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忠部長我要向你求婚,因為你這樣教育我的孫子。」2020 年 9 月,粉絲專頁「全民拔菜總部」號召群眾,抗議台灣教育部將繪本《國王與國王》贈送給小學新生。抗議當天,民眾拿著道具戒指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求婚」,諷刺繪本中兩位王子相愛結婚的情節,並大喊「推行男男戀,要以身作則」。
這場鬧熱滾滾的抗議記者會,只是一個開端;接下來,這本兒童繪本如滾雪球般捲動了全台灣的家長、教師和民間團體。2020 年 9 月 9 日早上 10 點半,就在抗議團體「向部長求婚」的隔天,支持繪本的家長、教師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團體,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力挺《國王與國王》和國小同志教育。
「對於小學生,比如說我自己的孩子,他看了這本繪本後,也會對應到自己的生活經驗說:『喔,國王與國王,王子和王子,那就是某個妹妹的爸爸和 Daddy 那樣嗎?』」
記者會上,於小學擔任故事媽媽的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理事長顏任儀表示,此書出版兩年來,他跟各個年齡層的小朋友講過《國王與國王》的故事,有助於學童瞭解多元的家庭組成。「其實性平教育並沒有那麼可怕,而且性平教育要從小做起。」
另一邊的記者會上,下一代幸福聯盟、全台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簡稱媽媽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及數個縣市的家長會長協會,則主張所有進入校園的書籍,都應有家長代表參與審查。
曾推動「婚姻應限定為一男一女」、「適齡性平教育」等公投案的曾獻瑩質疑:「這本書以教導孩子多元及尊重差異為名,實際上卻是糖衣,把男女婚姻連結到被強迫以及不快樂的畫面、把同性婚姻連結到幸福快樂及眾人祝福的圖像,企圖洗腦國小孩童對婚姻家庭的未來夢想及願景。」
究竟是什麼樣的繪本,引爆了台灣各地的家長、民間團體的性別戰爭?
《國王與國王》
原文作者: Linda de Haan, Stern Nijland
譯者: 林蔚昀
繪者: 琳達.德韓(Linda de Haan), 斯特恩.奈蘭德(Stern Nijland)
出版社:青林
出版日期:2018年9月21日
「只是想畫一個有快樂結局的童話」卻在半個地球外掀起繪本風暴
《國王與國王》的故事,描述王子受不了母后連日催婚,答應相親,在見過來訪皇宮「選秀」的各國公主後,卻愛上了其中一位公主的哥哥。兩位王子結婚後,繼承王位成為國王與國王,統治王國多年的皇后也得以退休享清福,眾人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而繪本的原作者,是荷蘭插畫家 Linda de Haan 與 Stern Nijland。在接受端傳媒越洋專訪時,兩人表示,「我們那時剛完成學業,共用一個工作室,而且非常想要講一個童話故事──因為畫公主很有趣,我們想畫很多、很多的公主。所以,我們決定要創作一個故事,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結尾。」
2000 年,兩人剛從藝術學校畢業,開始著手創作《國王與國王》(荷蘭文:Koning & Koning)。回想二十年前的自己,他們並沒有太多「推廣同志教育」的意識,只是順從一股單純的藝術家本能,邊做邊想,希望自己創作時覺得好玩、故事本身也有趣。
「在創作的過程中,我們覺得如果王子不喜歡公主,而是喜歡上王子,會是個很棒的故事。對我們來說,王子愛上王子(的劇情走向)也是一個驚喜。」
2001 年,就在 Linda 和 Stern 出版繪本《國王與國王》的一年後,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兩位藝術家沒有料想到,他們邊做邊想創作出來的繪本,會在接下來二十年間、於全球各地掀起一場場「繪本風暴」。
早在 2002 年繪本於美國出版時,《國王與國王》就曾遭遇類似的反彈聲浪。2003 至 2006 年間,《國王與國王》在全美各地引起爭議,包括麻州家長提起聯邦訴訟控告學校,以及北卡來羅納州眾議員提出《家長賦權法》草案(Parental Empowerment Act of 2005),要求各州組成「家長審查及賦權委員會」,負責把關圖書館選書和學校教材。
當時《國王與國王》的爭議有多熱烈?在 2007 年美國總統選舉前哨戰中,參與黨內初選、企圖角逐總統大位的歐巴馬、希拉里等民主黨候選人,皆被要求針對「小學二年級生能否閱讀《國王與國王》」表態。
儘管 2015 年 6 月 26 日,同性婚姻已在全美各州合法化,然而同婚通過兩週前,美國才有小學教師因為在課堂導讀《國王與國王》而被迫辭職。
2003 至 2004年,《國王與國王》連續兩年被美國圖書協會(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ALA)列為當年前十大最受質疑書籍之一,並且成為 2000 年至 2009 年百大禁書/最受質疑書籍第 20 名。書單中的著作,都是當年或歷年收到最多下架請求的書籍;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美國圖書協會的排行榜中,前 10 名有 8 本都是因「涉及 LGBTQIA+內容」而上榜──這已是美國同婚合法化四年後。
幾年後,類似的「繪本風暴」也在台灣重演。2018 年,《國王與國王》中文譯本在台灣出版。2019 年 5 月 22 日,台灣三讀通過俗稱「同婚專法」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今(2020)年,《國王與國王》便入選國民中小學新生閱讀推廣計畫,由教育部採購、贈送給中、小學新生,不料卻引起部分家長反彈。
「贈書給小學新生」的政策,已行之有年。教育部每年皆會評選 100 本曾獲國內外出版獎項的優良圖書,贈予小學新生,去年起更進一步納入國中新生。此外,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七大重點議題──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家政教育、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海洋教育──這些圖書也有寓教於樂、將重點議題融入課外閱讀的意涵。
