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市民對清潔工的關注漸增,由2017年底長沙灣海麗邨罷工,到疫情之下的抗疫英雄形象,清潔工不時躍升為主流熱話。最近一宗有關清潔工命喪垃圾槽的案件審結,其任職的清潔公司只被判罰港幣2萬元,到底人命何價?趁着五一勞動節,推出這個專題報導,希望社會大眾不再忽視清潔工的付出,並作出制度性的反思:為什麼要由清潔工和其家人獨力去承受這一切的傷痛?
2022年11月8日更新︰僱主被判罰2萬港元後,提出上訴,指原審裁判官提出逾840條提問,認為當時裁判官並非保持客觀態度,令上訴人沒有獲得公正審訊機會。處理上訴的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於11月7日頒下判詞,認同原審裁判官過份介入審訊,代替主控官職能,令定罪不隱妥,又指出裁判官的舉措違反「不單只要執行公義,而且公義必須彰顯於人前」的原則,因此撤消對上訴人的定罪並擱置罰款。
法官亦以「後記」方式指出,相信裁判官過度積極介入的原因之一,是他認為外判主控官對證人的提問未夠全面,令裁判官須親自發問。他又稱近來接連收到以「裁判官『加入格鬥場』」為由的裁判法院上訴案件,認為有需要重申,外判主控官有責任為接手案件作出充分準備。
2021年1月22日,晴朗的早上,阿威如常讀報。有宗清潔工墮入垃圾槽死亡的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事主與他同姓,事發地點是位於屯門山景邨的政府公共屋邨。一個糟糕的猜想在他腦海乍現,揮之不去。他隨即打電話給年邁的媽媽。
原來,這已是媽媽當日早上收到的第二通電話了。第一通電話是來自哥哥關厚基住所的物業管理處,電話裏的聲音陌生而小心翼翼,轉達了關厚基的死訊。
「收到突如其來的壞消息,很傷心,再加上,哥哥還要是由35樓的垃圾槽跌落地下……一想像到那情景,當時他有多痛苦……那傷心的程度,難以形容。」
這已是11年來第3宗「垃圾槽吃人」致死事故。現時香港仍有不少建築物是以垃圾槽方式收集及清理垃圾︰清潔工於樓層垃圾房內的垃圾槽口,把垃圾丟進去,垃圾從管道垂直掉到地面的另一端槽口,清潔工再由地面以大型垃圾桶收集整理。
早年政府興建的舊式屋邨樓宇,其垃圾槽口沒有統一標準,尺寸比現時《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規定的350乘250毫米(35乘25厘米)為大,例如山景邨的垃圾槽口,有傳媒曾指出尺寸達50乘50厘米,一般成人身形都可通過。結果當清潔工清理卡在槽口的垃圾時,容易發生意外。
關厚基的死亡,揭露公營房屋之中還有43個屋苑的垃圾槽口並不符合標準,這些屋苑才急急在不足一年內,完成全部槽口改善工程,為這殺人陷阱劃上句號。而關厚基的案件於2022年3月中審結,其任職的清潔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相關條例,被判罰2萬元;負責管理樓宇或監管不力的房屋署、業主立案法團、勞工處,均未有法律後果。
一個有血有肉的清潔工,生前的點滴
關厚基出事後,失去蹤影,同事遍尋不果,直到凌晨,有人在地下垃圾房發現大型垃圾桶內露出了他的風衣。消防員到場,由堆積如山的垃圾堆裏救出關厚基,他已不省人事,上肢前臂骨折,下肢骨折扭曲,下顎僵硬,無法開合。
