到這樣遠,卻突然被卡在換證上。
「由一個天堂跌到谷底。非常極度憤怒。沒有可能的,我這樣辛苦捱過這樣多事情,那為甚麼不讓我換身分證呢?這樣不合理的事,我們是不是就要去接受呢?我原生是女性,但我身分證是男性。但現在搞不定,可以怎麼辦?」海仔透過手語翻譯員告訴記者。
海仔向LGBT+性別小眾友善組織Pridelab求助,與手語翻譯員和組織成員再次到人事登記處。同一位李姓職員接見,稱因為Q和謝浩霖的案件,入境處需暫停所有申請,等待重新審視相關規定,但沒有提供任何書面解釋。
但海仔早於1月遞交申請,而入境處亦有發確認收妥通知,他理應不受判決影響。職員卻說,開始辦理申請日子是由2月17日、遞交文件後計起。
職員稱,自己曾在1月底致電給海仔,嘗試提早約見,但無人接聽。海仔確認在1月20日收到人事登事處的致電,但他無法聊電話,於是請健聽朋友即日回電,告知當值人員海仔是聾人,並要求人事登記處以電郵和他聯絡。但職員當場否認,指沒有收到回電,稱直到2月17日才得知海仔是聾人。
除了海仔,上訴人謝浩霖亦向Yahoo新聞表示,他在2月帶上法庭命令到入境處,打算遞表申請更改性別,卻被職員告知「要等政策更新」。
對於「一刀切」的做法,入境處回覆端傳媒,指會「盡快處理」已完成手術人士的申請,並認為在研究和制定相關政策和行政措施期間,處理已完成手術人士的申請「並不會抵觸終審法院的判決」。而被擱置申請的數字,以及新規定具體要需要多久才予以實施,入境處沒有回應。
「我根據法例,逐樣逐樣去做,找回自己,找回自己的身分。現在突然間被暫停,為甚麼不讓我用一個我認同的身分、屬於我自己的身分去生活呢?」面對無了期的等待,海仔問道。
現在申請停擺,海仔便繼續隨身帶着那文件夾。
追根究底,沒了影蹤的性別承認法
Q說,現在性別小眾要花精力和時間,針對逐條條列提出司法覆核,爭取權益,是因為政府遲遲未兌現性別承認法。
時間回到2009年,已完成整套性別肯定手術的跨女W欲與男友結婚,但婚姻登記官認為應以雙方的生理性別作準,W不符合「女性」定義,拒絕為二人註冊,W同年入稟司法覆核。在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敗訴後,終審法院在2013年判W勝訴,判定婚姻條例中的「女性」包括已完成全套手術的女人,以及W可與男性註冊結婚。
2013年的判詞指,香港未有一套性別承認法律,妥善解決跨性別人士在其他法律範疇所面對的困難,包括婚姻、福利等,以及該如何看待沒有接受性別肯定手術或沒有完成整項手術的人。終院建議,政府應參考如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作為香港性別承認法的基礎。
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在2005年4日起實施,容許申請人在滿足列明的規定後,獲得「後天取得性別」。申請人須獲性別承認審裁小組信納並發出性別承認書,條件包括:證明有性別不安、兩年實際生活體驗,以及有意以後天取得的性別生活,直至離世。
2014年,政府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3年後的2017年6月展開公眾諮詢,為期4個月。但時至今天,性別承認法仍未有影蹤。
最近,另一位女跨男人士K因未完成性別肯定手術,身分證上仍顯示女性,雖然持有「廁所紙」(由醫生發的醫學證明,在他人質疑自己時可證明自己合理使用該洗手間,但不獲法律承認),但在現行法例下,他不能進入男性公廁。他因而提出司法覆核, 要求擴闊公廁條列下,對男性和女性的定義,包括進行真實社會體驗的跨性別。
性別承認法的爭議性,在於性別承認的模式。2018年,平機會就諮詢文件發表回應,反對醫學治療,如賀爾蒙治療或手術,以及「實際生活驗證」等規定,成為性別承認的條件。平機會認為,「最理想模式是讓個人作出自我聲明,且沒有或只有最低限度的醫學規定(諸如在醫生或精神科醫生接受治療的證據)。」
晴晴從未到訪性別認同診所,未接受荷爾蒙,也沒有動手術。一來風險高,二來不會令她如生理女性般來月經、生小孩,「更像一位女性」。雖然她最近考慮看醫生,但現在的狀態,無論在圈子內外,她都聽到不少爭議聲音:「你把妝落掉,就可以當個正常人」、「你想好沒有?你的心好像還未很純正?」