有關性別平等的主題,除了描繪同性婚姻的《國王與國王》之外,還有解釋生理構造的《小精子向前衝》、打破性別刻板印象的《公主也會放屁》,以及講述兒童性侵議題的繪本《蝴蝶朵朵》等等,都在歷年採購書單之列。
「我認為(台灣的)教育部提供這本書給學校,非常勇敢,」Linda 說道,「因為在荷蘭,雖然有相關組織提供書籍和資訊,但決定權仍在學校手上。」
Linda 與 Stern 表示,如今在荷蘭,同志教育能否落實仍取決於學校本身的氛圍以及管理者的態度。事實上,直到 2012 年,荷蘭才通過法令規定小學階段必須教導多元性別的知識,立法上比起台灣 2004 年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晚了許多。
不過,Linda 也提到,自己在小學課堂導讀《國王與國王》時,從未遇過反彈。由於教育法令的保障,加上荷蘭很早就合法化同性婚姻,在小學教導多元性別,不太會引起家長投訴。
「跨虹者」大戰《國王與國王》:性平教育的話語權戰爭
《國王與國王》所引起的爭議並非孤例。自 2004 年台灣公布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來,性別平等教育的戰爭就未曾休止。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明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
挑動家長敏感神經的,不只有涉及 LGBT 群體的「性別認同」、「性傾向」等概念。早在 2006 年,《青春達人國中性教育學生自學手冊》就曾因為牽涉青少年親密關係、安全性行為,引發外界抨擊。
2008 年至 2011 年,隨著課綱首度加入七大重點議題,教育部顧慮教師可能不知如何教起,遂委託學者編製教學手冊,先後發行了《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給國小教師的《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以及國中教師的《性別好好教》。這些給教師參考的補充教材,不僅引起由基督教組織和家長團體組成的「台灣真愛聯盟」強烈反彈,監察委員也於 2013 年針對這三本性平教材,提案糾正教育部。
2015 年高中生課綱微調運動期間,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等反對同婚的民間團體,質疑高中公民課本「過度強調多元性別」。他們擔憂「性別光譜」的概念誤導學生性別認同、「異性戀霸權」和「恐同症」等字眼挑起對立及仇恨,並要求教育部刪除這些內容。
2020 年 10 月 21 日,繪本《國王與國王》引起爭議後的一個多月,由反同婚起家的媒體「風向新聞」發起「送跨虹者進校園」資助計畫,希望藉由捐贈《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一書至全台 1257 所各級中學,在教育現場與《國王與國王》所代表的「同志驕傲價值觀」,競爭話語權。
截至目前為止,上線短短一個月內,「送跨虹者進校園」計畫已有 87 人響應,有 689 間學校獲得贈書。
所謂的「跨虹者」是誰?《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又是怎樣的一本書?
跨虹者(rainbow crosser),指的是「自我定義為脫離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生活的人」,概念與「前同志」或「後同志」類似。雖然以 LGBT 運動的視角而言,這些「跨虹者」無非就是一種「雙性戀」,但在反同婚運動的脈絡下,跨虹者有著不可替代的「戰略地位」。
跨虹者的現身,一般是為了主張「同性戀傾向並非天生,而是一種可選擇、可離開的生活方式」。2018 年性平教育公投辯論時,前同志郭大衛就曾代表反對方,主張「同性戀完全是心理認定」、「拒絕同性戀團體進入校園、拒絕讓學生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的同志教育」。
2019年 12 月,《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發行。這本書由風向新聞編纂、由曾獻瑩擔任秘書長的「愛傳資訊媒體發展協會」出版,內容收錄了15 位跨虹者「走出同性戀生活、找回真我」的故事,用以對抗同志運動經常使用、行政院長蘇貞昌也提過的「同志天生論」。
「我國小有遇過類似這樣的引導,不是繪本,而是有一個團體進班授課。他們比較直接一點說:『如果你是一個女生,對男生沒有感覺,但是對女生有喜歡的感覺,那你很可能就是女同性戀。』」自我認同為「後同志」的黃鈺雅自述,自己在小學中年級時曾遇到同志團體來學校授課,解釋 LGBT 的概念。
黃鈺雅的人生經歷被收錄在《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一書中,同時,他也在「送跨虹者進校園」的宣傳影片中,以跨虹者的身分站出來發聲。「當時的我就好像找到一盞明燈一樣,因為當時我已經有懷疑自己對於男生沒有喜歡的感覺。他們這樣講之後,我就開始想認識同性戀到底是什麼,一進去(同志圈)之後,就開始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同性戀生活。」
黃鈺雅在成長過程中,歷經被哥哥長期性侵和失去親人的痛苦,小學至青少年時期的自我認同一直是女同志;走入教會後,才靠著信仰和教友的支持撐過低潮。後來,他決定與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分手,正式脫離同性戀生活,邁入「後同志」的人生階段。
「在孩童時會有一個『同性密友期』,可是如果社會文化告訴我們同性之間是友好的,然後我們跟異性又沒有一個好的交往,那可能就會落入性傾向的混淆裡。」他說,「在現在的文化之下,我們都可能對自身的性別感到疑惑,但走進同志圈後,如果感到情感需求沒有被滿足、想要換一個生活方式,現在的文化卻好像不允許。」
「我覺得我們這些『後同志』的故事,也可以納入孩子和青少年的教材中。」黃鈺雅說。
黃鈺雅等跨虹者的現身,某種程度也反映出許多社會大眾的焦慮:同志教育,會讓小孩變成同志嗎?