媒體照片勾勒出關厚基遭遇意外的情景:黑暗如深淵的垃圾槽口、由頂樓直通地下滿佈銹漬的垃圾槽管道、從大型垃圾桶翻倒出一地的垃圾、藍白相間的警察封鎖線。照片就此定格,逝者一去不返。
此前,阿威並不知道,哥哥每日的工作是與那吃人的垃圾槽打交道。「我以為香港已經沒有這些落後的垃圾槽,聽到他說做倒垃圾,我還猜想是用電梯運垃圾下樓。要是知道哥哥在這麼危險的環境工作,我一定會反對。」
兩兄弟最後一次見面,是1月初。哥哥早年已搬出去獨居,但不時會相約弟弟和媽媽飲茶吃飯,關係從未間斷。兄弟二人已屆五十而知天命之年,弟弟則有自己的事業,與媽媽同住。阿威說,哥哥是自置了居屋而非租住公屋,這與大眾對清潔工背景的刻板印象頗有出入。
說起哥哥生前的點滴,阿威感情複雜:「他很會享受內心世界,不理外界眼光」、「他性格倔強,容易與人爭執」、「可以說,他很自我,是個自私的人」……
「但是,他是一個好人。」
當阿威拿出哥哥的照片,種種微妙的不協調頓時理通。
年輕時,關厚基打扮新潮,與父母的合照中,他皮膚白晢,架著一副漸變色烏蠅太陽眼鏡,紅藍白相間的Polo衫配搭深色短褲,腳上穿着一雙淺色中筒襪和白色帆布運動鞋。他喜愛踢足球,有一班固定的球友,遺物中有一本妥善保存的80年代足球雜誌。
玩樂並非關厚基生活的主軸。由於小時候一段不愉快經歷,他的性格變得自卑,不願打開自己內心接受別人意見,慢慢的,他變得獨來獨往,對家人也日漸疏遠。但阿威同時也說哥哥「很會享受內心世界」,是一個善於經營自己生活的人。儘管關厚基學歷不高,一直都在做基層工作,但30多歲時,他還是靠着做餐廳侍應的收入,儲到一筆錢,購買了居屋自住。
在那間綠樹環繞的居屋單位裏,他的世界並不局限於一時一地。阿威列舉哥哥生前興趣時,提到一個現在已很罕有的雅致愛好:收集郵票。由居屋整理回來的遺物當中,有一本黑色硬皮封面的集郵冊,收納了20多個國家的郵票,包括斐濟、多明尼加、印尼、新畿內亞、加拿大、葡萄牙、委內瑞拉等,不同地方的代表人物、名勝風景,都印刷在一張張方形的細小郵票上,關厚基就隨着這些小紙片周遊列國,擴闊眼界。
「他喜愛自由,不受管束。或許是年紀大了不能勞累,他選擇做較為輕鬆的工作。」阿威說,哥哥早上做速遞送文件,晚上做清潔工,中午至傍晚的時間享受自在的時光。一個月下來,他的收入只有數千,卻是有意為之的選擇。弟弟記得,速遞公司的老闆曾建議關厚基做長工,但是一整天的工作對他而言太大負荷,在自由與維生之間,他找到了一個平衡點,斷然拒絕老闆的邀請。
「為什麼說他是好人呢,因為他雖然收入不多,可是從不貪人便宜,不喜歡接受別人幫助,自食其力,從沒問媽媽借過錢。」每月見面時,關厚基都會給媽媽一點家用,聊表心意,盡兒子的責任。
事隔一年,喪兄之痛縈繞心頭,弟弟情緒仍未平伏。關厚基精心經營生活,在諸多局限中活出自我,結局竟然是在垃圾堆之中嚥下最後一口氣,終年58歲。「哥哥這樣的死法,實在難以接受。」
危機四伏的垃圾處理系統
清潔工蘇財金、羅裕鏘、關厚基,分別在2010年、2017年、2021年犧牲了性命,才換來垃圾槽口縮細改善措施,這小型工程也不過是鑲一塊鋼板,或者兩根鋼條,也拖足11年,不禁教人沉思:全港逾千座屋邨的垃圾處理系統,還藏着多少安全隱患?
「縮細了槽口,沒錯是避免了死亡,但對清潔工來說,卻更加不方便。」清潔工人職工會幹事梁芷茵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做全面研究,不是縮細槽口就代表解決所有問題。」關厚基出事前,已在山景邨工作3個月,但他經常都要超時工作1、2小時才完成任務,管工說他手腳慢。事實果真如此,還是這項工作本來就充滿挑戰?