晴晴說,「這不是分等級遊戲。」她以坐地鐵為例,不同人在不同車站下車,沒有所謂的終點,而跨性別也可有不同形態和狀態,沒有劃一標準。
晴晴當女生的渴望,在6歲萌起,源於穿媽媽的絲襪。她的腳太細,也只是隨便套着,可能是深灰或紫色的,「有點滑溜,好像和我穿的襪子不同,有磨砂的感覺,若隱若現,看到一點又看不到。」自此,她趁家人外出,便偷偷穿起姐姐的衣服,直到成年,才擁有自己的高跟鞋和女裝。第一次全裝,是在23、24歲,晴晴約了朋友在晚上去尖沙咀的gay吧一轉,她選了件印有英國旗的寬鬆T恤,穿上牛仔短裙和黑色絲襪,腳踏3吋銀色高跟鞋,沿途怕跟路人對到眼,但心花怒放。
之後晴晴搬出去居住,生活自由多了,少了隱藏女生的身分,也確定了自己是跨性別。最近幾年,她到處跟別人出櫃,愈來愈想做一些事令自己更女性化:修身、化妝、脫毛、用3年留了一頭長髮、愛穿起喜歡的衣服私影……她現在9成以女性身分生活,包括上班。
晴晴說,她對身體不安和排斥不大,身分證上是女會更好,但她也不會為此強迫自己做一大堆事。生活上,這沒有對她造成很大困擾,因為交朋友不用看身分證。
對於性別承認法,晴晴在想:可能可容許第3個性別?容許手術不是唯一一個選項?在某些專業的認可或簽發下,就可以轉?或者甚至乎,身分證上不展示性別?
若成功立法,她又會否根據新規定作一些行動,換取性別承認?晴晴說須視乎是哪些規定,但這是另一種諷刺,因為要向別人證明自己的狀態,以獲得認證。
如果有「Gender X」
雖然性別承認法只環繞男跨女、或女跨男,但陳驚知道香港立法工作慢,若不趁這機會,把討論拉闊至「Gender X」,非二元性別的他也不知還要待多久,才能被承認。
原生性別是女的陳驚,小時候已不愛女生打扮,不穿裙子。媽媽替他鬢辮子,他痛得「嚎哭」起來,從此就剪了個「冬菇頭」;選磁鐵車票時,陳驚會主動說不要粉紅色、要選粉藍,也看龍珠和打打殺殺的港式漫畫。那時,動漫美少女戰士興起,天王遙的出場,她短頭髮、穿西裝、跟另一個女生同居,別人也分不清她是男是女。陳驚看着,覺得有點震撼:「原來人生可以這樣生活。」
之後陳驚升讀一間女校,以「Tomboy」(外表較男性氣質的女性)打扮自己,把頭髮剷青,會穿背心毛衣令胸部不這麼突出,甚至亦清楚自己喜歡女生。他最討厭的,是乳房在自己身上出現,因這東西不屬於他,「這性徵由開始出現在我身上,我從來沒接受過。」當束胸產品出現時,陳驚馬上就試,後來也萌生做平胸手術的想法。
陳驚的經歷,聽似和跨男類似,他又想過自己究竟是Tomboy還是跨仔。但他後來認識了一班跨男,聽到他們說自己「裝錯了身體」、覺得自己是另一個性別,陳驚則沒有這個想法——他抗拒當女生,但也沒有想過自己是男生,而是正正落在兩者之間,「性別是有光譜的」。
「我由內到外,都有一種不男不女的狀態。」陳驚說。
陳驚因為生病而動了全宮移除手術,但他並沒有留戀。他到性別認同診所,告訴醫生主要希望停經和做上身手術,醫生就給他男性荷爾蒙,改變身體的肌肉和脂肪分布,方便動上身手術,同時停經。但荷爾蒙給他的副作用如聲音低沉、長鬍鬚、頭線向後移,並不是他特別追求的。
但是,生活在社會,規矩和社會設施都是根據二元性別而定:洗手間大多數只設男女、不同場合的服飾要求也按男女而定,陳驚就卡在兩者之間。
有次他和家人到高級餐廳聚餐,以及另一次到上市公司總部參與一個正式會議,入場前他都被保安攔住,說男參加者進入前要穿長褲,必要時要即場買新褲子更換。陳驚不想,考慮了3秒,對保安說他身分證上寫的是女,問這規定是否還適用。保安看到後,尷尬得很,說了聲不好意思。
但當他進了醫院,因為身分證上是「女」,要進女病房時,其他病人又喊他是男人,要護士把他的拉簾關了。
他原名叫「慧妍」,可能是家人想他當香港小姐,但陳驚不喜歡,小時候會把「妍」寫成「研」。後來他開始以英文名Ken諧音改了「陳驚」作網名,活躍在同志社群,再順理成章改掉身分證上的名字。但性別標記,他還是束手無策。
陳驚算是動了手術,也服用荷爾蒙,那終審的裁決,或以後性別承認法許可的話,陳驚會想過妥協,先把身分證改為男嗎?