對此,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簡稱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回應:「其實多數的同志朋友都是生長在異性戀家庭嘛,從小我們的異性戀接觸,比同性戀的資訊來得更多。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性別認同的發展歷程。我們都有可能先預設自己是某一個性別認同,但在人生經驗的摸索中,是有很多可能性的。」
「用繪本來跟小朋友討論,一直都是同志家庭非常常見的作法,而且反而更符合適齡的需求。」黎璿萍解釋,「沒有這些機會的話,等到孩子遇到的時候,會無所適從。比如為什麼我會有同學是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 或者為什麼有同學沒有爸爸媽媽、只有阿公阿嬤?為什麼都是叔叔來參加某某同學的懇親會?這些孩子的困惑都會變成耳語,當不理解的時候,可能會去攻擊別人,所以我們應該讓孩子看到更多家庭的樣態。」
「在討論要不要讓孩子接觸 LGBT 議題的時候,背後的恐懼其實預設了:『只有你是異性戀,你的人生才會好,所以我們不該讓孩子去接觸一個可能讓他人生變不好的可能性。』」
「『只要孩子有可能變成同志,他的人生就毀了』,這份恐懼是需要化解的。」黎璿萍強調。
只是,隨著「跨虹者」現身,部分反同婚團體甚至也不再以「反同」自居,而是藉由跨虹者的故事加入更多溫情論述,主打「性別友善」,讓論述更加細緻。在《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一書中,「性別人權維護促進協會」秘書長郭大衛以及「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秘書長厲真妮等「跨虹者」,都有撰文推薦。
1996 年就成立的「走出埃及」團體,自我定位為「輔導諮詢」服務,目標是「以聖經原則,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為立場,幫助不快樂的同性戀困擾者,勇於做上帝賜與的性別角色」。
至於近年才成立、由郭大衛擔任秘書長的性別人權維護促進協會,其成立宗旨為「促進兩性、不同性傾向者於教育、生活、醫療、婚姻家庭、工作經濟、政治、法律等方面的權益,扮演與政治決策者、醫療及公共衛生相關單位之溝通角色,推動法案,打造友善的性別環境」。該組織也會不定期推派講師參與性別推廣活動。
針對繪本《國王與國王》,反同婚代表曾獻瑩也曾表達類似的焦慮:「此書最大的問題,在於改變全國小學生對婚姻家庭的未來夢想,夢想就是願景、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異象﹙Vision﹚。」
同為基督徒的黎璿萍解釋,「異象」是聖經中的專有名詞,意義類似於願景,指的是上帝給予人類的啟示,可能是一個畫面或一個夢境,而這個畫面會帶領基督徒拓展上帝的國度。對於基督徒而言,有「異象」才有「使命」,生活才不會漫無目的。
投入反同婚運動以前,曾獻瑩曾擔任台北真理堂傳播部負責人;如今,曾獻瑩身兼「愛傳協會」秘書長與「幸福盟」理事長,帶領家長反對同性婚姻與性平教育。
黎璿萍為了同志家庭的權益奔走,希望藉由繪本讓孩子認識 LGBT 族群和同志家庭;曾獻瑩則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同志教育影響,積極串聯家長團體反對繪本《國王與國王》、支持「送跨虹者進校園」資助計畫。同樣是基督徒,兩人對於婚家、教育的想像大相逕庭,因而有著截然不同的使命。
反同婚運動的使命:從兩千人遊行到七百萬張公投票
如同台灣的 LBGT 權益運動走了 30 年才一步一步爭取到社會支持,源自基督教的反同婚勢力也醞釀、練習了 20 年,才培植出以「繪本」方式來動員各地家長的方法論。
「台灣的社會對於同性戀,最常問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同性戀的成因是什麼』。為什麼我們對於保守運動,沒有這樣問?為什麼我們不會問異性戀是不是天生的,或甚至問異性戀中心的反同運動,成因是什麼?」美國維吉尼亞聯邦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a sociology assistant professor at 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高穎超(Ying-Chao Kao)饒富興味地問道。
長年研究性別、宗教和台灣反同運動的高穎超認為,雖然反同(婚)人士經常以「傳統」、「保守」自居,似乎高舉某種亙古不變的價值,實際上反同(婚)運動卻是非常現代的「新」社會運動。
2000 年代,《性別平等教育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紛紛立法或修正,將非異性戀公民納入保護範圍;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則規定課綱須涵蓋性教育、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等等,更是讓保守人士氣得跳腳。