梁芷茵說,她任職工會幹事6年來的觀察,由在各層收集垃圾、使用槽管輸送垃圾,到在地下垃圾房接收垃圾的各個步驟,都危機四伏。
上樓清理垃圾的職位俗稱「倒樓」,一般分為早、晚兩更進行。有部分公屋會要求住客將垃圾統一放到垃圾房外,有的則容許住客將垃圾放在自家門口,因此,倒樓的工作很多時就是由逐家逐戶收集垃圾開始。
收好一層的垃圾,將垃圾桶拖入垃圾房前,要先跨過門口難關:「各個垃圾房設計都有不同問題,有的垃圾房門口會高出一級,工友無法直接將垃圾桶拖進去,要先在門口提起垃圾桶,才能跨過梯級。你想像一下,每層20至30戶的家居垃圾加起來,是很重的,工友在過程中很容易會扭傷。」
關厚基所屬的清潔公司的經理在法庭上作供曾說,從沒發生過槽管堵塞的問題。梁芷茵聞言苦笑:「塞槽是很經常發生的事啊。」引致堵塞的原因五花八門,有的是垃圾槽本來有設計上的問題,例如低層的管道會轉彎,垃圾很難通過;有的公屋樓齡已經30、40年,日積月累之下,槽裏堆積了些小垃圾,或者因管道破損而卡住垃圾;由於房屋署對住戶沒有清晰指引去說明哪些垃圾不可掉入垃圾槽,長形硬物很易卡在槽中;衣服、毛巾吸水後亦會發脹塞住槽管。
如此常見的問題,不可能每次都找管工來處理。「首先,工友會查找是哪裏塞了,先去一些經常塞的位置處理;如果不是那些位置,就得逐層去找。他們要把頭伸進槽口才看見裏面的情況,有時,垃圾會在工友伸頭查看途中跌下來,打中他們的頭。要是垃圾袋裏放了尖刺物件或者腐蝕性液體,就很危險了。」
找到堵塞的源頭後,工友會勾起垃圾或把垃圾往下推,過程中很易拉傷。有的垃圾槽口縮細之後,槽口只有原本一半大小,將垃圾勾上來的難度因而增加。此外,一般家居垃圾的尺寸通常都比孔口要大,無法直接塞入垃圾槽,工友只好將垃圾袋逐袋拆開再掃入管道,工作量大增,更添勞損風險。
當工友將10多層的垃圾丟進槽管後,地下的工友是如何接收垃圾的?「曾有工友指着牆上破損的瓦磚告訴我,那是垃圾飛出來打碎的。」梁芷茵形容,當垃圾由幾十層高掉下來,膠袋往往已經磨穿,袋裏的垃圾會飛彈出來,容易擊中工友。如果剛換上空桶,垃圾的衝擊力有時會大得撞穿桶底。
為了防止垃圾彈出,同時緩和衝擊力,垃圾槽底部管道出口設有一塊可推拉的鐵板,當工友在上面樓層丟棄垃圾時,槽底鐵板會關閉管道出口。當垃圾在管道累積到一定程度,工友就會拉開槽底鐵板,讓槽管內的垃圾滑落到大型垃圾桶內。
但是,這塊鐵板操作起來非常難用。槽管內累積垃圾後有一定重量,需要花頗大力氣才能用鐵板拉開;鐵板的高度大約與人齊眉,一旦反彈回來,分分鐘撞傷工友的眼睛、額頭。一推一拉之間,也會令膠袋破裂,垃圾流出。
2013年,秀茂坪寶達邨達欣樓發生過一宗意外,在垃圾房裏,姓黃的清潔工拉開底板,收集槽管掉下來的垃圾時,一個裝有腐蝕性液體的膠樽被擠破,液體濺出,清潔工面部和肩膊遭灼傷。為方便工作,有好些垃圾房的鐵板已被移除,包括關厚基工作的景樂樓。
法庭開審,這是誰之過?
2021年年末,勞工處對關厚基所屬的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作出檢控,於12月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展開審訊。到底1月21日的晚上,在山景邨景樂樓發生了什麼事?關厚基是怎樣從35樓的垃圾槽口掉下去的?誰應該為事件負責呢?
法庭傳召了11位證人作供,包括關厚基的同事、管工、清潔公司經理、物業管理公司前董事、安全主任等,卻無法完整地還原事發經過。
伙拍關厚基清理垃圾的同事與他分別在不同樓層工作,倒垃圾期間不會碰面。而原本應負責巡查、協助清潔工的管工一星期只有一兩天上班,事發當日並沒有當值。因此,由關厚基步出電梯的晚上7時45分至他被發現在地面垃圾桶內的凌晨12點之間,沒有人見過他。
過去的意外多數是由於垃圾槽管道被塞,清潔工通槽時墮入槽口而引發事故。清潔公司經理於庭上則聲稱從未發生塞槽,管工也說公司有提供清晰指引教工人安全工作。
不過,在結案時,法官指出,管工的證供並不完全可信,與其他工人的證供對照會發現,俗稱「倒樓」的清理垃圾安全措施實際上沒做得如管工所說的那麼仔細;經理亦避重就輕,只講做得好的地方。法官批評公司對清潔工指導不足,主管沒有盡責監督,不能即時處理重要事情。清潔公司評估風險工作做得不夠,當槽口並未收細,清潔公司就應該提高警覺。
法官裁定公司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判罰款2萬元。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批評,失去一條人命僅罰2萬元,非常荒謬,對僱主而言也欠缺阻嚇力。
阿威對於清潔公司的安排十分不滿︰「哥哥在這樣的垃圾槽工作,本身已是不安全環境,公司也沒提供安全措施,只是說有事要找管工。但出事時管工都不在場,現場什麼支援也沒有。」他認為,責任上,清潔公司首當其衝,但還有其他部門要對事件負責。「2018年勞工處已經發信,要求業主立案法團縮細垃圾槽口,但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未改,勞工處也沒有嚴肅跟進,為什麼可以這樣?」