「一刻都沒想過,」他說,「因為一張男性的死亡證也不是我想要的身分。」
「我希望以『Gender X』的身分死去。」他大笑着,打趣說道:「由於健康狀態欠佳……很難講(等不等到立法。)」
希望以「Gender X」自居的,還有Linus。
他原生性別是女,但認同自己是男生或非二元偏向男生。Linus早就動了刀做上身手術,也移除了子宮。根據終院判決,他或可將身分證改成「男。」但想了很久,他反而想改為「X」。
小時候,Linus總是被教化要女性化一點。他好動,會空手道和游泳,家人卻覺得不夠斯文。中學時他讀女校,改了英文名「Angela」,想配合當個女孩子。謝師宴上,他穿了西裝和褲,是全場唯一不穿裙子的學生,老師把他拉進房間,說不讓他進場當司儀,他崩潰得哭起來。但當男性的想法,還是給他壓下來。直到身體出狀況,生了子宮肌瘤,醫生說可能要把全個子宮移除,他沒有悲傷,反而合乎他的心意,他才頓覺自己從來沒有放棄。
現在,他早已向身邊人出櫃,公司、家人也接受。他也早已訓練自己如何向外人解釋為何證件上是女,樣貌卻是男——他會直言自己是跨性別,若別人不介意,他會想被稱呼作「先生」、或免去稱謂。
現在,當Linus不被強迫成為女性,他反而可以擁抱那些從成長過程中、在女校時被培養的女性特質,例如花多點時間在溝通。他不擔心自己會偏向陰柔,或對過往被視之為女性時的事避而不談。而且,雖然在生活上他希望被當作男,但不代表他真心認為自己完全等同順性別男。
「我是界乎兩者中間。我很希望得到兩邊最好的東西,兩邊好的特質我也可以擁有。」而X沒有偏男或女的意含,也能透露他是跨性別的身分。
終院的判決只是一個起點
終院宣佈判決後,有反對者到政總請願,舉起「男跨女不是女人、女跨男不是男人」的標語。恩恩把新聞截了圖,給記者看。她又聽到,有人說若性別承認法立法,原生男就可以宣誓,入女廁偷窺。這些爭議,她都看在眼內。
她反說,「一個正常男人,你迫他穿裙子,他肯定不肯。或者這樣說,一個人如果想偷窺,他是不需要扮女生的。」
恩恩從小時對性器官的極度厭惡、長大後知道社會不容許,強迫自己當個男生、交女朋友,到後來忍受不了,情緒受到影響,直到後來到性別認同診所,才得到認同和開展性別過渡。這跨女身分的背後,是恩恩經歷半生人掙扎後找到的依歸。恩恩知道圈外人不清楚甚麼是跨性別、也不知道他們的身體。
但如果因此而拖着不立法,付出代價的終究都是跨性別人士,恩恩也要繼續忍受女性身分不被承認的生活。「這些事牽涉到我們的生活,長遠點講,是我們的青春、生活質素。」
「政府的角色是解決問題,你不可以因為覺得難、多爭議就不做……這些事是要做的。」她重申。
其實很多跨性別者在心理上沒有手術的需求,但為了社會上的承認還是會去做手術。換句話說,只要做了手術,就可以在面對性別糾紛的時候理直氣壯地掏出自己的身份證,證明自己不是流氓。
所以當下這個社會很匪夷所思,彷彿肉身上的某個器官會帶上原罪,只要你有,你就是有罪的;假如你把那個器官去掉,你就沒有罪了。證明一個人是不是流氓,不看這個人是否有齷齪的想法,也不看這個人到底做了什麼,而是看這個人有沒有一個合理的性器官,以及一張能否對應的身份證。
何其可笑。
完全支持。
唉 怎么香港也这样,这十几年立法会偷懒了吧
太喜欢端的这系列跨性别议题的报道了!之前也大概有了解一些跨性别群体面临的生活困境,但读了详细的报道后还是觉得自己知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这个系列真该让大陆网上那些开口闭口就是“男跨女可以进女厕偷窥”的人好好看看!
作為香港人,我對此都很無言……假設在中國還可以「勉強」扯甚麼人口老化、黨國、保守、男女失衡etc,去「合理化」這件事。
但在香港,我祇係想到混帳的公務員心態——不做不錯,去「合理化」這件事。唉,英治香港都比「新香港」……這叫新香港的「法治」。
感谢端。如果不是端我还不知道香港这场法律胜诉之后根本没有在兑现承诺…
这也很…你国了……
感謝端做這個專題,香港確是需要更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