由於國家開始保障性少數權益,「反同人士被迫走出教會、站上街頭做社會組織,才能形成政治力量影響國家政策──可能無法扭轉歷史,但是至少可以拖慢或擾亂。」高穎超解釋。
2000 年,數個基督教會曾連署反對台灣第一個由公部門編列預算支持的同志平權活動「台北同玩節」,並向提供經費的台北市政府施壓。2009 年在中正紀念堂的「基督教反同志遊行」,雖然只有兩千人,卻可說是台灣反同勢力正式走上街頭、組織社會運動的起點。
2013年,「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三法案)中的婚姻平權草案於立法院通過一讀。同年,「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由天主教、統一教、一貫道、佛教等多個宗教團體組成)和「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以基督教團體為主),號召上萬人集會反對多元成家草案。此次的宗教團體大串聯,成功阻擋了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2015 年 7 月,台北市民政局開放同性伴侶於戶政事務所辦理註記,並就「民法限定婚姻為一男一女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之自由權及平等權」,聲請大法官釋憲。隔年 10 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進一步促成同性婚姻法制化。
面對同志運動加緊腳步推動同性婚姻,反同婚陣營也全力應戰。2015 年,政黨「信心希望聯盟」(簡稱信望盟)創立。2016 年年初的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信望盟以「捍衛家庭,保護兒少」為主軸,推出多位候選人;年底,同婚法制化公聽會如火如荼之際,幸福盟以「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子女教育,家長決定」為口號,動員數萬人走上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抗議同性婚姻與性平教育。
2017 年 5 月 24 日,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若兩年內有關單位未制定或修改相關法律,同性二人可就民法婚姻章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捲動了反同婚、挺同婚兩陣營的全台大動員。
2018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也是台灣史上第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有多達 10 項公投議題通過連署成案。其中三項與同性婚姻、性平教育相關的提案──「婚姻應限定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應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伴侶共同生活之權益」、「各級學校不應實施同志教育」(前兩者合稱「愛家公投」,最後者簡稱「適齡性平教育公投」)──由兩年前曾代表信望盟參選立委的游信義、曾獻瑩擔任領銜人。
這一年,愛家公投與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分別獲得了 700 多萬和 600 多萬張同意票,足足多出反對票一倍以上,重挫了原本在大法官釋憲取得優勢的婚姻平權運動者。即使 2019 年台灣已通過「同婚專法」,反同婚團體至今依然緊緊守護公投結果,以此反對同性婚姻和小學同志教育。
回顧同志運動以及「反同護家」勢力 20 年來的纏鬥,反同(婚)運動可說是每個階段都有所斬獲,沒有全勝也沒有全輸。
對於反同婚團體近 20 年來的戰果,高穎超分析:「他們一點都不保守、一點都不傳統。雖然他們很常講傳統價值,或者是自認為自己很保守,可是他們用的媒體策略,如何懂得用新媒體、如何用情感動員、甚至發展多層次的組織,這些都是非常現代跟科技前端的產物。」
信望盟成立的同一年,網路新聞媒體「風向新聞」創立。風向新聞隸屬於「愛傳資訊媒體發展協會」,秘書長為著名反同婚人士曾獻瑩。雖以「反同婚」起家,風向新聞卻是結構完整、各類型新聞兼備的網路新聞媒體,並且和新浪網、Yahoo、Google、PChome都有建立供稿平台。如今,風向新聞的 Facebook 追蹤數已達17萬,甚至在 Youtube 開辦網路節目「風向新聞全民開講」,可謂打著「傳統價值」,卻走在新媒體潮流的最前端。
「透過政治宣傳、公聽會、投放臉書 Youtube 廣告、網路影音、大型集會,最主要的目的不只是動多少人出來,還包括動員大家的情緒──像是『孩子的父母都去上班了,沒有時間管孩子的教育,你知道孩子在學校都學了什麼嗎』。」高穎超認為,反同基督教勢力除了用教會網絡動員「自己人」之外,「情感動員」更是召喚廣大群眾的一個關鍵。