跟進關厚基個案的蕭倩文到法庭旁聽多場審訊,她指出,除了清潔公司未有盡責保障員工安全,審訊的過程亦揭露了業主立案法團與勞工處的過失。
在法庭上,物業管理公司前董事表示,公司在2018年曾收到勞工處發出指引,要求縮細垃圾槽口,不過勞工處並沒有劃定工程完成的限期。物業管理公司於是在山景邨景富樓做了三個縮細槽口的樣本,讓業主立案法團選擇一個修改方案。但是,法團認為用作縮細槽口的不銹鋼成本太高,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由內地訂購不銹鋼,再找公司內部的技工安裝。物業管理公司認為工序存在危險,應該外判予專業人士做才恰當。物業管理公司曾建議,在完成改善工程前讓清潔工改用電梯運送垃圾,法團卻以衞生理由反對。
事發前,勞工處安全主任曾到山景邨查看縮細垃圾槽的樣本。清潔公司經理當時問到樣本槽口是否合要求,該安全主任卻說要等發出指引的部門才能確認,現在只能小心工作,並沒要求清潔公司停用垃圾槽。
蕭倩文稱,在業主立案法團與物業管理公司的一來一回之間,加上勞工處不置可否之下,縮細槽口的工程一直擱置,然後就發生了關厚基墮槽的意外。
勞工處回覆端傳媒查詢時表示,於2017年馬鞍山錦泰苑意外發生後,該處於2018年1月向有關政府部門要求提供全港尚未完成垃圾槽改善工程的租置屋邨/居屋屋苑名單,並於2018年5月按照名單完成巡查,發現共有183個租置屋邨/居屋屋苑的垃圾槽設計未符合勞工處的要求。
勞工處續指,由2018年至2021年1月山景邨發生清潔工人墮進大廈垃圾槽致命意外前,曾就該邨的垃圾槽安全事宜共進行了14次巡查,並向持責者發出了8張書面警告。勞工處稱,據資料所示,山景邨業主立案法團在意外發生前,已安排訂購有關物料及技術人員分階段進行垃圾槽口改善工程,「及後因疫情關係,工程才有所延誤」。
蕭倩文批評法團只關心成本,毫不注重安全。而勞工處只是出信勸喻,卻不設限期要求改細槽口或停用,根本沒有阻嚇性。她慨嘆道:「如果勞工處在2017年意外之後雷厲風行,就不會發生這次慘劇。」
隱身的責任者:房屋署
關厚基的意外,揭示垃圾槽奪命陷阱多年來仍未根除,工權會發信勞工處查問才得知,尚有43個屋苑的垃圾槽口未符合不大於350乘250毫米的標準,這些屋苑皆為居屋或租置屋(即已出售的公屋)。
意外後,勞工處對這些屋苑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該屋邨內的垃圾槽進行運送垃圾工作,直至勞工處信納屋苑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恢復使用該等垃圾槽;結果不足一年內,全部屋苑完成槽口改善工程。拖延了足足11年的補救措施,這才劃上句號。
對於誰是最大責任者,關注基層工人權益的本地藝術家程展緯有不一樣的見解。「3宗死亡意外全都發生在政府物業裏,房屋署難辭其咎,不應該只針對清潔公司和勞工處。」
意外發生後,他立即走訪各屋邨、又向認識的清潔工收集資料,想查探還有什麼屋邨的垃圾槽口未改善。後來他發現,原來漏洞並非偶然,公屋的垃圾槽在2011年後已改善,後來因槽口過大而發生墮槽意外的都是居屋和租置屋。
居屋和租置屋因業權屬住戶,法律上房屋署無權決定更改垃圾槽設計,但程展緯批評,房屋署亦沒有盡責監管,「房屋署是設計、生產者,理應負全責改善問題。如果第1宗意外後,房署肯批出一筆錢,並嚴厲督促所有物業的改善垃圾槽,就不會有後來的人命傷亡。」
想到多名清潔工枉死,程展緯意氣難平:「房署沒有意識到垃圾槽問題的嚴重性,對清潔工的安全亦不夠重視,所以才會死了那麼多人,我一想起就很生氣。每個政府部門都應該有保障勞工的面向,不能見勞工議題就推卸給勞工處,勞工處也不夠人手處理那麼多問題。」
在屯門裁判法院一連多場的審訊裡,房屋署這個舉足輕重的角色一直未被傳召。程展緯嘗試各種方法向房屋署問責,包括致函監管租置屋的獨立審查組、申訴專員公署。
獨立審查組回覆則指,在物業出售前,歸屬房委會土地上的建築物獲轄免受《建築物條例》所規限,故有關垃圾槽的建造設計並不涉及是否符合該例的問題。到頭來,不旦未能令房屋署負上責任,還發現政府物業在《建築物條例》中享有豁免權,程展緯擔憂道:「不知房屋署在興建房屋時,除了垃圾槽,還有哪些部分豁免了?其實,會否還有其他危險是不為人知的?」
至於負責監察政府部門有否失職的申訴專員公署,則回覆程展緯指不受理投訴。
端傳媒向房屋署查詢該署何時得知居屋及租置屋之垃圾槽口未縮細,以及署方得知後有否即時要求那些屋苑縮細槽口時,房屋署並無正面回應。署方表示居屋及租置屋在物業管理方面與私人物業無異,其日常管理事務由業主立案法團召開會議作決定,而房委會代表會不時向租置屋邨的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怎樣才是更好的處理垃圾方法?
過往多年來,團體一直倡議廢除垃圾槽,改用電梯運送垃圾,卻往往因為住戶反對,再加上房屋署不作為,垃圾槽仍屹立不倒。梁芷茵一口氣列舉了垃圾處理過程中各種問題,結論一針見血:任何指引都改善不到設計上的缺憾。整個垃圾槽的使用過程充滿陷阱,工傷幾乎是必然的事。
面對這困境,程展緯和梁芷茵都不約而同指出,未來的垃圾處理方法應該要有整體性的改變,清潔工的工作模式亦應重新塑造。在可持續發展的願景下,垃圾徵費、環保回收可謂大勢所趨,而繼續沿用垃圾槽並無法鼓勵環保回收。梁芷茵認為,作為垃圾生產者的住戶,應該承擔起原有責任:「在垃圾徵費之下,如果住戶想省錢,就應該自己處理垃圾,做好回收。」假如垃圾量減少,除了減輕清潔工的工作量,垃圾槽這種方便處理大量垃圾但危險的設計也就沒必要存在。
那麼,住戶反對用電梯運送垃圾的問題,又可以如何解決?「其實有需要讓住戶重新認識到他們和垃圾的關係, 那些垃圾本來就是他們製造出來的,不應該在丟棄出來之後就當成與自己無關的東西,他們也要負責任,就算用電梯運垃圾會造成不便,也要接受。而且,當住戶不滿垃圾有異味或不衞生,應該想到,很多時是因為他們丟垃圾時綁得不夠緊,才會傳出異味,如果丟垃圾時處理得好些,整個運垃圾的過程也會衞生得多。」
2021年中,清潔工人職工會曾以山景邨墮槽意外、理想的垃圾處理方法為主題,在觀塘翠屏邨作問卷調查,期望引發討論,結果發掘到不少可以發展的話題,例如是誰應為意外負責、可以如何減輕清潔工的負擔等。
「多年來養成的習慣,突然之間要改變,是很難的事,要配合一系列教育,與及部門之間的協調。關鍵在於,街坊們認不認識程序,能否參與討論發表意見,影響政策的制訂。」梁芷茵說。
(筆者為工業傷亡權益會組織幹事)
原來事情還有後續發展,公司明明錯到離譜,但最近竟然還敢上於審判結果!本來一條人命罰兩萬已經輕得很過份,到底這間公司有多冷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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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便利越失去人性,就跟科技一樣,冷硬。
使用電梯運送垃圾就一定會出現衛生問題,香港大部分的私樓都是用電梯運送的,因為設計上很少有垃圾槽。只要對清潔工人指引充足,在較晚時間才收集,加上住戶扔垃圾有公德心一點,就不會造成異味和衛生問題的。為什麼寧願由清潔工冒生命危險,法團和居民卻不願容忍一下呢?
曾在中国八十年代的单位住宅中见过这种楼道垃圾槽,但是似乎零几年就被封堵禁用了,不太明白香港居民为何如此依赖这种不安全的设计?垃圾槽内部的蚊虫和异味又该如何处理呢
舊香港政府,發生傷亡意外後,會作出檢討和改善。
新香港政府,發生傷亡意外後,會將問題互相推卸。
建議:
1)各住戶將自己的垃圾放入垃圾房內的大型垃圾箱。
2)垃圾箱分類:可回收和非回收。
3)改善垃圾房的照明、抽風系統,加設閉路電視。
4)老人或行動不便人士可申請到戶收集垃圾服務。
(本人曾在政府工作十年以上)
感謝 謝欣然。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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