華人社會對「傳宗接代」、「家庭倫常」的重視,讓反同、反同婚的基督教勢力找到「跨界合作」的機會,與所有信仰「婚姻為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家價值者結盟。換句話說,「守護家庭」的論述也並非憑空想像出來,而是有社會脈絡作為依據。
觀察近年來反同婚團體的論述,早期充滿基督教色彩的論述大幅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家庭主流化」這個論述主軸。反同團體在公開倡議時不再引用聖經說明「同性戀是罪、是不道德的」,而是緊抓著「家庭價值」這個核心理念,開始使用更多正面語言:如「捍衛家庭,保護兒少」、「家庭主流化」,或是「帶給下一代更美好的未來」。
「台灣大部分的年輕族群,尤其 30 到 40 多歲的世代,沒有享受到『台灣錢淹腳目』那種經濟成長的果實,卻被迫接受低薪、薪資停滯又長工時。一方面是來自經濟的壓迫跟疲勞,再加上對孩子教育的未來感到恐慌跟不確定,自己已經這麼苦了,孩子怎麼樣許他一個美好的未來?」
高穎超解釋,在經濟與少子化的雙重焦慮下,「台灣會絕子絕孫」、「台灣已經是世界上生育率倒數第三低或最低的國家」這類家庭崩解的恐懼,很容易就被挑起。
「很多家長害怕自己的孩子『變成』不是異性戀、『變成』LGBT。」高穎超說,「這也是為什麼信望盟的競選口號是『YES』(合併 youth、education、environment 和 social value 的字首),推崇一種異性戀中產階級的家庭價值。」
家長的焦慮,讓反同婚團體在情感結構上依然擁有相當厚實的群眾基礎。從此次的《國王與國王》爭議也能觀察到,幾年來的練兵征戰,讓反同婚運動的論述變得更加成熟、圓滑。
「這本書把女性畫的很奇怪,公主們排隊獻藝取悅王子,還有王子選妃和當面暗諷公主體格,這種父權和權勢霸凌、言語霸凌等內容,有醜化、物化女性的嫌疑,均違反性別平等教育之核心價值。」身為反對者之一的媽媽盟秘書長單信愛,以相當具性別敏感度的概念表達了他的質疑。
同婚通過後,「同婚將導致人獸交」或是「同婚若通過,人跟摩天輪也能結婚」等聳動發言已不復見。取而代之的是「性平教育要適齡」、「家長應參教材審核」、「同性密友期應避免同志教育混淆性向」等等混合家長焦慮和「科學說法」的細緻化訴求。
針對「同性密友期」這個反同志教育常見的「科學」理由,高穎超提到自己曾撰文澄清這個概念的訛誤:「所謂『同性密友期』看似有發展心理學的淵源,事實上是台灣本土發明、假稱是外國的知識,在教育界、社工界、諮商界早期一些不太嚴謹的文獻裡面會彼此引用,就流傳成一個三人成虎的知識。」
儘管信望盟在 2016 年、2018 年兩次選舉中失利,包含信望盟在內的 171 個政黨也因為未在期限內補正組織章程,在今年 4 月遭內政部依《政黨法》廢止。不過,早在 2019 年 7 月 16 日、同婚合法化兩個月之後,以孫繼正、毛嘉慶等人為首的「安定力量」,就以「贏回家庭、翻轉教育」為號召正式組黨,拿下反同婚基督教勢力參政的接力棒,布局參與選舉。
回顧同志運動以及「反同護家」勢力 20 年來的纏鬥,反同(婚)運動可說是每個階段都有所斬獲,沒有全勝也沒有全輸。近期,相關團體甚至在立法院附近的青島東路上設有「家庭主流化推廣中心」,作為推動理念的長久據點,不需每次抗議都另外租借記者會場地,顯示出「長期抗戰」的決心。
「同婚通過不代表反同運動的死亡,這樣的想法太過樂觀。如果你問我反同運動的未來,」高穎超說,「接下來再有類似像繪本這種突破性的事,或者同志運動看起來往前一步的政策性進展,反同運動一定都還會在,而且勢力會更大。」
記得看過一部北歐的影集,媽媽在兒子跟男生搞曖昧的時候,很開心的分享自己在跟兒子同齡時也在嘗試與分辨自己自己的性傾向,當下非常的震撼。想到自己就讀大學時只是接續帶了幾位同學回家過夜,且平時言談間對LGBT友善,就引來家母聲淚俱下的質問我是不是喜歡同性。文中提到的跨虹者,無法正視自己的過去,而將之描述為一種黑歷史,甚至認為可以用來警世,跟影集中的媽媽剛好是完全相反的表現,歸根究底其實反對方打從心裡就是無法接受同性相戀,那麼多莫名其妙說法來支持也無法掩蓋。如果害怕社會歧視讓同性戀後代過得辛苦,應該是更積極推動相關平權概念,營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
其實童書內容支持的正反方,都只是擔心一件事:
孩子沒有接觸其他不同立場的影響,並了解到自身尚可有不同選擇的空間。
大人自身的意識割裂,會自然地套用在他們認為不足夠成熟的下一代身上,但是如此多元的現實社會,或許某些擔憂都是過分看輕了下一代承接問題的反應。
我之前在写这些评论时,也意识到了道德滑坡论的困境,所以只着重提了多人/近亲。Bd转的文章有通过引入“权力结构”的概念,又排除了一些我在道德上不能接受的形式。这个分析非常棒。
这个文章前一部分分析举证责任在反同方时,道德滑坡论也站不住脚很有启发性。
我觉得最后留下的几种形式都是可以接受的(在社会层面)。在个人层面当然是自由选择。
@Bd 感谢你转的文章。非常棒。尤其是第四部分。引用下面一段。它基本解答我对什么人可以走到伞下,什么人不应走到伞下的疑惑。这个区分很细致。
至于少数无法做出有效道德区分的情况,比如由一对一婚姻关系完备地组合而成的多偶制、以及成年兄弟姐妹之间经由真正意义上“自由和完全地同意”的乱伦,同性恋权益的支持者大可认为,既然我们无法找到任何拒绝接受这些性模式的道德理由,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这些模式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既然如此,基于同这些性模式的类比的道德滑坡论,也就丧失了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反驳能力。
“婚姻和家庭”这个概念难道不是一直在“解体”,同时也在不断地“重生”吗……现在大家习以为常的一夫一妻式的基于“爱情”而缔结的婚姻,其实历史很短,而且也不过是某一些地方的社会主流价值。
同性婚姻、性少数权益与“道德滑坡”论
http://dikaioslin.blogspot.com/2018/08/same-sex-marriage-sexual-minority-rights.html
或者说,这是一个高举个人的时代。人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力(只要不妨碍他人)被抬高到可以trump其他很多价值。因为这个时代的风气,所以婚姻的概念被逐渐约简到”自由选择的共同生活方式“,包含了越来越多不同的群体。这本身是一个哲学问题。我觉得我也说不清楚。就像我之前问的,我们要承认任何自愿结合吗?如果你认为自由是终极价值,人的选择是终极价值,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yes。
感谢c_c的回应。我基本同意。而且也与我说的不矛盾。概念就像一把伞,有人要进来,有人问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进来,有人问凭什么要让他们进来。这种分歧本质上是因为大家对伞的定义不同。
当你把婚姻定义为「共同生活的伴侶」的时候你已经在说和反同的人不同的定义了。其实同样的逻辑,可以提出很多问题。比如同居和结婚有什么区别?(之前提过的)为什么把婚姻限定在两人?婚姻是否在性上面具有排他性?人和物体共同生活算婚姻吗?(比如人和枕头的家庭能收养小孩吗)
对所有这些问题,有任何理由能让政府区分吗?
所以我比较同意之前推荐的“后同婚时代,让性解放重回台面”,逻辑上同性平权的终点就是婚姻和家庭概念的解体。这把伞装下越来越多的人,摒弃了越来越多的概念,最后它已经不是伞了。
我曾经想过,是不是能有一些更基本的正义来帮我们划这条线,界定这些概念?如果规约一下,最最挺同的人可能会说基于同意的自由结合的生活方式就是婚姻。然后有些人可能会把爱加进去。有些人会把性加进去。有些人会把社群认同加进去。有些人会把科学加进去(比如近亲容易生产畸形儿)。等等。那在同意(也就是自由),社群认同,科学,文化历史认同(性,爱)这些考虑之间如何排序呢?我觉得只不过我们正好生活在一个自由主义的时代,所以把认同排在了前面。自由是一个终极价值,但它比其他价值一定就高吗?
謝謝cc的回應,受教
c_c的回應真的很好! 受教了。
話說回來,公投前那段時間有同婚運動人士考慮提出「神聖婚姻法」公投,倡議新立一個專門for基督徒教義的婚姻法來反向解決反同婚人士主張要與同婚制度隔離的問題
雖然後來因為可預期到策略效應不佳被罵爆而不了了之,但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能清楚指出國王沒穿新衣的完美諷刺行為藝術
1. 原始基督教的婚姻定義可不只是一男一女而已,而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永遠不避孕+都必需是基督徒,且不限旁系近親通婚甚至鼓勵;台灣的「婚姻預設值」亦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多妾
2. 跨種族、同姓氏、跨宗教、跨階級、再婚者等等現在多半常見的組合,原本也不在這個世界的婚姻預設值內,所以主張婚姻本質論而支持隔離立法的人,同樣必需回答自己是否同樣主張所有「非預設值」都應該另外立法的問題,或只是在挑軟柿子。
3. 沒有人要基督徒改變他們婚姻的定義,只是反對他們試圖強迫所有人都必需照著基督教教義就好了(更別說也有認為同婚符合教義的基督教會),這也包含干涉義務教育中教性平教育或演化論
4. 性、愛、繁衍跟婚姻都是各自不同的事,法律並不綁在一起,婚姻的本質是為「共同生活的伴侶」的制度保障: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時不會有驗證是否相愛的程序,任何人不用處於結婚關係也能打炮(近親性交與婚外性交只要合意就不違法)或不打砲,沒有或不再有繁衍的可能或意願的伴侶等也不會被拒之門外
5.所以,並不是同婚需要justify,而是支持異性婚姻壟斷才需要justify:政府到底有什麼好理由,唯獨依照一對伴侶的性器官是一樣的或不一樣來進行制度隔離?
大家的討論好棒!本文寫作得很認真讓人長知識,回應也很精采呢
归根结底,性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深藏于历史文化科学之中。这个边界是不能因为“爱”来随便打破的。
然而如果近亲结婚但是收养孩子,或者一方人工受孕呢
每一个不妨碍他人的性实践都不必对谁感到歉疚。但是不是每一个这样的性实践别人都要认同,政府都要一视同仁?边界在哪里?亲属之间的性实践可以吗(肯定是不可以)
端正好推荐一篇,“后同婚时代,让性解放重回台面”。大家可以看一看。写的非常好。我引用如下一段。其实赞成同婚的都不止会停在同婚上。逻辑上性解放和婚家解体才是结论。而反对同婚的很多也不是只因为同婚。他们在反对的是传统概念的解体。
“后同婚时代,自由恋爱已是共识,我们应迈开脚步,让不再有爱者可以无愧的转身离开,让每一种不违他者意愿的性实践,都不必对谁感到歉疚,也让没有爱情但愿意彼此相伴的、哪怕只是志同道合、相互扶持,也能平等成家。”
我所说的讨论都是在实质平权已经基本做到的基础上。相关问题是,我们要承认任何自愿结合吗?
我又想了想:
第1,種族隔離(座位)是實質不平等。
第2,你完全可以想像一個社會,不把同性婚姻叫做婚姻,而比如叫做“天合”,并且在法律上和婚姻一樣有相關法條保護,但概念上它們是不同的,雖然都是一種結合。這就像黑人和白人都是人,但即使平權運動非常徹底,黑人也是黑人,白人也是白人。
第3,所以在名義平權上,自然的問題是需要做到什麽程度?那本質的問題就是同性戀和異性戀有何不同又有何相同。根據這個問題的答案大家來探討,或者説博弈。
第4,名義上的同性平權確實在瓦解已有的社會規範,或者説通過改寫概念瓦解規範。比如marriage,我查到OED的第一條定義就是 The legally or formally recognized union of two people as partners in a personal relationship (historically and in some jurisdictions specifically a union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很明顯前面這半句反映了平權運動的進展,括號裏這半句反映了歷史文化。從這個意義上説,異性結合的確是預設值。你要改這個預設值,是有成本的,你要justify。比如marriage這個詞在基督教文化里是有connotation的。爲什麽要教育信基督教的人,改變他們對marraige的定義呢?特別是政府主導的,對對他們的孩子進行這種宣傳。
第5,這就是爲什麽同性結合不斷說自己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選擇的。他們在證明同性戀和異性戀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是一樣的。但很明顯文章裏的反同人士不這麽看。
第6,很多人會把同性平權和反種族主義類比。在保護社會少數上他們是相似的。但的確很多人認爲同性結合/異性結合的區別大於膚色的區別,特別是如果同性戀不完全是天生的。相關問題其實是,多夫/多妻/多人的結合是不是marriage?他們與傳統婚姻有更大的不同。那麽這個平權爲什麽只做到同性2人結合?
王子与公主的故事跟王子与王子没什么区别,小孩子也从小接受“异性恋教育”啊。
這篇報導爬梳的詳盡,很多人都忽略了反性平運動一開始就是始於反性平教育(和反墮胎),以及它們和反同邏輯的殊途同歸,以及雖然組織與名稱千變萬化、包裝手法也逐漸精緻,核心者仍然是美國靈恩派組織與那些熟悉的老面孔。
「人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就难免会与异性接触甚至是合作。放弃与异性结合与其说是一种选择,不如说是一种逃避。」
事實上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也難避免和不同世代、種族、國籍、職業、階級的人合作,「異性結合」並沒有特別獨特於其他任何跨身份結合,但不見有人主張應提倡老少配、跨國跨種族婚姻、地位不想當的結合,其餘則應抑止以避免加深族群衝突。
可以思考,唯獨將異性結合視作預設值,反之就是逃避(在這邏輯下獨身的選擇大概更需要被貶低),到底是真的因為認為跨族群交流只有婚姻一種,還是是源於傳統敘事下的刻板性別分工,與婚姻應作為維繫父權體制下生產單位與財產制度的邏輯,尤其後者是女性主義者同樣與同運人士欲推倒的。
台灣教育部的書單好棒啊。
同性戀多了不等同生育下降吧,不是也有同性愛侶以人工方式生育子女?再者,在現代社會鼓勵不夠愛的男女結婚生子,讓孩子在缺愛的家庭中成長,跟本等同犯罪吧?
我想針對幾個邏輯上的推導回應。第一,和同性談戀愛其實一點都不會比和異性談戀愛簡單。所以沒有什麼和同性交往比較容易這種情況。男友和哥們是不同的。兩性間的矛盾恰恰是長期以來的保守思想造成的。要解決也恰恰需要性平教育。
再來,性別教育會降低生育率這個邏輯到底有沒有直接關聯? 為什麼有很多人不結婚,或是結了婚不想有小孩? 如果去問這些人,得到的答案會是什麼? 真的有人會回答”因為我國中學了多元成家”嗎?
最後,沒有什麼實質平等和名義平等這種東西。平等就是平等。給白人和其他種族的人劃分不同的座位就是一種不平等,即使兩張椅子是一樣的。
但這只是當下的情況。很多年之後也許這些概念就統一了。也有可能像種族主義一樣,某方的概念逐漸沉在一部分人的潛意識裏,沒有消滅,只是表面上看不出來了。
我想問的是同性戀平權運動到底是在爭取什麽意義上的平等?我覺得至少有兩個角度可以區分:
1)實質平等,就是同性戀伴侶享有與異性戀伴侶同等的待遇,包括政府補助,稅費減免,財產保護等等,也包括在社會上不受歧視(比如餐廳不服務同性戀)。
2)名義平等,就是在概念上認爲同性戀與異性戀沒有區別,然後要求在語言層面,認知層面進行統一。比如要求marriage這個概念既包括同性伴侶又包括異性伴侶。
完全可以想見很多反同的人是支持1)而反對2)的。比如,人們會説我支持同性伴侶享有異性伴侶的一切待遇,但我認爲同性戀是不同於異性戀的,marriage這個詞從語言與歷史的角度只能涵蓋異性戀,對於同性伴侶他們可以采用其他的詞語。
也可以想見在輿論中支持同性戀的人是宣揚2)以達至1)的,畢竟如果同性戀和異性戀是同樣的,就沒有任何區分對待的理由了。比如說同性戀是天生的,同性戀也是愛情,也能達至幸福的生活。我覺得這個繪本,還有台灣政府的宣傳,就是在做這個事情。
對於1),目前支持同性戀的一方取得了很大進展,反同的一方也并不深究(我覺得)。
對於2),本質上,其實還是在爭奪同性戀與異性戀,在多大程度上相同,在多大程度上不同的話語權,甚至是哪一個是,或者都是“自然的”的話語權。這方面支持同性戀的一方收到了很大的阻力。我覺得反同的一方并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比如這篇文章中的這些人。其實是很難説服同性戀和異性戀是如此相同,使得我們需要統一傳統,習俗,語言和其他各種概念。
如果担心同性教材影响学童的性取向 应该做的是采取行动帮助学童认识如何认识自己 识别自己当前(性取向完全是可以改变的)的性取向 而不是打压同性教育的内容 同性教育的内容不过是对异性恋占据统治地位下不同取向的声音的释放 是帮助人认识自己的一个重要手段 打压它就是在破坏平等
生育率的降低我認為社會經濟安定佔得比重絕對遠大於同性婚姻的影響
回复Minagi1:
关于第一个问题,假定挺同方正在逐渐掌握互联网世界的主流话语权,但是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矛盾是挺同方和同性恋造成的吗?为什么需要挺同方和同性恋为此负责?
关于第二个问题,“同性恋者应该是会越来越多的”是如何得出的?”原本就低得可怜的生育率会更进一步地下降”是如何得出的?政府当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鼓励生育,可是影响生育率的那么多因素里,同性恋根本排不上号啊。
Minagi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正是我的焦虑,所以我认同他的看法。
终于看到有人愿意写一些不一样的「反同方」观点来打破世人对反同人群的刻板印象了。由于我自己身边同时存在着很多挺同与反同的朋友,我对这一问题的立场算是比较中立的,平时总是对这一话题保持沉默。现在看到有人愿意抛弃政治正确与立场先行的观念来讨论这个问题,我也想来提两个与各方主流思想有些不一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出于我个人的经验,并且基于「同性恋不一定是天生的」这一假设)。
第一个问题是,目前挺同方正在逐渐掌握互联网世界的主流话语权,主流的声音似乎开始变为「鼓励」同性之间的结合,这是否会加深男性与女性之间的性别矛盾?我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认识不少原本是异性恋的挺同者(以女性居多)在与异性相处不洽后,都曾发出过「与异性相处实在太难了,以后还是跟同性谈恋爱吧」的感慨。我不认为这是一种对社会有利的想法,一个人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就难免会与异性接触甚至是合作。放弃与异性结合与其说是一种选择,不如说是一种逃避。长此以往,本来就因为极端女权主义和极端男权主义而割裂的性别矛盾很可能会再度加深,人们会更加地排斥与异性进行更深入的交往或合作。
第二个问题是,生育率怎么办?我认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同性恋者应该是会越来越多的,这也就意味着许多国家原本就低得可怜的生育率会更进一步地下降。既然同婚合法化已经是大势所趋,那么是不是应该相应地采取一些其它的措施来弥补生育率?我目前还没有在其它的地方看到有讨论这一个问题的,但这肯定是很值得讨论也很重要的议题。
由于我认为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同婚在各个国家逐渐合法化应当是顺水推舟的,因此我所提出的问题都是针对挺同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是在代表反同方提出这两个问题。希望有人看到这条评论的时候不会先入为主地定义我是「假中立」,并带着情绪来审视我的发言。
在這樣的對立反而可以讓雙方更加精緻化自己的論述並且趨向主流。看到反同方終於可以拿出宗教價值外的論點覺得耳目一新!
有曝光、有爭執是好事,至少社會看見了這些議題,比起過去的藏匿消極態度,是強多了
無論挺同或者反同,本質上還是是否互相友善尊重的問題。尊重有人喜歡同性,並幫其實現願景,但他不可強加於你;尊重有人喜歡異性,並幫其實現願景,但他亦不可強加於你。其實自由世界本應該如此,不過太多人想著做別人的主人。有人支持集中營,就應該尊重他送他進去,左人不應該跳出來以大愛加以阻止;有人支持大麻合法化,就應該尊重他讓他吸夠,右人不應該跳出來以風化加以阻止。
台湾在拉扯中越来越好
可惜我的小學時光沒有存在這樣刺激的對立背景